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武汉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8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考研复试
2020年武汉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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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武汉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通知 正文


 
为切实做好我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确保复试考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我校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对考试招生工作重大事项依法依规进行审议; 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受理招生考试考生申诉信访;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落实学校招生委员会各项决议。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遵循并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 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选拔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招生考试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复试工作1、复试方式

我校 2020 年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均采用远程网络考试的方式,网上提交视频采用小艺帮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在线实时面试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具体远程网络复试办法另行公布。

2、复试比例

 根据招生计划总数不低于 120%的比例确定复试总人数。3、复试时间
2020 年 6 月 2 日-6 月 5 日,具体日程另行公布。
 

4、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

 具体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将在我校《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调整版)》中另行发布。

5、复试程序

 (1) 网上报名、缴费。获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具体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 9:00-5 月 22 日17:00 登 录 武 汉 音 乐 学 院 招 生 管 理 系 统 ( 网 址 : http://zsks.whcm.edu.cn/)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曲目要求填报曲目,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修改曲目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能补报,未按期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复试报考费标准为每生 100 元。
(2) 上交学术论文或作品。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各方向,计算机音乐、合唱指挥、乐队指挥、指挥艺术指导,音乐学各方向的考生须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学术论文或作品(文档类材料需合并至一个PDF 文件)。各研究方向提交学术论文和作品的具体要求详见我

校《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调整版)》。上述相关资料须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 9:00-5 月 22 日 17:00 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3) 复试考试。考生根据复试考试日程安排规定的时间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zsks.whcm.edu.cn/)自行下载打印复试准考证,并按要求参加复试。
(4) 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非音乐类专业毕业生,报考音乐学专业须加试《乐理》和《视唱》科目,报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音乐、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与教学专业须加试《乐理》和《音乐名作听辨》科目;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非舞蹈类专业毕业生,报考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须加试《舞蹈基本技能测试》和《中国舞蹈作品鉴赏与分析》科目。

6、复试组织管理

 (1) 考生资格审查。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远程网络复试中,将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2) 复试过程管理。落实教育部“三随机”要求,随机确定考

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评委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加强涉考人员的选拔、培训和考风考纪教育,分类组织培训,签订责任书;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建立“一岗多控、多岗监督” 机制。
(3) 严肃考风考纪。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录取

 1、音乐表演专业(含指挥)、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各研究方向复试《主科》科目须达到 80 分(百分制);钢琴教育研究方向
复试《钢琴演奏》科目须达到 75 分(百分制);声乐教育研究方向
 
复试《演唱》科目须达到 75 分(百分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计算机音乐专业、音乐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各研究方向、音乐教育学理论研究方向、音乐心理与治疗研究方向复试《面试》科目须达到 60 分(百分制)。有加试科目的考生,加试各科目成绩须达到合格标准。
2、考生根据各研究方向分配的招生计划数,按总结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总结构成绩相同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

音乐、音乐学、音乐教育理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各研究方向按业务一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钢琴教育按钢琴演奏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声乐教育按演唱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各研究方向按复试主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前述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3、凡有缺考科目或违规违纪作弊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如某研究方向出现确无合格生源的情况,其余额计划将根据学科、生源实际情况作调整。

五、调剂

 1、如有调剂专业,学校将提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相关调剂信息。
2、调剂生源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调入专业规定的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六、举报、申诉渠道

1、招生就业处电话:027-88076720,电子邮箱:wyzbzx@126.com
2、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027-88067292。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0 年 5 月 18 日

武汉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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