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推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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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音乐学院保研联系方式/推免研究生联系方式
以2020年上海音乐学院推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例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20号南楼104室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031
电话:021-64330407
上海音乐学院保研录取/推荐免试研究生录取
以2020年上海音乐学院推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例1、我院拟于2019年10月上旬进行推免生复试。申请人在“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院后,我院将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届时申请人可自行登录查询。
2、具体考试内容详见附件。非本院推免生加试专业主课。
3、考试结束后,我院根据复试结果和招生计划初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需要在系统中给予确认是否接受我院录取,只有接受我院录取后才能正式纳入我院拟录取名单中。
4、列入拟录取名单的申请人请填写《上海音乐学院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详见附件或至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研究生招生”-“表格下载”栏内下载),并于2019年10月底前直接寄(送)至我院研究生部学工办并电话联系(021-64314820)入学后的住宿事宜。
5、申请人一旦被拟录取为我院2020级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研招办将于2020年3月与推免生签署协议。
上海音乐学院保研报名/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
以2020年上海音乐学院推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例1、信息注册:请于2019年9月22日起前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om.cn)完成信息注册。
2、正式报名:请于2019年9月28日—30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报名,报名时需要上传报名照片和网上缴纳报名费。
3、非本院的推免生请在2019年9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上海音乐学院接收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详见附件或至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研究生招生”-“表格下载”栏内下载);
(2)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置于同一面);
(3)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相关专业领域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2份。
以上材料请于规定时间前寄到,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上海音乐学院本院推免生不需要提供上述材料。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上海音乐学院保研条件/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件
以2020年上海音乐学院推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例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生源学校的普通推荐免试名额。
3、接收非本院推免生,本年度仅限艺术管理方向,优先接收具备专业培养潜质者。
4、推免生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上海音乐学院保研:上海音乐学院2021年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
上海音乐学院
2021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和我院实际情况,具体接收办法如下: 一、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生源学校的普通推荐免试名额。
3、本年度推免生接收暂仅限本院推免生。
4、推免生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报名办法
1、信息注册:请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起前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om.cn) 完成信息注册。
2、正式报名:请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14 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yz.chsi.com.cn/tm)报名,报名时需要上传报名照片和网上缴纳报名费。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三、接收办法
1、我院拟于 2020 年 10 月中旬进行推免生复试。申请人在“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院后,我院将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届时申请人可自行登录查询。
2、具体考试内容详见附件。
3、考试结束后,我院根据复试结果和招生计划初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需要在系统中给予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只有接受待录取后才能正式纳入我院拟录取名单中。
4、列入拟录取名单的申请人请填写《上海音乐学院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详见附件或至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研究生招生”-“表格下载”栏内下载),并于 2020 年 10 月底前直接寄(送)至我院研究生部学工办并电话联系(021-64314820)入学后的住宿事宜。
5、申请人一旦被拟录取为我院 2021 级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列为统考生。
6、研招办将于 2020 年 3 月与推免生签署协议。
四、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 20 号南楼 107 室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00031
电话:021-64330407
附件: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目
130100 艺术学理论 |
|
01 音乐美学与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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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音乐审美心理学 |
|
03 音乐人类学 |
|
04 世界音乐 |
|
05 音乐教育史学与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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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音乐教育课程与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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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音乐教育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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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00 音乐与舞蹈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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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作曲理论 |
①音乐分析(限和声/复调/配器/视唱练耳领域) |
09 中国音乐研究 |
①音乐分析基础 A 或 音乐分析基础 B |
10 西方音乐研究 |
|
130300 戏剧与影视学 |
|
11 音乐戏剧研究 |
①音乐分析基础 A 或 音乐分析基础 B ②面试 |
12 歌剧理论研究 |
①音乐分析基础 A ②面试 |
13 音乐影像志学 |
①音乐分析基础 A 或 音乐分析基础 B ②面试 |
135101 音乐(专业学位) |
|
14 作曲 |
①音乐分析 ②面试 |
15 指挥 |
|
16 歌剧音乐指导 |
|
17 声乐表演(美声) |
|
18 声乐表演(民声) |
|
19 音乐剧声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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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钢琴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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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钢琴合作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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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西洋管弦乐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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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室内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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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民族管弦乐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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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现代器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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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电子音乐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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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录音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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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音乐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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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数字媒体艺术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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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电影音乐制作 |
