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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相关资讯,以下是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中山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中山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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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23年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1—中山大学 2023 年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中山大学2023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7600名(含推荐免试生),
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
制。复试录取阶段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生源状
况和学校发展规划等情况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
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
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
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
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
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
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
考我校的考生,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
业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报考
前须经报考院系审核通过,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5.医学临床学科的学术学位各专业(1002 临床医学、1003 口腔
医学、1006 中西医结合)只接受授医学学位的毕业生(含应届本科
毕业生)报考。
6.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非
应届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复试通过,须
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7.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招生专业方向只接受报考类别
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
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 125602]、体育硕士中
的竞赛组织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
件:
(1)符合上述第(一)点中第 1、2、3、6、7 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
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
—3—
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有国
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
程成绩证明,报考前须经报考院系审核通过,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
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或获得硕士学
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
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
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点中第 1、2、3、4、6、7 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
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
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点中第 1、2、3、4、6、7 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
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
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
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4—
(1)符合上述第(一)点中第 1、2、3、4、6、7 项要求。
(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 5 年及以上学制
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
医学、儿科学等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
考。
(3)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 5 年制口腔医学
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
(4)被录取为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须参加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附属医院均不接受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5.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点中第 1、2、3、6、7 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
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
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的在
职人员。
3.经所在单位同意作为本单位定向就业培养,并须有两名具有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4.考生须符合报考院系基于专业培养目标所设定的专业或工作
经验要求。
(四)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
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
—5—
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
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
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招生章程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
定并公布。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
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五)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的“农村订
单定向生”类考生(含违约生)报考,一经查实,将取消准考或录
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上述各类报考人员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
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将取消准考、录取或
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
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
应选择中山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
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
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请查阅各报考点公告。
—6—
选择中山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符合中山大学报考点公告公布的
相关条件要求,不符合中山大学报考点要求的考生,请按照当地省
(市)招办和报考点的规定,选择其他报考点。因考生个人原因错
选报考点、提交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
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
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
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
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
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
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
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
调剂服务系统和中山大学校内各招生院系网页了解中山大学校内外
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
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
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
—7—
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
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
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
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
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
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
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
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
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
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
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在网上确认阶
段,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0.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
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
—8—
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
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
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
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
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
其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
期不再补办。
2.中山大学报名点采取网上确认信息、缴纳报名费、采集图像的
方式,具体要求和具体时间,将另行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
中山大学报考点2023年网上确认信息相关公告。其他报考点的考生
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和要求,请查阅相关报考点的信息公告。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
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
要求。
三、初试
(一)初试科目
—9—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
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
150 分、150 分。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
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
300 分。
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
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
