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保研英语要求

更新时间:2021-09-13 00:31:06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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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推免招生简直为例
申请程序
(一)10月12日后在中国研招网申请。如我校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选择同意参加复试后,即可到我校参加统一复试。
(二)10月15日上午向申请专业所在培养单位报到,参加培养单位组织的复试,复试合格者由培养单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三)审核通过者,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接收函(本校推荐的考生可以不领取);同时,需在中国研招网确认“待录取状态”(我校发出同意待录取的考生,12小时内必须选择同意或拒绝,超过12小时视考生自动放弃)。


2021年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推免招生简直为例
提交材料
申请者应将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获得的各种奖励、发表的论文等科研成果提交给申请专业所在培养单位。
2021年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推免招生简直为例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申请者需是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及2021年“研究生支教团”“硕师计划”“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养项目”推荐免试生。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国家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四川师范大学本着吸纳人才、加强优秀生源校际交流的原则,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推免生来我校深造。我校硕士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接收限额不为0的专业均可以接受推免生。凡具备以下条件者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向我校提出申请。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申请者需是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及2021年“研究生支教团”“硕师计划”“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养项目”推荐免试生。
二、提交材料
申请者应将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获得的各种奖励、发表的论文等科研成果提交给申请专业所在培养单位。
三、申请程序
(一)10月12日后在中国研招网申请。如我校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选择同意参加复试后,即可到我校参加统一复试。
(二)10月15日上午向申请专业所在培养单位报到,参加培养单位组织的复试,复试合格者由培养单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三)审核通过者,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接收函(本校推荐的考生可以不领取);同时,需在中国研招网确认“待录取状态”(我校发出同意待录取的考生,12小时内必须选择同意或拒绝,超过12小时视考生自动放弃)。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国家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四川师范大学本着吸纳人才、加强优秀生源校际交流的原则,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推免生来我校深造。我校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可以接受推免生。凡具备以下条件者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向我校提出申请。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申请者已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和2020年”研究生支教团”。
(三)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和《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指标分配办法》。
二、提交材料
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获得的各种奖励、发表的论文等科研成果提供给所申请学院。
三、申请程序
(一)9月22日后在中国研招网申请。如我校发出复试通知,且考生选择同意参加复试后,就可到我校参加统一复试。
(二)10月10日上午到申请专业所在学院报到,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复试合格者由学院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三)审核通过者,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接收函(本校推荐的考生可以不领取);同时,需在中国研招网确认待录取状态(我校发出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在12小时内必须选择同意或拒绝,超过12小时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四)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含复试、发出接收函、待录取状态确认)于2019年10月15日前全部结束。
四、复试安排
复试分笔试(或特殊技能、专长测试)、综合面试、加分三种考核方式:笔试为专业综合课和专业基础课(满分200分,时间3小时);综合面试(满100分,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有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方面表现突出者,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加分原则为:核心刊物有论文加3分;SCI、CSSCI或人大复印等加10分(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最高项加分不超过10分)。其成绩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并由学院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推免生考生总成绩=A+B+C
其中, A笔试(或特殊技能、专长测试)、B综合面试,C为加分。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参加复试的每位小组成员,须在统一制定的《面试成绩表》上给每位复试考生打分,其最后面试成绩:以每位复试小组成员所有给分的平均数计算。若出现异常给分(其异常标准由学院在复试前约定),则视为无效分。各学院于10月15日前将《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推免生复试成绩情况汇总表》、考生试卷、考生加分材料复印件交到研招办。
监察处、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复试小组组长要对本硕士点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要对本学院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学院要将复试工作办法、安排、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公布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为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各学院应公布专门人员及电话负责受理考生投诉等事宜,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告知考生。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如对复议结果存在重大争议,可责成学院进行再次复试。
五、其他
(一)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故意隐瞒应出具而未出具的对考生本人不利的材料,一经发现则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二)申请人在本科阶段最后两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或规定学分未修完),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学校不予录取。
(三)已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
(四)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之前)。若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五)接收本校推荐免试生的数据将发送给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不再另行发放就业协议书。
六、联系方式: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68 
 咨询电话:028-8476069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投诉电话:028-84760624(监察处)或 028-8476069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七、本章程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国家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四川师范大学本着吸纳人才、加强优秀生源校际交流的原则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推免生来我校深造。我校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可以接受推免生。凡具备以下条件者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向我校提出申请。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且已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2016年“研究生支教团”(限10名)、2016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限15名)。
