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渤海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正文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招生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选拔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勿滥,确保我校招生选拔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审核复试及录取办法。研究生学院具体负责复试和录取的组织工作。
(二)渤海大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制定复试期间疫情防控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力确保所有考生应考尽考。
(三)成立技术支持小组,对复试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进行充分评估,确保满足远程复试要求;在复试之前做好设备调试,复试当天做好技术支持工作,确保远程复试顺利进行。
(四)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复试小组的组建以及本学院复试细则的制定和实施。
(五)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复试考生数量,按需成立复试小组(原则上要求二级学科负责人或专业学位领域方向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不少于5人),负责具体实施,对考生评分标准须严格统一。
(六)各学院须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充分发挥导师作用和权利的同时,明确其责任,规范其工作行为。
(1)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须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2)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教师须执行回避制度。
(3)所有参加复试的教师复试过程中须上缴通信工具。
(4)对复试工作中营私舞弊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七)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名单、专业复试小组名单、其他工作人员名单须报研究生学院备查。
(八)每个复试小组设秘书1人,记录本小组考生复试问答情况,复试记录连同复试结果经复试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学院备查。每个复试小组设联络员1人,负责联系候场考生、测试音视频、审查材料等工作。
(九)学校成立由纪检人员组成的复试监督小组,对各学院的复试程序以及学校的录取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研究生教学督导随机巡查各复试工作组。
三、复试准备及要求
(一)认真阅读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通知,考生须认真学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复试安排和要求,及时查阅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二)做好网络远程复试软硬件等准备和测试,考生提前准备好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软硬件等,并按规定的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模拟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学校要求。如确有困难,须及时与学院沟通。
(1)良好稳定的网络环境,建议有线网络、Wi-Fi、4G或5G中准备2种及以上,优先使用有线网络。
(2)安静、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灯光明亮,不逆光。
(3)支持“双机位”模式的软硬件,包括2部带摄像头、麦克风的设备,支持高清视频通话的电脑或智能手机均可。第一机位设备摆放于考生正面,用于登录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尽量使用电脑;第二机位设备摆放于考生侧后方45°,保证视频呈现考生腰部及以上部位和第一机位的屏幕图像,可使用电脑或手机。不开启任何无关程序。确保设备电量充足。系统使用说明详见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三)线上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一志愿复试考生在复试前须通过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47.104.177.254:5329/ASPX/Student/StuLogin.aspx)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1、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2、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明。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和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录取当年9月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另需提交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如实填写并盖章。
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四)复试日程安排:复试拟于2021年3月20日—4月30日开展。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学院统一安排,考生按照相关要求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五)复试过程要求: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时考生在规定时间按照学院要求,登录复试平台,面部正对【第一机位】摄像头,向招生院系工作人员展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初试准考证。复试过程中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综合比对考生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中信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复试过程中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公平公正。
(六)体检将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合格者取得入学资格。
四、复试条件及要求
我校一志愿和调剂考生需达到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线(以下简称国家线)。调剂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申请,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学业水平等因素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具体调剂办法将会提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公布。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和接受调剂的复试基本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执行同一政策、同一标准。一志愿上线和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五、复试内容及成绩核算(百分制)
(一)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理解力、反应速度、语言表达的准确度及流畅度。
(二)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80%)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旨在对复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分析能力、发展潜力等素质进行考察与测试(其中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30分、专业能力测试50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由各专业组成复试组(一般为5人)。
(三)特殊专业复试
045108学科教学(英语)、050201英语语言文学、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205日语语言文学专业无外语测试,只有综合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30分、专业能力测试70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增加思想政治理论测试,计入复试总成绩。(其中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20分、专业能力测试30分,思想政治理论测试30分,外语测试20分)。
(四)加试(仅限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要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通过网络笔试方式进行,具体加试内容为《渤海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指定的两门加试科目。每门加试科目的笔试时间为60分钟。
(五)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课总成绩高者,国家统考课总成绩仍并列时,取英语成绩高者。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综合成绩=初试总分(满分500)÷5×70%+复试总分(满分100)×30%。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0.14+复试成绩×0.3。
2、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综合成绩=初试总分(满分300)÷3×70%+复试总分(满分100)×30%。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0.2333+复试成绩×0.3。
六、录取
(一)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一志愿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序,分别录取)。
(二)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专业综合面试中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过程中舞弊,不予录取。
七、调剂
(一)接收调剂
1、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只有公布调剂方案的专业才接收调剂生,没公布的专业不接收调剂生,考生不得申请。考生查阅相关学院的调剂方案,阅读我校相关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和调剂方案中对初试考试科目及成绩、报考专业等方面的要求。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教育部《2021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和我校要求,方可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相同或相近专业之间进行调剂。
3、经复试被学院拟录取的调剂考生,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申请调剂、确认复试、确认录取等调剂手续。
5、对于初试成绩、报考条件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向校外调剂
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全国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联系外校进行调剂,并按规定办理调剂手续。
八、复试录取工作监督
(一)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此项工作由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渤海大学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二)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监督电话:0416-3400027。请考生按照相关程序向有关部门反映考试录取的有关情况。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调剂信息、复试结果等内容及时公布,拟录取考生网上公示。
(四)实行复议制度。接受考生和全社会的监督,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3日内给予考生答复。
(五)实行复查制度。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一是对考生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及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全面复查;二是对网络复试中产生的争议等情况进行复查;三是学校认为有必要进行的事项进行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或复试资格等情形,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触犯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报司法机关处理。
九、信息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审批,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其他
(一)定向委培协议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考生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就业”考生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待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均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录取类别为“定向”。
(二)依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如网络远程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三)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十一、咨询方式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学校已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要到校现场咨询。考生可致电学校研究生学院及各二级学院,也可通过QQ或发送邮件等形式进行咨询。复试录取相关信息陆续会在学校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咨询电话:0416-3400137
监督电话:0416-3400027
邮箱:199048382@qq.combhu1950@bhu.edu.cn
网址:http://zsxx.bhu.edu.cn/page/depart/zsxx/yanjiusheng/
十二、本方案由渤海大学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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