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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科技学院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学校复试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的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各二级学院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按照一志愿优先的原则,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再进行调剂复试。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可适当扩大复试差额比例。各二级学院应积极组织好生源调剂工作,及时向考生公布缺额情况,根据教育部规定的调剂要求择优遴选调剂考生,调剂要求可根据专业特点提出进入复试的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规定。复试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生院审批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和初试各科成绩等。2021年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2021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浙江科技学院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1年拟招收619名硕士研究生,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39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480名。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拟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以2021年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机械工程、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数学、物理学、机械、汉语国际教育、应用统计、国际商务、艺术,详细情况见《浙江科技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学院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2021年我校学硕接收全日制推荐免试生,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浙江科技学院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七、复试
(一)复试基本要求
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形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的形式主要有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九、体检
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及时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把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我校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经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凭有关证明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期限为两周;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收费和奖助
(一)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缴纳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缴纳10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25000元/生·全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费由物价部门最新核定为准。
(二)奖助
1.国家助学金:覆盖面100%,6000元/生/年。
2.国家奖学金:获奖比例约2.5%,20000元/生/年。
3.学业奖学金: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一等奖20%,10000元/生/年,二等奖80%,8000元/生/年;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一等奖10%,12000元/生/年,二等奖30%,10000元/生/年,三等奖60%,8000元/生/年。
4.“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1)“助研”覆盖面100%(面向老生),岗位津贴不低于3000元/生/年(人文社科类不低于2000元/生/年)。
(2)“助教”、“助管”覆盖面100%(面向新生),岗位津贴不低于3200元/生/年。
5.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卓越学子奖学金,每年不超过5名,每人奖励30000元,全日制在校国内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请参照《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卓越学子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浙科院研〔2018〕11号)。
根据有关规定,以上1、2、3、4、5条只适用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6.各类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学术风尚奖、科研成果奖、创新创业奖、社会贡献奖等),覆盖面约10%,奖金金额1000元/生/年,请参照《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荣誉称号评比办法(试行)》(浙科院研〔2015〕9号)。
7.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请参照《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浙科院研〔2019〕14号)。
8.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用于资助学生的科技创新,课题研究等,理工类基金资助金额为: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2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3万元;人文社科类基金资助金额为: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0.6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2万元,请参照《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浙科院研〔2018〕22号)。
9.对于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允许先入学,后缴费。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手续比就学地贷款方便、快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另外,新生正式报到注册后,可申请研究生困难补助,请参照《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试行)》(浙科院研〔2017〕7号)。
10.新生正式报到注册后,享受招生简章中各项奖助政策。学校另行一次性奖励“985”(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11”、“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国家“2011计划”)、武书连大学排行榜前100位高校本科毕业一志愿考生5000元/生;奖励本校一志愿考生4000元/生;奖励其他一志愿考生3000元/生,请参照《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硕士研究生招生激励办法的通知》(浙科院研〔2016〕10号)。
十三、其他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和浙江省2021年相关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和浙江省招生文件为准。
2.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电话:0571-85070292联系人:吴老师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院邮编:310023
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zw.zust.edu.cn。
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考研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考研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50%+业务课笔试×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四、录取工作 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通过二级学院组织的复试后,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加权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开排名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学校研究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 “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级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形式
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形式
(五)复试内容、形式及具体要求 复试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坚持全面考核,客观评价,全程将进行录音录像。
各学院根据本实施办法确定本学院复试具体办法、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业务课笔试:根据专业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对考生组织专业课笔试,在命题过程中,需根据初试和复试的不同考核目标,确定考试内容,以保证初试和复试内容的相互衔接和补充,更全面的考察考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若组织一次复试未能完成招生计划,不同批次的复试要求使用不同试题,并注意不同试题之间公正及公平性。
规范业务课笔试考试的组织管理,考生凭身份证和复试资格审查单参加考试,每个考场至少安排2名以上监考人员,并做好相应的考场记录。
2.综合面试:侧重点是为了更全面的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等情况。
(1)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面试过程应有详细记录,并由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为每位考生打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
