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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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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办

    作曲系
    入复试方案1.政治(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2.外语(100分制):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方向不低于60分,其他方向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业务课一(150分制):即主科笔试。
    作曲、和声、作品分析、复调、配器、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戏曲作曲方向不低于130分;
    视唱练耳方向不低于120分。
    4.业务课二(150分制):即技术,不低于90分;
    (1)作曲、和声、作品分析、复调、配器、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戏曲作曲方向业务课二包含音乐基础理论四项,每项成绩占25%。
    (2)视唱练耳方向业务课二即和声(占50%)、作品分析(占50%)。
    5.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约按1:1.5比例确定入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全部进入复试。
    复试成绩要求及计算方法复试总分(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作曲、和声、作品分析、复调、配器、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戏曲作曲方向的复试总分为:面试(占90%)与中西音乐史(占10%)分数之和。
    视唱练耳方向的复试总分为:面试(占80%)、中西音乐史(占10%)、钢琴演奏(占10%)分数之和。
    拟录取办法1.总成绩(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作曲、配器、复调、和声、作品分析、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戏曲作曲方向,初试总分(折算为100分制)
    ×0.8+复试总分×0.2。
    视唱练耳方向,初试总分(折算为100分制)×0.5+复试总分×0.5。
    2.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3.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以初试主科笔试成绩排名。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音乐学系
    入复试方案1.政治(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2.外语(100分制):音乐文献翻译方向不低于60分,其他方向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业务课一(15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1)以下音乐学方向的业务课一均指“音乐学基础知识”: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含当代音乐)、中国传统音乐、中国少数民族音乐、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含中国传统音乐的美学问题)、中国音乐美学史、音乐心理学、世界民族音乐、专业音乐教育学、琴学研究、音乐文献翻译、音乐编辑与出版。
    (2)音乐艺术管理方向业务课一指“中西音乐史”。
    4.业务课二(150分制):不低于120分;所有方向业务课二均为主科笔试;
    5.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共四科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1)音乐学各方向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依据初试总分排名,按拟录取名额的约1.5倍确定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一并进入复试;
    (2)音乐艺术管理方向,达到上述成绩要求者均可进入复试。
    复试成绩要求
    及计算方法
    1.技术(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含当代音乐)、中国传统音乐、中国少数民族音乐、西方音乐史、音乐美
    学(含中国传统音乐的美学问题)、中国音乐美学史、音乐心理学、世界民族音乐、专业音乐教育学、琴学研究、音乐文献翻译、音乐编辑与出版各方向的技术分数所占比例为:和声40%,作品分析40%,乐器演奏20%;
    (2)音乐艺术管理方向的技术分数所占比例为:和声50%,作品分析50%。
    2.面试(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低于80分;
    3.复试总分(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技术分数×0.4+面试分数×0.6。
    拟录取办法
    1.总成绩(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音乐学各方向总成绩=初试总分(按100分制折算)×0.6+复试总分×0.4;
    (2)音乐艺术管理方向总成绩=初试总分(按100分制折算)×0.4+复试总分×0.6。
    2.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并列者以主科笔试成绩排名。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各表演专业方向
    入复试方案1.政治(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2.外语(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业务课一即中西音乐史(15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4.业务课二(15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1)指挥、总谱读法、歌剧艺术指导方向业务课二为音乐基础理论;
    (2)声乐、民族声乐表演方向业务课二为声乐作品论述;
    (3)除上述各方向外,各表演专业方向的业务课二为和声、作品分析,其中和声占50%,作品分析占50%,合成业务课二成绩;
    5.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达到上述成绩要求者进入复试,并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
    复试成绩要求复试即主科,采取100分制打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各方向复试成绩均不得低于85分;
    其中声乐、民族声乐表演方向主科成绩由“演唱”成绩(占99%)与“新谱视唱”成绩(占1%)合成。
    拟录取办法1.总成绩(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折算为100分制)×0.1+复试分数×0.9。
    2.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并列者以主科成绩排名。
    特别说明:
    (1)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2)表演专业方向包括:指挥系(含总谱读法)、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声乐歌剧系各方向。
    音乐教育学院
    入复试方案1.政治(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2.外语(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业务课一(150分制):不低于90分,各方向均为中西音乐史;
    4.业务课二(150分制):不低于90分,各方向均为音乐作品综合分析;
    5.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凡达到上述成绩要求均可进入复试。
    复试成绩要求及计算方法复试即主科考试,复试总分为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低于80分。
    (1)音乐教育学方向:复试总分为主科笔试(占60%)与主科面试(占40%)分数之和;
    (2)音乐教育方向:复试总分为主科笔试(占40%)与主科面试(占60%)分数之和。
    拟录取办法1.总成绩(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折算为100分制)×0.3+复试总分×0.7;
    2.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并列者以主科成绩排名。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提琴制作研究中心
