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保研降分政策

更新时间:2021-09-13 00:56:23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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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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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20年昆明理工大学推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例
 
1.推免硕士生、直博生接收工作全部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接收推免生受理时间为2019年9月28日-10月10日。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10月10日前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学校相关学院将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考生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复试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2.推免硕士生的复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推免硕士生须按复试通知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复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大学阶段历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印章)、政治考查表(样表见附件,需加盖学校基层党委部门印章)。复试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各专业复试阶段考试科目以《昆明理工大学2020年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3.直博生的选拔程序、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2020年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执行。
 
4.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直博生)将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
 
5.拟录取的推免生(直博生)须在2019年10月23日前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按教育部规定完成推免生注册、网上支付、报名等手续,未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者不能录取。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被确定为推荐免试生拟录取者,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6.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考生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自行到当地医院(原则上要求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考生须诚信体检,不得造假或请人代检。体检完成后,考生需向录取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提交《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及相关体检化验材料。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新生体检,如发现有体检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取消学习资格。
以2020年昆明理工大学推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例
 
我校2020年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和人数请查阅《昆明理工大学2020年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昆明理工大学2020年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未完成的硕士招生计划将转入考试招生计划中招生,直博生占用博士招生计划。
以2020年昆明理工大学推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例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在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中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0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为做好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接收学科、专业和招生人数
我校2021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招生专业和人数请查阅《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未完成的硕士招生计划将转入考试招生计划中招生,直博生占用博士招生计划。
二、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在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中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1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办理程序和要求
1.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全部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进行。接收推免生受理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23日。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学校相关学院将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考生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发复试通知。推免生(含直博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2.推免硕士生的复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推免硕士生须按复试通知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复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大学阶段历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印章)、政治考查表(样表见附件,需加盖学校基层党委部门印章)。复试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各专业复试阶段考试科目以《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3.直博生的选拔程序、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执行。
4.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将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含直博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
5.拟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须在截止规定日期前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按教育部规定完成推免生注册、网上支付、报名等手续,未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者不能录取。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被确定为推荐免试生拟录取者,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6.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考生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进行体检。考生须诚信体检,不得造假或请人代检。体检的相关要求届时通知。未按规定和要求提交体检材料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发现有体检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取消学习资格。
四、其它
推免硕士生的学费标准、学制、奖助政策、毕业生就业、住宿、考生咨询及申诉等方面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规定和要求执行,直博生按《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执行。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广大考生报考昆明理工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一、接收学科、专业和招生人数
我校2020年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和人数请查阅《昆明理工大学2020年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昆明理工大学2020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未完成的硕士招生计划将转入考试招生计划中招生,直博生占用博士招生计划。
二、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在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中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0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办理程序和要求
1. 推免硕士生、直博生接收工作全部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接收推免生受理时间为20199月28日-10月10日。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10月10日前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学校相关学院将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考生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复试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2. 推免硕士生的复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推免硕士生须按复试通知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复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大学阶段历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印章)、政治考查表(样表见附件,需加盖学校基层党委部门印章)。复试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各专业复试阶段考试科目以《昆明理工大学2020年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3.直博生的选拔程序、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2020年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执行。
4.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直博生)将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
5.拟录取的推免生(直博生)须在201910月23日前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按教育部规定完成推免生注册、网上支付、报名等手续,未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者不能录取。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被确定为推荐免试生拟录取者,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6.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考生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自行到当地医院(原则上要求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考生须诚信体检,不得造假或请人代检。体检完成后,考生需向录取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提交《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及相关体检化验材料。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新生体检,如发现有体检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取消学习资格。
四、其它
推免硕士生的学费标准、学制、奖助政策、毕业生就业、住宿、考生咨询及申诉等方面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规定和要求执行,直博生昆明理工大学2020年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执行。
 
