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推免条件

更新时间:2021-09-13 01:03:09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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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21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推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例
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143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邮编:110136

联系电话:024-89724692024-89726538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sau.edu.cn/ 以2021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推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例
有关说明
 
1.已接收的推免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的,个人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所报考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后,于次年3月20日前到研究生院办理取消拟录取资格手续。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再报考其他学校,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如有《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第十四条情况之一,取消拟录取资格。
以2021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推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例
奖助政策
被我校接收的硕士推免生将免除学费、住宿费并享受研究生其他奖助政策。
以2021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推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例
复试需提交的材料
 
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学习成绩单。
 
3.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及各类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个人成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2021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推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例
接收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接收条件的推免生必须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在9月28日-10月25日期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填报申请我校的志愿。

2.资格审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实时关注并汇总推免服务系统中报考我校的考生情况,并及时将考生名单反馈至各学院。各学院对申请者个人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3.接受复试通知。申请者应在10月25日前,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至我校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复试考核。申请者按复试通知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根据申请情况分批组织,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5.拟录取确认。经复试合格的申请者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以2021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推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例
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获得2021年推免生资格。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是一所以航空宇航为特色,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院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获得2021年推免生资格。
    二、接收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接收条件的推免生必须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在9月28日-10月25日期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填报申请我校的志愿。
    2.资格审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实时关注并汇总推免服务系统中报考我校的考生情况,并及时将考生名单反馈至各学院。各学院对申请者个人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3.接受复试通知。申请者应在10月25日前,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至我校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复试考核。申请者按复试通知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根据申请情况分批组织,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5.拟录取确认。经复试合格的申请者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三、复试需提交的材料
    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学习成绩单。
    3.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及各类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个人成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奖助政策
    被我校接收的硕士推免生将免除学费、住宿费并享受研究生其他奖助政策。
    五、有关说明
    1.已接收的推免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的,个人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所报考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后,于次年3月20日前到研究生院办理取消拟录取资格手续。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再报考其他学校,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如有《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第十四条情况之一,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143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邮编:110136
    联系电话:024-89724692024-89726538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sau.edu.cn/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宇航学院2020年考研推免生细则已发布,已做整理,快随小编来看下吧~
    为保证我院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航空宇航学院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人选。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
    三、推荐办法
    (一)推荐名额
    推免名额以当年学校下达我院的推免指标数为准,根据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酌情分配,推免指标数见附件1。
    (二)推荐条件
    1.符合学校研究生院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试行)》有关规定。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3.坚持全面考查,重点突出的原则。全面考察推免生在德智体等方面的表现情况,重点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
    4.参加本次复试的推免生,按学校的分配名额,根据推免生的总成绩和大学本科所学专业综合考虑,择优推荐。
    5.根据《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推免生申请条件(见附件2)。
    (三)提交申请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将《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及相应证明材料交到航空宇航学院办公室,具体通知见附件1。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具体审查提交申请学生是否具有参加推免遴选资格。
    (五)遴选与公示
    1.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全面考察、突出重点、注重能力、保证质量的原则。
    2.遴选范围
    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均可参加遴选考核。
    3.考核内容。遴选考核要坚持把政治思想考核放在第一位,在此基础上综合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及综合能力。
    4.考核形式。
    面试。
    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推免生面试考核。
    考核打分统计要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小数点保留到后两位。
    5.考核内容(见附件3)
    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以及英语水平,内容包括:(1)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满分为30分。(2)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能力,满分为10分。(3)英语听力及口语,满分为20分。(4)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满分为10分。(5)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满分为10分。(6)特长与兴趣,满分为10分。(7)事业性、责任性、纪律性、协作性、团队合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满分为10分。
    面试形式为:每位考生向专家作5分钟情况介绍,主要介绍个人基本情况、课程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课程实验和科研实习情况等。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然后回答专家提出问题,时间5分钟左右。
    6.推免总成绩计算及排名方法
    总成绩的计算办法:总成绩=平均绩点*10*50%+面试*50%+附加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见第6条。
    排名方法:分专业依据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7.确定拟推免资格名单与公示
    根据各专业名额,按专业考核成绩排名顺序确定获得拟推荐学生名单,公示3日。若在公示期间经核实有不符合条件者,在专业内按排名次序增补。最终推荐名单以学校公布信息为准。
    四、管理与监督
    (一)学院纪委负责监督推免工作的全过程,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面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所有参加面试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三)面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面试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保证咨询、申请和申诉渠道的畅通。考生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
    学院咨询监督电话024-89724900
    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24-89723708
    (五)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航空宇航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宇航学院
    2019年9月9日
    附件1
    航空宇航学院
    关于选拔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将则优推荐4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为保证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提交申请
    凡符合《附件2-符合推免硕士研究生申请条件》的2020届毕业生均可以提出申请,并填写《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于9月10日10点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邮至:58708797@qq.com),以及相应证明材料报送到学院办公室(航宇馆403)。
    2.资格审查
    学院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提交申请学生的进行资格审查,并在9月11日前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学生名单。
    3.面试考核
    9月16日上午10点,在航宇馆313由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具体办法见附件3。
    4.综合排队
    每个专业按总成绩(=面试成绩*50%+平均绩点*10*50%)进行排队。
    5.确定拟推免资格名单与公示
    按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第一名,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第一、二名,航空航天工程与工程力学两个专业排名第一名,确定获得拟推荐学生名单。9月16日通过航空宇航学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含姓名、学院、专业、排名、成绩等),公示3日,若在公示期间经核实有不符合条件者,在专业内按排名次序增补。拟推免资格名单在最终推荐名单以学校公布信息为准。
    6.管理与监督
    (1)学校纪委负责监督推免工作的全过程,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面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所有参加面试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3)面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面试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4)保证咨询、申请和申诉渠道的畅通。考生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可向学校反映。学院咨询监督电话024-89724900;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24-89723708。
    特此通知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宇航学院
    2019年9月9日
    附件2
    航空宇航学院2020年推免硕士研究生申请条件
    1.推免生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学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所学必修课程均合格以上,专业排名在前20%以内(专业排名计算办法需要学生处、教务处提供作为附件)。
    5.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作为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主要参与人者(排名前三名);参加省级(一、二等奖)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获得省部级、国家级荣誉者;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化艺术等重大社会活动表现突出者。具有以上特殊学术专长或具备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受第4项限制,但需提交佐证材料和我校本(学科)专业三名以上教授的联名推荐书,由学院(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严格审查,讨论决定在推免生评价中所占权重。
    附件3
    航空宇航学院
    选拔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试考核办法
    为保证学院选拔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察推免生在德智体等方面的表现情况,重点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制定本办法。
    1.面试考核工作由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完成。工作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原则上由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教师组成,人数不低于5人(单数)。
    2.面试考核成绩。每名考核组成员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小数点保留到后两位。
    3.考核内容
    考核要坚持把政治思想考核放在第一位,在此基础上综合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及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以及英语水平,内容包括:(1)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满分为30分。(2)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能力,满分为10分。(3)英语听力及口语,满分为20分。(4)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满分为10分。(5)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满分为10分。(6)特长与兴趣,满分为10分。(7)事业性、责任性、纪律性、协作性、团队合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满分为10分。
    4.面试形式。每位考生向专家作5分钟情况介绍,主要介绍个人基本情况、课程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课程实验和科研实习情况等。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然后回答专家提出问题,时间5分钟左右。
    5.本办法由航空宇航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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