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考研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更新时间:2022-01-16 22:32:15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内蒙古师范大学考研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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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考研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教学〔2018〕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我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研〔2021〕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1年度研究生复试及招生录取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成立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需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的组织管理、考务安排,做好命题、试卷印制、试卷保管与分发、考试组织、阅卷、违规考生上报、拟录取名单报送等相关工作,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工作。凡在校教职工有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人员参加我校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考试的,一律不得参与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复试工作由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复试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一定比例的校外相关专家。复试期间,学校将安排专人巡视各招生单位的复试工作。
    二、复试及录取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三、复试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统一复试内容及合格要求,统一录取标准。
    (二)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
    1.采用差额方式确定复试名额。凡上线考生数超过拟录取人数的专业,参加复试的人数与计划招生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1,不同专业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2.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三)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
    1.接收调剂原则
    (1)第一志愿上线人数未达到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
    (2)我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背景、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考生科研成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条件,择优接收调剂。
    2.接收调剂的具体要求
    (1)调剂须符合教育部、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调剂政策以及我校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详见我校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信息)。
    (2)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未通过该系统调剂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3)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个别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按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分数要求接受调剂(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首先考虑相同专业的调剂。
    (5)可优先考虑校内第一志愿考生在相关专业之间的调剂。
    (6)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7)申请调剂同一个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调剂名单。
    (8)各专业接收调剂的人数控制在缺额人数的1.2—2倍以内。
    (9)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10)我校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调剂考生。
    (11)各调剂考生须认真查阅我校2021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信息和我校2021年调剂办法,如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造成调剂不成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
    进入复试的初试分数要求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报考人数及考生初始成绩研究决定。复试内容及合格要求与普通考生一致。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五)复试的主要方式和内容
    各培养单位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要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课程与教学论、艺术类考生〔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设计学、音乐、美术、艺术设计〕、学科教学(数学)、新闻与传播硕士按照报考研究方向参加复试。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参加外语及一门专业课的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此外,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还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均按同等学历考生对待),报考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除外语、专业课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外还需参加政治理论考试。
    1.外语复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试题的难度与初试试题相当,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
    2.专业课复试由各招生单位组织安排。要按照初试命题规则进行命题,考试时间由研究生院统一确定。
    专业课复试旨在进一步考核考生对本专业本科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一律采用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至少配备两名监考人员,并严格按考试要求实施。
    3.综合素质面试内容与方式由各专业复试小组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安排。要求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应有指导教师参加,同时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统一,成绩按A、B、C、D四档记录,分别对应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4.所有复试应有记录。复试结束时,监考人员、专业课复试小组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均应在复试记录单上签字。综合素质面试要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
    5.复试要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各科目的考试、面试均须通过人脸识别验证进行考生身份识别,防止冒名顶替。面试过程须使用摄像机和录音设备对考生和复试教师全程录像和录音,确保录像录音完整清楚。复试所涉及的考试材料(包含答卷、成绩评定书面记录等)、视频监控资料、影像及录音资料等须保存至复试结束后3年。与考生复试成绩相关的所有复试书面记录材料均应完整,不得缺页、违规涂改。
