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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专业特色和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公布我校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将根据招生工作进展及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相关通知。
重庆工商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术学位类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
(满分=100 分)
单科
满分>100 
1 0201 理论经济学 348 49 74
2 0202 应用经济学 348 49 74
3 0270 统计学 348 49 74
4 0303 社会学 321 44 66
5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321 44 66
6 0503 新闻传播学 355 53 80
7 0701 数学 280 37 56
8 0714 统计学 305 37 56
9 0802 机械工程 263 37 56
10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263 37 56
11 0832 食品科学与工程 263 37 56
12 0835 软件工程 263 37 56
13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341 48 72
14 1202 工商管理 341 48 72

专业学位类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
(满分=100 分)
单科
满分>100 
1 0251 金融 359 49 74
2 0252 应用统计 348 49 74
3 0253 税务 368 49 74
4 0254 国际商务 348 49 74
5 0257 审计 208 46 92
6 035101 法律(非法学) 321 44 66
7 035102 法律(法学) 321 44 66
8 0352 社会工作 350 44 66
9 0452 体育 281 35 105
10 0552 新闻与传播 355 53 80
11 0856 材料与化工 263 37 56
12 1252 公共管理 174 43 86
13 1251 工商管理 172 42 84
14 1253 会计 222 46 92
15 135108 艺术设计 350 38 57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考生类别 总分(满分=500 分) 总分(满分=300分) 单科(满分=100 分)
成绩要求 总分≥285分 总分≥150分 ≥40分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 年3 月21日
2021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学术学位-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2、专业学位-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拟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1年学校拟招生1400人(含推免生)左右,其中学术型研究生500人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900人左右。
特别提示:本招生简章公布的拟招生计划(包括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推免生招生计划)仅作为参考,实际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我校以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硕士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报考我校艺术硕士(专业代码135108)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重庆工商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5012)。
特别提示: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务必查看我校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相应招生简章。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20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方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 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专本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人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学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特别提示: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请所有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打印备查。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考试
考生应当在 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第一天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第一天下午:外国语
第二天上午:业务课一
第二天下午:业务课二
3.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4.初试有效证件: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复试
复试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学历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1.复试合格分数线: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我校硕士生培养目标、年度招生计划、生源和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各专业、方向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参加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
2.复试时间: 预计为2021年3月下旬—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复试主要包括专业笔试、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及招生单位要求的其他内容。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的考生将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4.复试形式: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将在教育部规定基础上适当扩大复试差额。
5.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6.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复试前与学校研招办联系,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进行审查。
七、调剂
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的实际情况,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管理”网发布的信息。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的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九、录取
(一)我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专业课笔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审核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七)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标准:学术学位硕士7000元/生.年;专业学位硕士13000元/生.年。
奖助学金参考下表:
备注
国家助学金 硕士:6000元/年 标准学制内符合国家文件要求均可享受,一年按10个月发放
国家奖学金 硕士:20000元/年
博士:30000元/年
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新生奖学金 最高可达12000元/年 按等级择优评选。一、二等奖获得者须为第一志愿报考者。获奖等级及比例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学业奖学金 最高可达12000元/年 获奖等级及比例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研究生创新型项目 3000-5000元/项 学生自主申请,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
境外学习奖学金 1000-20000元 资助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境外学习项目等
校长荣誉奖 10000元 校学工部集中组织,全校本科、研究生统一评选
研究生学科竞赛获奖奖励 500-5000元/项 按照研究生参加重庆市及全国学科竞赛获得荣誉给予相应级别奖励
研究生“三助”津贴 3000-8000元/年 研究生参加“助管”、“助教”、“助研”,根据工作性质及内容获得津贴
优秀硕士论文奖 1000元/篇 校级优秀硕士论文,每篇1000元
研究生科研成果奖 600-51000元/项 按照学校文件给予奖励,上不封顶
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500-2000元/人/次 根据困难情况给予相应补助
研究生考博奖励 1000-1500元/人 硕士研究生考取博士研究生奖励