    入复试方案1.政治(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2.外语(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业务课一即综合Ⅰ(15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4.业务课二即综合Ⅱ(15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5.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约按1:1.5比例确定入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全部进入复试。
    复试成绩要求复试即主科考试,采取100分制打分,不低于85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主科成绩由实际操作考查(占60%)与面试(占40%,含乐器演奏、基本操作考查)合成。
    拟录取办法1.总成绩(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折算为100分制)×0.5+复试分数×0.5
    2.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并列者以主科成绩排名。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电子音乐作曲方向
    入复试方案1.政治(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2.外语(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业务课一(150分制):即中西音乐史,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4.业务课二(150分制):包含音乐基础理论四项,每项成绩占25%,不低于90分;
    5.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约按1:2比例确定入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全部进入复试。
    复试成绩要求
    及计算方法复试总分(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总分为主科(占90%)与面试(占10%)之和;其中,主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
    拟录取办法1.总成绩(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折算为100分制)×0.5+复试总分×0.5。
    2.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3.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并列者以复试主科成绩排名。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电子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录音艺术方向
    入复试方案1.政治(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2.外语(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业务课一(150分制):即中西音乐史,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4.业务课二(150分制):
    (1)电子音乐技术理论方向:包含音乐基础理论三项,和声(占25%)、作品分析(占25%)、电子音乐技术综合分析
    (占50%),不低于90分;
    (2)音乐录音艺术方向:和声(占50%)、作品分析(占50%),不低于90分。5.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约按1:3比例确定
    入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全部进入复试。
    复试成绩要求及计算方法复试总分(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电子音乐技术理论方向:复试总分为主科(占90%)与面试(占10%)之和。其中,主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
    (2)音乐录音艺术方向:复试总分为主科(占90%)与面试(占10%)之和。其中,主科包含笔试和上机操作两方面,各占50%,主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
    拟录取办法1.总成绩(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折算为100分制)×0.5+复试总分×0.5。
    2.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3.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并列者以复试主科成绩排名。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音乐治疗学方向
    入复试方案1.政治(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2.外语(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业务课一(150分制):即中西音乐史,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4.业务课二(150分制):即主科笔试,不低于120分;
    5.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达到上述成绩要求者均可进入复试,并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
    复试成绩要求
    及计算方法复试总分(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总分为技术(占40%)与面试(占60%)之和;其中,技术包含和声与作品分析两部分,各占50%。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
    拟录取办法1.总成绩(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折算为100分制)×0.5+复试总分×0.5。
    2.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3.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并列者以初试主科笔试成绩排名。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艺术嗓音及嗓音医学方向
    入复试方案1.政治(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2.外语(100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业务课一(150分制):即欧洲声乐发展史,不低于90分。
    4.业务课二(150分制):即专业英语文献翻译,不低于90分。
    5.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约按1:1.3比例确定入复试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全部进入复试。
    复试成绩要求
    及计算方法复试总分(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总分为主科笔试(50%)与面试(50%)分数之和,不低于80分。
    拟录取办法1.总成绩(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折算为100分制)×0.5+复试总分×0.5。
    2.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3.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以复试主科成绩排名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专项计划)
    入复试方案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名。
    2.初试总分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在初试中已考查主科笔试的专业方向,其主科笔试成绩合格标准低于普通计划相同专业方向合格标准15分,若未达到此标准,则不得进入复试。
    复试成绩要求及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同普通计划相同专业方向,如有复试考查主科的专业方向,其主科成绩合格标准低于普通计划相同专业方向合格标准10分,若未达到此要求,则不予录取。
    拟录取办法1.总成绩计算方法(折算为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政治+外语+业务课一(折算为100分制)+业务课二(折算为100分制)+复试成绩】÷5。
    2.按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限。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专项计划)
    入复试方案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名。
