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正文
为做好我校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根据《教 育 部 2023 年 全 国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工 作 管 理 规定 》 ( 教 学
〔2022〕3 号)《关于做好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 作的通知》 (教学司〔2023〕3 号) ,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本工 作方案。
一 、基本原则
( 一 ) 坚持综合评价 ,提升招生质量 。要落实立德树人根 本任务 ,加强创新潜质考核。
( 二) 坚持严格管理 ,确保公平公正 。要严格落实复试、 调剂 、 录取各项管理措施 , 坚持“择优录取 、 宁缺毋滥”的 原则。
(三) 坚持以人为本 ,优化考生服务 。要确保信息沟通顺 畅 ,做实做细服务。
( 四 ) 坚持加强领导 ,确保安全平稳 。要落实主体责任, 加强应急处理 ,提高舆情应对能力。
二 、组织管理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做好复试录
取工作。
( 一 )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研究生招 生复试录取工作 , 负责制定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 工作流 程和应急预案 , 负责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 、 复试分数基本要 求 , 审定拟录取名单。
( 二 )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 院 , 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统筹 ,指导各学院 ( 中心 ) 开 展复试录取工作 ,组织复试模拟演练 , 负责发布调剂公告 , 设置调剂条件 ,指导各学院 ( 中心) 做好调剂考生选拔工作, 审核调剂考生资格 , 复核招生考试总成绩 ,确定拟录取名单 并做好录取相关工作。
(三) 各学院 ( 中心) 负责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 ,根据工 作需要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 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 复试专 家小组和技术保障 (现场考务) 小组。
1.各学院 ( 中心)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 (主任) 担任 ,成员包括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 (副主任) 、相关学 科带头人 、 学术骨干 、研究生导师等; 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组 长 由各学院 ( 中心 ) 党委书记担任 ,成员由各学院 ( 中心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学科专业及参加复试人数情况成立 若干复试专家小组 , 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 , 由具有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研究生导师组成 ,组长应由 院长或相关 学科带头人担任; 技术保障 (现场考务) 小组由熟悉计算机 网络操作及考务人员组成。
2.各学院 ( 中心)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 ( 中心) 复试的组织 、协调和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
( 1) 根据教育部 、 吉林省及学校的有关规定 ,制定符合 本学院 ( 中心 ) 学科专业特点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 明确复 试内容和复试程序 , 以及复试过程应急保障措施等 ,报学校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备案;
(2) 根据本学院 ( 中心) 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复试专 家小组 ,指导并培训复试专家小组成员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 工作 ,确保复试公平 、公正;
(3) 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 ,并组织 实施;
(4) 负责审核各复试专家小组的复试记录 、 复试结果和 考生的其他情况;
(5) 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给予必要解释和遗留 问题的处理;
(6) 做好现场及远程网络复试相关工作 ,妥善安排考生 有序进行复试;
(7) 负责组织意向调剂本学院 ( 中心) 考生在“全国硕 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做好调剂考生选 拔工作;
(8) 做好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工作 ,相关录音录像材料由 学院保存 ,保存期限为 3 年;
(9) 做好本学院 ( 中心) 各学科复试记录存档备查工作, 保存期限为 3 年。
3.各学院( 中心) 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学院( 中心) 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 , 受理考生的举报 、投诉等事宜 。 通过 学院网站或其他方式公布举报电子邮箱 、 电话号码等 ,并按 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举报问题 。涉及违规违纪事件及时 上报学校纪委处理。
4.各学院 ( 中心) 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组织本学科专业的复 试工作 ,主要职责是:
( 1) 负责本学科专业考核工作;
(2) 负责研究并设计符合本学科专业特点的复试试题 。 试题应为能够体现综合性 、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应包含复 试考生的外语听力 、 口语水平测试内容 , 同 时 , 重点加强思 想政治素质考核 。试题数量应满足复试考生实际需要。
5.各学院 ( 中心) 技术保障 (现场考务) 小组负责远程复
试设备的调试和技术保障及现场复试的考场考务工作 ,确保 复试工作安全 、顺畅 、稳定。
6.各学院 ( 中心) 要认真做好复试组织管理工作 ,做到人 员安排到位 、设施设备到位 、培训演练到位 、应对措施到位, 保障复试过程平稳有序 。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专家小组会议, 进一步明确 “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 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原则进行复试; 组织专家认真学习 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和评分办法 , 同 时增强 保密意识 、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提高运用新技术 、新手段 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 四 ) 学校纪委负责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管,派出专人监 督指导各学院 ( 中心 ) 按要求做好复试工作 ,严防发生复试 弄虚作假 、徇私舞弊等事件。
三 、基本要求
( 一 ) 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2023 年全国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 类) ”, 根据第一志愿考生过线情况确定我校各学科专业和“退役大 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初试加 分或照顾政策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 符合条件考生须在规 定时间将有关证明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 二 ) 实行差额复试 ,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满足 我校相关学科专业 (领域) 复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均有资 格参加复试 ,按专业复试比例进入复试 。调剂志愿考生复试 工作在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进行。
