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保研夏令营2020
更新时间:2021-09-12 23:54:37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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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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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保研: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
各有关学院、推荐我校2021级推免生:请阅读我校《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考生名单及复试具体时间和流程安排相关资料(详见附件2-11),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复试准备。
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作内容 |
10月12日-10月16日 |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参考《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中推免生拟接收人数报考我校,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参考《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规培基地一览表》附件3)。 我校将对报考我校的考生网报信息进行审核,并在第一时间向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请考生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第一时间接受复试通知。 |
10月12日-10月16日 | 复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10月12-16日,学校将考虑考生具体情况安排复试报到。请考生保持手机开机,我校复试安排在网页公布同时,将通过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
10月12日-10月16日 | 考生参加复试。线下复试考生需携带填写好的《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推免生面试登记表》(附件4)或《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推免生面试登记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附件5)及《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推免生师生双选确认单》附件6 。复试结束后导师签署附件6中的“导师意见”,导师同意接收后报导师所在教研室及二级学院签署意见。 |
10月12日-10月16日 | 考生复试结束后将附件6交回研究生院,办理拟录取手续。 |
10月12日-10月16日 | 考生复试结束后,各相关二级学院统一将附件4或附件5和《连医科大学2021年推免生复试成绩汇总表》(附件11)报送研究生院。 |
电话:0411-86110153
QQ群:请有意推免我校的同学加入大医2021推免接收群708721210
E-mail:dyyjszs@163.com
通讯地址: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邮编:116044
大连医科大学保研:大连医科大学2020年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
推免是普通等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即在不经过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情况下,直接进入复试。每年推研的时间为大四上学期9月初到9月末,推免时间一般是每年的9月初开始。为了考生可以更方便了解各大研招院校推免推免工作,中公考研小编整理"2020辽宁大连医科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安排"相关内容,希望能给考研考生提供帮助~
请阅读我校《大连医科大学2020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考生名单及复试具体时间和流程安排相关资料(详见附件2-11),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复试准备。
时间安排:(见附件)
联系人:刘明川
电话:0411-86110153
QQ群:请有意推免我校的同学加入大医2020推免接收群568378653
E-mail:dyyjszs@163.com
通讯地址: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邮编:116044
大连医科大学保研:大连医科大学2019年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
大连医科大学2019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及《大连医科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及临床医学长学制学生转段工作章程》(大医发[2016]20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促进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推免生接收工作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二)研究生院负责制定我校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含实施细则),组织相关二级学院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三)各相关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学院复试小组具体工作。
(四)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推免生综合素质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组织实施。
(五)被确定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复试。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复试的推免生,视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六)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和作弊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学制、学习方式及学费标准
学制为三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三、奖助办法
1.推免生入学后,可获得6,000元/生/年的国家助学金,推免生入学后,硕士在读期间,每学年无违规、违纪情况可于学年末获得学校给予的一次性12,000元的生活津贴补助。
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教〔2014〕376号)文件精神,我校设立下述奖助学金(评选年度内课程成绩全部合格,无违规、违纪情况)。
1)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按照辽宁省确定名额择优评定。
2)学校还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还设有大商助学金、成大助学金、忠旺助学金、爱心帮扶基金。
3.报考我校推免生,优先选择导师,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优先选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四、接收基本条件
取得推免生资格的省属重点及以上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同时,需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在校期间必修课程无不及格及重修,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6.在校期间参加过校外科研活动小组,有论文发表者优先考虑。
五、专业条件
在满足上述接收基本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原则上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要求:
(一)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接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毕业生报考(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医学学士学位证书);对于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临床医学各专业学位领域(专业学位)仅接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
(三)医学检验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精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时,仅可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下对应专业学位领域。
(四)口腔医学各学科、专业学位领域仅接收口腔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
(五)中医各专业学位领域(专业学位)仅接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和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
(六)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学术型)、药学、医学技术各学科专业接收理工类本科毕业生报考。
(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各学科仅接收医学、生物学、管理学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公共卫生专业学位领域仅接收医学、管理学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
(八)中西医结合各学科仅接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
(九)护理学各学科、专业仅接收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
(十)心理学仅接收医学类和心理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
(十一)人文医学优先接收医学、心理学、法学、哲学、伦理学、科技史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六、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取得推免生资格符合我校接收要求的推免生,于9月28日-10月20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报名前务必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查询自己的学籍信息,并获取在线验证码备查、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备用。如不能查到个人学籍学历信息将不予准考。
填报有研究方向的专业时,必须注明研究方向及代码,复试时按填报的研究方向考核。