    2.在初试中已考查主科笔试的专业方向,其主科笔试成绩合格标准低于普通计划相同专业方向合格标准15分,若未达到此标准,则不得进入复试。
    3.达到上述成绩要求后,按教育部下达的此专项计划名额的1:1.5倍入复试。
    复试成绩要求
    及计算方法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同普通计划相同专业方向,如有复试考查主科的专业方向,其主科成绩合格标准低于普通计划相同
    专业方向合格标准10分,若未达到此要求,则不予录取。
    拟录取办法1.总成绩计算方法(折算为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政治+外语+业务课一(折算为100分制)+业务课二(折算为100分制)+复试成绩】÷5。
    2.按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限。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单独考试
    入复试方案1.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单独排名。
    2.在初试中已考查主科笔试的专业方向,其主科笔试成绩合格标准与普通计划相同专业方向合格标准相同,若未达到此标准,则不得进入复试。
    3.达到上述成绩要求后,按教育部下达的此专项计划名额的1:1.5倍入复试。
    复试成绩要求及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同普通计划相同专业方向,如有复试考查主科的专业方向,其主科成绩合格标准与普通计划相同专业方向合格标准相同,若未达到此要求,则不予录取。
    拟录取办法1.总成绩计算方法(折算为100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政治+外语+业务课一(折算为100分制)+业务课二(折算为100分制)+复试成绩】÷5。
    2.按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限。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一、培养目标
    中央音乐学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本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录取人数不超过1名):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音乐文献翻译(英语)、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方向不设单考类别。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时,报名点代码请务必选择1145,中央音乐学院考点。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期间支付报考费,逾期不能补缴费。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全日制考生报考信息请参见“2021年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相关附件”(将于9月下旬公布),网址为:http://www.ccom.edu.cn/szc/jfjg/yjsb/zsxx/sszs/。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信息确认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网址为http://www.ccom.edu.cn/szc/jfjg/yjsb/zsxx/sszs/。
    四、考试时间、地点
    (一)初试:2020年12月26日-28日。
    (二)复试:2021年3月底或4月上旬,具体日期届时将于网上公布。
    (三)地点:中央音乐学院。
    五、录取
    (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第一版)”将于2020年10月公布。
    (三)研究生新生入学后按“双选制”确定导师。
    (四)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六、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七、学习与学位授予
    (一)学制:3年。
    (二)报考音乐教育学院的硕士生,就读期内由学校统一指派在外地进行实验性教学。
    (三)我校不开设共同课日语、俄语和德语课程。
    (四)凡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专业考核(音乐作品、音乐会)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硕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八、考试费用
    考生的报考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等均自理。
    九、学费及住宿费
    (一)学费
    1.艺术学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
    2.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
    3.原则上按学年收取。在校生若学籍变动,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计退部分学费。
    (二)住宿费
    4人间或5人间,住宿费900元/人/学年。北京生源和定向就业单位在京的学生不提供宿舍。
    十、学习期间的待遇
    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2021非全日制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中央音乐学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方向
    统考非全日制硕士生招收管弦系、民乐系及声乐歌剧系声乐方向、民族声乐表演方向。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本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时,报名点代码请务必选择1145,中央音乐学院考点。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期间支付报考费,逾期不能补缴费。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非全日制考生报考信息请参见“2021年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相关附件”(将于9月下旬公布),网址为:http://www.ccom.edu.cn/szc/jfjg/yjsb/zsxx/sszs/。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信息确认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网址为http://www.ccom.edu.cn/szc/jfjg/yjsb/zsxx/sszs/。
    五、考试时间、地点
    (一)初试:2020年12月26日-27日。
    (二)复试:2021年3月底或4月上旬,具体日期届时将于网上公布。
    (三)地点:中央音乐学院。
    六、录取
    (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第一版)”将于2020年10月公布。
    (三)研究生新生入学后按“双选制”确定导师。
    (四)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七、学制:4年
    八、学位授予
    凡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专业考核(音乐作品、音乐会)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硕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我校不开设共同课日语、俄语和德语课程。
    九、学费
    每生每年9万元。
    十、考试费用
    考生的报考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等均自理。
    十一、住宿费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律走读。
    十二、学习期间的待遇
    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中央音乐学院 2020 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方案
受疫情影响,中央音乐学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和博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拟于6 月24 日-7 月3 日采用网络远程考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案如下:
一、考试原则
1. 确保考试公平、科学。原有的招生简章基本不变,考试内容基本不变, 考试题型根据网络考试需要做适当调整,考试方式由线下改为线上和视频。
2. 重视考生诚信,严抓考试纪律。严禁作弊,违者必究 。 
 
