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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概况贵州警察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50年的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安干部学校,1978年分为贵州省公安干部学校和贵州省政法干部学校。1985年,两校分别升格为贵州公安干部学院和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从1998年开始招收全日制普通专科生。2000年5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两院合并组建贵州警官职业学院。2009年11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保留贵州警官职业学院的基础上,又成立了贵州人民警察培训学院、贵州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赋予了新的使命和新的任务。2017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本科层次的贵州警察学院。68年来,贵州警察学院先后为省内外公、检、法、司、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培养输送了4万余名毕业生。
贵州警察学院座落于美丽的林城贵阳市。学院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目前,学院占地622.31亩(未含正在规划建设中的花溪大学城校区730亩),建筑面积22.1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6000万元,适用图书67.94万册;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97人,其中,正高职称26人,副高职称112人,研究生学历以上教师131人(博士15人)。
学院拥有先进和完备的教学科研基础设施。现有DNA实验室、痕迹检验实验室、微量物证实验室、理化检验实验室、文件检验实验室、电子证据检验实验室、视频侦查实验室、模拟现场勘查实验室、警体综合训练馆、警务战术训练街区、警务战术训练馆、多功能靶场等54个实验实训场馆和34个校外实训基地。
目前,学院正上下一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走内涵式发展道路,遵循高等教育办学规律,创新管理运行机制,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和教学改革,突出公安院校办学特色,坚持校局(企)合作人才培养基本模式,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招生专业介绍
(一)本科招生专业介绍
1、侦查学
培养目标:培养对党忠诚、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侦查实战能力,能够按照公安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以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要求,系统掌握侦查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从事侦查学专业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的研究创新能力,在公安机关从事刑事执法等工作的公安专业应用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侦查学导论、犯罪现场勘查、犯罪情报信息、侦查措施、刑事案件侦查、预审学、侦查指挥与决策、信息化侦查。
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2、治安学
培养目标:培养对党忠诚、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按照治安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以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本专业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的研究创新能力,在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执法等工作的治安专业应用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治安学导论、公安人口管理、治安秩序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治安案件查处、社区警务、群体性事件预防与处置、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等。
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3、公安管理学
培养目标:培养对党忠诚、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熟悉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开展公安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条令等;系统掌握公安管理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基层公安管理相关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研究创新能力,能够在公安机关从事公安基层警务指挥、组织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公安管理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公安学基础理论、公安群众工作、公安管理学导论、公安指挥学、公安人力资源管理、公安组织行为学、公安政治工作学、行政管理学、公安决策学等。
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4、刑事科学技术
培养目标:培养对党忠诚、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熟悉相关政策法律和技术标准,系统掌握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从事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实际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的研究创新能力,在公安机关从事刑事技术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刑事科学技术总论、犯罪现场勘查、刑事图像技术、痕迹物证检验、文件检验学、毒物与微量物证分析、法医学、视频侦查技术等。
招收理工类;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5、法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人才培养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际需要。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复合型、职业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主要专业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证据法、法律职业伦理、法律文书写作等。
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二)专科招生专业介绍
1、法律事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职业素养,掌握基本法律理论知识和法律辅助专业知识,具备分析和解决基层常见法律事务问题的能力,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基层法务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专业核心课程:法学基础、中国宪法、民法原理与实务、经济法原理与实务、商法原理与实务、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原理与实务、证据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法、法律咨询、民间纠纷调解、民事诉讼代理、中小企业法务等。
文理兼收;学制三年。
2、法律文秘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诚实守信等职业素质, 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和文秘专业知识,具备办公室日常事务处理、文书拟写与档案管理、信息收集与处理能力,从事秘书、涉法事务管理、速记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专业核心课程: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行政法律制度、秘书写作、秘书理论与实务、办公室实务、会务管理、速录技能、书记员工作理论与实务等。
文理兼收;学制三年。
3、计算机应用技术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的计算基础知识、计算机专业知识,拥有较强的软件应用能力,计算机网络应用能力,具备开展计算机应用技术工作的职业核心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从事计算机相关领域的应用工作需要的较高层次的计算机技能型专门人才。
专业核心课程: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原理,数据库原理及应用,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算法与数据结构,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计算机网络基础, 计算机网络应用技术, 计算机组装与维护, 网页制作技术, 图形图像处理技术。
招收理工类;学制三年。
4、社区管理与服务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社区管理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从事社区管理服务实际工作、适应城镇社区管理需要的较高层次的技能型专门人才。
