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大学保研条件

更新时间:2021-09-13 00:12:19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Add 浙江海洋大学学姐
为你免费答疑

以下浙江海洋大学推免夏令营信息来自我们的保研小程序。最新的信息,微信搜索【越考保研】公众号,在菜单里可查【最新保研夏令营信息】【保研去向】【保研来源】【保研真题】等数据和资源。

添加浙江海洋大学学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越考保研”,关注【越考保研】微信公众号,在越考保研微信号输入【浙江海洋大学保研夏令营条件、浙江海洋大学保研加分细则、浙江海洋大学保研群、浙江海洋大学保研学姐微信、浙江海洋大学保研真题、浙江海洋大学保研夏令营2021;】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浙江海洋大学保研信息
回复【夏令营信息】【保研去向】【保研来源】【入营名单】即可查看蕞新蕞全的保研数据。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等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浙江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及报名流程

  一)报考条件

  符合国家公布的2020年报考条件和学校相关专业要求(参见《浙江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研究生。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二)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2、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均分为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

  第一阶段——初试: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第二阶段——复试: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公布。

  在复试前学校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方式为笔试。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学校各专业体检要求。

  六、录取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七、学习方式、培养模式及学制

  招生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各专业(领域)培养模式见各专业(领域)培养方案。

  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5-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具体见各专业(领域)培养方案。

  八、收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为准,具体见学校计划财务处网站公布标准。

  九、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

  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1、新生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评,分一志愿考生奖学金和调剂考生奖学金,奖励额度分别为1000-12000元/生和500-5000元/生;

  2、学业奖学金:入学第一年每人均可获得一年级学业奖学金8000元/生;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均可参评,奖励额度4000-12000元/生·年;

  3、国家奖学金: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可参评,20000元/生·年;

  4、国家助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6000元/生·年;

  5、王成海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评,5000元/生·年;

  6、昱雲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评,10000元/生·年;

  7、三助岗位津贴: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均可通过申请、竞聘等方式获得“三助”岗位,一般助管岗位满额工作津贴600元/生·月;

  8、其他奖学金:在学期间,研究生可参评获得优秀干部奖学金、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等;

  9、鼓励并资助研究生申报浙江省教育厅、科技厅和团省委等各类创新科研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生创新创业大赛。

  10、为鼓励优秀考生从事国家海洋事业建设,我校将从考生中优先选拔相关专业的出国交流生和中外双硕士学位项目研究生,并通过专项经费予以支持。

  十、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一、报考咨询

  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浙江省舟山市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招生与培养办

  电话:0580-8180690;E-mail:yjsczs@163.com

  网站:http://yjs.zjou.edu.cn/

  关于您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船舶与机电工程学院负责招生老师咨询(区号0580): 为做好我校接收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确保推免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是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

  2.申请人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任何处罚或处分记录。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2018年接收推免生的具体专业和人数见下表(目录中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1.学术学位
 

一级学科名称(代码)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1.物理海洋学070701   ①海洋环境动力学
②海洋遥感    
③声学海洋学
20
2.海洋化学070702   ①海洋环境化学
②海洋资源化学
③海洋环境污染防治
3.海洋生物学与生物海洋学070703     ①海洋生态学
②海洋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③海洋生物遗传育种学
④海洋生物养殖学
4.海洋药学0707Z1 ①海洋天然药物
②药理学      
③药物化学
5.海岛开发与保护0707Z2     ①海岛环境评估与保护
②海岛开发与利用
③海岛规划与综合管理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24)
水产学院 1.水产养殖090801 ①水产养殖生态环境与疾病防控
②水产动物繁殖与发育生物学
③养殖工艺与技术
5
2.捕捞学090802 ①渔具渔法与渔业工程技术
②渔具理论
③渔船装备与技术
3.渔业资源090803 ①渔业资源生物学
②渔业资源评估与管理
③渔业水域环境评价与修复
4.渔业经济与管理0908Z1 ①渔业经济与产业发展
②市场经济与水产品流通
③渔业产业政策与制度
5.水产品加工与贮藏工程0908Z2 ①水产品质量与安全
②水产品综合利用
③水产品加工工程
  备注:1. 学校将从海洋科学、水产等入学研究生中选拔一部分优秀研究生攻读中日(日本东京海洋大学);学校将从海洋科学入学研究生中选拔一部分优秀研究生攻读中意(意大利比萨大学)双硕士学位项目。