二、考试方式
笔试:使用腾讯会议平台作为考场,考生在提前下载打印的专用答题纸上手 写作答,考试结束时将答题纸拍照发到指定电子邮箱作为判卷的唯一依据;考生 在右后侧全程录制考试全过程备查。考生须在全部考试结束后 1 天内寄回答题纸。 
表演类考试:考生根据招生简章已经公布的曲目,使用手机系统自带的录像软件录制音乐表演视频(不得剪辑、修饰),上传至百度网盘。学校下载视频后于考试期间组织评委集中看录像打分。评委打分过程中,考生须在“一起练琴”
APP 平台候考备查。
面试:使用腾讯会议平台,考生连入候考室;候考管理老师引导叫号,逐一将考生连入面试平台。候考管理端与面试端分别录制候考过程和面试过程。
 
三、考生考前准备1.签署诚信承诺书
(1) 考生认真阅读并理解中央音乐学院 2020 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的有关规定。
(2) 在研究生招生网站下载、打印《中央音乐学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网络
远程考试诚信承诺书》或《中央音乐学院 2020 年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考试诚信承诺书》。
(3) 仔细阅读,手写签名后,将“身份证原件”正面(带照片的一面)放在指定的文本框内,用手机竖屏拍摄整张 A4 纸;图片命名为:考号-姓名-报考系-硕士或博士-诚信承诺书。
(4) 于 6 月 23 日晚 20:00 前发送图片到指定邮箱(见“四、电子邮
件地址”),邮件主题为:考号-姓名-报考系-硕士或博士-诚信承诺书。(请考生务必熟练掌握“直接用手机通过手机里设置的电子邮箱发送图片”) 
(5) 未收到承诺书或未按要求放置身份证签名拍照的,不予发放准考证( 截至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2. 准备考试设备与环境
考生根据考试要求准备设备与考试环境,全程保持电源有效连接、网络畅通。
(1) 设备一:考生须准备一台带前置摄像头、运行流畅、网络畅通的笔记本电脑或带有声卡、音箱、摄像头的台式电脑用于远程笔试,不得使用耳机(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技术理论和音响艺术指导等有明确要求的主科考试除外)。
 
电脑须安装常用办公软件、pdf 阅读器、音响文件播放器、“腾讯会议”软件。务必保证“腾讯会议”软件升级到最新版。
设备一图例:
(2) 设备二:考生须准备一部可连续录制至少 5 小时视频、性能稳定的数码摄像设备,用于自行录制监考视频(考生须自行解决存储容量、设备质量、视频导出等问题)。须准备高度合适、能稳定放置的支架。
设备二图例:
 
      
(3) 设备三:考生本人的手机,须安装“腾讯会议”APP、“一起练琴”或‘Violy’APP、“米亚圆桌”APP,用于拍照上传笔试答卷、录制音乐表演视频、实时连线等。
设备三图例:
 
 
4) 设备四:部分考试需要用到平板电脑等设备,详见各系考试要求。设备四图例:
 
 
(5) 考试环境准备:
考试必须在独立、安静、明亮、不逆光、无干扰的房间进行。不得在各类辅导机构提供的场所考试,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清出考场。
考试桌面要较大,有足够的进深,可以将电脑放置在较远的位置以获取必须的摄像角度。
考试桌面和考生周围不能出现任何可能导致监考人员判断考生作弊的文字、图案、材料、资料和物品;考生不得佩戴智能手表,不得穿戴智能设备和通讯设备,否则按作弊论处。
 