面试时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记录表》。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语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4)规范面试组织秩序管理,面试时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应将手机关机,不得抽烟,不得随意进出复试场所,注意候场考生的秩序管理及安排。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具体请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的实施方案》执行。
4.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中的专业课笔试科目相同。
由学院负责组织命题、阅卷,试题难易程度应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加试的方式为笔试,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材料
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材料
复试前,由二级学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主要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生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2.《浙江科技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
3.学历证明资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 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应在2018年10月30日之前颁发)、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
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3)提前毕业的考生,即目前在校三年级学生,必须持有现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分证明原件,并注明该生在2019年9月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
(4)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17年9月1日前毕业的同等学力考生方具有复试资格。
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
大学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考生对待,须提供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非必备材料,二级学院自行确定) 4.对考生的复试资格需认真审查,填写《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考生凭《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及考生本人身份证参加复试各个环节,各环节都须加强对考生身份的确认,以防止冒名顶替等情况发生,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
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时间
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时间
复试工作
(一)时间安排 全校复试工作从2019年3月22日正式开始,到4月底前完成。
各学院可根据生源等实际情况确定复试日程安排,并报研究生院审核确定。
复试日程安排需明确各环节的时间及地点。
浙江科技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2号)等文件要求,为顺利做好我校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复试综合考核,注重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的考查。
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严明招生纪律,深化信息公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二、工作组织 学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学院两级管理模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校招生复试录取政策,全面指导、统筹和协调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具体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负责开展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督查,纪委办(监察处)具体负责督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各二级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责任制。
二级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和工作职责为:
1.二级学院院长任组长,纪检委员全程监督,其他成员须有副高以上职称;
2.负责指导、统筹、协调、监督、管理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3.制定本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组织本学院的专业知识笔试试题的命制,并做好保密工作;
4.负责组织成立本学院的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5.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解释和有关学生申诉问题的处理;
7.负责有关调剂事宜。
1.二级学院院长任组长,纪检委员全程监督,其他成员须有副高以上职称;
2.负责指导、统筹、协调、监督、管理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3.制定本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组织本学院的专业知识笔试试题的命制,并做好保密工作;
4.负责组织成立本学院的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5.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解释和有关学生申诉问题的处理;
7.负责有关调剂事宜。
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的组成和工作职责为:
1.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须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高级职称人员组成,小组成员须在5人(含)以上,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其中1人必须具备较高外语口语水平及听力测试能力,组长由学科带头人担任(当学科带头人不在校期间,可由学科带头人指派的学术骨干担任),并实行组长责任制。
1.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须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高级职称人员组成,小组成员须在5人(含)以上,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其中1人必须具备较高外语口语水平及听力测试能力,组长由学科带头人担任(当学科带头人不在校期间,可由学科带头人指派的学术骨干担任),并实行组长责任制。
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加该考生报考学科的复试录取工作;
2.严守复试录取工作纪律,复试工作前不得公布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3.专家复试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须查验复试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严守复试录取工作纪律,复试工作前不得公布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3.专家复试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须查验复试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复试过程中,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公正评分;
4.复试小组另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负责收回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材料档案,并在复试结束后统一送交资格审查小组。
4.复试小组另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负责收回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材料档案,并在复试结束后统一送交资格审查小组。
资格审查小组的组成和工作职责为:
1.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担任组长。
1.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担任组长。
组员需要原则性强,工作负责。
组员不得少于2人;
2.根据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对不同类别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我校考生资格审查单上做好相应记录。
2.根据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对不同类别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我校考生资格审查单上做好相应记录。
资格审查人须在审查通过的考生资格审查单相应位置签名;
3.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资格审查单到相应的复试小组参加复试。
3.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资格审查单到相应的复试小组参加复试。
同时当场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不发资格审查单;
4.负责在复试后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个人材料收回。
4.负责在复试后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个人材料收回。
三、复试工作
(一)时间安排 全校复试工作从2019年3月22日正式开始,到4月底前完成。
(一)时间安排 全校复试工作从2019年3月22日正式开始,到4月底前完成。
各学院可根据生源等实际情况确定复试日程安排,并报研究生院审核确定。
复试日程安排需明确各环节的时间及地点。
(二)确定复试人选 学校复试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的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复试考生名单按一志愿优先原则确定。
各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提出进入复试的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规定。
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适当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各专业,应积极组织好生源调剂工作,及时向考生公布缺额情况,根据教育部规定的调剂要求择优遴选调剂考生。