    6.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的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一律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且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中的专业课相同,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7.报考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的考生的政治理论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六)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除设计学、艺术设计、美术学(03方向)、美术、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外的其他所有专业的总成绩=(初试成绩/500)×60+〔(外语复试成绩+专业课复试成绩)/200〕×40。
    2.设计学、艺术设计、美术学(03方向)、美术专业的总成绩=(初试成绩/500)×40+〔(外语复试成绩+专业课复试成绩)/200〕×60。
    3.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的总成绩=(初试成绩/300)×60+〔(外语复试成绩+专业课复试成绩+政治理论)/300)〕×40。
    四、录取办法及要求
    1.在本专业内按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凡有调剂考生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复试外语成绩须达到我校合格线;复试专业课成绩60分以上(含)为合格。
    4.综合素质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课程与教学论、艺术类考生〔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设计学、音乐、美术、艺术设计〕、学科教学(数学)、新闻与传播硕士按照报考研究方向录取。
    7.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达到报考条件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考生,初试总成绩加15分。
    8.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9.经考生确定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对学籍学历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10.计划类型的确定办法
    (1)少数民族考生中未达到按学科门类划定的B类分数线,只达到少数民族初试最低线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培养方式,均须签署《定向合同书》。
    (2)凡复试成绩合格且人事关系在我校的正式教职工,培养类型均确定为定向。
    11.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1.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以及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复试工作实行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要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进行巡查,必要时可对部分考场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复试场地需在明显位置张贴申诉举报电话,并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
    3.复试工作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校按照规定及时对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进行公布。
    4.复试及录取结果的申诉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并会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复议并做出处理决定,考生对处理结果有异议时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5.咨询电话:0471—4393213;举报电话:0471—4393301。
根据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文件精神及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考虑本地疫情防控形势,结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的组织工作
(一)为了加强和规范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学院成立以我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为组长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小组,全面负责对我院研究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监督和统筹管理,同时协助研究生院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二)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
按《方案》要求对我院参加复试学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电子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材料。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过程中运用“人脸识别”、“认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二、复试的形式与内容
(一)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远程复试方式,复试时间为3月中旬,具体要求及流程另行通知。
(二)复试的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包括专业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面试。
1.专业测试
测试科目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三科任选其一,所选科目不能和初试专业课科目重复。
(1)专业测试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2)采用题签的形式,考生从所选科目的试题中抽取一套,《材料力学性能》及《高分子合成材料学》试题均为简答题,《物理化学》试题包含简答或计算题,考生口述作答,计算题只需提供解题思路,考生需准备纸、笔及相应科目指定教材,可对题目进行简单梳理后再作答。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和熟练程度,利用所学理论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1)外语测试总分5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2)测试内容:采取口语交流的方式进行考核,考生用英文进行自我介绍并回答指定教师提问。
3.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满分15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2)考生需准备3-5分钟自我介绍,介绍专业背景,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奖励情况,毕业设计情况,研究能力及相关业绩等,采用专家随机提问的形式,考核学生思维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及综合归纳和表达能力,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相关技能及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以及面试过程中展现出的举止、礼仪等各方面综合素养。
三、复试资格的条件及比例
(一)资格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教育部公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
2.调剂考生
一志愿复试完成后,计划未满的情况下,接受调剂考生,调剂考生需满足以下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详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报考专业类别为工科,本科所学专业为材料类或相关专业考生,接受且确认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的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
(2)在本专业调剂开放时间内填报志愿的考生,按照初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不区分英语一、二,数学一、二),有材料及材料相关学科背景的考生优先。