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
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
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 100 分、200 分。
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
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 150 分。
我校各专业的初试科目设置详见我校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初试时间
北京时间 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25 日(每天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6 日进行(起
始时间 8:30,截止时间不超过 14:30)。
(三)考生须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办、报考点的规定选择符
合要求的报考点,初试考场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安排。
—10—
(四)考生应当在考前 10 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
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
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
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复试、调剂及体检
(一)中山大学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各校内招生单
位根据上线生源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
术要求,可按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差额
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二)具体复试内容、方式和程序等信息详见校内各招生院系
复试阶段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
生不予录取。
(三)我校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
通过中山大学校内各招生院系网页了解调剂需求和相关要求,按相
关规定办理调剂事宜。
(四)校内各招生院系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
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
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须配合按要求提供
相关材料。未获得学位者可不提交学位证书。学历(学籍)信息核
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五)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
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11—
由招生院系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院系组
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招生院系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八)特殊类考生初试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九)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要求另
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
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
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
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
《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
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
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
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
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
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
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12—
五、招生类别、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
(一)2023 年中山大学招收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含国家专
项计划)两个类别的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含自
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等),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定向
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等不转入我校;国家专项计划
的硕士研究生,有关人事档案、户口等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
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
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
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
责任。
(三)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上的招生计划是初步计划,实
际招生计划将会根据我校各招生院系接收免试生人数和教育部最
终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
最后教育部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通过考试方式招收
的学科方向及招生计划将视推免生录取等情况进行调整,调整信
息将于 2022 年 10 月下旬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请考
生留意并及时修改报考专业、方向。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
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根据教
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13—
六、学习方式、培养校区(校园)
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由于学院搬迁、培养等原因,具体培养所在校区(校园)可能
会发生变化,具体以各培养单位的实际安排为准。
七、学费及奖助金
(一)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
信息公开网查阅(网址 https://xxgk.sysu.edu.cn/cat/122,中山大学信
息公开网-公开事项-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保留入学资格
硕士研究生按入学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高层
次骨干计划”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
金”,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在职硕士生可享受国
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
金、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助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
奖助金。
定向就业的在职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
划”研究生)不能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国家奖学金等,
能否申请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助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
各类奖助金,由设奖单位公布的评选办法确定。
(三)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
评审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相关规定。
更多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内容,请查阅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
—14—
(http://graduate.sysu.edu.cn/regulations)的相关内容。
八、修业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 2 年或 3 年,非全日制硕
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 3 年(EMBA 为 2 年)。各学科专
业 基 本 修 业 年 限 可 在 中 山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网 查 阅
(http://graduate.sysu.edu.cn/zsw/)。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的修业
年限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请 考 生 关 注 中 山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网 页
(http://graduate.sysu.edu.cn/zsw/)了解相关信息。咨询热线:020-
84111686。考生也可登陆报考院(系)的网页或向各招生院系电话
咨询,了解相关招生信息。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2023年审计硕士(MAud,非全日制)招生简章(暂定)
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创办,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双一流”建设高校,通过部省共建,现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人才。管理学院成立于1985年,是国内顶尖、国际知名的商学院,是中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唯一办学单位,也是中山大学审计硕士唯一招生单位。作为国内最早成立的专门从事工商管理教育和研究的学院之一,管理学院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2010-2013年,学院先后通过了AMBA、EQUIS、AACSB三大国际认证,是华南第一家、中国内地第二家获得全部三大国际认证的商学院,成功跻身国际一流商学院行列。2018年学院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019年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20年经济与商学学科在全球排名中名列前茅。
我院拥有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学与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其中,工商管理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及广东省重点学科,2022年再次入选教育部“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在教育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排名并列第一(A+),并在2019-2021年“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行”中连续三年位列全国第一。工商管理类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在2021年、2022年“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均获评A+。管理科学与工程为广东省重点学科。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ducation,简称THE)2020年发布的首届中国学科评级中,由我院负责建设的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学与工程两个一级学科皆获评为A+。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自建院开始便开设审计学本科专业,为国家培养了大量优秀的审计与财经管理人才。审计硕士(MAud)项目始于2012年,依托于我校会计学科(国家八个重点会计学科之一,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广东省名牌专业和重点学科,首批AAPEQ认证A级成员单位),以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MBA、EMBA等专业学位教育为平台,联合会计硕士(MPAcc)等多专业优势,以强大的会计学科师资为基础,致力于培养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崇高的职业道德,拥有复合型知识结构、理论与实务并重,善于沟通与持续学习,能够胜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审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工作的高级审计人才。