  3、我校接收的校内外推免生第一学年一律享受高等级别的奖学金。师资计划推免生的奖学金按照入学当年国家政策执行。
  二、提交材料
  1、在中国研招网申请并得到我校的复试通知;
  2、《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2份并送到所攻读学院;
  3、在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获得的各种奖励、发表的论文等科研成果提供给所申请学院。
  三、申请程序
  1、申请者可通过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网址: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5778187929543750),并于10月10日前(以收到日期为准)将填写完备的表格等全部材料(统一A4纸)直接寄(送)达申请专业所在学院。
  2、在中国研招网申请,在此网站得到我校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选择同意参加复试后,到我校参加统一复试。
  3、10月10日上午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第二办公区211室)领取《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接收硕士推免生复试表》, 10月10日14:00—11日到申请专业所在学院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由学院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4、审核通过者在研招办领取接收函(本校推荐的考生可以不领取);所有接受的推免生在中国研招网确认待录取状态(在我校研招办发出同意待录取的考生,需8小时内必须选择同意或拒绝,超过8小时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5、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含复试、发出接收函、待录取状态确认)于2015年10月15日前全部结束。
  四、复试安排
  复试分笔试、综合面试、特殊技能或专长加分三种考核方式:笔试为专业综合课和专业基础课(满分200分,时间3小时);专业综合面试(满100分,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有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方面表现突出者,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加分原则为:核心刊物有论文加3分;SCI、CSSCI或人大复印等加10分(同等档次多发可加1分,但所有加分不超过10分)。其成绩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并由学院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推免生考生总成绩=A+B+C
  其中, A为专业综合课和专业基础成绩、B专业综合面试,C为加分。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参加复试的每位小组成员,均必须在统一制定的《面试成绩表》上给每位复试考生打分,其最后面试成绩:以每位复试小组成员所有给分的平均数计算。若出现异常给分(其异常标准由学院在复试前约定),则视为无效分。各学院于10月15日前将《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推免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推免生复试成绩情况汇总表》、考生试卷、考生加分材料复印件交到研招办。
  校纪委、监察处将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复试小组组长要对本硕士点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要对本学院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学院要将复试工作办法、安排、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公布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为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各学院应公布专门人员及电话负责受理考生投诉等事宜,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告知考生。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如对复议结果存在重大争议,可责成学院进行再次复试。
  五、其他
  1、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故意隐瞒应出具而未出具的对考生本人不利的材料,一经发现则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2、申请人在7-8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学校不予录取。
  3、已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
  4、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若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5、接收本校推荐免试生的数据将发送给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不再另行发放就业协议书。
  六、联系方式: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610068         咨询电话:028-84760693
  投诉电话:028-84760624(纪委监察处); 028-84760693(研招办)。
  六、本暂行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国家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四川师范大学本着吸纳人才、加强优秀生源校际交流的原则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推免生来我校深造。我校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可以接受推免生。凡具备以下条件者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向我校提出申请。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且已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2015年“研究生支教团”(限额10名)、2015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限额20名),具体各专业招收推免生人数请查阅我校《四川师范大学2015年招生简章》。
  3、我校接收的校内外推免生第一学年一律享受高等级别的奖学金。师资计划推免生的奖学金按照当年国家政策执行。
  二、提交材料
  1、在中国研招网申请并得到我校的复试通知;
  2、《四川师范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2份(见附件)并送到所攻读学院;
  3、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提供申请者现所在院校教务处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因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工作安排滞后,暂时不能盖章的,可以先由院(系)签署意见,复试时将教务处同意推荐的证明带来,并加盖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5、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种奖励、发表的论文等科研成果。提供材料截止时间2014年10月9日。
  三、申请程序
  1、申请者可通过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四川师范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并于10月9日前(以收到日期为准)将填写完备的表格等全部材料(统一A4纸)直接寄(送)达申请专业所在学院。
  2、在中国研招网申请,在此网站得到我校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选择同意参加复试后,于10月9日—10日到我校参加统一复试。
  3、10月9日上午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四川师范大学2015年接收硕士推免生复试表》, 10月9日14:00—10日到申请专业所在学院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由学院统一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合格者在研招办领取接收函,并在中国研招网确认拟录取状态。在我校研招办发出同意拟录取考生8小时后推免生必须选择同意或拒绝,超过8小时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4、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含复试和发出接收函)于2014年10月15日前全部结束。
  5、具体操作过程届时请查阅中国研招网或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yjsc.sicnu.edu.cn/)的相关说明。
  四、复试安排