(3)根据学院对考生学科方向的需求,参照本学院各个学科方向考生名额和所能带学生的导师方向和人数,按照各自专业方向均衡的原则,选取复试学生。
(4)同等条件下参加过本专业全国性的技能大赛以及国家、省级各种专业赛事并获奖,发表过本专业论文,或申报过本专业发明专利的考生优先。
(二)参加复试的比例
采取差额形式,按缺额的120%左右发出复试通知。
四、复试成绩
1、复试总成绩(满分300分)=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满分50分)+综合面试 (满分150分)。
凡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00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或考试科目有缺考,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3、复试结果以招生系统、电话(或QQ辅助)的形式通知到考生本人。
五、拟录取
同《方案》中拟录取部分。
六、监督和复议
同《方案》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部分。
七、宣传与咨询
1.参加复试的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均通过我校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咨询邮箱(25646843@qq.com)或与我院负责招生老师qq(25646843)联系的方式进行咨询,同时建立复试考生qq群、钉钉群确保考生及时收到相关信息。
2.其它宣传与咨询方式详见《方案》中宣传和咨询部分。
八、其他
(一)本细则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二)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并照此执行。
(三)纪委监督电话:024-89723973。
(四)本办法适用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2021年3月27日—28日举行,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我校复试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现将考生注意事项与疫情防控须知告知如下:
一、考生注意事项
1.内蒙古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所有考场均安排在赛罕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楼。
2.考生凭本出示健康码、《初试准考证》、《复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证件不全者,禁止进入考场。
3.考试期间,考生禁止携带以下物品进入考场:橡皮、手表,背包、稿纸、资料、手机、电子用品及其他通讯工具,涂改液、修正带等考试规定以外用品。考生若携带上述物品,将被禁止带入考场,考生自行放置在考场外,物品一旦遗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文字。考生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遇试卷、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15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立即离开考场大楼,不得在考场大楼逗留或者交谈,也不得再进场续考。
6.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入场时,监考员再次对考生进行身份核对,并使用金属探测器对考生进行检查。考生一旦将手机等规定外的物品带入考场,将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7.考生应当在答题纸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考场统一提供草稿纸。
8.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9.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10 我校硕士研究身生考试均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所有考场均安装摄像头;内蒙古师范大学考场已构建了完备的反高科技作弊体系,提醒广大考生要遵纪守法、文明应考,不要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在考试中违纪或作弊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如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帮助作弊以及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替考行为的,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二、疫情防控须知
(一)做好健康监测
1.考生须手机下载安装“蒙速办”APP,申领“健康码”。自3月20日起,连续自我体温监测,在“蒙速办”APP进行健康信息申报。
2.非绿码考生或在考前14天内有过身体异常、有境外活动轨迹的,须提交考前7天内由专业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做好自我防护
1.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足量的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
2.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身体防护,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3.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始终佩戴口罩(身份核验时除外),但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进入考场后请及时进行手部消毒或洗手。
(三)服从招生单位安排
1.考生在入场、候考、考试和离场等环节要积极配合招生单位工作,因不服从招生单位安排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内蒙古师范大学本校应届考生,凭电子通行码经内蒙古师范大学北门“测温通道”进出校园,非本校学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以及电子“健康码”,经内蒙古师范大学北门“专用通道”进出校园。考场设立在内蒙古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由大楼东门有序入场。
3.考试当日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进入考场。体温测量连续两次测量不合格的,按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处置。
4.考前15分钟前,务必取消手机闹铃,关机后放到个人物品包内,将包放置在考场“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5.考试结束后按考试工作人员指令整理、取回个人物品,有序离场,不得拥挤。
考生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考试期间做到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避免社交感染。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承当相应法律责任。
请密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单位、考生来源地及来源学校发布的通知,有关事项如有调整,按照最新要求落实。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教学〔2018〕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我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研〔2021〕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1年度研究生复试及招生录取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成立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需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的组织管理、考务安排,做好命题、试卷印制、试卷保管与分发、考试组织、阅卷、违规考生上报、拟录取名单报送等相关工作,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工作。凡在校教职工有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人员参加我校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考试的,一律不得参与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复试工作由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复试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一定比例的校外相关专家。复试期间,学校将安排专人巡视各招生单位的复试工作。