①电影音乐作品分析 ②面试 |
31 音乐戏剧导演 |
①音乐分析与史论 ②面试 |
32 戏剧音乐音响设计与制作 |
①戏剧音乐基础理论 ②面试 |
33 音乐戏剧舞台总成艺术 |
①机试 ②面试 |
34 音乐教学法 |
①中外音乐史与音乐分析 ②面试 |
35 弦乐器修造 |
①和声与音乐分析 |
36 钢琴修造 |
|
37 艺术管理 |
①音乐艺术概论 ②面试 |
注:考试内容可参考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音乐学院保研:上海音乐学院2019年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和我院实际情况,具体接收办法如下:一、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生源学校的普通推荐免试名额。
3、接收非本院推免生,本年度仅限艺术管理方向,优先接收具备专业培养潜质者。
二、报名办法
1、信息注册:请于2018年9月28日前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om.cn)完成信息注册。
2、正式报名:请于2018年9月28日—30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报名,报名时需要上传报名照片和网上缴纳报名费。
3、非本院的推免生请在2018年9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上海音乐学院接收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详见附件或至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研究生招生”-“表格下载”栏内下载);
(2)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置于同一面);
(3)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相关专业领域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2份。
以上材料请于规定时间前寄到,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上海音乐学院本院推免生不需要提供上述材料。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三、接收办法
1、我院拟于2018年10月上旬进行推免生复试。申请人在“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院后,我院将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届时申请人可自行登录查询。
2、具体考试内容详见附件。非本院推免生加试专业主课。
3、考试结束后,我院根据复试结果和招生计划初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需要在系统中给予确认是否接受我院录取,只有接受我院录取后才能正式纳入我院拟录取名单中。
4、列入拟录取名单的申请人请填写《上海音乐学院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详见附件或至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研究生招生”-“表格下载”栏内下载),并于2018年10月底前直接寄(送)至我院研究生部学工办并电话联系(021-64314820)入学后的住宿事宜。
5、申请人一旦被拟录取为我院2019级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四、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20号南楼104室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031
电话:021-64330407
上海音乐学院保研:上海音乐学院2018年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和我院实际情况,具体接收办法如下:一、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生源学校的普通推荐免试名额。
3、接收非本院推免生,本年度仅限艺术管理方向,优先接收具备专业培养潜质者。
二、报名办法
1、信息注册:请于2017年9月28日前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om.cn)完成信息注册。
2、正式报名:请于2017年9月28日—30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报名,报名时需要上传报名照片和网上缴纳报名费。
3、非本院的推免生请在2017年9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上海音乐学院接收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详见附件或至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研究生招生”-“表格下载”栏内下载);
(2)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置于同一面);
(3)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相关专业领域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2份。
以上材料请于规定时间前寄到,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上海音乐学院本院推免生不需要提供上述材料。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三、接收办法
1、我院拟于2017年10月上旬进行推免生复试。申请人在“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院后,我院将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届时申请人可自行登录查询。
2、考试形式为1门笔试,1门面试,具体考试内容请参考我院历年硕士研究生生招生简章的复试内容。非本院推免生加试专业主课。
3、考试结束后,我院根据复试结果和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需要在系统中给予确认是否接受我院录取,只有接受我院录取后才能纳入我院录取名单中。
4、列入拟录取名单的申请人请填写《上海音乐学院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详见附件或至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研究生招生”-“表格下载”栏内下载),并于2017年10月底前直接寄(送)至我院研究生部学工办并电话联系(021-64314820)入学后的住宿事宜。
5、申请人一旦被拟录取为我院2018级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四、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20号南楼104室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031
电话:021-64330407
上海音乐学院保研:上海音乐学院2017年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和我院实际情况,具体接收办法如下:一、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生源学校的普通推荐免试名额。
3、接收非本院推免生,本年度仅限艺术管理方向,优先接收具备专业培养潜质者。
二、报名办法
1、信息注册:请于2016年9月28日前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om.cn)完成信息注册。
2、正式报名:请于2016年9月28日—30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报名,报名时需要上传报名照片和网上缴纳报名费。
3、非本院的推免生请在2016年9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上海音乐学院接收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至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研究生招生”-“文件下载”栏内下载);
(2)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置于同一面);
(3)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相关专业领域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2份。
以上材料请于规定时间前寄到,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上海音乐学院本院推免生不需要提供上述材料。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三、接收办法
1、我院拟于2016年10月上旬进行推免生复试。申请人在“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院后,我院将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届时申请人可自行登录查询。
2、考试形式为1门笔试,1门面试,具体考试内容请参考我院历年硕士研究生生招生简章的复试内容。非本院推免生加试专业主课。
3、考试结束后,我院根据复试结果和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需要在系统中给予确认是否接受我院录取,只有接受我院录取后才能纳入我院录取名单中。
4、列入拟录取名单的申请人请填写《上海音乐学院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至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研究生招生”-“文件下载”栏内下载),并于2016年10月底前寄(送)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与研究生部学工办(021-64314820)联系入学后的住宿事宜。
5、申请人一旦被拟录取为我院2017级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四、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20号南楼104室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031
电话:021-64330407
上海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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