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保研降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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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财经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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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办法
为了保证我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推进我院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现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及《浙江财经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考生平时学习、思想表现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方面的考查。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复试工作组织与管理
在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管理下,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负责对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工作安排由我院统一组织和实施。同时,根据学科和专业具体情况成立我院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小组,确定面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复试面试小组由我院学术水平较高、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为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较好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2.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科所学专业前茅,取得所在学校2018年推荐免试生资格,具体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备案推免名单为准。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且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一般要求英语专业四级成绩良好以上(英语专业考生)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550分以上(非英语专业考生)。
4.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产生了较大效益等证明材料)可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申请办法
1.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按推免章程要求,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
2.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10月份,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三、复试时间和内容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由学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学校认可当地二等甲级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表(体检项目需含谷丙转氨酶测试和胸透);
4.政审。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核。考生如实填写《考生表现情况调查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其他有关材料(如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
(三)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1)考试科目及参考书:考试科目:综合英语能力;参考书目:《高级英语(修订本)第一、二册》,张汉熙主编、王立礼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0年。
(2)考试要求:专业课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综合面试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以及人文素质等综合能力,并给出面试成绩。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回答情况将进行现场记录和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同一专业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相同。
(四)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70%
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对复试现场进行巡视。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学院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等信息。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复试与录取工作查询与申诉地点、部门及联系方式: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8-503,联系电话:0571-87557425,Email:wwp1112@163.com。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初议后再提交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五、录取与入学
1.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和政审、体检等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确认后,报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
2.拟录取者在“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学院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3.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给校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会在研究生院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任何异议,将及时查明情况并公布结果。
4.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批准,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5.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复试结束后将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2.如果上级部门对接收推免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上级的新要求执行。本办法由浙江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浙江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2018年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研究生推免生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现提出我院2018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考生平时学习、思想表现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方面的考查。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负责对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永友
副组长:赵海利
成员:司言武董根泰童光辉
三、复试时间和内容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由学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学校认可当地二等甲级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表(体检项目需含谷丙转氨酶测试和胸透);
4.政审。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核。考生如实填写《考生表现情况调查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定于2017年10月11日。具体安排如下:(1)上午8:30开始资格审查;(2)9:30-11:30笔试;(3)13:30-15:30面试。
(三)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1)考试科目及参考书:
财政学:《财政学》,钟晓敏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
税务硕士:《中国税制》,吴利群,杨春玲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
(2)考试要求:专业课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综合面试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以及人文素质等综合能力,并给出面试成绩。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回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和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同一专业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相同。
(四)成绩计算
专业课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权重为40%。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60%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对复试现场进行巡视。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等信息。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复试结束后将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2.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及相应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财政税务学院研究生招生办:0571-86754691。
财政税务学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九日
2018年浙江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意见
据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消息,2018年浙江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公布,详情如下: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现提出我校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考生平时学习、思想表现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方面的考查。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工作组织
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各研招学院分管领导为成员的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负责对所在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三、复试时间和内容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由学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学校认可当地二等甲级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表(体检项目需含谷丙转氨酶测试和胸透);
4.政审。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核。考生如实填写《考生表现情况调查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
复试工作必须在10月18日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三)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1)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由各学院确定,并在向考生发复试通知时说明。
(2)考试要求:专业课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综合面试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以及人文素质等综合能力,并给出面试成绩。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回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和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同一专业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相同。
(四)成绩计算
专业课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权重为30%-50%,具体由各学院确定。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权重+综合面试×面试权重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对复试现场进行巡视,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相关信息。
3.实行复议制度。确保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由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九日
2018年浙江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为了提高生源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较好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2.学习成绩优秀,英语水平优良,取得所在学校2018年推荐免试生资格,具体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备案推免名单为准。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且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产生了较大效益等证明材料)可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专业与人数
列入招生计划的所有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非全日制会计硕士除外)均可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人数请参阅《浙江财经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接收程序
1.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按推免章程要求,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
2.学校的招生学院审核申请人信息,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接收确认,并根据学院安排准时参加复试。
四、复试与录取
1.复试提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
2.复试
复试由各招生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复试时间暂定于10月份,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复试工作办法见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zufe.edu.cn)。
3.录取与入学
(1)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和政审、体检等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本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确认后,报学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2)拟录取者在“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3)学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任何异议,将及时查明情况并公布结果。
(4)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批准,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5)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会计、金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0000元;其余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
(二)奖助学金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可获得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其它奖助政策参照统考考生待遇,详见《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方案》(http://ygw.zufe.edu.cn/)。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用于奖励表现特别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2.学业奖学金:覆盖范围为100%。奖励标准为一等12000元,二等10000元,三等8000元。
3.国家助学金:覆盖范围为100%。6000元/年,按照10个月,600元/月发放。
4.专项奖学金:包括“卓越之星奖励”、“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等,奖励标准由2000元-8000元不等。
5.“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根据助教18元/课时、助管18元/小时、助研500元/月、兼职辅导员600元/月的标准发放。
以上奖助政策如有变动,以最新政策为准。
六、其他事项
1.学校成立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成立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做好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
2.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研究生招生办:0571-86754635;纪检监察办公室:0571—87557163。
七、附则
本章程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最新相关文件通知规定执行。
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9月13日
2017年浙江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为了提高生源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8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较好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2.学习成绩优秀,英语水平优良,取得所在学校2017年推荐免试生资格,具体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备案推免名单为准。
3.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产生了较大效益等证明材料)可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专业与人数
列入招生计划(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的所有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人数请参阅《浙江财经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接收程序
1.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按推免章程要求,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
2.学校的招生学院审核申请人信息,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接收确认,并根据学院安排准时参加复试。
四、复试与录取
1.复试提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
2.复试
复试由各招生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复试时间暂定于10月份,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复试工作办法见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zufe.edu.cn)。
3.录取与入学
(1)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和政审、体检等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确认后,报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
(2)拟录取者在“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3)校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任何异议,将及时查明情况并公布结果。
(4)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批准,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5)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学校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新入学的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如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会计、金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0000元;其余专业学位每生每学年8000元。
(二)奖助学金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可获得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其它奖助政策参照统考考生待遇,详见《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方案》(http://ygw.zufe.edu.cn/)。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用于奖励表现特别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2.学业奖学金:覆盖范围为100%。奖励标准为一等12000元,二等10000元,三等8000元。
3.国家助学金:覆盖范围为100%。6000元/年,按照10个月,600元/月发放。
4.专项奖学金:包括“优秀科研成果奖励”、“肯莱特德育奖学金”等,奖励标准由2000元-5000元不等。
5.“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根据助教18元/课时、助管18元/小时、助研500元/月的标准,学生辅导员600元/月的标准发放。
六、其他事项
1.学校成立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成立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做好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
2.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研究生招生办:0571-86754519;纪检监察办公室:0571—87557163。
七、附则
本章程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最新相关文件通知规定执行。
浙江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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