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考研网
2021哈尔滨医科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一、2021年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学校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第一志愿考生的初试成绩,确定学校各学科专业可参加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如下:
复试资格的确定原则
按照报考学院的二级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50%限额参加复试,按总分在报考学院二级学科(专业)由高到低排名依次确定复试资格。考生成绩符合基本分数要求且在计划数的150%限额内考生参加复试;上线人数不足计划数150%的专业按实际上线人数参加复试;考生成绩符合基本分数要求但在计划数的150%限额外考生不予参加复试。最低分数如出现并列情况则均参加复试。
学位类型 | 学科门类 | 学科代码 | 一级学科 | 政治、外国语成绩 | 业务课成绩 | 总分 |
学术学位 | 法学 | 305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44 | 66 | 321 |
理学 | 710 | 生物学 | 37 | 56 | 280 | |
777 | 生物医学工程 | 37 | 56 | 280 | ||
医学 | 1001 | 基础医学 | 41 | 123 | 299 | |
1002 | 临床医学 | 41 | 123 | 299 | ||
1003 | 口腔医学 | 41 | 123 | 299 | ||
1004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41 | 123 | 299 | ||
1007 | 药学 | 41 | 123 | 299 | ||
1011 | 护理学 | 41 | 123 | 299 | ||
1074 | 公共管理 | 41 | 123 | 299 | ||
管理学 | 1204 | 公共管理 | 48 | 72 | 341 | |
专业学位 | 医学 | 1051 | 临床医学 | 50 | 150 | 299 |
1052 | 口腔医学 | 50 | 150 | 299 | ||
1053 | 公共卫生 | 41 | 123 | 299 | ||
1054 | 护理 | 41 | 123 | 299 | ||
注: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与统考一致。 |
复试资格的确定原则
按照报考学院的二级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50%限额参加复试,按总分在报考学院二级学科(专业)由高到低排名依次确定复试资格。考生成绩符合基本分数要求且在计划数的150%限额内考生参加复试;上线人数不足计划数150%的专业按实际上线人数参加复试;考生成绩符合基本分数要求但在计划数的150%限额外考生不予参加复试。最低分数如出现并列情况则均参加复试。
2021年哈尔滨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2021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哈尔滨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哈尔滨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已下载17497次附件【报考单独考试考生定向协议.doc】已下载845次
附件【西医综合(学术学位)考试大纲-2021版.pdf】已下载3483次
哈尔滨医科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教育部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及国家医教协同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建设“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的研究教学型医科大学”的发展目标和学科特点,现发布哈尔滨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1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我校研究生招考、报名、录取工作依然严格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在专业代码上有所体现,请各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了解清楚,以免发生误报情况,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欢迎广大有志于从事医药卫生事业且满足相应报考条件的优秀青年报考哈尔滨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2021年哈尔滨医科大学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200人左右(含全国统考、单独考试、推荐免试、医学长学制转段),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黑龙江省相关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有志于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有志于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高级专门人才。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科研能力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的工作能力。毕业时,可获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术学位证书。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侧重于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在经过考核并达到相应培养要求的条件下可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XX”)
培养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的临床医师。要求达到掌握坚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临床分析和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表达能力与医患沟通能力。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常见多发病诊治工作。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并有一定的临床研究能力和临床教学能力。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和较好的外语交流能力。
2.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200)
培养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的口腔临床医师。要求达到掌握口腔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所在学科的各种疾病的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和处理,具备较强口腔临床实践能力,具备良好医患沟通能力,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常见多发病诊治工作。掌握从事口腔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了解所在学科的科研方向、发展趋势、研究前沿和临床热点,并有一定的口腔医学临床研究能力和临床教学能力。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和较好的外语交流能力。
3.公共卫生(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300)
培养具有较强的公共卫生管理方法和技能,强调实践能力的培养,能独立从事公共卫生的现场工作,能结合公共卫生实际发现问题,并运用所学的理论与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4.护理(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400)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解决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护理问题,并具有较强的研究、教学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科型护理专门人才。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四方面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所列的各项条件。
(二)学历条件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往届毕业生。
3.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指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的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须具备大学外国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成绩单(成绩≥425分)。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录取当年入学前可毕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
