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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会计硕士外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执行国家 B 区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会计硕士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成绩 189 分(含 189
分)以上,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成绩要求执行国家 B 区《2021 年全国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的分数在符合《甘肃政法大学 2021 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中
规定的调剂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报名情况择优准予复
试。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及其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成绩不低于 240 分,政治理论、外国语成绩分别不低于 30
分,业务科一、二成绩分别不低于 40 分。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初试的成绩要求执行《2021 年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国家 B 区关于少数
民族照顾分数线要求。
2021甘肃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甘肃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甘肃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yjsc.gsli.edu.cn/info/1039/2439.htm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一)招生专业
我校 2021 年面向全国招收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含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等 3 个专业方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侦查学、司法鉴定、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信息内容安全、网络安全等17 个专业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社会工作、
新闻与传播、会计等 5 个领域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详见《甘肃政法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人数
我校 2021 年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 800 名左右,具体总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分专业计划根据报名、调剂、复试情况会有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法学、工商管理、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及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
之日)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  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各专业均招收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络或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指定网址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络或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络或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2021 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时间:
2020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报名要求:
 
(1)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9)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络或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络或现场确认
1.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网址或地点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络或现场确认时间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的日期为准。
2. 考生网络确认需提供的材料,请及时关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的有关公告;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 我省各考点最终确认形式(网络或现场)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的发布的有关公告为准。
7.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络或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四、初试
(一)准考证下载打印
考生应在 2020 年 12 月 19 日至 12 月 28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
 
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6 日至 12 月 27 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12 月 26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 月 26 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 27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7 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 100 分;业务课
一和业务课二的满分各为 150 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 200 分。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俄语、数学一、数学三。全国联考科目为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报考学术型各专业和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领域考生的考试科目业务课一
(数学一、数学三除外)和业务课二,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五)报考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  录。
五、复试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在资格审查时,考生还应提交由考生人事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出具的考生本
 
人政审材料。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二)复试
1. 复试是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 2021
年 4 月底前完成。
3. 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4. 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
5. 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6.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7.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8.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9. 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10.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三)调剂
初试结束后,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七、录取
1.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招收的定向硕士生在被录取前,均须与我校、用人单位之间分别签定定向就业合同。
3. 被录取的新生,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 工作 1 至 2 年,再入学学习。
4. 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八、学费标准8000 元/生/学年。九、奖助政策
1.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范围覆盖 2021 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6000 元。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名额由甘肃省教育厅分配,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20000 元。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学业奖学金 8000 元/学年,二等学业奖学金 6000 元/学年,三等学业奖学金 4000 元/学年,覆盖比例分别占在校研究生总数的 10%、20%和 30%。评定对象为档案转入我校的所有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其中新生学业奖学金考评标准如下:
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原 985、211 院校的全日制考生直接享受一等学业奖
 
学金; 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其他院校全日制考生,原 985、211 院校及原司法部所属 5 所政法院校法学专业的调剂全日制考生享受二等以上学业奖学金。其他新生的考评标准主要以学生入学考试成绩为主,其中初试成绩占 40%,复试成绩占 60%。如果考评成绩相同,则应按先后顺序考查新生外语水平、专业课成绩、毕业院校、毕业专业确定。具体计算以当年录取办法为准。
4. 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
我校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用于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岗位津贴标准如下:
(一)“助教”岗位津贴标准按照 10 元/小时标准执行,原则上每名“助教”
岗位研究生每月不能超过 20 小时。
(二)“助研”岗位津贴标准按照 15 元/小时的标准执行。
(三)“助管”岗位津贴标准按照 15 元/小时的标准执行,原则上每名“助
管”岗位研究生每月不能超过 30 小时。5.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
我校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制度以助学贷款、发放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减免学费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给予资助,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不因贫困而辍学或影响学业。
6. 研究生优秀科研论文(著作)奖
我校研究生以第一作者、以甘肃政法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学校认定的 T 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 100000 元;在学校认定的 A 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 50000 元;在学校认定的 B 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0000 元;在学校认定的 C1 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 10000 元;在 CSSCI 扩展版、CSCD 扩展版来源期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 6000 元。
7. 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
为加强研究生创新创业意识、精神和能力的培养,提高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 鼓励研究生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种创新创业活动,强化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突出双创精神引领,我校设立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创新创业教育项目下设科研创新项目、学术交流项目、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与奖励项目、科研成果奖励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等 5 大项目,经费每年总计核拨 50 万元。8.专项就业(升学)奖励
我校研究生考取原“985”院校博士研究生者,奖励 10000 元;考取其他院
校博士研究生者,奖励 5000 元。考取原“211”院校主体专业博士研究生者,按考取原“985”院校标准进行奖励。
十、学制年限
我校 2020 年招收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 3 年,专业学位硕士
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 2-3 年,均为全日制。
十一、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可不调档。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非定向考生,录取后按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对待,且相关情况考生须在复试时以书面形式向研招办说明。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国家相关规定为准。
(二)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参考书。
(四)我校硕士研究生均在校本部(兰州市安宁区校区)培养。邮政编码:730070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西路 6 号 甘肃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7601383
传 真:0931-7602158
E-mail:zfyzb@gsli.edu.cn
各位考生:
    甘肃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第二批)成绩现已公布,请点击  研究生复试成绩查询系统 进行查询。