  复试分笔试、综合面试、特殊技能或专长加分三种考核方式:笔试为专业综合课和专业基础课(满分200分,时间3小时);专业综合面试(满100分,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有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方面表现突出者,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加分原则为:核心刊物有论文加3分;SCI、CSSCI或人大复印等加10分(同等档次多发可加1分,但所有加分不超过10分)。其成绩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并由学院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推免生考生总成绩=A+B+C
  其中, A为专业综合课和专业基础成绩、B专业综合面试,C为加分。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参加复试的每位小组成员,均必须在统一制定的《面试成绩表》上给每位复试考生打分,其最后面试成绩:以每位复试小组成员所有给分的平均数计算。若出现异常给分(其异常标准由学院在复试前约定),则视为无效分。各学院于10月15日前将《四川师范大学2015年推免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四川师范大学2015年推免生复试成绩情况汇总表》、考生试卷、考生加分材料复印件交到研招办。
  校纪委、监察处将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复试小组组长要对本硕士点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要对本学院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学院要将复试工作办法、安排、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公布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为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各学院应公布专门人员及电话负责受理考生投诉等事宜,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告知考生。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如对复议结果存在重大争议,可责成学院进行再次复试。
  五、其他
  1、申请专业须是《四川师范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
  2、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故意隐瞒应出具而未出具的对考生本人不利的材料,一经发现则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3、申请人在7-8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学校不予录取。
  4、已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
  5、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若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6、我校接收的所有推免生需参加我校约在2015年3月-4月统一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复试,未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或复试违纪作弊的推免生不能被录取。
  7、接收本校推荐免试生的数据将发送给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不再另行发放就业协议书。
  五、联系方式: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610068         咨询电话:028-84760693
  投诉电话:028-84760624(纪委监察处); 028-84760693(研招办)。
  六、本暂行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国家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四川师范大学本着吸纳人才、加强优秀生源校际交流的原则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推免生来我校深造。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外校推免生。凡具备以下条件者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且是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我校所有的专业学位一律自费。
  4、享受公费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A必备且兼具B或C之一者可以申请享受公费条件攻读硕士学位:
  A非英语专业申请人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或过四级成绩为568分以上;英语专业申请人通过专业英语四级,毕业时过专业八级;艺术类英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
  B前三学年专业成绩排名为所在学校本专业学生数的10%内(教育部直属院校推免生不作该项要求),且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
  C凡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
  (2)以下专业接收的推免生可享受公费:
  070201 理论物理             080502 材料学
  070202 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 070203 原子与分子物理
  070205 凝聚态物理           070207 光学
  071009 细胞生物学         
  (3)团中央支教团5名推免生均享受公费。
  (4)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
  二、提交材料
  1、《四川师范大学201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2份;
  2、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提供申请者现所在院校教务处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因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工作安排滞后,暂时不能盖章的,可以先由院(系)签署意见,复试时将教务处同意推荐的证明带来,并加盖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4、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提交复印件或证明信;
  5、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有获奖或突出表现,提交由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其它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三、申请程序
  1、申请者可下载《四川师范大学201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并于10月10日前(以收到日期为准)将填写完备的表格等全部材料(统一A4纸)直接寄(送)达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经学院审核后,对符合条件者由学院通知来我校进行复试,到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领取《四川师范大学2010年接收硕士推免生复试表》,复试时间由各学院掌握,其复试要求参照2009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复试合格者由学院统一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发接收函。
  3、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给接收函。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必须到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招办(我校所有的推免生均在研究生招办办理)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www.chinayz.cn参加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方式选“推荐免试”,即在10月10日—10月31日内务必网报,然后于11月10日至14日内到申请人所在省(市)级招办指定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凡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推免生不能被录取。
  4、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含复试和发出接收函)于2009年10月20日前全部结束。
  四、其他
  1、申请专业须是《四川师范大学201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
  2、本科阶段有学术文章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3、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全,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4、申请人在7-8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学校不予录取。
  5、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
  6、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若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7、未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的推免生不能被录取。
  五、联系方式: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610068         咨询电话:028-84760693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yjsc.sicnu.edu.cn/。
  六、本暂行规定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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