5.在校研究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学位条件
凡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报名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最晚须在入学前获得学士学位),否则不予准考试或注册硕士学籍。
(四)专业条件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学历条件”和“学位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还必须满足报考学科、专业的本科专业要求。有关报考学科、专业的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学位
① 我校硕士招收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下设的专业领域只招收普通高等学校临床医学类相关专业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② 护理学(专业学位)只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护理学专业毕业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③ 本科毕业专业为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放射医学、康复治疗学、麻醉学、儿科学、精神医学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授医学学位者)只可报考对应专业领域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④ 2021年起,我校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报考要求为预防医学或临床医学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2.学术学位
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所有学术学位研究生毕业后的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除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外,我校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研究生只招收相应专业的普通全日制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
① 普通全日制的口腔医学技术(含口腔修复工艺)、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病理检验技术)、医学检验(病理学方向)、医学实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专业考生仅可报考我校相应专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
② 普通全日制麻醉学专业本科毕业生除可报考麻醉学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外,还可报考重症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
③ 普通全日制的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或其他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可报考我校中西医结合临床学术学位研究生。
④ 非全日制(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本科毕业如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可以按照执业范围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类相应专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未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的非全日制生源及同等学力人员仅允许报考我校基础医学和生物学各专业。
⑤ 其他医学专业及相关、相近专业的毕业生或应届生可报考我校各相应学科、专业,如基础医学、预防医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物理学、人文医学、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等专业,不可报考临床医学类各专业。
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凡是被我校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录取的研究生入学后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因个人原因无法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责任自负。
三、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生的说明
欢迎所有获得所在学校(含本校和外校)推荐免试资格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哈尔滨医科大学。请于9月中下旬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yjsy.hrbmu.edu.cn/)的推免生相关通知,具体招生政策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四、关于招收单独考试考生的说明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为提升行业在职人员水平,在职人员可报考我校2021年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独入学考试,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实际计划为准。我校只招收学术学位和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单独考试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只限于报考定向培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报考条件: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并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2.报考专业要求:必须符合本简章第二条规定的报考学术学位的相应条款;3.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成为业务骨干且已发表本人是第一作者相关的研究论文。4.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开具单位介绍信;5.必须有两名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书。6.身体健康,符合国家体检标准。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报名考试点必须选择哈尔滨医科大学,否则报名无效。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步骤,具体时间和办法参照本简章第五条规定执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专业、毕业高校、毕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现任职务、联系方式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两名专家出具的推荐书;其它相关材料,如研究论文等。根据推荐情况和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复试安排、录取时间、入学时间均同全国统考硕士生一致。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202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教育部推行“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确认系统”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和报名网址
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按下列时间和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1)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至22:00)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未成功者: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至22:00)
(3)报名网址: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获得报名号完成网上报名,请考生牢记报名号。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网上报名正式开始后无需重复报名。
2.报名考试点