复试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审批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和初试各科成绩等。
1. 调剂基本条件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2019年我校自划线为A区国家线降60分,单科各降15分。
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 调剂程序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各二级学院(学位点)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各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具体缺额情况,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发布调剂专业相关信息。
考生登录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申请。
二级学院通过网上调剂系统,筛选并确定拟复试考生名单,并及时向考生发复试通知,同时各二级学院须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办法及复试相关安排等信息。
考生网上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后进入复试环节。
对各二级学院发送复试通知的考生名单,由二级学院在其学院网站进行公示,二级学院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组织进行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由二级学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主要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生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2.《浙江科技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
3.学历证明资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1)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 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应在2018年10月30日之前颁发)、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
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3)提前毕业的考生,即目前在校三年级学生,必须持有现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分证明原件,并注明该生在2019年9月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
(3)提前毕业的考生,即目前在校三年级学生,必须持有现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分证明原件,并注明该生在2019年9月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
(4)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17年9月1日前毕业的同等学力考生方具有复试资格。
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
大学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考生对待,须提供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非必备材料,二级学院自行确定) 4.对考生的复试资格需认真审查,填写《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5)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非必备材料,二级学院自行确定) 4.对考生的复试资格需认真审查,填写《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记录表》,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考生凭《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及考生本人身份证参加复试各个环节,各环节都须加强对考生身份的确认,以防止冒名顶替等情况发生,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
(四)复试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我校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五)复试内容、形式及具体要求 复试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坚持全面考核,客观评价,全程将进行录音录像。
(五)复试内容、形式及具体要求 复试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坚持全面考核,客观评价,全程将进行录音录像。
各学院根据本实施办法确定本学院复试具体办法、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业务课笔试:根据专业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对考生组织专业课笔试,在命题过程中,需根据初试和复试的不同考核目标,确定考试内容,以保证初试和复试内容的相互衔接和补充,更全面的考察考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1.业务课笔试:根据专业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对考生组织专业课笔试,在命题过程中,需根据初试和复试的不同考核目标,确定考试内容,以保证初试和复试内容的相互衔接和补充,更全面的考察考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若组织一次复试未能完成招生计划,不同批次的复试要求使用不同试题,并注意不同试题之间公正及公平性。
规范业务课笔试考试的组织管理,考生凭身份证和复试资格审查单参加考试,每个考场至少安排2名以上监考人员,并做好相应的考场记录。
2.综合面试:侧重点是为了更全面的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等情况。
(1)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面试过程应有详细记录,并由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为每位考生打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
(2)面试过程应有详细记录,并由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为每位考生打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
面试时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记录表》。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语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4)规范面试组织秩序管理,面试时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应将手机关机,不得抽烟,不得随意进出复试场所,注意候场考生的秩序管理及安排。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具体请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的实施方案》执行。
4.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中的专业课笔试科目相同。
由学院负责组织命题、阅卷,试题难易程度应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加试的方式为笔试,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在复试期间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统一安排体检。
6.思想政治素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心理健康等。
请见:http://yzw.zust.edu.cn/download_show.aspx?id=173。
请各二级学院在复试结束后,将复试视频光盘、复试记录表、复试成绩汇总表、复试信息数据库、参加复试教师信息数据库等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研究生院。
(六)考生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50%+业务课笔试×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四、录取工作 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通过二级学院组织的复试后,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加权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开排名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学校研究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 “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级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五、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工作 学校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将招生计划 、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
六、监督工作
1.实行责任分工制度。
1.实行责任分工制度。
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检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学校督查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根据工作安排,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及时对外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
4.校设立举办电话和邮箱,确保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
监督电话:0571-85070100,邮箱:yjsy@zust.edu.cn。
浙江科技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我校2020年拟招收350名硕士研究生,其中学硕70名,专硕280名。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拟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以2020年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机械工程、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数学、物理学、机械、汉语国际教育、应用统计、国际商务、艺术,详细情况见《2020年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各专业要求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四)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考试