所有填报的信息务必准确、有效,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填写数字必须用“半角”字符。
“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认证信息完全一致。如因信息不一致,将导致不能录取。请考生务必足够重视,认真核对个人信息。
大连医科大学单位代码为10161。
2019年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和中医各专业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02”,口腔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03”,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04”,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06”,药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07”,护理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1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1”,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2”,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3”,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4”,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5”,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考生在报名时须准确选择并填报。
(二)接收复试通知
我校将对报考我校的推免生网报信息进行审核,并在第一时间向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请推免生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第一时间接受复试通知。
(三)复试报到
1.复试报到时间、地点
学校将考虑推免生具体情况安排复试报到及复试时间。请推免生保持手机开机,我校复试安排在网页公布同时,将通过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推免生本人。
2.复试报到准备材料
凡有意申请大连医科大学2019年推免生复试的学生,复试报到需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政治审查表》(附件7);
(3)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5)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3.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8)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附件9)规定执行。
(四)复试的内容和方式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必要时,由研究生院采取其它形式对考生进行进一步考查考核。
1.笔试
笔试考核考生的报考学科专业知识,由各相关二级学院组织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复试笔试考试科目(附件10)。
2.面试
政治思想品德考查(是否合格),面试包括外语40分(口语和听说能力20分、专业外语20分)、专业知识和能力40分和综合素质20分。均由复试小组组织进行,满分为100分,每名面试考核时间(不含专业外语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5分钟。
(1)政治思想品德考查(是否合格)
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及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诚实守信等。
(2)外语(40分)
1)口语和听说能力(20分)
表达是否流畅,回答问题是否正确,用词是否恰当。
2)专业外语(20分)
专业外语的考核将选择与本专业有关的外文阅读资料,要求考生译成中文。按每小时准确译出的印刷符号计算,低于1000个印刷符号为不及格,2000个印刷符号为良好,达到3500个印刷符号为满分。
(3)专业知识和能力(40分)
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或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同时要考核考生的人道主义精神、职业责任意识、医患沟通能力等基本职业素质;着重考核考生的临床思维和表达能力、基本诊断处理能力、合理选择临床技术能力等。
(4)综合素质(20分)
基本品德修养、职业兴趣、心理健康情况、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以及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3.成绩比例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七、录取及信息公开
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一)根据推免生复试成绩、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健康状况,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过核准后,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报“推免录取信息公开平台”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四)入学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的新生须当年入学。
(五)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如有违规入学者,一经查实,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或学籍,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复试监督及复议制度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招生录取工作的督查和监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查,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对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纪检监察电话:0411-86110042
举报信箱:dy_jjjc@163.com
通讯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南路西段九号
邮编:116044
辽宁省招考办公开举报电话:024-86981094,86981076
九、其它
硕士研究生导师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为考生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导师暂停招生资格。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刘明川
联系电话:0411-86110153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邮编:116044
大连医科大学保研:大连医科大学2018年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
各有关学院、推荐我校2018级推免生:请阅读我校《大连医科大学2018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考生名单及复试具体时间和流程安排相关资料(详见附件2-11),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复试准备。
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作内容 |
9月28日-10月23日 |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参考《大连医科大学2018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非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拟接收招生计划》附件2(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推免生参考《大连医科大学2018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拟接收招生计划》附件3)中推免生拟接收人数报考我校。 我校将对报考我校的推免生网报信息进行审核,并在第一时间向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请推免生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第一时间接受复试通知。 |
10月9日-10月20日 | 学校将考虑推免生具体情况安排复试报到及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报到及复试时间。请推免生保持手机开机,我校复试报到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与推免生本人联系。 |
10月10日-10月21日 | 推免生参加复试,复试时需携带填写好的《大连医科大学2018年推免生面试登记表》(附件4)或大连医科大学2018年推免生面试登记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附件5)及《大连医科大学2018年推免生师生双选确认单》附件6 。复试结束后导师签署附件6中的“导师意见”,导师同意接收后报导师所在教研室及二级学院签署意见。 |
10月10日-10月21日 | 推免生复试结束后将附件6交回研究生院,办理拟录取手续。 |
10月10日-10月21日 | 考生复试结束后,各相关统一将附件4或附件5和《连医科大学2018年推免生复试成绩汇总表》(附件11)报送研究生院。 |
联 系 人:刘明川
电 话:0411-86110153
E-mail:dy2015qnz@163.com
通讯地址: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邮 编:116044
大连医科大学保研:大连医科大学2016年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促进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接收工作
(一)组织管理
1.学校201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
接收工作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负责制定我校推免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组织相关院(系)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3.各相关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院(系)推免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本院(系)复试小组具体工作。
4.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推免生综合素质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组织实施。
5.被确定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复试。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复试的推免生,视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6.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和作弊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接收条件