一、接收学科、专业和招生人数
  我校2016年招生的绝大部分招生学科、专业均对外接受推免生,具体专业和人数请查阅《昆明理工大学2016年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人数》。
  二、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在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中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的201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办理程序
  1. 推免生接受工作全部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受理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10月15日。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10月15日前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考生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复试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2. 推免生须按复试通知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和我校2016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和规定执行。复试时须进行体检,体检医院为昆明理工大学校医院(呈贡校区医院或莲华校区医院),到其它医院体检无效。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将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
  4.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2015年10月25日前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按教育部规定的报名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未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者不能录取。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被确定为推荐免试生拟录取者,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四、学费标准、学制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
  1.研究生学费按学年计算并按实际学习年限收取,基本学制为三年。学费标准为:
  学术硕士:8000元/生·学年
  专业硕士:工程、农业推广、工程管理为8000元/生·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艺术、工商管理、法律、翻译为12000元/生·学年。
  (二)助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学制内在籍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个自然年度按照十个月逐月发放,每人每月发放600元,每年7月、8月不发。
  2. 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已建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制度,研究生可通过参与“三助”获得相应经济报酬。
  3.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教[2014]180号),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4. 学校还通过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三)奖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3.5万名。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2万元。
  2.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
  云南省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由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每年奖励名额为90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800名,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1万元。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昆明理工大学出资设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60%。奖金等级、标准和覆盖面如下:
  一等奖8000元/年,覆盖面20%;二等奖5000元/年,覆盖面25%;三等奖3000元/年,覆盖面13%;优秀研究生干部3000元/年,覆盖面2%。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四个阶段评审、发放。第一阶段即新生学业奖学金于入学当年10月份评审,发放半年额度;第二、三阶段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成果认定周期为上年度9月1日至评审年度8月31日,10月份评审,发放全年额度;第四阶段学业奖学金于三年级的5月份评审,发放半年额度。
  4. 专项奖学金
  昆明理工大学伍达观教育基金奖学金每年硕士研究生奖励名额为20名,每名学生奖励3000元。
  五、其它
  1. 其它规定请查阅《昆明理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研招办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组织进行。考生对考试科目、研究方向、导师、复试和录取等具体事宜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相关学院联系。
  3.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声誉。考生申诉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1)学校纪委:电话:0871-65916911,邮箱:xjw@kmust.edu.cn,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650500。
  (2)研究生院党委:电话:0871-65144174、65915648,邮箱:yjsydw_kmust@163.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党委;邮政编码:650500。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112931,邮箱:yanzhaoban@163.com,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50093。
  4.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呈贡、莲华两个校区办学,分布如下:
  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学院有:国土资源工程学院、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有色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质量发展研究院、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
  呈贡校区地址:昆明市呈贡大学城景明南路727号。学院有:机电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力工程学院、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交通工程学院、法学院、社会科学学院、现代农业工程学院、医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云南省食品安全研究院。
  5. 各学院联系方式见《昆明理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广大考生报考昆明理工大学!
  一、接收学科专业
  我校所有招生学科专业(不含专业学位硕士中的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均对外接受推免生。具体专业和人数请查阅《昆明理工大学2015年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中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的2015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办理程序
  1. 推免生接受工作全部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10月15日前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考生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复试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2. 推免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规定和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和规定执行。复试时须进行体检,体检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指定的昆明市二甲以上医院进行,到其它医院体检无效。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医院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地址:昆明市园博路13号,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门诊五楼健康管理中心)。
  3. 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将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待录取资格。
  4. 拟录取的推免生须按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未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者不能录取。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被确定为推荐免试生拟录取者,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同时须将《推荐免试登记表》(须加盖省级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公章)寄送我校研招办。NEXT
  四、学费标准、学制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
  1.2015年入学研究生实行收费制。研究生学费按学年计算并按实际学习年限收取,基本学制为三年。学费标准为:
  学术硕士:8000元/生·学年
  专业硕士:工程、农业推广、工程管理为8000元/生·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艺术、工商管理、法律、翻译为12000元/生·学年。
  (二)助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学制内在籍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个自然年度按照十个月逐月发放,每人每月发放600元,每年7月、8月不发。