注:表中各类奖助学金主要面向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评选,评选细则以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为准。
表中具体内容如有调整,以学校更新通知为准。
十一、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四)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初试复试参考书及招生学院(机构、中心)联系方式等信息请登录http://grs.ctbu.edu.cn/的“招生管理”栏目查询《重庆工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本简章内容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62769448
传真:023-62769448
网址:http://grs.ctbu.edu.cn/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 厚德楼7005室
邮编:400067
各位调剂考生:
现将我校接收调剂的相关事宜介绍如下:
一、奖励政策
学校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基础上,设立学业奖学金、科研创新基金、国际交流基金、社会实践与创业基金、三助(助管、助研、助教)岗位等较为完善的奖助体系,为您潜心学习和研究,顺利完成学业,健康成长成才提供保障。
二、调剂名额
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重庆工商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2020年接收调剂考生的学院(研究机构、中心)、专业公布见附件。
 
三、调剂基本条件
1.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与申请调剂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即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且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
2.我校只接收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的调剂考生;
3.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4.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重庆工商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6.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领域等相对应的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我校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10.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11.各专业可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基础上制定调剂细则。
四、调剂办法
凡符合重庆工商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者,请在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上的“调剂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并将我校选为调剂志愿学校。我校将及时在调剂信息网上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关于调剂复试的其他注意事项等请考生密切关注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报考专业所在学院的网页进行查询。
 
五、其它
学校代码:11799
学校名称:重庆工商大学
学校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       邮政编码:400067
联系部门: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南岸校区厚德楼7005)
联系电话:023-62769448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s.ctbu.edu.cn/
 