(第一批)

一、复试时间

我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第一批)将于 5 月 18 日
至 20 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学院向本院考生专门通知。二、复试方式
我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三、复试对象
参加我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第一批)的考生为为初试一志愿上线考生。

四、复试平台

我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平台为“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五、复试要求

(一)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1.应届本科考生
(1) 初试准考证电子版;
(2) 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
(3) 所在学校学生证电子版(有姓名、专业一页);
(4) 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有效 期须到 2020 年 9 月 1 日之后。
2. 非应届本科考生(1)准考证电子版;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 (3)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电子版;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有

效期须到 2020 年 9 月 1 日之后。未通过学历验证者,须在我校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电子版。
3. 定向考生
(1) 准考证电子版;
(2) 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 (3)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电子版;
(4) 学信网《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有 效期须到 2020 年 9 月 1 日之后。未通过学历验证者,须在我校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电子版。
(5) 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的证明电子版。
4.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1)准考证电子版;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 (3)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电子版;
(4) 学信网《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有 效期须到 2020 年 9 月 1 日之后。未通过学历验证者,须在我校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电子版。
(5) 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电子版。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电子版。
5.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1) 准考证电子版;
(2) 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 (3)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电子版;
(4) 学信网《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有 效期须到 2020 年 9 月 1 日之后。未通过学历验证者,须在我校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电子版。
(5) 户口本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县级以上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局的“民族成分证明”和单位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原件电子版。
6. 享受国家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1)准考证电子版;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 (3)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电子版;
(4) 学信网《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有 效期须到 2020 年 9 月 1 日之后。未通过学历验证者,须在我校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电子版。
(5) 相关服务证、聘用合同、聘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等材 料电子版。
考生提交以上材料时须注意:1.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按照要求上传至“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2.上传成 功后,请及时关注审核状态,并按学院审核意见进行修改或补充完善。
(二)考试需具备的设施和环境条件

物理环境:网络远程复试采取“双机位”设置,复试前, 考生须准备好 2 个网络视频设备(1 部手机+1 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或 2 部手机等)。
1. “第一机位”用于采集复试过程中考生音、视频源( 置于考生正前方),推荐使用带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也可以是台式机或手机+外接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并安装最新版 Chrome 浏览器。“第二机位”用于记录复试过程中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及考生本人画面,推荐使用智能手机,iOS 用户需使用 Safari 最新版浏览器,安卓用户需使用 Chrome 最新浏览器。具体软硬件按线上复试系统操作手册(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的要求准备;
2. 考生应选择独立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在整个复试过程中,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 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
3. 考生提前准备和调试好硬件设备:电脑(手机)、高清摄像头、话筒等。如果电脑(手机)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使用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使用效果不理想,需要另行配备。

网络环境:

1. 考生应按要求备妥网络环境,提前安装“学信网研究 生 招 生 远 程 面 试 系 统 ”
(https://www.chsi.com.cn/wap/download.jsp)配合软件 测 试 , 按 规 定 时 间 启 动 软 件 或 登 录 网 站 平 台
( https://bm.chsi.com.cn/ycms/stu/) 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和软件操作,确保复试时网络稳定、畅通,视频画面清晰,音频传输流畅。

2. 有良好的 4G 网络环境、稳定的宽带接入,复试过程中应全程保持在线;
3. 考生在复试前须保证电脑(手机)电量充足并关闭电 话接入功能,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六、考场规则

1.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的指令, 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2. 考生必须凭本人初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 加网络远程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和考场环境检 测。
3. 考生不得由他人替考,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严禁考生在培训机构场所内参加复 试。
4. 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第一机位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第二机摄像头应置于考生侧后方,用于记录复试场所。考试中 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5. 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 试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学院有特殊规定者,以学院规定为准。
6. 复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不得录屏录像录音,不得故意切断网络或自行中断考试。若考生端视频连接连续两次出现中断,每次超过 5 秒,则该考

生的复试在其他考生复试结束后继续进行;若中断出现在专业基础能力测试过程中,则需更换考题,重新进行。
7. 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第一时间与学院电话联系。

七、复试内容

我校网络远程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能力测试(不超过15 分钟)、综合素质考核(10-15 分钟)和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5-10 分钟),三项内容单独评分。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的加试(10 分钟),也在网络远程复试中进行,并单独评分。
 
 
 