网报时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非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工作、档案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以方便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就近考试。具体要求请查阅报考点及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本次报名考试要求的公告!
如考生未按要求报名导致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3.网报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所填报的院系所码、学科代码即对应了唯一的报考学院、专业及学位类型,一经确认不可更改。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别有各自的学科代码,填报志愿时请认真核对,误报后果自负。
(2)学籍、学历自查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按照有关报考要求必须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应届生查询学籍,往届生查询学历),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用,并将验证报告或备案表中的在线验证码数字准确填写在报名系统“备用信息”中。在学信网查询不到学籍信息的考生请核实本人有效身份信息,如在学期间更改过本人有效身份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请联系所在院校相关部门进行学籍注册信息的更改,以确保在学信网上能够查询到本人学籍信息;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申请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关具体的申请办法及申请的程序详情请见链接http://www.chsi.com.cn/xlrz/ ;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在报考前必须进行学籍、学历信息自查,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由于考生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不匹配而导致不准考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常见报名信息错误类型如下:
①证件号码错填:数字错填或末位“X”(误输入为小写“x”)错填,且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
②最后学历错填:如本科毕业已获毕业证书错填成“本科结业”;
③证书号码错填:如学历或学位证书号码错填成证书流水编号(正确应填写带有学校代码的学校证书编号);
④毕业专业错填,如考生为“临床医学”专业毕业错填成“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 或“基础医学”专业毕业;
⑤毕业日期或获学位日期错填;
⑥应届本科毕业生错填或漏填在学注册学号;
⑦报考学位类型错填(报考学位类型应与报考专业代码对应);
⑧请特别注意“报考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
⑨档案所在地名称确认清楚,以免录取后调档失败,影响录取。
⑩如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修改或重新网报,网报
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
报考考生必须重视以上常见错误信息,并认真填写其他报名信息选项,报名信息中的通讯方式(含手机、固定电话、电子信箱、详细通讯地址、档案所在单位等)不得更改,在2021年8月份最终录取、获得录取通知书、报到之前必须保证有效畅通,如因变更等造成联系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信息、自然信息、认证信息三者必须完全一致,方可参加入学考试。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哈尔滨医科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参看我校报名考试点公告,如有变化,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网报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国外学历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时需出具大学外国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成绩单(成绩≥425分)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
非普通全日制生源报考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研究生需审验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需及时提供各类所需报考材料的照片原件。由于提供照片不清晰或缺少材料等其他原因导致网上确认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还需及时提供相应材料补齐并直至审核通过,完成报名。
(5)对于审核中查出的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能参与网上审核,考生须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予以重点审核,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视为完成本次报名。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要遵守现场审核环节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
六、入学考试
(一)初试部分
1.准考证
2020年12月19日-12月25日,考生须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必须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考试科目如下(如有变动,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科目 | 2020年12月26日 | 2020年12月27日 |
8:30-11:30 | 思想政治理论 | 业务课一 |
14:00-17:00 | 外国语 | 业务课二 |
②医学门类、人文医学和公共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初试科目为三门,第三门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综合(300分)。
医学门类专业基础综合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等见下表: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命题方式 | 题型 | 参考书目 |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 考试大纲 | 全国统考 | 客观题 | 教育部考试大纲 |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考试大纲 | 全国统考 | 客观题 | 教育部考试大纲 |
数学二 | 考试大纲 | 全国统考 | 主、客观题 | 教育部考试大纲 |
医学人文综合 | 医患沟通;医学伦理学 |
学 校 自 主 命 题 |
主、客观题 | 《医患沟通》人民卫生出版社, “十三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第二版,王锦帆 尹梅主编;《医学伦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卫计委“十三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第五版,王明旭 赵明杰主编 |
西医综合(学术学位) | 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诊断学、外科学总论 | 客观题 | 见附件1 | |
护理综合 | 护理学导论、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 客观题 | 《新编护理学基础》人民卫生出版社 第3版 姜安丽、钱晓路主编;《内科护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 第6版 尤黎明、吴瑛主编;《外科护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 第6版 李乐之、路潜主编 | |
卫生综合 | 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毒理学 | 客观题 | 《流行病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八版)詹思延主编;《卫生统计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八版)李晓松主编;《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八版)邬堂春主编;《环境卫生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八版)杨克敌主编;《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八版)孙长颢主编;《毒理学基础》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七版)孙志伟主编 | |