  2. 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
  学校已建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制度,研究生可通过参与“三助”获得相应经济报酬。
  3.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教[2014]180号),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4. 学校还通过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三)奖学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3.5万名。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2万元。
  2.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
  云南省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由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每年奖励名额为90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800名,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1万元。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昆明理工大学出资设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60%。奖金等级、标准和覆盖面如下:
  一等奖8000元/年,覆盖面20%;二等奖5000元/年,覆盖面25%;三等奖3000元/年,覆盖面13%;优秀研究生干部3000元/年,覆盖面2%。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四个阶段评审、发放。第一阶段即新生学业奖学金于入学当年10月份评审,发放半年额度;第二、三阶段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成果认定周期为上年度9月1日至评审年度8月31日,10月份评审,发放全年额度;第四阶段学业奖学金于三年级的5月份评审,发放半年额度。
  4. 专项奖学金
  昆明理工大学伍达观教育基金奖学金每年硕士研究生奖励名额为20名,每名学生奖励3000元。
  (四)优质生源储备与拓展
  1. 为改善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学校从2015年开始启动研究生优质生源储备与拓展计划,鼓励与支持校内具有研究潜质的优秀本科生提前进入研究生培养环节,保障本科和研究生培养的连续性;通过项目吸引其他高校的优秀本科生积极报考我校研究生,促进优秀生源的个性化、精细化指导,保障其培养的高质量,辐射带动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
  2. 校内生源储备项目资助的对象是我校本科大三学生,项目建设期为本科2年+研究生3年,5年内按每年10个月进行资助,每月资助500元作为资助对象的生活津贴。校外生源拓展项目的资助对象为“985”高校生源和以优异成绩第一志愿考入我校研究生的其他高校生源。该类学生在就读研究生的3年期间,按每年10个月进行资助,每月资助500元作为生活津贴。
  3. 资助我校在读大三优秀本科学生的项目每年设置100个,即资助100人;资助“985”高校生源的项目每年设置50个;资助以第一志愿考入我校研究生的其他高校生源项目每年设置50个。
  五、其它
  1. 其它规定请查阅《昆明理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昆明理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研招办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组织进行。考生对考试科目、研究方向、导师、复试和录取等具体事宜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相关学院联系。
  3.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声誉。考生申诉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1)学校纪委:电话:0871-65916911,邮箱:xjw@kmust.edu.cn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650500。
  (2)研究生院党委:电话:0871-65144174、65915648,邮箱:yjsydw_kmust@163.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党委;邮政编码:650500。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112931,邮箱:yanzhaoban@163.com,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50093。
  4.我校研究生教育分呈贡、莲华两个校区办学,分布如下:
  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学院有:国土资源工程学院、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有色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质量发展研究院、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
  呈贡校区地址:昆明市呈贡大学城景明南路727号。学院有:机电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力工程学院、理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交通工程学院、法学院、社会科学学院、现代农业工程学院、医学院。
  5. 各学院联系方式见《昆明理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2011年拟在我校所有招生学科专业(不含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领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100名左右。热烈欢迎全国高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深造。
一、接收学科专业
进入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部网站查询《昆明理工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术型专业只接受具有学术型推免资格考生,取得专业学位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只能申请攻读我校相关类别或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领域)。
二、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11届普教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三、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
以下材料直接寄至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1.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证明;
2.《昆明理工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份,并由本科所在学校及院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3.历年在校正式学习成绩单一份,并由本科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4.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5.反映自己能力和水平的其它获奖资料(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6.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5112931
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联系方式:《昆明理工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学院联系方式》。
四、申请与选拔办法
1.申请人到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部网站下载《昆明理工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于2010年10月16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给(或送)相关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经相关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评审后,于2010年10月16日前通知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择优录取;
3.申请人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获奖证书以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推荐免试资格证明前来复试,未开具“推荐免试资格证明”的学生必须向申请学院说明情况才能安排复试。
4、由我校相关学院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考生持推荐学校“推荐免试资格证明”和我校“复试结果通知单”到我校研招办进行最后资格审查,符合我校拟录取条件者由研招办开具接收函。学生凭我校接收函到考生所在学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10月10日—31日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yz.chsi.com.cn),于11月10日至14日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和照相),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被接收为推荐免试生者,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同学(网上报名以后)须将正式加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推荐免试登记表”寄送我校研招办。
5.体检。复试合格的推免生须到我校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复试时间:10月19日-10月23日,具体时间由各相关学院确定并提前通知考生。
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规定和要求请登陆我校网站查看《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
7.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五、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初录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正式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初录资格后,本科必修、选修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录资格至资格复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昆明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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