(三) 按考生填报的学科专业 (领域) 进行复试。报考我校 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均须复试合格后方能正式录取。
( 四 ) 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交复试费的考生擅 自参加复 试 ,其复试成绩无效。
四 、复试方式
原则上生源较充足专业采用线下复试方式,生源不足专业 采用线上复试方式 。 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远程网络复试首选使用中 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供的“招 生远程复试系统 ”,备选使用阿里钉钉 “研究生复试管理系 统”。
五 、复试准备及流程
( 一) 复试准备
1.复试前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发布复试公告,明确工 作要求 、 复试方式及内容 、 成绩计算办法 , 参加复试考生的 资格条件和考生名单等。
2.各学院 ( 中心) 要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提前确定复
试试题和评分办法。
3.各学院( 中心) 提前确定复试场所、进行设备安装调试、 提前进行模拟演练 、提出复试相关要求。
4.告知参加复试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准备好须审 查的各种材料 , 熟悉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功能和操作流 程 (包括首选复试系统和备选复试系统) ,提前登陆系统进行 在线测试 、确保设备使用功能齐全及网络通畅。
5.研究生院做好复试前的协调工作,联系纪委、计划财务 处 、党委宣传部 、大数据与智慧校园管理中心 、安全保卫处、 校医院 、各相关学院 ( 中心) ,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6.复试考生 自行准备大学学习成绩单以及能证明本人能 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 以备考前查阅。
( 二) 复试流程
1.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需现场或通过“招生远程复试系统”提交以下材料:
( 1) 准考证 、身份证。
(2)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 证报告》;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提交《教 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获得境外本科学历 、学位的 考生 ,应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
历认定证书;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有效学籍证明; 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3)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须提供专科和本科成绩单);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 科课程的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或本科相关成绩单。
(4)《北华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 查表》 电子版。
各学院 ( 中心) 对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时 ,要运用“人 脸识别”“人证识别” 技术 , 通过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 库 ”“人 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 等 ,加强对考生 身份的审查核验 ,严把复试入 口关 ,严防复试“替考”。
2.复试交费
按吉林省物价局审批标准执行为 180 元/生 , 由计划财务 处负责组织收取 ,具体交费要求另行通知 。未交费考生不准 参加复试 。考生拟录取后组织体检。
3.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 保证复试过程诚信。
4.按时参加复试
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要听从指挥和
安排。
六 、复试时间及内容
( 一) 复试时间
各学院 ( 中心) 在充分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对外发布实施 细则后 , 即可开始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 ,4 月 15 日前 结束;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待“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 务系统”开通且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进行 ,4 月底前结束。 各学院 ( 中心) 具体复试时间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 二) 复试内容
包括考察学生专业基础、学术能力、科研水平、综合素质、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此项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以及 外语水平等 (报考经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 、 会计硕士的 考生 ,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考试) 。各学院 ( 中心) 应按 《北华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目录》 复试科 目及要 求 , 结合学科专业特点 自行确定具体内容及分值 ,计入复试 总分并折算为百分制,达到 60 分为合格,计入考生总成绩(外 国语听力 、 口语测试成绩须计入复试总成绩)。
每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
(三) 加试
1.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加试内容
不得与初试内容相同 。每门课程满分为 100 分 ,60 分为合格, 不计入复试总分 。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跨专业加试课程按《北华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专业 目录》 公布的内容执行 ,要求同上。
七 、调剂
第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学校确定调剂原则和各学科专业调 剂数额 , 由各学院 ( 中心 ) 通过“调剂系统 ”对调剂考生进 行选拔并发送复试通知 ,研究生院指派专人进行复核确认。
( 一) 调剂条件
1.调剂考生须符合《北华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 程》和《北华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相关要求。
2.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2023 年全国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A 类) ” 和我校确定的各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单 科 、 总分须同时满足)。
( 二) 调剂原则
1.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放射影像学 、超声医学除外) 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申请调剂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任一领域。
