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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有哪些专业相关资讯,以下是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上海理工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点击下载:上海理工大学2023研究生招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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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理工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 定〉的通知》(教学〔2022〕3 号) 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 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掌握本学 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 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 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 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 专业目录
详见我校研招网《2023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s://yz.usst.edu.cn/3394/list.htm)。
《2023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考试 招生数为拟招收全日制统考生数(除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 (125200)、会计 (125300)、工程管理 (125601) 、金融(025100)、 国际商务(025400) 外) 。拟考试招生数在录取时将根据国家正式下 达招生规模、 实际生源情况和实际录取推免生数作相应调整。
《2023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推 免生数在录取时根据推免生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以最终确认录 取人数为准, 并在推免生录取结束后更新专业目录。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 定〉的通知》(教学〔2022〕3 号) 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 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掌握本学 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 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 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 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 专业目录
详见我校研招网《2023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s://yz.usst.edu.cn/3394/list.htm)。
《2023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考试 招生数为拟招收全日制统考生数(除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 (125200)、会计 (125300)、工程管理 (125601) 、金融(025100)、 国际商务(025400) 外) 。拟考试招生数在录取时将根据国家正式下 达招生规模、 实际生源情况和实际录取推免生数作相应调整。
《2023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推 免生数在录取时根据推免生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以最终确认录 取人数为准, 并在推免生录取结束后更新专业目录。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规模和实际 生源情况确定。
三、学制
学制详见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usst.edu.cn) 管理规定栏《2023 年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一览表》。
四、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 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 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我校规定的统一入学报到 之日前(统一入学报到时间可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当年相关通知或 当年录取通知书) 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否则录取资格 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 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下同) 或 2 年以上,通过
三、学制
学制详见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usst.edu.cn) 管理规定栏《2023 年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一览表》。
四、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 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 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我校规定的统一入学报到 之日前(统一入学报到时间可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当年相关通知或 当年录取通知书) 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否则录取资格 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 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下同) 或 2 年以上,通过
大学英语四级(CET-4),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 科段)8 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须 通过英语四级(CET-4)。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加试 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详情请查看研究生招生网 (http://yz.usst.edu.cn)《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 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境外获得 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核验。
(二)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 (125200)、工程 管理(125601)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 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 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 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 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 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 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 经考生所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境外获得 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核验。
(二)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 (125200)、工程 管理(125601)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 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 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 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 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 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 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 经考生所
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 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 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 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 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 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 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 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 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
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 报考点以及我校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 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 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 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 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 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 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 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
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 报考点以及我校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 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 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 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 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 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 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 网查看学历(学籍) 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 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 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 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 (学籍) 核验。
6.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 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 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 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 21 省(市);二区包 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 疆等 10 省(区)。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 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 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 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 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 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 网查看学历(学籍) 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 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 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 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 (学籍) 核验。
6.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 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 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 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 21 省(市);二区包 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 疆等 10 省(区)。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 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 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 职) 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 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 信息以及入伍、 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 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 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 考试、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 复试或录 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 生考试招生。
(二) 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 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 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 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 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和网上报名编号, 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 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 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 考试、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 复试或录 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 生考试招生。
(二) 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 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 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 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 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和网上报名编号, 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
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
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 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初试
(一) 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 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 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
(四)初试科目
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https://yz.usst.edu.cn/3394/list.htm)。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七、复试
(一) 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 学籍核验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 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初试
(一) 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 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 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
(四)初试科目
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https://yz.usst.edu.cn/3394/list.htm)。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七、复试
(一) 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 学籍核验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对不符合规定者, 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 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 核验。
(二)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 序由我校在复试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 4 月底前完 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三)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 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报考工商 管理 (125100)、公共管理 (125200)、工程管理 (125601)、工业工程 与管理(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 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 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 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四)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 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 (125604) 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 成绩计入复试 总成绩。
八、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 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 要求,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2 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 提出体检要求。
(二)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 序由我校在复试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 4 月底前完 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三)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 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报考工商 管理 (125100)、公共管理 (125200)、工程管理 (125601)、工业工程 与管理(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 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 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 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四)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 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 (125604) 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 成绩计入复试 总成绩。
八、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 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 要求,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2 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 提出体检要求。
九、调剂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在“全国硕士 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 复试) 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 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
具体请查看录取当年公布的《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办 法》。
十一、学费及奖助
(一 ) 学 费 情 况 可 查 看 上 海 理 工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网 (http://yz.usst.edu.cn)管理规定栏《2023 年硕士研究生学制、 学费一览表》。
(二 ) 奖 助 情 况 可 查 看 上 海 理 工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网 (http://yz.usst.edu.cn)常见问题栏中研究生奖助体系相关问题, 也可查看管理规定栏中《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方案实 施办法》。
十二、其他
(一) 我校《2023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全日 制非全日制招生以研究方向前标记“ (全日制) ”、“ (非全日制) ” 予以区分,凡标记“ (非全日制) ”字样的研究方向均可招收非全日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在“全国硕士 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 复试) 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 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
具体请查看录取当年公布的《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办 法》。
十一、学费及奖助
(一 ) 学 费 情 况 可 查 看 上 海 理 工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网 (http://yz.usst.edu.cn)管理规定栏《2023 年硕士研究生学制、 学费一览表》。
(二 ) 奖 助 情 况 可 查 看 上 海 理 工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网 (http://yz.usst.edu.cn)常见问题栏中研究生奖助体系相关问题, 也可查看管理规定栏中《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方案实 施办法》。
十二、其他
(一) 我校《2023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全日 制非全日制招生以研究方向前标记“ (全日制) ”、“ (非全日制) ” 予以区分,凡标记“ (非全日制) ”字样的研究方向均可招收非全日
制研究生。
(二) 我校所有非全日制研究方向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工 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 中全日制研究方向只招收非定 向就业考生,请考生报考时注意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
(三) 我校 2023 年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 专业招收单考生, 其余专业不招收单考生。
(四)本简章中的内容如与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的规定有不符之处, 按上述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学校地址:上海市军工路 516 号(二) 我校所有非全日制研究方向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工 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 中全日制研究方向只招收非定 向就业考生,请考生报考时注意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
(三) 我校 2023 年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 专业招收单考生, 其余专业不招收单考生。
(四)本简章中的内容如与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的规定有不符之处, 按上述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 http://yz.usst.edu.cn
邮政编码:200093
电话号码:021-55272521
上海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2023年招生简章
上海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及研招办联系方式
上海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及研招办联系方式1、我校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中所列人数为拟 招生人数, 录取时, 各学院、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 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2、各招生专业按照所属学院关于博士研究生招收与培养的相关 规定执行。
3、上海理工大学本校在职教师报考,须符合学校相关要求,按 照人事处相关规定执行。
4、本简章中的内容如与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的规定有不符之处, 按上述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学校地址:上海市军工路 516 号
联系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 http://yz.usst.edu.cn
邮政编码: 200093
电话号码: 021-55272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