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保研降分政策

更新时间:2021-09-13 00:58:28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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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汕头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预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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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2020年汕头大学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例
 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754)86502424

  Email:o_yzb@stu.edu.cn

  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以2020年汕头大学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例
 1.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发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接收并上“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复试办法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请届时查阅。

  2.体检与复试同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2020年汕头大学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例
  1.9月28日开始,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我校的报考志愿。(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2.提交材料
    ①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②本科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③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
    ④其它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3.非医学专业考生将上述①至④材料各一份于10月24日前快递寄送达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院,邮编:515063,收件人:张三芸,联系电话:0754-86502424。
    医学专业考生将上述①至④材料各一份于10月24日快递寄送达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邮编:515041,收件人:陈森淼,联系电话:0754-88900307。
以2020年汕头大学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例
    一、申请条件与说明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人必须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占用推荐学校的推免生推荐名额,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①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②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4.除非全日制专业外,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请见汕头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推免生奖励
    凡被我校录取的硕士推免生,校本部为每位研究生提供每学年不低于16000元的奖助学金(具体可见《汕头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方案》);
    凡被我校本部录取的硕士推免生,将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额度为:8000元/人,奖金于入学后一次性发放;
    凡被我校本部录取的硕士推免生,将根据路程远近为其提供来我校复试的交通补助费。
    医学院各专业接收推免生将参照医学院相关奖助学金政策发放奖助学金。
一、申请条件与说明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人必须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占用推荐学校的推免生推荐名额,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① 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② 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4.除非全日制专业外,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请见汕头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推免生奖励
凡被我校录取的硕士推免生,校本部为每位研究生提供每学年不低于16000元的奖助学金(具体可见《汕头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方案》 );
凡被我校本部录取的硕士推免生,将获得 “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额度为: 8000元/人,奖金于入学后一次性发放;
凡被我校本部录取的硕士推免生,将根据路程远近为其提供来我校复试的交通补助费。
医学院各专业接收推免生将参照医学院相关奖助学金政策发放奖助学金。
三、申请程序
1.10月12日起,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 填写我校的报考志愿。(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2.提交材料 
① 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② 本科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③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
 ④ 其它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3.非医学专业考生将上述①至④材料各一份于10月24日前快递寄送达 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院,邮编:515063,收件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54-86502424。
医学专业考生将上述①至④ 材料各一份于10月24日快递寄送达 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邮编:515041,收件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54-88900307。
四、复试 、体检
1.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发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接收并上“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复试办法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请届时查阅。
2.体检与复试同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
1.我校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方予拟录取。对同意拟录取的推免生,我校将发出待录取通知。
2.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无须再跟统考考生一样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手续。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申请人必须保证本人2021年推免生资格以及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联系方式
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754)86502424
Email:o_yzb @stu.edu.cn
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9月18日
一、申请条件与说明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人必须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占用推荐学校的推免生推荐名额,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4.除非全日制专业外,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请见汕头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 推免生奖励
  • 凡被我校录取的硕士推免生,校本部为每位研究生提供每学年不低于16000元的奖助学金(具体可见《汕头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方案》 );
  • 凡被我校本部录取的硕士推免生,将获得 “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额度为: 8000/人,奖金于入学后一次性发放;
  • 凡被我校本部录取的硕士推免生,将根据路程远近为其提供来我校复试的交通补助费。
  • 医学院各专业接收推免生将参照医学院相关奖助学金政策发放奖助学金。
三、申请程序
1928日开始,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 填写我校的报考志愿。(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2.提交材料
 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本科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
  其它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3.非医学专业考生将上述①至④材料各一份于1024日前快递寄送达 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院,邮编:515063,收件人:张三芸,联系电话:0754-86502424
医学专业考生将上述①至④ 材料各一份于1024日快递寄送达 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邮编:515041,收件人:陈森淼,联系电话:0754-88900307
四、复试 、体检
1.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发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接收并上“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复试办法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请届时查阅。
2.体检与复试同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
1.我校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方予拟录取。对同意拟录取的推免生,我校将发出待录取通知。
2.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无须再跟统考考生一样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手续。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申请人必须保证本人2020年推免生资格以及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联系方式
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75486502424
Emailo_yzb @stu.edu.cn
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为公平、公正地对推免生进行全面考查,并突出对专业学位考生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择优录取推免生,保证推免生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实施办法。一.复试基本要求
(一)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必须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二)除非全日制专业外,其他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招生人数的50%。
(四)审查资料包括身份证、学生证、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及推荐类型的有关证明材料、各类获奖证书等原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经资格审查无误后发复试通知。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9月28日至10月24日,具体时间由学科安排并通知考生。
(二)复试前考生须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也可到我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并结合我校情况,由校医院按规定执行。
三.复试考核内容
(一)学术型考生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考核三部分,满分为100分,具体内容如下(各学科可根据学科特点选择考核方式及调整内容比例):
1)专业知识考核
考核内容:各学科自定,但内容不得超出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范围。
考核方式:笔试或口试,满分40分。
2)综合素质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实际动手能力、个人素质,其中个人素质指个人的心理健康状况、思维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理想抱负等。
考核方式:面试,满分40分;每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考核内容:主要测试考生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际的能力。
考核方式:笔试或口试,满分20分。
(二)专业学位考生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考核三部分,满分为100分,具体内容如下(各学科可根据学科特点选择考核方式及调整内容比例):
1)专业知识考核
考核内容: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有条件的学科(专业)可安排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考核方式:笔试、操作或口试方式进行,满分40分。
2)综合素质考核
考核内容:涉及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同时还可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进行考核。综合面试成绩如不及格,采用一票否决制,直接复试不合格,不予以录取。
考核方式:综合面试可采用由参加复试的老师直接提问或由考生当场抽题作答;满分40分;每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考核内容:主要测试考生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际的能力。
考核方式:笔试或口试,满分20分。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申请条件与说明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人必须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占用推荐学校的推免生推荐名额,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①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②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4.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请见汕头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推免生奖励
  1.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每学年将获得国家助学金8000元和学校奖学金4000元;
  2.凡被我校录取的非医学专业推免生,可获得我校特别设立的“优秀新生奖学金”5000元,来自“985”院校的推免生可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8000元,奖金于入学后一次性发放;
  3.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将根据路程远近为其提供来我校复试的交通补助费。
  三、申请程序
  1.9月28日开始,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我校的报考志愿。(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2.提交材料
  ①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②本科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③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
  ④其它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3.非医学专业考生将上述①至④材料各一份于10月24日前快递寄送到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邮编:515063,收件人:张三芸,联系电话:0754-86502424。
  医学专业考生将上述①至④ 材料各一份于10月24日快递寄送到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邮编:515041,收件人:曹军,联系电话:0754-88900206。
  四、复试、体检
  1.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发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接收并上“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复试办法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请届时查阅。
  2.体检与复试同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
  1.我校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10天,公示无异议者方予拟录取。对同意拟录取的推免生,我校将发出待录取通知。
  2.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无须再跟统考考生一样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手续。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申请人必须保证本人2015年推免生资格以及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联系方式
  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754)86502424
  Email:o_yjsc@s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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