2.首先调剂专业相同 的考生;仍有缺额,再调剂相同一级 学科下 , 专业相近的考生; 仍有缺额 , 再调剂专业为同一级
学科 目录下的考生; 仍有缺额 , 可在符合相关培养要求及政 策的前提下 ,再调剂同一学科门类下的考生。
3.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如个别专 业经调剂后仍不能完成计划,原则上将计划调整到第一志愿生 源充足的专业 , 以保证完成招生总计划。
4.其他要求按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 调剂流程
1.考生查看我校公告了解拟调剂专业 、名额 、调剂要求、 调剂系统开始及结束时间,考生可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调剂服务系统” ,查看调剂缺额信息并填报调剂志愿。
2.我校将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是否接收考生调剂志愿并发 送复试通知。
3.我校同意接收调剂申请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确认参加我校复试, 逾期取消复试资格。
4.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复试通知和复试要求, 按时参加复试。
5.复试结束后,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 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 接受待录取通知 ,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 、成绩核算及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总分 ( 占 70%) 和复试总分 ( 占 30%) 构成 , 即考生总成绩= (初试总分折算为百分制) ×70%+ (复 试总分折算为百分制) ×30%,依据学校调剂原则 ,按考生总 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根据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 兵专项计划” 按学科专业单独排序)。
复试不合格考生 ,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考生符合加分政策 ,按教育部文件要求计入初试总分。
入学后 3 个月内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 关要求 ,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 复查不合格的 ,取消学 籍 ;情节严重的 ,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 、信息发布和公示制度
( 一 ) 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 分数线 、 复试考生名单 、调剂要求 、各学科专业 (领域) 招 生调剂人数等。
( 二)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 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 日 ,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 。名单如有变 动 ,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 ,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 作 日 。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不予学籍注册。
(三) 学校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为 0432-64608056,各学
院咨询电话可在“北华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最新动态” 中下 载 。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 、 录取结果有异议 ,在结果公布 的 3 个 工 作 日 内 向 学 校 纪 委 提 出 申 诉 , 申 诉 电 话 为 0432-64608096。
十 、监督和复议
学校纪委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和巡视工
作 ,指导各学院 ( 中心 ) 做好复试过程的监督工作 , 负责对 相关举报的受理和对发现问题的查处及移交工作。
( 一 ) 加强复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复试录取工作 政策透明 、程序规范 、信息公开 、 监督有力 ,切实维护考生 的合法权益。
(二)对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据《中 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和《吉林省普通高 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等条款 ,对当事人 进行严肃处理 。造成严重后果的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规定及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追究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 导责任。
(三) 考生对复试录取工作提出异议 、申诉或举报 ,应及 时进行调查处理 ,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 , 书面或 口头
答复申请人; 属于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 ,组织人员进行调查, 按照有关规定做出书面答复。
十一 、复试纪律和要求
( 一 ) 相关部门和各学院 ( 中心) 要严格执行国家 、省、 学校有关规定 ,做好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 不得超越国家和 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权限 自定招生办法。
( 二) 相关部门和各学院 ( 中心) 要加强研究生复试工作 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 实行回避制度 ,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 的人员 ,不得参加与复试录取相关的工作。
(三) 复试工作人员应主动接受监督,提高 自我约束和防 范风险能力 , 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 ,净化研究生招生工 作环境。
十二 、政策解读和兜底保障
( 一 ) 做好复试政策宣传解读 ,及时发布信息 ,综合利用 各类媒体让社会和考生提前并充分知晓复试要求 、 复试时间 和流程 ,确保复试工作顺畅有序进行。
( 二) 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安排专人负责受理考生咨 询 , 及时解答考生疑惑; 及时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 使用方法 ,指导考生熟悉现场或远程复试的流程及相关要求, 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三) 加强对特殊群体考生的人文关怀和关爱帮扶,根据 考生的实际情况 ,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 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 四 ) 各学院 ( 中心) 做好复试前的技术保障工作 ,复试 过程中突发网络异常状况 , 由大数据与智慧校园管理中心及 时处理。
十三 、公共卫生事件预防
坚持安全第一 ,各学院 ( 中心) 在组织复试时 ,应尽量降 低人员密度 、 防止人员聚集 ,对于突发情况须有应急措施予 以保障 。 一旦出现流行性疾病 ,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联系校 医院及时进行处置。
北华大学 2023 年 3 月 20 日
北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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