口腔综合 | 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口腔解剖生理、口腔组织病理、口腔正畸学 | 客观题 | 《牙周病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4版)孟焕新主编;《口腔颌面外科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7版)张志愿主编;《口腔修复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7版)赵铱民主编;《口腔解剖生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7版)王美青主编;《口腔组织病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7版)于世凤主编;《口腔正畸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6版)傅民魁主编;《牙体牙髓病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4版)樊明文主编;《口腔预防医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6版)胡德渝主编;《儿童口腔医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4版) 葛立宏主编 | |
管理综合 | 社会医学、卫生管理学、卫生经济学、组织行为学 | 主、客观题 | 《社会医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五版)李鲁主编;《卫生事业管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 卫生管理及相关专业用 张亮、胡志主编;《卫生经济学》人民卫生出版社 卫生管理及相关专业用 孟庆跃主编;《组织行为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二版)刘毅主编 | |
药学综合 | 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 | 主、客观题 | 《药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九版)杨宝峰主编;《药剂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八版)方亮主编;《药物分析》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八版)杭太俊主编 | |
化学综合 | 天然药物化学、有机化合物光谱解析 | 主、客观题 | 《天然药物化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七版)裴月湖主编;《有机化合物波谱解析》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第五版)裴月湖主编 |
业务课一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下表: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命题方式 | 题型 | 参考书目 |
生物综合 | 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遗传学 |
学 校 自 主 命 题 |
客观题 | 《生物化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九版)周春燕、药立波主编;分子生物学参考书目同《生物化学》;《医学遗传学》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第四版)傅松滨主编 |
数学分析与线性代数 | 主、客观题 | 《高等数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李忠 周建莹主编;《Introduction to Linear Algebra》Johnson 机械工业出版社;《线性代数》清华大学出版社 王萼芳主编 | ||
管理学基础 | 主、客观题 | 《管理学基础》人民卫生出版社(第2版)卫生管理及相关专业用冯占春 吕军主编 |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主、客观题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版 |
考试科目 | 命题方式 | 题型 | 参考书目 |
生物化学(自命题) |
学 校 自 主 命 题 |
主观题 | 《生物化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九版)周春燕、药立波主编 |
神经生物学 | 主观题 | 《医学神经生物学基础》科学出版社,阮怀珍、蔡文琴主编 | |
生理学 | 主观题 | 《生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九版)王庭槐主编 | |
遗传学 | 主观题 | 《医学遗传学》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第四版)傅松滨主编 | |
生物信息学基础 | 主观题 | 《生物信息学》人民卫生出版社 李霞 李亦学 廖飞主编 或《生物信息学》(第2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李霞 雷健波 李亦学 李劲松主编 | |
概率论 | 主观题 | 《概率论与信息论基础》哈尔滨出版社 张瑞杰 杨兴云 张庆普主编 |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主、客观题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版 | |
细胞生物学 | 主观题 | 《医学细胞生物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六版)陈誉华 陈志南 主编 | |
微生物学 | 主观题 | 《医学微生物学》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第四版) 张凤民、肖纯凌、彭宜红主编(第4版,2019年5月第2次印刷) | |
医疗保险学 | 主观题 | 《医疗保险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4版)卢祖洵主编 |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复试成绩将计入考试总成绩,是录取工作的重要指标,请考生给予高度重视。
1.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及复试时间
初试成绩和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公布后,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最新相关信息,我校将根据国家划定的复试最低分数基本要求,结合我校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分门类、学科专业或学位类型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和名单。
2.复试考核内容
我校将根据研究生学位类型和培养特点等要求,在复试考核内容和形式上做出调整,详细要求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主页的招生工作通知。
3.同等学力加试
根据国家招生政策,报考我校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加试两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范围为:人体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卫生统计学,但所选科目不能与本人报考专业的初试考试科目相同。例如:初试为西医综合(学术学位)的考生,加试科目不得选生理学、病理学、生物化学。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除提交以上证明材料外,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大学外国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成绩单(成绩≥425分)的原件和复印件。非普通全日制生源报考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不符合教育部或我校具体报考规定者,不予准考或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院系代码及名称
001 基础医学院、002 公共卫生学院、003 地病中心、004 第一临床医学院、005 第二临床医学院、006 第三临床医学院、007 第四临床医学院、008 药学院、009 生物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010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011 大庆校区、012 口腔医学院、013 卫生管理学院、014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我校地病中心(院系代码003)招收的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合并至公共卫生学院(院系代码:002)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研究方向01流行病学相关研究”招生!
九、其他相关问题说明
※2021年我校统考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仍不公布导师姓名,考生报名时不报考到具体导师,考生报名时只报考相对应的学院、学科、专业,有三级学科的按照研究方向报考到三级学科。在复试工作结束后,拟录取的硕士生再参加导师与考生互选,最终确定录取的导师。