专业核心课程:宪法学、法学概论、社区管理学、人际关系技能、应用文写作、社区工作实务、社会学、犯罪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消防知识。
文理兼收;学制三年。
三、招生计划
2018年学校招生总计划1800(含省外招生计划180),本科的5个专业招生计划为700(其中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公安类计划的15%,公安类招生计划含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高职(专科)11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贵州警察学院2018年拟招生详细计划表
层次 | 招生类型 | 计划 | 专业 | 专业计划数 | 科类 | 贵州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重庆 | 四川 | 云南 |
总计 | 1800 | 1620 | 15 | 30 | 15 | 45 | 45 | 30 | ||||
本科小计 | 700 | 650 | 5 | 10 | 5 | 10 | 10 | 10 | ||||
本科 | 提前录取 本科 (公安类专业) | 300 | 侦查学 | 75 | 文史 | 40 | ||||||
理工 | 35 | |||||||||||
治安学 | 75 | 文史 | 40 | |||||||||
理工 | 35 | |||||||||||
公安 管理学 |
75 | 文史 | 40 | |||||||||
理工 | 35 | |||||||||||
刑事 科学技术 |
75 | 理工 | 75 | |||||||||
普通本科 | 400 | 法学 | 400 | 文史 | 200 | 3 | 6 | 3 | 6 | 6 | 6 | |
理工 | 150 | 2 | 4 | 2 | 4 | 4 | 4 | |||||
专科小计 | 1100 | 970 | 10 | 20 | 10 | 35 | 35 | 20 | ||||
高职(专科) | 普通专科 批次 | 873 | 法律事务 | 209 | 文史 | 120 | 3 | 4 | 3 | 6 | 6 | 4 |
理工 | 45 | 1 | 2 | 1 | 6 | 6 | 2 | |||||
法律文秘 | 204 | 文史 | 120 | 1 | 4 | 1 | 6 | 6 | 4 | |||
理工 | 44 | 1 | 2 | 1 | 6 | 6 | 2 |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360 | 文史 | 230 | 1 | 2 | 1 | 4 | 4 | 2 | |||
理工 | 102 | 1 | 2 | 1 | 4 | 4 | 2 | |||||
计算机 应用技术 |
100 | 理工 | 82 | 2 | 4 | 2 | 3 | 3 | 4 | |||
分类招生 | 87 | |||||||||||
中职推优 | 140 |
四、招生对象
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须为贵州省生源。考生的生源地为其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五、报考条件
凡取得高考报名资格,思想进步,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的考生均可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适应学校警务化教学训练要求,无传染性疾病和严重慢性病。
其中,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省级公安机关统一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
(一)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6、高中毕业;
7、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6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政治条件;
9、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二)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由省级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实施并作出政治考察结论。
(三)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0号)。同时,还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生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项目名称 | 可测次数 | 合格标准 | |
男性 | 女性 | ||
50米跑 | 1 | ≤9.2秒 | ≤10.4秒 |
立定跳远 | 3 | ≥2.05米 | ≥1.5米 |
1000米跑(男) | 1 | ≤4分35秒 | ≤4分36秒 |
800米跑(女) | |||
引体向上(男) | 1 | ≥9次/分钟 | ≥25次/分钟 |
仰卧起坐(女) |
六、志愿填报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在各省统一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填报志愿。贵州省考生报考我院本科公安专业的须在本科提前批填报志愿;报考我院本科法学专业的考生,在本科志愿栏填写。填报我院法律事务、法律文秘、计算机应用技术、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的考生,在高职专科志愿栏填写。
填报我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应及时关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发布的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时间,并按要求参加。
七、录取原则
我院招生实行网上远程录取。本科公安类专业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法学专业安排在本科批次;普通专科专业安排在高职专科批次。报考我院的省外考生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并按照我院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数确定我院的调档线。阅档比例按各省高招办规定比例阅档。
公安类专业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等各项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按照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或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或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专业安排时,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专业分配;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八、收费标准
层次 | 专业 | 收费标准 | 住宿费 |
本科层次 | 侦查学 | 4100元/年 |
1100元/年(6人间) 1200元/年(4人间) |
治安学 | 4100元/年 | ||
公安管理学 | 4100元/年 | ||
刑事科学技术 | 4200元/年 | ||
法学 | 4100元/年 | ||
专科层次 | 法律事务 | 3500元/年 | |
法律文秘 | 3500元/年 |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3500元/年 | ||
安全防范技术 | 3500元/年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500元/年 |
九、奖、贷学金
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依据学生综合考核成绩可享受相应等级奖学金。并根据国家及省教育厅有关精神,对贫困学生给予国家或省级贫困生助学金。
十、学生管理及毕业
学生入学后,实行警务化管理,统一着装。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政治思想品德和各科成绩合格者,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警察学院毕业证书。
学生毕业后,公安专业毕业生就业,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考试并按一定比例择优录用;非公安专业毕业生就业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学校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凡志愿报考公务员单位的,须参加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的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公务员考试。
十一、监督机制
(一)根据教育部和贵州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纪委、纪检监察部门、招生部门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二)成立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设在院纪委(监察室),全程参与和监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工作将认真履行本章程公布的各项承诺,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徇私舞弊现象,凡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851-85407159,85407599
监督电话:0851-85400182
传 真:0851-85407599
招生网址:www.gzjgx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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