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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信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相关资讯,以下是信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信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信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信阳师范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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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师范大学2023研究生招生目录
点击下载:2023年信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推荐阅读:2024信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旅游管理和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省份为更多考生就地报考提供服务)。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1.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予考试。
2.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注: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将相关认证材料扫描件(A:应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B:往届生须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C: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版发送到研招办邮箱(yjsc1259@163.com)以备核验。
五、招生考试
1.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3.初试科目:一般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具体考试科目参见招生目录)。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4.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5.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安排考试地点。
6.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前通知考生。
7.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8.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学院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在学院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
9.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10.初试加分项目按《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并在复试时提前通知考生提供相应材料。
六、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学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并在复试前提前通知考生。
七、录取
1.我校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需在初试报名时根据实际情况谨慎选择)。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经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所有招生信息,最终录取名单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八、诚信要求
我校高度重视考生的诚信档案及表现,凡在考试过程中(含初试、复试)发现考生有不诚信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
九、学制、学习形式、学费及奖助办法
1.学    制:2024年我校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2.学习形式: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我校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3.学    费:根据国家规定,2024年录取的研究生全部缴费,学费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住宿费一般为每生每学年900元(四人间),如有变化以当年寝教室管理中心安排的研究生宿舍具体情况收费。
4.奖助办法:具体奖助办法参看我校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中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个人档案不调入我校的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奖助项目;研究生新生录取后按要求转递档案,并在入学时转递完毕,学习中途直至毕业不再接受任何档案转递。)
十、学历、学位
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不发放就业三方协议书。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我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77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南湖路237号        邮政编码:464000
联 系 部 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话、传真 :(0376)6391259                 联系邮箱:yjsc1259@163.com
十三、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了解报考流程,知晓自身责任。
2.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3.我校初试不破格。
4.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招网和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校未与任何社会考研辅导机构进行合作,不组织、参与任何研究生考研培训活动,不出售任何考研真题和参考资料,请考生注意,谨防上当受骗。
 
信阳师范大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序号 学院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1 商学院 俞老师 0376-6390981 xynusy@163.com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吴老师 0376-6390869 773621941@qq.com
3 教育科学学院 郑老师 0376-6391181 jiaokeyuan2022@163.com
4 文学院 刘老师 0376-6391017 646906043@qq.com
5 外国语学院 刘老师 0376-6393665 wy6393665@163.com
6 数学与统计学院 叶老师 0376-6390046 hanxi7022@163.com
7 物理电子工程学院 孙老师 0376-6393178 jintusun@xynu.edu.cn
8 化学化工学院 马老师 0376-6391172 xiantaoma@126.com
9 生命科学学院 杨老师 0376-6392115 yangguifang09@sina.com
10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李老师 0376-6392285 1511895678@qq.com
11 地理科学学院 闫老师 0376-6391115 yanjh2015@126.com
12 历史文化学院 史老师 0376-6390739 474834161@qq.com
13 体育学院 李老师 0376-6392802 1436612997@qq.com
14 美术与设计学院 刘老师 0376-6393659 281631602@qq.com
15 音乐与舞蹈学院 陈老师 0376-6392866 690240871@qq.com
16 旅游学院 谭老师 0376-6390788 tmr100@163.com
17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马老师 0376-6390006 lxxmxr@163.com
18 传媒学院 陈老师 0376-6391539 chuanmei309@qq.com
19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刘老师 0376-6393836 747789081@qq.com
20 省协同创新中心 殷老师 0376-6370838 yxfeng@xynu.edu.cn
21 教师教育学院 常老师 0376-6393808 499760937@qq.com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旅游管理和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1.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予考试。
2.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注: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将相关认证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研招办邮箱(yjsc1259@163.com)以备核验。
五、招生考试
1.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3.初试科目:一般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具体考试科目参见招生目录)。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4.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5.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安排考试地点。
6.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前通知考生。
7.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8.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报考旅游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是否加试,以招生学院复试要求为准。
六、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执行。
七、录取
1.我校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并在报名时选择考生类别为“定向”。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经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5.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所有招生信息,最终录取名单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八、诚信要求
我校高度重视考生的诚信档案及表现,凡在考试过程中(含初试、复试)发现考生有不诚信现象或记录,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
九、学制、学习形式、学费及奖助办法
1.学   制:2023年起我校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均改为3年
2.学习形式: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
3.学    费:根据国家规定,2023年录取的研究生全部缴费,学费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住宿费一般为每生每学年900元(四人间),如有变化以当年寝教室管理中心安排的研究生宿舍具体情况收费。
4.奖助办法:具体奖助办法参看我校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中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
十、学历、学位
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不发放就业协议书。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我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77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南湖路237号         邮政编码:464000
联 系 部 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话、传真 :(0376)6391259                 联系邮箱:yjsc1259@163.com
十三、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了解报考流程,知晓自身责任。
2.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3.我校初试不破格。
4.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招网和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校未与任何社会考研辅导机构进行合作,不组织、参与任何研究生考研培训活动,不出售任何考研真题和参考资料,请考生注意,谨防上当受骗。
 
