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705)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考点现场确认
更新时间:2020-09-25 22:12:03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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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网报公告(2-1)
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一定要认真阅读教育部、山东省及东营市发布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报考相关文件、政策及有关要求,熟知报考点发布的有关确认的公告,并按照报考点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对照自身情况逐项明确。因考生本人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等原因,造成后续不能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以及《2021年山东省硕士研究生报考点约束规则》、《2021年山东省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安排及注意事项》等文件对报名要求的考生。
(二)“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只接受驻地在东营市的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工作或户籍在东营市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报考全国统考、法律硕士、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审计硕士、图书情报、会计硕士)且符合我市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选择“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
(四)下列考生不能选择“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报考:报考单独考试及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单位为报名点。
二、“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确认须知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此期间报名成功后,报名有效。
(二)确认方式及时间
报名及缴费成功后,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报信息确认。未参加确认的,报名资格无效。
1.网上确认要求
我市报考点将采取网上确认方式,请考生在填报信息期间一定要认真阅读我市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要求,并按我市报考点要求及时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确认工作。
个别需要现场确认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教育部、山东省及我市报考点规定的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确认。
2.网上确认时间:2020年11月5至9日16:00(首次材料上传开始至截止时间,逾期不能上传),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14:00。
(三)确认提交材料
1.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在东营就读高校的学生证。学生证丢失的,须到学校教务处开具带照片的学籍证明。
2.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高校学生证(高校驻地及学习地点均在东营,学习形式为全日制,须注明脱产)。业余学习的考生证件参照“4.往届毕业生”报考要求。
3.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除提供居民身份证外,须提供自学考试准考证(考号)或网络教育学生证(学号)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确认手续。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应选择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报考点报考,其他证件参照“4.往届毕业生”报考要求。
4.往届毕业生
(1)东营户籍考生: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
(2)在东营工作的非东营户籍考生: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由人社部门开具的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纳期限至少涵盖报名确认期间)。
暂无工作单位且户籍不在东营的考生,请选择户籍所在地报考,不得在东营报考。
(3)网上报名后第2天,请登录学信网查看学历证书审核情况。审核校验未通过的,核对毕业证书上的姓名、证书编号、毕业时间、毕业学校、出生日期等是否和网报信息一致,不一致的信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
(4)东营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网报序号,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四)确认有关要求
1.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及第九条之规定,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因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无法考试或无法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2.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请考生按时完成网上报名,认真学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网上缴费和退费有关说明,并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缴纳报考费,最迟须在(10月31日22:00)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缴费。
一、“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以及《2021年山东省硕士研究生报考点约束规则》、《2021年山东省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安排及注意事项》等文件对报名要求的考生。
(二)“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只接受驻地在东营市的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工作或户籍在东营市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报考全国统考、法律硕士、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审计硕士、图书情报、会计硕士)且符合我市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选择“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
(四)下列考生不能选择“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报考:报考单独考试及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单位为报名点。
二、“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确认须知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此期间报名成功后,报名有效。
(二)确认方式及时间
报名及缴费成功后,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报信息确认。未参加确认的,报名资格无效。
1.网上确认要求
我市报考点将采取网上确认方式,请考生在填报信息期间一定要认真阅读我市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要求,并按我市报考点要求及时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确认工作。
个别需要现场确认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教育部、山东省及我市报考点规定的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确认。
2.网上确认时间:2020年11月5至9日16:00(首次材料上传开始至截止时间,逾期不能上传),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14:00。
(三)确认提交材料
1.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在东营就读高校的学生证。学生证丢失的,须到学校教务处开具带照片的学籍证明。
2.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高校学生证(高校驻地及学习地点均在东营,学习形式为全日制,须注明脱产)。业余学习的考生证件参照“4.往届毕业生”报考要求。
3.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除提供居民身份证外,须提供自学考试准考证(考号)或网络教育学生证(学号)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确认手续。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应选择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报考点报考,其他证件参照“4.往届毕业生”报考要求。
4.往届毕业生
(1)东营户籍考生: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
(2)在东营工作的非东营户籍考生: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由人社部门开具的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纳期限至少涵盖报名确认期间)。
暂无工作单位且户籍不在东营的考生,请选择户籍所在地报考,不得在东营报考。
(3)网上报名后第2天,请登录学信网查看学历证书审核情况。审核校验未通过的,核对毕业证书上的姓名、证书编号、毕业时间、毕业学校、出生日期等是否和网报信息一致,不一致的信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
(4)东营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网报序号,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四)确认有关要求
1.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及第九条之规定,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因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无法考试或无法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2.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请考生按时完成网上报名,认真学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网上缴费和退费有关说明,并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缴纳报考费,最迟须在(10月31日22:00)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缴费。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网报公告(2-2)
三、“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考试说明
(一)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9日至28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初试日期: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地点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确定,考点、考场、座号打印在《准考证》上。由于每场次考生的考场、座号均不相同,考生须认真核对、仔细查找本人的考场、座号并准确就座。
(四)考试注意事项
1.请仔细阅读《准考证》反面的考生须知,除按要求带齐考试用具和证件外,请自备2B铅笔及开启试题所用小刀或根据报考单位要求携带有关物品;
2.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天下午到考点熟悉情况,并仔细阅读考点张贴的有关资料;
3.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
4.东营市报考点考场配备了金属探测器、手机信号屏蔽仪、隐形耳机探测仪、指纹识别仪、钟表等设备,考生切勿将通讯工具、存储设备、计时工具、金属饰品等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开考后,若发现考生将通讯工具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如有其他不明问题,请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关注“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公告。或者与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联系(地址:东城府前街与东三路交叉路口南50米路西),联系电话:0546—8328330。
(一)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9日至28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初试日期: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地点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确定,考点、考场、座号打印在《准考证》上。由于每场次考生的考场、座号均不相同,考生须认真核对、仔细查找本人的考场、座号并准确就座。
(四)考试注意事项
1.请仔细阅读《准考证》反面的考生须知,除按要求带齐考试用具和证件外,请自备2B铅笔及开启试题所用小刀或根据报考单位要求携带有关物品;
2.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天下午到考点熟悉情况,并仔细阅读考点张贴的有关资料;
3.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
4.东营市报考点考场配备了金属探测器、手机信号屏蔽仪、隐形耳机探测仪、指纹识别仪、钟表等设备,考生切勿将通讯工具、存储设备、计时工具、金属饰品等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开考后,若发现考生将通讯工具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如有其他不明问题,请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关注“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公告。或者与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联系(地址:东城府前街与东三路交叉路口南50米路西),联系电话:0546—8328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