取得推免生资格的省属重点及以上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等学生),同时,需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在校期间必修课程无不及格及重修,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6.在校期间参加过校外科研活动小组,有论文发表者优先考虑。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资助和激励政策
1.推免生入学后,可获得6000元/生/年的国家助学金和学校设立的“入学奖学金”,一次性奖励12000元。
2.可提前申请参加“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推免生可以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当年12月份的“硕博连读生”选拔,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一年级没有获得选拔的推免生,在二年级时可再次申请。
3.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后,可获得10000元/生/年的国家助学金和学校设立的“入学奖学金”,一次性奖励10000元。
4.可申请“卓越研究生培育计划”: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推免生可申请“卓越研究生培育计划”。资助政策为:
(1)培育经费:自然科学类研究生5万元/人,人文社科类研究生2万元/人。
(2)生活津贴:学校给予入选研究生2000元/月/人的生活津贴。
5.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推免生,优先选择我校规范化培训基地、专业及导师。
(四)招生专业目录
《大连医科大学2016年推免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五)报名方式
取得推免生资格符合我校上述接收要求的推免生,于9月28日-10月23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
(六)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务必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查询自己的学籍信息,并获取在线验证码备查、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备用。如不能查到个人学籍学历信息将不予准考。
2.填报有研究方向的专业时,必须注明研究方向及代码,复试时按填报的研究方向考核。
3.所有填报的信息务必准确、有效,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4.填写数字必须用“半角”字符。
5.“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签字确认后各项信息均不可更改。如因信息不一致,将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录取。请考生务必足够重视,认真核对个人信息。
(七)推免生复试准备材料
凡有意申请大连医科大学2016年推免生复试的学生,复试报到需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八)单位代码
大连医科大学单位代码为10161
(九)复试的内容和方式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必要时,由研究生院采取其它形式对考生进行进一步考查考核。
1.笔试
笔试考核考生的报考学科专业知识,由各相关院(系)组织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
2.面试
面试包括外语40分(口语和听力20分、专业外语20分)、专业知识和能力40分和综合素质20分。均由复试小组组织进行,满分为100分,每名面试考核时间(不含专业外语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5分钟。
1)外语(40分)
①口语和听说能力(20分)
表达是否流畅,回答问题是否正确,用词是否恰当。
②专业外语能力(20分)
专业外语的考核将选择与本专业有关的外文阅读资料,要求考生译成中文。按每小时准确译出的印刷符号计算,低于1000个印刷符号为不及格,2000个印刷符号为良好,达到3500个印刷符号为满分。
2)专业知识和能力(40分)
考核本学科专业知识和相关基础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综合素质(20分)
基本品德修养、职业兴趣、心理健康情况、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
(十)成绩比例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十一)录取
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1.根据推免生复试成绩、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健康状况,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过核准后,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定。是否录取的最终决定,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书面通知推免生。
2.录取通知书中告知新生报到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新生须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3.入学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的新生须当年入学。
4.如有违规入学者,一经查实,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或学籍,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二)复议制度
对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纪检监察电话:0411-86110042
举报信箱:dy_jjjc@163.com
辽宁省招考办公开举报电话:024-86981094,86981076
(十三)其它
1.复试的相关费用(交通、食宿、体检等)由考生自理。
2.硕士研究生导师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为考生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导师暂停招生资格。
3.推免生请将证明材料于复试报到时递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4.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5.本规定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十四)接收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1-86110153、0157
联系人:赵越,刘明川,王崇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邮编:116044
二、附则
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大连医科大学颁布的各有关推免生工作规定同时废止。
大连医科大学保研:大连医科大学2014年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
大连医科大学接收外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推免生的通知2013-09-22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接收外校201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收要求
取得推免生资格的省属重点及以上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等学生),同时,需满足如下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本科阶段基础知识扎实、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要求在本专业范围内排名前10%,学习成绩的排定五年制以前七个学期、四年制以前六个学期的所有考试课平均成绩为准,英语水平必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在校期间参加过校外科研活动小组,有论文发表者优先考虑。
5.在校期间未曾受过任何处分。
6.专业接收条件按照《大连医科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说明中第四条第七款有关规定执行。
7.身体健康。
二、申请办法
申请者请填写、打印《大连医科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见附件1),并将全部申请材料装入自备的信封,于24日下班前邮寄(或送)到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再接受申请。
三、申请材料
(一)《大连医科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
(二)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
(三)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如为复印件,请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四)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
(五)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参加科研活动小组证明,有论文发表者提交发表论文的期刊复印件。
(六)二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人员的推荐信。
(七)由其就读学校教务处提供的申请人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复印件均请使用A4纸,按上述顺序排好。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四、选拔方法与程序
参照我校《关于接收校内201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详见附件2),复试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申请材料中的支撑原件。
五、录取
取得拟录取资格的免试生,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其就读学校教务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并到所在学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在每年5月左右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档案及政治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将于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联系方法
地址: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邮编:116044
办公电话:0411-86110153;0411-86110157
联系人:赵越、刘明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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