二、复试及录取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三、复试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统一复试内容及合格要求,统一录取标准。

(二)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

1.采用差额方式确定复试名额。凡上线考生数超过拟录取人数的专业,参加复试的人数与计划招生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 :1,不同专业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2.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三)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

1.接收调剂原则

(1)第一志愿上线人数未达到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

(2)我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背景、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考生科研成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条件,择优接收调剂。

2.接收调剂的具体要求

(1)调剂须符合教育部、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调剂政策以及我校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详见我校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信息)。

(2)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未通过该系统调剂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3)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个别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按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分数要求接受调剂(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首先考虑相同专业的调剂。

(5)可优先考虑校内第一志愿考生在相关专业之间的调剂。

(6)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7)申请调剂同一个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调剂名单。

(8)各专业接收调剂的人数控制在缺额人数的1.2—2倍以内。

(9)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10)我校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调剂考生。

(11)各调剂考生须认真查阅我校2021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信息和我校2021年调剂办法,如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造成调剂不成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

进入复试的初试分数要求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报考人数及考生初始成绩研究决定。复试内容及合格要求与普通考生一致。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五)复试的主要方式和内容

各培养单位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要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课程与教学论、艺术类考生〔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设计学、音乐、美术、艺术设计〕、学科教学(数学)、新闻与传播硕士按照报考研究方向参加复试。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参加外语及一门专业课的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此外,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还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均按同等学历考生对待),报考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除外语、专业课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外还需参加政治理论考试。

1.外语复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试题的难度与初试试题相当,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

2.专业课复试由各招生单位组织安排。要按照初试命题规则进行命题,考试时间由研究生院统一确定。

专业课复试旨在进一步考核考生对本专业本科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一律采用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至少配备两名监考人员,并严格按考试要求实施。

3.综合素质面试内容与方式由各专业复试小组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安排。要求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应有指导教师参加,同时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统一,成绩按A、B、C、D四档记录,分别对应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4.所有复试应有记录。复试结束时,监考人员、专业课复试小组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均应在复试记录单上签字。综合素质面试要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

5.复试要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各科目的考试、面试均须通过人脸识别验证进行考生身份识别,防止冒名顶替。面试过程须使用摄像机和录音设备对考生和复试教师全程录像和录音,确保录像录音完整清楚。复试所涉及的考试材料(包含答卷、成绩评定书面记录等)、视频监控资料、影像及录音资料等须保存至复试结束后3年。与考生复试成绩相关的所有复试书面记录材料均应完整,不得缺页、违规涂改。
  6.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的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一律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且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中的专业课相同,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7.报考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的考生的政治理论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六)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除设计学、艺术设计、美术学(03方向)、美术、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外的其他所有专业的总成绩=(初试成绩/500)×60+〔(外语复试成绩+专业课复试成绩)/200〕×40。

2.设计学、艺术设计、美术学(03方向)、美术专业的总成绩=(初试成绩/500)×40+〔(外语复试成绩+专业课复试成绩)/200〕×60。

3.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的总成绩=(初试成绩/300)×60+〔(外语复试成绩+专业课复试成绩+政治理论)/300)〕×40。

四、录取办法及要求

1.在本专业内按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凡有调剂考生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复试外语成绩须达到我校合格线;复试专业课成绩60分以上(含)为合格。

4.综合素质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课程与教学论、艺术类考生〔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设计学、音乐、美术、艺术设计〕、学科教学(数学)、新闻与传播硕士按照报考研究方向录取。

7.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达到报考条件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考生,初试总成绩加15分。

8.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9.经考生确定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对学籍学历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10.计划类型的确定办法

(1)少数民族考生中未达到按学科门类划定的B类分数线,只达到少数民族初试最低线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培养方式,均须签署《定向合同书》。

(2)凡复试成绩合格且人事关系在我校的正式教职工,培养类型均确定为定向。

11.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1.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以及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复试工作实行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要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进行巡查,必要时可对部分考场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复试场地需在明显位置张贴申诉举报电话,并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

3.复试工作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校按照规定及时对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进行公布。

4.复试及录取结果的申诉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并会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复议并做出处理决定,考生对处理结果有异议时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5.咨询电话:0471—4393213;举报电话:0471—4393301。 招生咨询电话:0471—4393213;投诉举报电话:0471—7383701、7383703,0471—4393230。 四、录取办法及要求
1.在本专业内按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凡有调剂考生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复试专业知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为合格。
4.综合素质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教育学一级学科下的课程与教学论、艺术类考生(具体包括: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设计学、艺术硕士的音乐、美术、艺术设计三个领域)、新闻与传播硕士、学科教学(数学)等专业按照报考具体方向录取。
7.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达到报考条件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考生,初试总成绩加15分。
8.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9.经考生确定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对学籍学历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10.计划类型的确定办法
(1)少数民族考生中未达到按学科门类划定的B类考生分数线,只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复试最低线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培养方式,均须签署《定向合同书》,定向到内蒙古自治区就业。
(2)凡复试成绩合格且人事关系在我校的正式教职工,培养类型均确定为定向。
11.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受疫情影响,今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考生最终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与往年有所不同,今年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是初试总成绩占70%,复试专业知识面试成绩占30%。
1.除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两个专业外的其他所有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500)×70+(复试专业知识面试成绩)/100×30。
2.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300)×70+(复试专业知识面试成绩)/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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