3. 下载、打印准考证
学校对完成了“签署《诚信承诺书》”程序的考生,通过回复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准考证,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同效力的身份证件)须在每场考试开始前出示,进行身份核验;无准考证和身份证明的,一律不予考试。
 
4. 下载、打印专用答题纸
考生在研究生招生网站自行下载带有特殊标记的总谱纸、分谱纸、答题纸(均为 pdf 版)。考生须在考试前自行打印,考试时使用。答题纸必须按规定的 A3 或 A4 规格打印,严禁缩印或扩印。不在专用答题纸上书写作答的,答案一律无效。
 
5. 缴纳考试费
参加硕士复试的考生扫描支付宝二维码缴纳复试费 100 元,备注姓名、考号。
已经提交报名表的外籍硕士、博士考生,须扫描支付宝二维码,缴纳报名费 800
元(详见招生网站有关通知),备注姓名。缴费截至时间为 6 月 23 日下午 20:00
前。
6 月 12-13 日已在郑州西亚斯学院缴费的考生请勿重复缴费。所有考生将带有支付订单号的界面截屏发送至邮箱 ccomyz@ccom.edu.cn,邮件主题为“考号- 姓名-支付宝缴费截屏”。
博士考试已在报名时完成缴费,请勿重复缴费。
 
6. 参加网络远程考试测试
6 月 24 日下午组织考生进行网络远程考试测试和演练。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并按要求完成测试工作,以便熟练使用设备、熟悉考试流程。测试工作非常重要,考生必须参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具体实施
(一)笔试  1.所需设备: 
(1) 设备一,用于登入腾讯会议平台;设备二,用于考生自行录制监考视
频;设备三(须是考生本人的手机),用于通过短信接收腾讯会议房间密码,拍照上传答卷。
(2) 准备好答题所需的黑色签字笔和 2B 铅笔、橡皮;提前下载并打印规定的答题纸;  
 
2. 进入考场:
(1) 学校于考试前一天晚上将第二天考试的考场(腾讯会议 ID)通过短信发送给该考场的考生。格式为:X 月X 日**考试科目的腾讯会议 ID 是 831012469,收到请回复:姓名+已收到。
(2) 考生使用设备一连接高速网络;关闭无关程序,保证设备一运转流畅。
(3) 核验考生考试环境和考生身份是考试的组成部分。考前 45 分钟起进入腾讯会议房间候考,进行考场核验;开考前 25 分钟停止进入房间,进行考生身份核验。房间锁定后,未按时进入房间的按缺考计。
(4) 考生进入腾讯会议软件后,应最大化程序,在最前端显示程序,全程不得切换到其他程序(有听辨要求的除外)。
(5) 考生开启设备二,自行录制考试全过程。
(6) 考试全程开启腾讯会议视频,首先需要对房间环境进行 360 度摄录, 之后调整电脑位置(放置在桌面较远处,调整摄像头角度向下),务必保证视频全程摄像包含考生脸部、双手和答题纸,见示意图。考生确认本门考试必需的专用空白答题纸,并将多余的答题纸放置在设备二监考录制范围内,不得使用。
 