一、招生人数
管理学院2023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非全日制审计硕士学位研究生(MAud)(招生计划人数待定,请留意后续更新)。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目前就读学校同意。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六)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七)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招生专业方向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将取消准考、录取或入学资格 ,已入校的取消学籍。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二)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请查阅各报考点公告。
(三)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于2022年10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缴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和校内各招生单位网页了解中山大学校内外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五)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六)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七)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信息。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核验。自2018年7月1日起,凡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全部实行电子认证;对于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进行书面认证。办理学历验证书面报告约需时较长,请考生尽早办理。
(八)考生在申请提前面试和全国联考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初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审计硕士(MAud)初试科目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英语二。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初试时间:2022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初试地点:考生须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办、报名点的规定选择报名点,初试考场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
考生应当在指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复试和体检
(一)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英语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等。其中,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由学校自命题,将在初试之后进行,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复试内容、方式和程序等信息将于复试阶段于管理学院MAud项目网站的通知。
(二)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已在提前面试中获得“通过”、“有条件通过”的考生,须完成除专业能力考核、英语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外的复试内容;未参加提前面试、在提前面试中未获得“通过”或“有条件通过”的考生,须完成全部复试内容。复试时间、地点待定(时间为每年3-4月份,具体以复试阶段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为准)。
(三)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及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等材料配合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于复试时交由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存档。未获得学位者可不提交学位证书。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四)特殊类考生初试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五)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拟录取后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 录取方法
我院非全日制审计硕士施行“提前批”和“正常批”招生。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提前面试,该成绩仅招生当年有效,详情请参阅提前面试安排。
类别 | 考核要求 | 录取说明 | ||
1)初试 | 2)复试 | |||
提前批 | a) 提前面试结果为“通过” | 成绩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要求 | 完成除专业能力考核、英语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外的复试内容(详见简章第五点说明)。 | 复试通过后,可优先获得当年非全日制MAud预录取资格。 |
b) 提前面试结果为“有条件通过” | 成绩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要求 | 完成除专业能力考核、英语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外的复试内容(详见简章第五点说明)。 |
复试通过后,按初试成绩及复试成绩(含提前面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总和从高至低排序,根据2023年中山大学管理学院非全日制MAud提前面试剩余招生计划数依序优先录取。 如未能在提前面试剩余招生计划数中被录取,但初试成绩达到我院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的,与正常批次考生一起,按初试成绩及复试成绩总和从高至低排序,根据2023年中山大学管理学院非全日制MAud正常批次招生计划数依序录取。 |
|
c) 提前面试结果为“不通过” | 同正常批要求 | |||
正常批 | 成绩达到我院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 | 完成复试(详见简章第五点说明) | 复试通过后,按初试成绩及复试成绩总和从高至低排序,根据2023年中山大学管理学院非全日制MAud正常批次招生计划数依序录取。 |
以上各类别最终录取人数可能因考试成绩、上线人数等因素影响与原计划有所出入,上线生源不足的类别,未使用完的招生计划将按照“通过→有条件通过→正常批”的次序使用。
七、招生类别及相关说明
(一)2023年管理学院审计专业学位硕士只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不含国家专项计划)。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和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毕业时不纳入国家就业派遣。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学习方式和学费
报考方向代码 | 报考方向和学习方式 | 报考类别 | 学制 |
授课时间 (必修课) |
02 | 审计硕士(非全日制) | 定向就业 | 三年 | 周末 |
(一)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阅(http://xxgk.sysu.edu.cn/zdly/)。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按入学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修业年限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我校不负责安排住宿,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九、奖助金和奖学金
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能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国家奖学金,能否申请学院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由设奖单位公布的评选办法确定。奖学金受当年学校、学院具体情况及企业设置奖学金的协议变化而变化。具体信息请以管理学院审计硕士(MAud)项目网页更新为准。
十、学位授予
凡学完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由中山大学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审计硕士学位。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一、联系方式
(一)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Aud招生咨询电话:020-84115584,020-8411362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善衡堂N218室(510275)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Aud项目网站:http://maud.bus.sysu.edu.cn/
(二)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20-84113696,020-84111686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
十二、声明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Aud招生工作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中山大学研究生院以及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相关规定,由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独立完成,未与任何机构合作,也从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培训。招生过程中所有环节均以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文件要求为准。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MBA中心、EMBA中心、MPAcc中心、MAud中心)
2022年7月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2023年会计硕士(MPAcc) 招生简章(暂定)
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创办,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双一流”建设高校,通过部省共建,现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人才。管理学院成立于1985年,是国内顶尖、国际知名的商学院,是中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唯一办学单位,也是中山大学会计硕士唯一招生单位。作为国内最早成立的专门从事工商管理教育和研究的学院之一,管理学院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2010-2013年,学院先后通过了AMBA、EQUIS、AACSB三大国际认证,是华南第一家、中国内地第二家获得全部三大国际认证的商学院,成功跻身国际一流商学院行列。2018年学院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019年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20年经济与商学学科在全球排名中名列前茅。