热诚欢迎广大考生调剂到重庆工商大学攻读2020年硕士研究生!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2020年5月12日
 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标准
(一)录取标准
 1.硕士生录取工作必须贯彻按需招生的方针,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应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初试分数线,在考生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单位,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总)的顺序,参照初、复试单科成绩,并综合考虑面试小组意见后,择优录取。
 2.在指标范围内,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本专业考生,余下的名额接收调剂生。
 3.对符合录取要求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录取。
(二)如有下列情形的,学校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包括单科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体检:在复试阶段,学校拟对考生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在特殊情况下,各培养单位可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各培养单位在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时,告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
 重庆工商大学复试方式方法
1.复试内容
 复试的内容一般分为三部分,即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笔试为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20%),综合面试为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60%),外语听力考试、口语考试为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20%)。凡初试未考专业的可适当提高专业笔试的权重。对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须严格复试。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正常的复试以外,须加试2门科目。加试的2门科目均为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重点是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每门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各学院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报考我校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复试方式
(1)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由各培养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由各培养单位联系外语学院教师进行口语、听力考试,研究生院协助联系和组织。
(3)专业课笔试的命题、制卷、阅卷、登分等环节的保密要求与初试相同。
 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由各学院分散组织,各学院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具体时间、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请考生关注研招网、学校研招办网页、学院网页相关信息
    关于重庆工商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材料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由各学院负责,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复试:
    (1)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网上已开通打印准考证);
    (2)《报考攻读重庆工商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材料表》(见附件或在学校研招办网页下载)。如因特殊原因复试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拟录取后须邮寄至我院。
    (3)身份证原件(军人证)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应届生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在“学信网”上按以下要求(①-③)打印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一式两份。
    ①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线验证码为12位)”;
    ②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为12位)”;
    ③学信网上不能查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告编号为7位)”。
    (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若是定向、委培或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毕业后回原单位的需考生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等;
    (8)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身份参加复试的还应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各专业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提交材料参见所在学院网站相关信息,或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由权威部门提供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因此不能参加复试,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为了做好学校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保证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和《重庆市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施办法》(渝教考发〔2018〕115号))的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的组织管理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录取小组。
(一)学校成立2019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学校2019级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研究生院负责整体组织,各培养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复试笔试试题的命题、印制、考试、保密、评卷等工作,保证复试工作按国家有关考试工作的要求进行,并做好复试材料的归档工作;其保密要求与初试相同。
(三)培养单位成立专业复试录取小组,至少由5人组成,组长应由学术造诣较高、品德高尚的副教授职称及其以上的老师担任,成员需由具有指导研究生工作经验的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另设秘书一名,实行组长负责制,面试小组要对面试结果负责。复试小组成员遴选产生后,各培养单位要负责对其进行培训,学校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凡有亲属报考本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干部,不得参与该专业的复试工作。
(四)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2019年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由各培养单位负责,有条件的培养单位可自用录音录像设备完成复试工作,没条件的可向学校相关部门借用录音录像设备完成该项工作。复试结束后需将该资料上交研招办,在纪委人员监督下封存至少一年备查。
二、复试录取的工作安排
凡参加学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必须进入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A类地区分数线)。各专业具体要求详见各二级招生单位公告信息。
(一)关于招生指标分配
学校依据各学科点、各培养单位导师数量、导师科研情况、报考人数、上线人数等情况,综合测算招生指标。
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该指标专项专用,不得挪用。
(二)关于复试资格审查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由各学院负责,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复试:
(1)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网上已开通打印准考证);
(2)《报考攻读重庆工商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材料表》(见附件或在学校研招办网页下载)。如因特殊原因复试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拟录取后须邮寄至我院。
(3)身份证原件(军人证)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应届生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在“学信网”上按以下要求(①-③)打印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一式两份。
①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线验证码为12位)”;
②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为12位)”;
③学信网上不能查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告编号为7位)”。
(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若是定向、委培或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毕业后回原单位的需考生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等;
(8)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身份参加复试的还应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各专业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提交材料参见所在学院网站相关信息,或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由权威部门提供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因此不能参加复试,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关于复试时间地点
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由各学院分散组织,各学院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具体时间、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请考生关注研招网、学校研招办网页、学院网页相关信息,
(四)关于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1.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校总体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含专业学位);因生源充足的一些专业可适当放宽复试比例。
2.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1)学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对象是参加该年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复试者的初试成绩须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2019年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A类地区)。复试名单原则上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单科成绩择优确定。复试人数根据各专业考生的具体情况和招生名额统一考虑。
(2)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收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学校另文通知)。
(4)调剂考生原则上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兼顾统考科目考分的原则确定参加复试;
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和考生编号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五)关于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复试内容
复试的内容一般分为三部分,即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笔试为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20%),综合面试为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60%),外语听力考试、口语考试为100分(占整个复试权重的20%)。凡初试未考专业的可适当提高专业笔试的权重。对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须严格复试。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正常的复试以外,须加试2门科目。加试的2门科目均为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重点是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每门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各学院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报考我校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复试方式
(1)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由各培养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由各培养单位联系外语学院教师进行口语、听力考试,研究生院协助联系和组织。
(3)专业课笔试的命题、制卷、阅卷、登分等环节的保密要求与初试相同。
3.复试体检
在复试阶段,学校拟对考生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在特殊情况下,各培养单位可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各培养单位在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时,告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
4.复试思想政治考核
对复试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由各培养单位负责。
(六)关于初试、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学术学位: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占70%、复试总成绩占30%的权重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5)×70%+(加权后的复试总成绩)×30%。
专业学位:凡初试未考专业的可适当提高复试权重进行计分,初试考了专业知识的参照学术学位计分办法进行计分。专业学位可根据招生选拔需要,适当调整内容和权重。
(七)关于复试的结果
复试结果由学校研招办根据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意见确定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ctbu.edu.cn/)上进行公示。
三、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办法
(一)录取标准
1.硕士生录取工作必须贯彻按需招生的方针,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应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初试分数线,在考生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单位,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总)的顺序,参照初、复试单科成绩,并综合考虑面试小组意见后,择优录取。
2.在指标范围内,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本专业考生,余下的名额接收调剂生。
3.对符合录取要求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录取。
(二)如有下列情形的,学校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包括单科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确定,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2.拟录取名单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若上级主管部门或考生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提出异议,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将督促各学院(研究机构)复试录取小组进行复议,并写出书面报告。
四、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采取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的方式进行,对复试录取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复议制度。办法如下: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领导责任,各复试录取小组对复试录取的结果负直接责任。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都会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
投诉和申诉联系电话:学校监察处023-62769741;学校研招办023-62769448。
五、其他
1.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的复试收费另行通知;
2.涉及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等考生的复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3.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培养、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均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签订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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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网址:www.ct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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