 
 
 
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序号 学院 联系人 办公电话
1 商学院 何老师 0376-6390726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卢老师 0376-6390869
3 教育科学学院 郑老师 0376-6391181
4 文学院 刘老师 0376-6391017
5 外国语学院 刘老师 0376-6393665
6 数学与统计学院 郑老师 0376-6390046
7 物理电子工程学院 孙老师 0376-6393178
8 化学化工学院 马老师 0376-6391172
9 生命科学学院 杨老师 0376-6392115
10 地理科学学院 闫老师 0376-6391115
11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李老师 0376-6392285
12 历史文化学院 王老师 0376-6390739
13 体育学院 李老师 0376-6392802
14 美术与设计学院 刘老师 0376-6393659
15 音乐与舞蹈学院 陈老师 0376-6392866
16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马老师 0376-6390006
17 旅游学院 谭老师 0376-6390788
18 传媒学院 陈老师 0376-6391539
19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刘老师 0376-6393836
20 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 孙老师 0376-6370568
21 教师教育学院 常老师 0376-6393808
 

一、硕士点简介
信阳师范学院社会工作专业于2005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21年获批社会工作专业硕士(MSW)学位授权点。本硕士点现有专任教师24名,具有博士学位(含在读)教师比例为37.5%,高级职称教师30%,参加为期一年以上的国际访学交流项目3名,国内访学1人,双一流高校在站博士后1人、海外博士在读1人、985高校博士在读1人。目前建有1个省级文明实践平台——河南省志愿者培训基地;2个校级科研平台——中国农村社会工作研究中心、中国农村综合改革研究中心;1个校级教学实践平台——信阳师范学院社会工作服务站(河南省第一家高校社会工作服务站); 1个教学创新大赛品牌——大别山片区社会工作实务创新大赛。本硕士点近年来承担国社科项目3项,省部级项目17项,完成中组部、民政部、教育部、住建部专项课题各1项,出版专著4部,发表论文100余篇,研究成果被民政部采纳3份,获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被《新华文摘》转载1篇,得到民政部主要领导批示1份。
二、培养目标
根据全国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颁布的《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全国社会工作硕士(MSW)专业学位教学基本要求》,结合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人才培养实际,本硕士点主要致力于培养具备“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专业价值观,系统掌握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熟悉社会政策,具有较强社会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和研究能力,胜任针对不同人群及领域开展服务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其就业主要面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青年、妇女等群团组织以及社会服务和志愿者组织,从事社会治理创新实务、社会政策研究、社会工作服务、社会行政管理等工作。
三、招生对象
报考条件应符合国家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主要面向以下人员:
1.社会工作或相近专业的应届或往届大学毕业生;
2.民政、教育、司法、劳动与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部门的管理人员;
3.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组织以及其他社区服务、社会福利机构优秀在职人员;
4.其他有志于从事社会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各界人士,不限工作年限。
四、报考条件、程序、时间安排
参见教育部统一规定
五、学习年限、学费及奖助办法
全日制三年,学费7000元/年,奖助学资助体系见附件1
六、专业目录与考试科目
专业代码、名称 招生人数 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 同等学力加试
035200
社会工作
20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4 英语二
331 社会工作原理
437 社会工作实务
社会研究方法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注: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七、参考书目
初试:
《社会工作概论(第三版)》,王思斌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
《社会学概论(第二版)》,郑杭生、景天魁、李培林、洪大用,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年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委会 ,中国社会出版社,2022年
复试:
《社会研究方法》(第五版),风笑天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 年。
同等学力加试: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委会 ,中国社会出版社,2022年
八、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77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南湖路237号         邮政编码:464000
联系部门: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人:祁老师
电话:18627925920             联系信箱:1658282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