我院拥有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学与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其中,工商管理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及广东省重点学科,2022年再次入选教育部“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在教育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排名并列第一(A+),并在2019-2021年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行”中连续三年位列全国第一。工商管理类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在2021年、2022年“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均获评A+。管理科学与工程为广东省重点学科。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ducation,简称THE)2020年发布的首届中国学科评级中,由我院负责建设的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学与工程两个一级学科皆获评为A+。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PAcc项目设立于2004年,为全国首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试点院校,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首批A级成员单位。管理学院MPAcc项目以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MBA、EMBA等专业学位教育为平台,以学院强大的专业师资为基础,围绕知识、技能与价值观三个方面,充分利用国内外各种教育资源,致力于培养适应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对人才发展时代需求,能够在复杂的环境下,从事会计、财务管理、投资分析与决策等工作的应用型和综合型高级专业人才。
一、招生人数
管理学院2023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会计硕士学位研究生(MPAcc)(招生计划人数待定,请留意后续更新),包括全日制会计硕士(含推荐免试生)、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两个报考方向。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全日制会计硕士报考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1.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1.3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
2.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报考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目前就读学校同意。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六)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七)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招生专业方向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将取消准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取消学籍。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二)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请查阅各报考点公告。
(三)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于2022年10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缴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招生章程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
(四)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和校内各招生单位网页了解中山大学校内外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五)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六)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七)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自2018年7月1日起,凡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全部实行电子认证;对于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进行书面认证。办理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约需时较长,请考生尽早办理。
(八)考生在申请提前面试和全国联考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初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会计硕士(MPAcc)初试科目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英语二。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初试时间:2022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初试地点:考生须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办、报名点的规定选择报名点,初试考场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
考生应当在指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复试和体检
(一)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英语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等。其中,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由学校自命题,将在初试之后进行,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复试内容、方式和程序等信息将于复试阶段于管理学院MPAcc项目网站的通知。
(二)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已在提前面试中获得“通过”、“有条件通过”的考生,须完成除专业能力考核、英语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外的复试内容;未参加提前面试、在提前面试中未获得“通过”或“有条件通过”的考生,须完成全部复试内容。复试时间、地点待定(时间为每年3-4月份,具体以复试阶段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为准)。
(三)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及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等材料配合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于复试时交由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存档。未获得学位者可不提交学位证书。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四)特殊类考生初试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五)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拟录取后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 录取方法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申请材料真实性复查、现实表现复审情况以及体检结果,择优录取。
我院非全日制方向施行“提前批”和“正常批”招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非全日制方向考生可申请参加提前面试,该成绩仅招生当年有效,详情请参阅提前面试安排。
类别 | 考核要求 | 录取说明 | ||
1)初试 | 2)复试 | |||
提前批 | a)提前面试结果为“通过” | 成绩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要求 | 完成除专业能力考核、英语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外的复试内容(详见简章第五点说明)。 | 复试通过后,可优先获得当年非全日制MPAcc预录取资格。 |
b)提前面试结果为“有条件通过” | 成绩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要求 | 完成除专业能力考核、英语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外的复试内容(详见简章第五点说明)。 |
复试通过后,按初试成绩及复试成绩(含提前面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总和从高至低排序,根据2023年中山大学管理学院非全日制MPAcc提前面试剩余招生计划数依序优先录取。 如未能在提前面试剩余招生计划数中被录取,但初试成绩达到我院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的,与正常批次考生一起,按初试成绩及复试成绩总和从高至低排序,根据2023年中山大学管理学院非全日制MPAcc正常批次招生计划数依序录取。 |
|
c)提前面试结果为“不通过” | 同正常批要求 | |||
正常批 | 成绩达到我院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 | 完成复试(详见简章第五点说明) | 复试通过后,按初试成绩及复试成绩总和从高至低排序,根据2023年中山大学管理学院非全日制MPAcc正常批次招生计划数依序录取。 |
七、招生类别及相关说明
(一)2023年管理学院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招收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两个类别的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和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毕业时不纳入国家就业派遣。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学习方式和学费
报考方向代码 | 报考方向和学习方式 | 报考类别 | 学制 |
授课时间 (必修课) |
01 | 会计硕士(全日制) | 非定向就业 | 两年 | 周一至周五 |
02 | 会计硕士(非全日制) | 定向就业 | 三年 | 周末 |
(二)在读期间,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费按学校研究生住宿费标准收缴,其他费用自理;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我校不负责安排住宿,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九、奖助金和奖学金
(一)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院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金。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能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国家奖学金等,能否申请学院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金,由设奖单位公布的评选办法确定。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审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相关规定。
(二)奖学金受当年学校、学院具体情况及企业设置奖学金的协议变化而变化。具体信息请以管理学院MPAcc项目网页更新为准。
十、学位授予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凡学完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由中山大学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会计硕士学位。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一、联系方式
(一)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PAcc招生咨询电话:020-84115584,020-8411362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善衡堂N214室(510275)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PAcc项目网站:http://mpacc.bus.sysu.edu.cn/
(二)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20-84113696,020-84111686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
十二、声明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PAcc招生工作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中山大学研究生院以及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相关规定,由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独立完成,未与任何机构合作,也从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培训。招生过程中所有环节均以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文件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