(一)关于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我国于1981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当初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学位,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上世纪90年代初,为了加速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设置了专业学位。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上有明显差异。学术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毕业时,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术学位证书,其毕业后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而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授予学位的标准要反映该专业领域的特点和对高层次人才在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学术能力上的要求。
(二)录取类别及学费收缴
全日制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9000元/年,学制三年。如有变化,我校将按照国家及省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奖助贷体系(全日制)
研究生教育阶段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
1.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硕士生奖励金额为2万元。
2.学业奖学金,硕士生学业奖学金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学术学位设1万元和0.8万元两个等级,专业学位设1万元、0.8万元、0.6万元和0.4万元四个等级。
3.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0.6万元。
4.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可通过生源地或校园地两种方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最高金额1.2万元。
5.其他资助,具体以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相关资助政策为准。
(四)录取及报到
学校确定录取后,将于当年6月末左右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报到。对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身体检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五)研究成果归属
学生在学期间所完成的全部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均归哈尔滨医科大学所有,所有科研工作资料均必须依组卷要求完整存档(包括原始数据)。在学或毕业后任何时间学生以相应数据为基础发表的各类型科研论文及成果和申报评奖时,其知识产权均属哈尔滨医科大学,必须署名哈尔滨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署名导师为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哈尔滨医科大学。论文发表必须经导师同意。如有违约,哈尔滨医科大学在国家及各级法律法规之下,依法采取各种形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六)招生咨询
1.哈尔滨医科大学主页:http://www.hrbmu.edu.cn(点击进入“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或直接访问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hrbmu.edu.cn/。
2.咨询电话:0451-86671349;联系人:徐老师,于老师;
3.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4.邮政编码:150081
(七)我校研究生院不提供任何考研辅导材料,不出售历年考试试题,不举办任何类型的考研辅导班。
本简章由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0年哈尔滨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第七轮调剂通知
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经过第一志愿生源和前六轮调剂考生复试拟录取后尚有全日制招生计划余额1名,定于6月17日至6月19日进行第七轮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5月20日发布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一、调剂学科及计划数
1、接收调剂学科及计划见下表:
接收调剂学院 | 调剂专业代码 | 调剂专业名称 | 调剂招生计划数 |
大庆校区 | 100706 | 药理学 | 1 |
2. 原报考药学一级学科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进入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药理学专业。
三、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原则
3.调剂实行差额复试,第七轮调剂复试人数按学科招生计划余额的300%限额。
4.各学院根据我校调剂学科报考条件和申请条件要求对申请考生进行筛选,然后按申请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计划余额及复试比例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如在最低分数出现成绩并列情况,则均参加复试。
四、有以下情况者,不能参加我校的调剂复试:
5.经我校复试合格已经拟录取的考生。
6.取得我校复试资格,但未通过复试资格审查或者放弃复试的考生。
7.经过我校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
8.我校发出调剂拟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
9. 已调剂到其他学校并确认被拟录取的考生。
五、调剂基本程序
10.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发布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计划余额中选择意向学科点击申请,每名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学科,申请调剂两个及两个以上学科均视为无效调剂数据。
11.我校将在6月17日9时研招网调剂平台发布各学科计划余额和申请条件要求,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查看我校调剂信息,填报网上调剂申请。
12.我校将在6月19日9时截止申请,并于6月19日上午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取得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研招网上进行确认接受复试,过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未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可调剂其他学校。
13.其他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5月20日发布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六、联系部门和联系方式
14.大庆校区研究生处咨询电话:0459-8153139
联系人:高老师、叶老师
七、监督
15.学校纪检监察组参与审核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学院纪检监察组通过现场督查、查看录像等方式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
《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解释权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咨询电话:0451-86671349 联系人:徐老师、于老师
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6月16日
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第六轮调剂通知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经过第一志愿生源和前五轮调剂考生复试拟录取后尚有全日制招生计划余额3名,因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在前两轮调剂中已无考生申请,学校决定将剩余的3个招生计划调整至大庆校区医学细胞生物学和药理学专业招生。定于6月14日至6月15日进行第六轮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5月20日发布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一、调剂学科及计划数
1、接收调剂学科及计划见下表:
接收调剂学院 | 调剂专业代码 | 调剂专业名称 | 调剂招生计划数 |
大庆校区 | 1001Z4 | 医学细胞生物学 | 1 |
大庆校区 | 100706 | 药理学 | 2 |