(7) 考试全程,腾讯会议软件不得静音(播放听辨录音的环节除外);除身份核验环节和播放听辨音频环节外,考生和所在环境不得发出其他声音。
 
3. 接收试题:开考后,监考人员通过腾讯会议的“文档”功能传送试题 PDF
版。
 
4. 进行答题:
考生答题须在一张没有任何杂物和涂写的桌子上,使用专用答题纸手写答题。凡不在专用答题纸上书写的,答案一律无效。
 
 
5. 提交答卷:
(1) 提交答卷的方式是考生对答题纸用手机进行拍照(使用设备三进行拍照,手机和答题纸均不得离开腾讯会议镜头画面),用手机将图片直接发邮件到指定的邮箱(电子邮件地址在考试现场公布)。
(2) 拍照画幅要求为:一张图片须涵盖整张 A4 答题纸或整张 A3 答题纸。
(3) 考生应对图片质量和清晰度负责,拍照手机应与答卷平行,避免拍摄出歪斜或有阴影的答卷图片。
(4) 提前设置好用手机发送邮件的功能。
(5) 邮件主题为:考号-姓名-共几页。 
(6) 远程网络考试不可提前交卷或离场。提前交卷或离场的(以设备一和设备二监考画面为准),本门考试按零分计。
(7) 考试结束后 20 分钟内须完成答卷图片邮件发送(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未及时发送的,本门考试按零分计。
(8) 考试结束全部结束后 1 天内,考生应将全部答题纸密封后,采用可查询邮寄状态的方式寄回(邮费自理)至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部(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 43 号,中央音乐学院办公楼 211 室,张老师收,电话 010-66425586)。
 
6. 考试纪律:
(1) 网络远程考试使用的术语“考试期间”,是指从考生进入腾讯会议考场起,到发送邮件完成提交答卷图片程序止。
(2) 考试房间不得出现除考生外的其他人。
(3) 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4) 考试桌面只能放置空白答题纸、空白稿纸、必要的文具和设备三(设备三应关机或调至飞行模式,提交试卷环节除外),考试桌面和考生周围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判断为作弊的文字、图案、材料、资料和物品。
(5) 考生不得与除监考老师外的任何人通过任何方式交流,不得使用耳机。 
(6) 设备三传输答卷图片时可开机并开启网络,但务必注意须静音。电话、微信、闹钟、日历等任何应用 APP 均不得发出声音。
(7) 除接收试题和提交试卷这两个环节外,不得通过任何途径传输与考试有关的信息。
(8) 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座位。
(9) 考生在任何时间都不得将试题、答卷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以任何形式传播给除指定邮箱外的第三方。
(10) 对考试违规违纪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因考生没有做到考试有关要求,导致考试受到影响的,考生责任自负。
 
7. 考生录制考试全过程:
(1) 考生须使用设备二自行录制考试的全过程。
(2) 录制的角度应是考生右后方 1 米以外,约 45 度角,保证视频高度和宽度可以录制到考生设备一全部画面、考生侧脸侧身和考生答题的桌面。
 
(3) 考生使用的电脑(设备一)屏幕请勿贴膜,避免带有任何从侧面录制会导致屏幕画面不清晰的功能。
(4) 考生提交试卷后,应第一时间将设备二视频导出,上传到百度网盘( 考生应提前注册百度网盘的账号;为提高上传速度,强烈建议付费成为超级会员),并于本门考试结束后 2 小时内复制私密链接发送到指定邮箱(见附件 2),文件名和邮件名为:考号-姓名-考试科目-考生监考视频。 
(5) 视频经过剪辑的无效,视频自然分为多个视频的,可按顺序命名。
(6) 特别注意:考生使用设备二录制监考视频不符合上述要求或发送时间不符合要求(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的,视情节处理,直至取消考试成绩。
 
 
8. 意外情况处理:
(1) 考生自行解决设备、网络、用电等问题,因设备故障、断网、断电导致考试中断或考试无效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 考生对答卷拍照的图片质量负责,因答卷图片的清晰度等不符合阅卷要求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 非正常答题行为
*监考人员看到考生有非正常答题行为(如上厕所、视频卡顿等)的,须做出时间点标记,记入考生此次网络远程考试记录表。
*考生答题期间需要上厕所的,须向监考示意,经同意后由监考开始计时, 可以去上厕所。上厕所时长和次数计入考生考试记录表。
*不得有两名考生同时上厕所。
(4) 对记入网络远程考试记录表的考生,评委在面试环节加强对考生有针对性的提问和考察。
 
 
(二)表演类考试1.视频录制要求: 
录制的共同要求如下,各系其他要求详见各系考试说明:
(1) 考生须严格按照已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录制简章规定的全部曲目。
(2) 考生必须仅使用手机录制;使用其他设备录制的,一律被取消考试成绩。
(3) 录制要求音质、画面清晰稳定,人像完整(从头到脚)。声音和图像需
 
