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108)华东政法大学考点安排
更新时间:2020-09-25 22:18:43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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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网报信息确认公告
一、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办理网报信息确认范围
1.报考华东政法大学且在上海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报考华东政法大学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上海的往届考生(证明材料见网上确认部分)。
本考点受理的确认考生数量上限为2900人。
凡因不符合本报考点报考条件而不能进行确认的和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时间:预计2020年11月5日—9日(具体时间以网报期间公布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2.选择华东政法大学3108考点的考生必须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在线学籍验证报告》;
(3)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口在上海的往届生提供本人本市户口本或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
(5)非沪籍往届生提供2020年连续6个月在上海的社保缴费记录(需到社保网点打印《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缴费状态是已缴费);
(6)在读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需提供现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写明:知晓该考生情况并同意该生报考研究生);
(7)凡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8)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2019年9月1日以前毕业、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除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外,还需提供我校招生简章所规定的相关材料(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6门以上所学专业课程合格成绩单原件照片);
(9)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需2021年9月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本科生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如盖章的成绩单、届时能够毕业的证明原件照片);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需有国防部征兵办专用章)及《退役现役证》;
(11)考生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此照用于准考证)。
三、重要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分为填写考生信息和报考信息两大步骤,9月16日开通填写考生信息,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填写报考信息,预报名时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有效信息。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在报名时应全面、客观填写个人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
(3)《教育部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和打印。
(4)考生网报信息中所填写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电话等联系方式务必准确,确认期间便于沟通联系。
(5)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网上确认的,可于规定时间内来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办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考生需牢记报名号与登陆密码,可于2020年12月19日—28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教育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需使用A4纸,准考证正反面期间不得涂改。
(7)网报期间请考生关注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招生网:https://yjsy.ecupl.edu.cn/3784/list.htm最新相关公告。
(8)上海市研究生报名采用网上缴费模式,硕士研究生报考费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69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每位考生收取128元报考费用,发票可在参加考试时领取。
(9)考生须在统一考试时间前一个月,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本报考点公布的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有关防疫措施。
(10)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邮政编码:200042;咨询电话:021-62071885。
附件:
【附件1学籍样张.jpg】
【附件2学历样张.jpg】
【附件3入伍批准书样张.jpg】
【附件4退出现役证样张.jpg】
【附件5社保样张.jpg】
【附件6国外学历认证.jpg】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
1.报考华东政法大学且在上海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报考华东政法大学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上海的往届考生(证明材料见网上确认部分)。
本考点受理的确认考生数量上限为2900人。
凡因不符合本报考点报考条件而不能进行确认的和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时间:预计2020年11月5日—9日(具体时间以网报期间公布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办理。
2.选择华东政法大学3108考点的考生必须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在线学籍验证报告》;
(3)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口在上海的往届生提供本人本市户口本或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
(5)非沪籍往届生提供2020年连续6个月在上海的社保缴费记录(需到社保网点打印《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缴费状态是已缴费);
(6)在读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需提供现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写明:知晓该考生情况并同意该生报考研究生);
(7)凡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8)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2019年9月1日以前毕业、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除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外,还需提供我校招生简章所规定的相关材料(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6门以上所学专业课程合格成绩单原件照片);
(9)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需2021年9月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本科生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如盖章的成绩单、届时能够毕业的证明原件照片);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需有国防部征兵办专用章)及《退役现役证》;
(11)考生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此照用于准考证)。
三、重要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分为填写考生信息和报考信息两大步骤,9月16日开通填写考生信息,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填写报考信息,预报名时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有效信息。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在报名时应全面、客观填写个人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
(3)《教育部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和打印。
(4)考生网报信息中所填写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电话等联系方式务必准确,确认期间便于沟通联系。
(5)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网上确认的,可于规定时间内来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办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考生需牢记报名号与登陆密码,可于2020年12月19日—28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教育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需使用A4纸,准考证正反面期间不得涂改。
(7)网报期间请考生关注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招生网:https://yjsy.ecupl.edu.cn/3784/list.htm最新相关公告。
(8)上海市研究生报名采用网上缴费模式,硕士研究生报考费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69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每位考生收取128元报考费用,发票可在参加考试时领取。
(9)考生须在统一考试时间前一个月,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本报考点公布的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有关防疫措施。
(10)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邮政编码:200042;咨询电话:021-62071885。
附件:
【附件1学籍样张.jpg】
【附件2学历样张.jpg】
【附件3入伍批准书样张.jpg】
【附件4退出现役证样张.jpg】
【附件5社保样张.jpg】
【附件6国外学历认证.jpg】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