二、考生申请调剂的条件要求
2.原报考医学门类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进入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医学细胞生物学专业。
3.原报考药学一级学科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进入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药理学专业。
三、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原则
4.调剂实行差额复试,第六轮调剂复试人数按学科招生计划余额的300%限额。
5.各学院根据我校调剂学科报考条件和申请条件要求对申请考生进行筛选,然后按申请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计划余额及复试比例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如在最低分数出现成绩并列情况,则均参加复试。
四、有以下情况者,不能参加我校的调剂复试:
6.经我校复试合格已经拟录取的考生。
7.取得我校复试资格,但未通过复试资格审查或者放弃复试的考生。
8.经过我校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
9.我校发出调剂拟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
10.已调剂到其他学校并确认被拟录取的考生。
五、调剂基本程序
11.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发布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计划余额中选择意向学科点击申请,每名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学科,申请调剂两个及两个以上学科均视为无效调剂数据。
12.我校将在6月14日9时研招网调剂平台发布各学科计划余额和申请条件要求,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查看我校调剂信息,填报网上调剂申请。
13.我校将在6月15日9时截止申请,并于6月15日上午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取得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研招网上进行确认接受复试,过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未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可调剂其他学校。
14.其他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5月20日发布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六、联系部门和联系方式
15.大庆校区研究生处咨询电话:0459-8153139
联系人:高老师、叶老师
七、监督
16.学校纪检监察组参与审核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学院纪检监察组通过现场督查、查看录像等方式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
《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解释权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咨询电话:0451-86671349联系人:徐老师、于老师
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6月12日
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第三轮调剂通知
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经过第一志愿生源、第一轮和第二调剂考生复试拟录取后尚有招生计划余额39名,定于6月4日至6月5日进行第三轮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调剂办法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5月20日发布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一、调剂学科及计划数
1.接收调剂考生的学院(校区)、学科招生计划数见“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第三轮调剂学科计划汇总表”(附件1)
二、考生申请调剂的条件要求
2.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5月20日发布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三、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原则
3.调剂实行差额复试,第三轮调剂复试人数按学科招生计划余额的300%限额。
4.各学院(校区)根据我校调剂学科报考条件和申请条件要求对申请考生进行筛选,然后按申请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计划余额及复试比例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如在最低分数出现成绩并列情况,则均参加复试。
四、有以下情况者,不能参加我校的调剂复试:
5.经我校复试合格已经拟录取的考生。
6.取得我校复试资格,但未通过复试资格审查或者放弃复试的考生。
7.经过我校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
8.我校发出调剂拟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
9.已调剂到其他学校并确认被拟录取的考生。
五、调剂基本程序
10.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发布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计划余额中选择意向学科点击申请,每名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学科(如果该学科有多个研究方向须选择某一个研究方向进行调剂申请),申请调剂两个及两个以上学科均视为无效调剂数据。
11.我校将在6月4日15时研招网调剂平台发布各学科计划余额和申请条件要求,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查看我校调剂信息,填报网上调剂申请。
12.我校将在6月5日8时截止申请,并于6月5日上午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取得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研招网上进行确认接受复试,过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未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可调剂其他学校。
13.其他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5月20日发布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14.如第三轮调剂后仍有学科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继续发布信息,进行下一轮调剂工作。
八、报考考生需及时关注报考学院的通知(报考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2)。其他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5月20日发布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九、监督
15.学校纪检监察组参与审核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学院纪检监察组通过现场督查、查看录像等方式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咨询电话:0451-86671349
联系人:徐老师、于老师
2020年哈尔滨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第三轮调剂通知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经过第一志愿生源、第一轮和第二调剂考生复试拟录取后尚有招生计划余额39名,定于6月4日至6月5日进行第三轮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调剂办法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5月20日发布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一、调剂学科及计划数
1.接收调剂考生的学院(校区)、学科招生计划数见“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第三轮调剂学科计划汇总表”(附件1)
二、考生申请调剂的条件要求
2.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5月20日发布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三、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原则
3.调剂实行差额复试,第三轮调剂复试人数按学科招生计划余额的300%限额。
