大连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9-22 编辑:考研派小莉
大连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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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正文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 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 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 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 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
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培养方式
一、2024 年学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1129 人(因招生计划国家尚 未下达,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具体招生专业及考试
科目信息请登录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大连工业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
二、2024 年学校拟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 为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不招收定向考生,拟报考 定向的考生可选择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 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考生,采取单独编班上课的方式,在规定学制内 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可申请答辩,答辩通过颁发相应
的学历证书;达到学校相应学位授予标准,颁发学位证书。
三、2024 年学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 8 人
(因招生计划国家尚未下达,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所有全日制专业均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报考,欢迎符合条件
的考生填报。
四、2024 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详见大 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接收推免生数以最终确认录取的推免生
数为准,欢迎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报考。
 
学制及学费标准
一、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最长学制为 5 年。
二、学费标准
学校执行辽宁省物价局批复和备案的学费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工学、理学及管理学每生每
学年 6000 元,艺术学、设计学每生每学年 8000 元;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农业硕士(农业工程与信 息技术、农业管理、食品加工与安全)、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 生物与医药、机械、电子信息每生每学年 6000 元,设计、风景园林每
生每学年 12000 元;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农业管理、风景园林每生每学年
15000 元。
奖 助 体 系
学校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设立“ 国家助学金 ”、“ 国
家奖学金 ”、“ 学业奖学金 ”等多种奖助学金,标准和比例不低于上

级文件规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考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可获
得国家助学金,每生 6000 元/年, 同时可申请“三助 ”津贴。

报  名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 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 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报考当年新生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 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
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
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
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
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 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已被招生单位录取 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
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 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 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 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 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全日制学科专业不
得只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 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
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 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 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
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 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
—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s: //yz.chsi.com.cn, 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 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
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 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 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 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
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 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 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
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 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
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 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
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 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 ”等项目服务 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须在网上报名时按
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 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 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 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 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
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9.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 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 以
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 愿并选择报考点。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
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
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
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网上确认
1.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 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
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
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 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
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
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6.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
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7.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  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
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8.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
求。
 
初  试
一、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3 日至 24 日(每天上午 8:30— 11:30,下午 14:00— 17:00)。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5 日进行(8:30
— 12: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
100 分、150 分、150 分。
三、报考我校的考生,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 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 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
三。
四、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详见我校研究生学院
官网通知。
复  试
 
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招生。

二、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 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学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 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 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 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
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学校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四、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办法和程序见大连工业大学
研究生学院网页招生专栏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院校信息公
告。复试工作一般在入学当年 4 月底前完成。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对于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时为准),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 主干课,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过程中不进行加试。
八、学校在复试前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 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 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
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调  剂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  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 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 同相近。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与普通 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
服务系统 ”进行。
学校的调剂政策将于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学 校会按教育部最新调剂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 ”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 节,学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
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
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  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  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
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三、学校在复试时将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   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校视情况采取“ 函调 ”
或“派人外调 ”的方式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应向学校提交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需 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学校 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
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
 
体  检
 
按照国家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开学后组织进行,体检结
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录  取
 
一、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 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 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
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2024 年学校全日制研究生不招收定向考生,拟报考定向的考 生可选择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 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
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 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如因报考信息填报问题导致无法录取,后
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 资格 1 至 2 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学校当年
的招生计划。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
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信息公开公示
 
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 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 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 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递补录取情况、 专项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等  信息均由我校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http://yjs.dep.dlpu.edu.cn/) 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广泛接受考生及
社会监督。
 
其  它
 
一、学校办学地点为: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 1 号
二、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文件和规定,以上级文件和规定为准。
 
联 系 方 式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 1 号大连工业大学综合
楼 B 座 428B 室(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116034
网址:http://yjs.dep.dlpu.edu.cn/
联系电话:0411-86323869、86323616
邮箱:yzb@dlpu.edu.cn
联系人:林老师、王老师

大连工业大学
2023 年 9 月 18 日
大连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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