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成都中医药大学民族医药学院考研复试安排
时间:2017-08-17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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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医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试行)
为确保民族医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学校研究生院201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会议的要求,经民族医药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出本试行办法。
一、招生计划
民族医学(专业代码:100513)招生计划:1人;
民族药学(专业代码:1008Z7)招生计划:2人。
二、复试方案
专业课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面试由民族医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复试总成绩为2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为100分,面试为100分。
民族医学(专业代码:100513)和民族药学(专业代码:1008Z7)复试面试100分中,专业综合面试5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考试20分,实践技能考核30分;
三、复试面试内容和要求
研究生复试面试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考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三部分。
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内容侧重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掌握情况、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表达能力、科研素养和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外语听力及口语考试在专业综合面试时一并进行,由学院统一进行外语面试。内容侧重考查考生外语的基本听说能力和本专业基本内容。
实践技能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内容侧重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本技能的操作。
四、复试面试安排
专业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
时间:4月5日上午11:00~12:00
地点:温江校区逸夫楼连廊六楼609民族医药学院会议
五、成绩及录取原则
1.录取最终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组成,折算方式为:
最终成绩=初试(即国家统考)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2.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执行导师和考生意向“双向选择”政策。以专业方向为基础,学生以最后总成绩高低排序,同时兼顾考虑导师意见。
4.拟录取名单定于2016年4月11日公布,公布地点为成都中医药大学民族医药学院官方网站(http://210.41.222.233)和学院院务公告栏(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逸夫楼六楼连廊)。
六、调剂原则:
因报考导师的招生名额限制而不能被录取,或因学院招生名额限制而不能被录取时,首先在专业内各方向间调剂,最后在学校协调下进行学院间调剂。当最后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复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录取和调剂顺序。若复试总成绩仍然相同,则按照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提问成绩>临床实践技能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一)调剂总原则
在考生通过我校组织的研究生复试合格后,根据学院、学科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同一学科(指复试笔试科目相同的学科)的最后总成绩排序,结合学科发展、导师和考生意愿、市场需求,分步实施考生调剂。在本学院内,当最后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复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录取和调剂顺序。若复试总成绩仍然相同,则按照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提问成绩>临床实践技能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二)考生校内调剂顺序原则
学生调剂须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见民族医药学院学院网站公告栏),按程序进行调剂。
1.学科内各方向间调剂(确定接收导师原则由复试督查小组决定,优先考虑科研经费充足的校内导师)。
2.在学校协调下,学院间调剂,调入学科初试科目须与考生初试科目一致方可调剂。
(三)调剂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4月13日(星期三)下午2:00~3:00
地点:温江校区逸夫楼连廊六楼609民族医药学院会议
七、确定导师原则
1.每位导师原则上指导学生数不超过3个。
2.确定导师意师一般采取“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按专业方向为基础,学生以最后总成绩高低排序,适当考虑导师意见。
3.2016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上榜导师,原则上必须招收研究生。鼓励博士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2016年新增列的硕士导师,在学科的统一调剂下,原则上可以指导1名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原则上指导学生数不超过3个。
八、咨询及举报部门
咨询电话:邝婷婷028-61800144
举报部门及电话:温江校区逸夫楼连廊六楼民族医药学院科研/研究生科
张丹028-61800144
九、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成都中医药大学民族医药学院。
成都中医药大学民族医药学院
二0一六年三月
为确保民族医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学校研究生院201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会议的要求,经民族医药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出本试行办法。
一、招生计划
民族医学(专业代码:100513)招生计划:1人;
民族药学(专业代码:1008Z7)招生计划:2人。
二、复试方案
专业课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面试由民族医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复试总成绩为2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为100分,面试为100分。
民族医学(专业代码:100513)和民族药学(专业代码:1008Z7)复试面试100分中,专业综合面试5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考试20分,实践技能考核30分;
三、复试面试内容和要求
研究生复试面试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考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三部分。
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内容侧重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掌握情况、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表达能力、科研素养和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外语听力及口语考试在专业综合面试时一并进行,由学院统一进行外语面试。内容侧重考查考生外语的基本听说能力和本专业基本内容。
实践技能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内容侧重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本技能的操作。
四、复试面试安排
专业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
时间:4月5日上午11:00~12:00
地点:温江校区逸夫楼连廊六楼609民族医药学院会议
五、成绩及录取原则
1.录取最终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组成,折算方式为:
最终成绩=初试(即国家统考)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2.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执行导师和考生意向“双向选择”政策。以专业方向为基础,学生以最后总成绩高低排序,同时兼顾考虑导师意见。
4.拟录取名单定于2016年4月11日公布,公布地点为成都中医药大学民族医药学院官方网站(http://210.41.222.233)和学院院务公告栏(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逸夫楼六楼连廊)。
六、调剂原则:
因报考导师的招生名额限制而不能被录取,或因学院招生名额限制而不能被录取时,首先在专业内各方向间调剂,最后在学校协调下进行学院间调剂。当最后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复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录取和调剂顺序。若复试总成绩仍然相同,则按照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提问成绩>临床实践技能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一)调剂总原则
在考生通过我校组织的研究生复试合格后,根据学院、学科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同一学科(指复试笔试科目相同的学科)的最后总成绩排序,结合学科发展、导师和考生意愿、市场需求,分步实施考生调剂。在本学院内,当最后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复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录取和调剂顺序。若复试总成绩仍然相同,则按照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提问成绩>临床实践技能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二)考生校内调剂顺序原则
学生调剂须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见民族医药学院学院网站公告栏),按程序进行调剂。
1.学科内各方向间调剂(确定接收导师原则由复试督查小组决定,优先考虑科研经费充足的校内导师)。
2.在学校协调下,学院间调剂,调入学科初试科目须与考生初试科目一致方可调剂。
(三)调剂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4月13日(星期三)下午2:00~3:00
地点:温江校区逸夫楼连廊六楼609民族医药学院会议
七、确定导师原则
1.每位导师原则上指导学生数不超过3个。
2.确定导师意师一般采取“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按专业方向为基础,学生以最后总成绩高低排序,适当考虑导师意见。
3.2016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上榜导师,原则上必须招收研究生。鼓励博士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2016年新增列的硕士导师,在学科的统一调剂下,原则上可以指导1名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原则上指导学生数不超过3个。
八、咨询及举报部门
咨询电话:邝婷婷028-61800144
举报部门及电话:温江校区逸夫楼连廊六楼民族医药学院科研/研究生科
张丹028-61800144
九、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成都中医药大学民族医药学院。
成都中医药大学民族医药学院
二0一六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