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业大学保研加分

更新时间:2021-09-13 00:15:57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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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校、成人校、普通校举办的成人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其中成人教育、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报考专业须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流程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等学校招生考试、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在报名前自行登录“中国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根据可查询的准确学籍学历信息如实进行报考。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四、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时间:8:30——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 8:30——14:30   501 专业基础(快题设计,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其他专业课考试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100分,专业课考试满分为150分。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部复试工作计划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我校认为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符合我校相关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根据“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学校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五)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照《2018年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六)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六、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本单位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
  (一)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二)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须教育部指定的“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七、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2018年5月1日前)之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四)凡要求在被录取之后保留入学资格者,均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2018年4月30日前)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5.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违规处理
  对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违纪、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学制
  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 (日制工程管理专业学制为2年) ,脱产在校学习。
  非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5年,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十、学费和宿费
  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6000元/学年,宿费为1200元/学年(按物价部门批复标准执行)。
  非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20000元。
  十一、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学年。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新生奖学金
  “211、985工程”校毕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5000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含破格录取考生和“211、985工程”校毕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3000元;其他调剂录取考生,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2000元。
  2、学业奖学金(研二、研三)
等级 占研二、研三研究生比例 奖学金标准
一等 10% 7000元/人
二等 20% 5000元/人
三等 30% 3000元/人

  (三)“万得”奖学金
  为鼓励我校硕士研究生继续深造,辽宁万得集团在我校设立研究生“万得”奖学金,奖励每年考取“211工程”及以上重点院校博士研究生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奖金2万元或等值奖品。
  十二、日制硕士研究生助学金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学年(不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二)研究生学校助学金
  研究生学校助学金标准为3000元/学年(不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以及破格录取研究生)。
  本方案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自2017年起试行。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生),为使我校2015年接收招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制定本章程:一、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二、资助与奖励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所有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除外。资助标准为每生6000元/学年,分10个月发放。
2、研究生学校助学金:用于补助所有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以及破格录取研究生除外,资助标准为每生6000元/学年,分10个月发放。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奖励人数根据辽宁省下达指标确定。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将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情况、科技创新能力和竞赛等因素设立。一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金额6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20%,金额4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30%,金额3000元。
5、研究生入学奖学金:录取“985”、“211”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毕业生(有学士学位,三本除外)除法学外被我校录取,报考我校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符,享受入学奖学金:“985”院校学生5000元,“211”院校学生3000元。
三、接收工作安排:
1、申请人必须在2014年9月28日至10月17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我校将于10月25日前完成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四、其他说明:
1、复试:我校推免生复试坚持“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突出考核考生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
2、体检:推免生须在复试前参加我校制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参加复试。
3、申请人必须保证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填报的报考信息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联系部门:辽宁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416-4198179
传真:0416-4198978
网址:http://zjc.lnut.edu.cn/yjszs/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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