4.各学院(校区)根据我校调剂学科报考条件和申请条件要求对申请考生进行筛选,然后按申请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计划余额及复试比例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如在最低分数出现成绩并列情况,则均参加复试。
四、有以下情况者,不能参加我校的调剂复试:
5.经我校复试合格已经拟录取的考生。
6.取得我校复试资格,但未通过复试资格审查或者放弃复试的考生。
7.经过我校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
8.我校发出调剂拟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
9. 已调剂到其他学校并确认被拟录取的考生。
五、调剂基本程序
10.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发布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计划余额中选择意向学科点击申请,每名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学科(如果该学科有多个研究方向须选择某一个研究方向进行调剂申请),申请调剂两个及两个以上学科均视为无效调剂数据。
11.我校将在6月4日15时研招网调剂平台发布各学科计划余额和申请条件要求,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查看我校调剂信息,填报网上调剂申请。
12.我校将在6月5日8时截止申请,并于6月5日上午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取得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研招网上进行确认接受复试,过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未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可调剂其他学校。
13.其他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5月20日发布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14.如第三轮调剂后仍有学科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继续发布信息,进行下一轮调剂工作。
八、报考考生需及时关注报考学院的通知(报考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2)。其他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5月20日发布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九、监督
15.学校纪检监察组参与审核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学院纪检监察组通过现场督查、查看录像等方式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咨询电话:0451-86671349
联 系 人:徐老师、于老师
附件1: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第三轮调剂学科计划汇总表
附件2:各学院联系方式
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6月4日
2020年哈尔滨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第二轮调剂通知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经过第一志愿生源和第一轮调剂考生复试拟录取后尚有招生计划余额129名,定于5月31日至6月4日进行第二轮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调剂办法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5月20日发布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一、调剂学科及计划数
1.接收调剂考生的学院(校区)、学科招生计划数见“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第二轮调剂学科计划汇总表”(附件1)
二、考生申请调剂的条件要求
2.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5月20日发布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三、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原则
3.调剂实行差额复试,第二轮调剂复试人数按学科调剂计划数的200%限额。
4.各学院(校区)根据我校调剂学科报考条件和申请条件要求对申请考生进行筛选,然后按申请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计划余额及复试比例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如在最低分数出现成绩并列情况,则均参加复试。
四、有以下情况者,不能参加我校的调剂复试:
5.经我校复试合格已经拟录取的考生。
6.第一志愿报考或参加我校第一轮调剂并取得复试资格,但未通过复试资格审查或者放弃复试的考生。
7.经过我校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
8.我校发出第一轮调剂拟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
9.已调剂到其他学校并确认被拟录取的考生。
五、调剂基本程序
10.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发布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计划余额中选择意向学科点击申请,每名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学科(如果该学科有多个研究方向须选择某一个研究方向进行调剂申请),申请调剂两个及两个以上学科均视为无效调剂数据。
11.我校将在5月31日9时研招网调剂平台发布各学科计划余额和申请条件要求,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查看我校调剂信息,填报网上调剂申请。
12.我校将在6月1日9时截止申请,并于6月1日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取得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研招网上进行确认接受复试,过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未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可调剂其他学校。
13.其他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5月20日发布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14.如第二轮调剂后仍有学科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继续发布信息,进行下一轮调剂工作。
八、报考考生需及时关注报考学院的通知(报考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2)。其他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5月20日发布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九、监督
15.学校纪检监察组参与审核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学院纪检监察组通过现场督查、查看录像等方式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咨询电话:0451-86671349
联 系 人:徐老师、于老师
2020年哈尔滨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志愿生源复试拟录取后尚有招生计划余额475名,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14号)、《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文件精神,本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制定本调剂办法。一、调剂学科及计划数
1.接收调剂考生的学院(校区)、学科招生计划数见“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学科计划汇总表”(附件1)
二、考生申请调剂的条件要求
2.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并且调剂志愿学科与第一志愿学科不可跨学科门类(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2位必须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
3.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申请调剂到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政治理论成绩≥50、外国语成绩≥50、业务课1成绩≥150、初试总分≥320;申请调剂到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政治理论成绩≥50、外国语成绩≥50、业务课1成绩≥150、初试总分≥300;
4.考生申请调入的学科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如调入专业考试科目均为统考科目的则必需完全相同。