(一)初试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3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
1.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复试时间:一般为2020年3-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科目和复试加试科目详见我校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收费和奖助
(一)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缴纳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缴纳10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25000元/生·全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费由物价部门最新核定为准。
(二)奖助
1.国家助学金:覆盖面100%,6000元/生/年。
2.国家奖学金:获奖比例约2.5%,20000元/生/年。
3.学业奖学金: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一等奖20%,10000元/生/年,二等奖80%,8000元/生/年;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一等奖10%,12000元/生/年,二等奖30%,10000元/生/年,三等奖60%,8000元/生/年。
4.“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1)“助研”覆盖面100%(面向老生),岗位津贴不低于3000元/生/年(人文社科类不低于2000元/生/年)。
(2)“助教”、“助管”覆盖面100%(面向新生),岗位津贴不低于3200元/生/年。
5.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卓越学子奖学金,每年不超过5名,每人奖励30000元,全日制在校国内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请参照《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卓越学子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浙科院研〔2018〕11号)。
根据有关规定,以上1、2、3、4、5条只适用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6.各类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学术风尚奖、科研成果奖、创新创业奖、社会贡献奖等),覆盖面约10%,奖金金额1000元/生/年,请参照《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荣誉称号评比办法(试行)》(浙科院研〔2015〕9号)。
7.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请参照《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 (浙科院研〔2019〕14号)。
8.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用于资助学生的科技创新,课题研究等,理工类基金资助金额为: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 2 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 3 万元;人文社科类基金资助金额为: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 0.6 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 1.2 万元,请参照《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浙科院研〔2018〕22号)。
9.对于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允许先入学,后缴费。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手续比就学地贷款方便、快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另外,新生正式报到注册后,可申请研究生困难补助,请参照《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试行)》(浙科院研〔2017〕7号)。
10.新生正式报到注册后,享受招生简章中各项奖助政策。学校另行一次性奖励“985”(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11”、“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国家“2011计划”)、武书连大学排行榜前100位高校本科毕业一志愿考生5000元/生;奖励本校一志愿考生4000元/生;奖励其他一志愿考生3000元/生,请参照《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硕士研究生招生激励办法的通知》(浙科院研〔2016〕10号)。
其他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和浙江省2020年相关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和浙江省招生文件为准。
2.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登记表,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3.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电话:0571-85070292 联系人:吴老师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院 邮编:310023
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zw.zust.edu.cn。
浙江科技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目录请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w.zust.edu.cn/notice_show.aspx?id=443
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各专业要求请见招生目录:http://yzw.zust.edu.cn/notice_show.aspx?id=443。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招生单位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考试
(一)初试
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二)复试
1.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复试时间:一般为2019年3-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科目和复试加试科目详见我校硕士招生专业目录http://yzw.zust.edu.cn/notice_show.aspx?id=443,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收费和奖助
(一)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缴纳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缴纳10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25000元/生·全程。
(二)奖助
1.国家助学金:覆盖面100%,6000元/生/年。
2.国家奖学金:获奖比例约2.5%,20000元/生/年。
3.学业奖学金: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一等奖20%,10000元/生/年,二等奖80%,8000元/生/年;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一等奖10%,12000元/生/年,二等奖30%,10000元/生/年,三等奖60%,8000元/生/年。
4.“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1)“助研”覆盖面100%(面向老生),岗位津贴不低于3000元/生/年(人文社科类不低于2000元/生/年)。
(2)“助教”、“助管”覆盖面100%(面向新生),岗位津贴不低于3200元/生/年。
根据有关规定,以上1、2、3、4条只适用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5.各类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学术风尚奖、科研成果奖、创新创业奖、社会贡献奖等),覆盖面约10%,奖金金额1000元/生/年。
6.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请参照《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浙科院研[2017]6号)。
7.在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研究生,如应邀参加经学校认定是正规的在国(境)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学校可给予报销一次经济舱往返飞机票、生活补贴及会务费。
8.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用于资助学生的科技创新,课题研究等,资助金额理工类一般不低于5000元/项,人文社科类一般不低于3000元/项。
9.对于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允许先入学,后缴费。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手续比就学地贷款方便、快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另外,新生正式报到注册后,可申请研究生困难补助,请参照《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试行)》(浙科院研[2017]7号)。
10.新生正式报到注册后,享受招生简章中各项奖助政策。学校另行一次性奖励“985”(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11”、“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国家“2011计划”)、武书连大学排行榜前100位高校本科毕业一志愿考生5000元/生;奖励本校一志愿考生4000元/生;奖励其他一志愿考生3000元/生。
其他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和浙江省2019年相关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和浙江省招生文件为准。
2.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登记表,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3.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电话:0571-85070292 联系人:吴老师
传 真:0571-85070299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院 邮编:310023
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zw.z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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