甘肃政法大学研招办2020 年 5 月 11 日

为规范调剂程序,吸引优质生源,完成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甘肃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时间
   我校调剂时间自5月20日开始,具体以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告时间为准。
二、调剂专业
学术学位: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方向、民事诉讼法学方向、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方向)、侦查学、司法鉴定、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信息内容安全、网络安全。
专业学位: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
、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详见《甘肃政法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2.初试成绩符合调入专业B区《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专业学位考生不可调入学术型专业。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具体要求
(一)学术学位
1.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方向、民事诉讼法学方向)等专业调剂考生,本科专业原则上应为法学类专业(代码:0301),初试成绩总分325分以上;
2.诉讼法学(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方向)、侦查学、司法鉴定等专业调剂考生,本科专业原则上应为公安学类专业(代码:0306)或法学类专业(代码:0301)或公安技术类专业(代码:0831);
3.会计学专业本科原则上应为会计学或财务管理。
(二)专业学位
1.法律(非法学)只能从报考法律(非法学)考生中调剂,且考生毕业专业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以外的专业,初试成绩总分325分以上。
2.法律(法学)应从报考法律(法学)考生中调剂,初试成绩总分325分以上。
3.第一志愿报考法学类(代码:0301)一级学科下各专业的考生可以调剂到法律(法学),但本科毕业专业必须为法学类专业(代码:0301),初试成绩总分325分以上。
4.社会工作专业调剂考生,本科专业原则上应为社会工作、社会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行政管理等专业,初试成绩总分325分以上。
5.新闻与传播专业优先调剂本科专业为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等专业考生。
、调剂程序
1.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自5月20日开始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确定第一志愿申请调剂到我校。(此步骤为调剂工作的最重要环节,不可省略,凡有意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务必认真填写)
2.我校研招办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查阅考生调剂信息,对调入我校的考生条件进行审核,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择优发出复试通知,同意复试的考生需尽快回复“接受复试”。
3.同意参加复试并回复的考生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不按期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我校将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我校要求的时限内答复是否接受待录取,否则我校将取消“待录取”。一旦考生同意“待录取”,在未征得我校允许的情况下,不能再接受其它单位“待录取”。
六、其他事宜
(一)为及时反馈受理结果,减少考生等待,考生填报志愿后,我校将调剂系统锁定时间设定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校未明确同意接受调剂意见,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填报我校其他志愿或其他学校志愿。
(二)为进一步做好信息沟通服务,在“调剂服务系统”考生在线留言功能板块,我校会对调剂过程中的热点共性问题集中统一答复。同时,学校通过咨询电话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甘肃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7601383  传真:0931-7602158    
邮 编:730070         邮箱:zfyzb@gsli.edu.cn

 

按照教育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将分别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甘肃政法大学研究生处网页公开。咨询电话:0931—7601383、7602158。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为受理复试结果投
1.成绩计算
普通专业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计算得出。其中初试成绩权重A=0.5,复试成绩权重B=0.5。计算公式为: 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初试成绩权重(A)+ 复试成绩总分(专业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2×复试成绩权重(B)。
管理类联考相关专业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计算得出。其中初试成绩权重A=0.5,复试成绩权重B=0.5。计算公式为: 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初试成绩权重(A)+ 复试成绩总分(专业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2×复试成绩权重(B)。
七、复试方式和内容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的120%发放复试通知。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当扩大参加复试人数比例。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等。各学院根据复试内容,分别成立复试小组,并配备1-2名现场工作秘书。复试总成绩为200分。
1.专业基础能力测试
专业基础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养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按招生简章所规定的科目进行。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建立复试题库。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小组由2名专业教师组成。
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复试时,考生根据工作秘书随机抽取的1道考题,视频现场回答。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答题情况,现场评议后给出最终成绩。满分100分。
2.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科研状况,社会工作情况和实践经历,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素质,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生的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核小组原则上由各学院硕士生导师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
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为10-15分钟。
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现场独立打分,取平均分数作为最终成绩。满分70分。
3.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通过视频英语口语的交流,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口语、专业知识翻译等外国语实际使用能力。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小组原则上由2名熟练英语的教师组成组成,另配1名英文记录秘书。
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为5—10分钟。
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现场打分。满分30分。
4.同等学力加试
对符合复试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科目按招生简章所规定的科目进行。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建立加试题库,测试小组原则上由2名专业教师组成。
每位考生的时间为10分钟。
复试时,由工作秘书在系统中随机抽取1道专业基础能力测试题目。考生根据题目,视频现场回答。2名专业教师根据考生答题情况,现场评议后给出最终成绩。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复试小组记录应当由工作秘书现场填写,经复试小组组长和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并于复试结束后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复试报名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学院对本院复试考生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核查。对准予复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核查时,主要核查考生的报名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应届本科毕业生核查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电子版,以及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的证明材料电子版。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复试时,由各学院选派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每个复试小组的考生资格审查,和组织协调考生准备、进入和退出网络远程面试考场等考务工作。
学校加强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的核查,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要求。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予重新安排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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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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