  2. 被学校录取并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老师担任导师的研究生论文阶段在主要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及其各所完成。

  3. 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18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

  2.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类别
(代码)
牵头学院 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 研究方向 拟招人数
专业
学位
工程(0852) 港航与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交通运输工程085222 ①海上安全保障技术.
②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③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
④港口物流规划与管理
⑤油气储运技术
10
农业(0951) 水产学院 渔业发展095134 ①渔业管理
②水产养殖
③渔业资源养护与利用
5
食品与医药学院 食品加工与安全095135 ①食品加工与贮藏工程
②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
③天然产物的提取与应用
10
船舶与机电工程学院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095136 ①渔业机械化 5
②农业信息化 5
③设施农业 5
经济与管理学院 农业管理095137 ①农业公共管理
②农业组织与产业管理
③农业科技与教育管理
④农业金融与投资管理
5
农村发展095138 ①农村经济发展与规划
②农村资源与环境
③农村文化建设与发展
④农村社会治理与发展
5
  备注:1. 学校将从食品加工与安全等入学研究生中选拔一部分优秀研究生攻读(日本东京海洋大学、意大利比萨大学等)双硕士学位项目。

  2. 被学校录取并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老师担任导师的研究生论文阶段在主要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及其各所完成。

  3. 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18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阅招生专业目录,确定获得推免生资格后,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工作。

  2.同时登录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浙江海洋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填写打印申请表,并将全部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学校,否则网上申请无效。

  3.学校研究生处组织各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并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

  4.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各学院组织的复试工作。对于复试合格的推免生由学校发送待录取通知。

  5.学校将拟录取名单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示,并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申请人到校复试时需提供推荐时的全部材料,以供学校审查。同时,必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否则责任自负。

  四、奖助政策

  1.被录取为我校的推免生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一年级学业奖学金(8000元)和新生一志愿考生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

  2.学校确保被录取的推免生有一次出国交流机会,优先选拨其进入中外双硕士学位项目和推荐优秀毕业生攻读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3.每生每年均可享受不少于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4.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校100%安排“三助”岗位,一般助管岗位满额工作津贴500元/生·月。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研究生,学校将通过采取减免全部或部分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其资助力度。

  5.在学期间,研究生可参评获得国家奖学金、学校王成海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干部奖学金、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等。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年生均不低于4000元,原则上覆盖面100%。支持研究生申报浙江省教育厅、科技厅和团省委各类创新科研项目。

  6.入学后,凭车、船票报销复试来回路费(飞机票、高铁或动车票折合后报销)。

  五、信息公开

  1.我校将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接收推免生章程、推免生招生目录、复试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全部信息,同时按教育部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开。

  2.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可向研究生处和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进行实名投诉举报。

  六、学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学费按学年收取,不提前预收;学费按学校规定学制收取。

  七、其他

  1.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均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研究生处招生与培养办公室:电话:0580-8180690,邮箱:yjsczs@163.com。

  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电话:0580-2550014,邮箱:jw@zjou.edu.cn

  3.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系所号 学院 联系老师 联系电话
001 海洋科学院与技术学院 傅老师 0580-2261723
002 船舶与机电工程学院 房老师 0580-2555258
13575627371
003 水产学院 肖老师 0580-2550080
13967207839
004 海运与港航建筑工程学院 褚老师 18768071017
005 食品与医药学院 卢老师 0580-2554781
13587067060
006 经济与管理学院 杨老师 0580-2261623
18768013133

浙江海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