5.我校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我校不接收各类专项计划考生,但符合国家有关文件加分政策者,可按其规定进行加分,加分分值只计入初试总分,相同条件下优先通知参加复试及录取。
6.各学科(专业、领域、方向)接收调剂考生的具体条件要求见附件1“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学科计划汇总表”中“条件要求”列详细说明。
三、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原则
7.调剂实行差额复试,第一轮调剂复试人数按申请学科(专业、领域、方向)调剂计划数的150%限额,第二轮调剂复试人数按学科调剂计划数的200%限额,第三轮及以后的调剂复试人数按学科调剂计划数的300%限额。
8.各学院(校区)根据我校调剂学科报考条件和申请条件要求对申请考生进行筛选,然后按申请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计划余额及复试比例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如在最低分数出现成绩并列情况,则均参加复试。
四、有以下情况者,不能参加我校的调剂复试:
9.经我校复试合格已经拟录取的考生。
10.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取得复试资格,但未通过复试资格审查或者放弃第一志愿复试的考生。
11.经过我校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
12.已调剂到其他学校并确认被拟录取的考生。
五、调剂基本程序
13.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发布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计划余额中选择意向学科点击申请,每名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学科(如果该学科有多个研究方向须选择某一个研究方向进行调剂申请),申请调剂两个及两个以上学科均视为无效调剂数据。
14.我校将在5月20日12时研招网调剂平台发布各学科计划余额和申请条件要求,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查看我校调剂信息,填报网上调剂申请。
15.我校将在5月21日9时截止申请,将于5月22日12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取得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5月22日17:00前在研招网上进行确认接受复试,过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未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可调剂其他学校。
16.复试前的资格审查。鉴于疫情防控需要,申请调剂的学院(校区)通过审核考生提交的有关材料图像电子版(详见附件2)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凡未提交指定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或复试成绩。
17.复试的具体流程请参照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的各项通知,复试具体时间将由申请调剂学院通知。
18.复试合格且总成绩排名在调剂专业计划内的考生为我校拟录取考生,我校将在研招网发布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拟录取通知发布8小时内登录研招网点击确认同意拟录取,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且责任自负。
19.如第一轮调剂后仍有学科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继续发布信息,进行下一轮调剂工作。
八、调剂复试方式
20.调剂复试按考生所申请学院(校区)的学科(专业、领域、方向)和学位类型分组进行,考生较多的学科(专业、领域、方向)可随机分成若干平行小组。
21.调剂复试使用腾讯会议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微信视频和电话作为应急预案。实行匿名考核,实行考核组、试题、考生三随机的原则,各考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2.各学院(校区)指定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培训考生使用腾讯会议平台和微信,指导考生设置主、副机位,演练考试指令。
六、复试考核内容要求、复试时间、题量、分值分配
23.考核内容范围
考核考生对申请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4.考核时间要求
每名考生复试考核20分钟,不得提前结束或延长考核时间。
25.试题数量和分值
(1) 学术学位试题数量和分值(满分250分)
①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简答题4道,每题25分,共100分。
②专业知识应用题(病例题、分析题)4道,每题25分,共100分。
③外国语听说能力试题1道,50分。
(2) 专业学位试题数量和分值(满分250分)
①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简答题4道,每题25分,共100分。
②病例题2道,每题25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实践技能简答题5道,每题10分,共100分。
③外国语听说能力试题1道,50分。
七、调剂复试成绩应用和拟录取规则
26.复试成绩合格要求
各院(校区)按学科(专业)分别划定复试单科和总分最低基本分数要求,单科或总分达不到要求者不予录取。
27.按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在调剂计划之内者确定为拟录取考生。如有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则依次由初试总分、初试外国语成绩、初试政治成绩、初试业务课1成绩高低确定先后。
八、考试诚信教育
28.指导考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签署《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教育考生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九、考生网络复试违规处理
29.考生须严格遵守《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指令,有违纪、作弊或有违考试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定为复试违规,复试成绩记为零分,依情节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30.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考虑当前疫情给考生办理鉴定、证明等事宜造成不便,学校将在入学初对录取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在入学时考生需要提交《思想品德和学习工作表现鉴定表》,请考生提前准备。
3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由各学院党委负责,通过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和面试的方式审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考生安全和健康防护提醒
32.各学院考试助理联系考生时都出具特定的标识,通过各自网站通知考生认真识别,各学院设电话供考生查询核对,提醒考生谨防受骗。
33.当前我国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但疫情防控任务仍然艰巨,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纪律,严格做好自我防护。要选择安全、安静的复试环境,保证必要的通风。对借用的考试进行必要的消毒,以免到公共场所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十二、监督
34.学校纪检监察组参与审核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学院纪检监察组通过现场督查、查看录像等方式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咨询电话:0451-86671349
联 系 人:徐老师、于老师
哈尔滨医科大学
2020年5月19日
2020哈尔滨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调剂要求
十、调剂26.所有跨二级学科、跨学位类型、跨学院、跨学校的调剂都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平台上操作进行。
27.我校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各学科(专业)的调剂考生要求必须符合我校《哈尔滨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说明》的相关要求,原报考专业与我校调剂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调剂复试分数不得低于本院本学科第一志愿生源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8.调剂复试差额进行,第一轮调剂复试人数按学科缺额数的150%限额,第二轮调剂复试人数按学科缺额数的200%限额,第三轮及以后的调剂复试人数按学科缺额数的300%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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