同期录制,不得使用麦克风,不得连接任何外接设备,不得转切画面、中断暂停录制,不得采用任何编辑手段美化处理音视频,否则按作弊论处。
(4) 必须使用手机后置摄像头录制,声乐专业和民族声乐专业要求竖屏录制,其余各专业要求横屏录制。
(5) 视频录制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格式限定为 MP4 或 MOV;如因一次录制时间超长,手机自动生成多个视频文件的,严禁做文件合并处理,以文件夹形式上传,视为 1 个视频。
(6) 视频录制须采用 480P 或 720P 清晰度,严禁超过 1080P,否则会导致该考生视频网络传输和播放卡顿问题。
(7) 录制时要求从考生身份证照片特写开始,再至考生正面脸部特写,考生须报出姓名、准考证号、专业和曲目名称。
(8) 录像中不得出现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情节严重的取消本门考试成绩。
(9) 乐器自备;器乐演奏一律不带伴奏。
 
2. 上传视频: 
(1) 视频文件命名为:考号-姓名-报考专业-曲目名。 
(2) 请务必附上含曲目演奏顺序的 WORD 文档节目单。 
(3) 视频上传至百度网盘,考生须自行开通百度网盘账号。为提高上传速度,强烈建议自行开通百度网盘付费账户(超级会员)。
(4) 将视频在百度网盘的链接/私密链接(请设置链接有效期为永久有效) 复制到电子邮件正文,附上节目单后发送给指定邮箱(电子邮箱地址附后)。
(5) 发送电子邮件的“主题”务必写明:考号-姓名-报考专业。
 
3. 候考备查:
(1) 在评委评审表演视频的当天,要求该专业考生在录制视频所在的同一房间候考。评委可随机抽查考生的考试片段,通过“一起练琴”APP 现场连线考生,要求考生演奏/演唱。
(2) 候考备查是主科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候考备查的房间应与录制视频的房间一致,且确保网络流畅(钢琴专业不要求使用同一房间、同一钢琴)。 
 
4.   提交音乐表演视频的时间节点
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的考生须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中午 12:00 前完成邮件发送(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逾期的视为弃考)。
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于 2020 年 6 月 27 号中午 12:00 前完成邮件发送(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逾期的视为弃考)。
 
 
(三)面试
1. 所需设备:使用设备一或设备三或设备四登录腾讯会议连入候考室。
 
2. 进入考场:具体操作可参考笔试。
 
3. 面试流程:
 
(1) 考生在本场面试开始前 30 分钟进入腾讯会议候考室候考。候考属于考试环节,除候考管理老师主动联系外,考生不得接收和发出任何信息,考生和考试环境不得发出声音。
(2) 候考管理老师通知某考生使用同一设备进入另一个腾讯会议面试考场,评委对考生进行面试。有器乐演奏的,可使用“一起练琴”APP 进行考试。
(3) 进入面试考场后,须先口述姓名、准考证号、报考专业。
(4) 考生按流程进行考试并回答评委提问。
 
4. 意外情况处理:考生应自行解决设备、网络、用电等问题,因设备故障、断网、断电导致考试中断或考试无效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电子邮件地址
作曲系 zq@ccom.edu.cn
指挥系 zh@ccom.edu.cn
音乐学系 yyx@ccom.edu.cn
钢琴系 gq@ccom.edu.cn
管弦系 gx@ccom.edu.cn
民乐系 my@ccom.edu.cn
声乐歌剧系 sg@ccom.edu.cn
音乐人工智能与音乐信息科技系 rgzn@ccom.edu.cn
音乐教育学院 yyjy@ccom.edu.cn
提琴制作研究中心 tqzz@ccom.edu.cn
 
 
 
五、咨询电话
考生仔细阅读通知后,如果还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各系对应的老师。工作时间(含周末):上午 9 点-12 点;下午 14 点-17 点。
作曲系 钱老师 18518166425
指挥系 姚老师 18800107513
音乐学系 魏老师 15117980966
钢琴系 姚老师 18800107513
管弦系 刘老师 18813093920
民乐系 蔡老师 15801071337
声乐歌剧系 韩老师 18210680663
音乐人工智能与音乐信息科技系 姚老师 18800107513
音乐教育学院 王老师 13911250887
提琴制作研究中心 王老师 13911250887
 
附 2:各系考试说明
 
一、视唱练耳加试(报考各方向硕士研究生且须加试的考生) 
视唱练耳加试以口试为考核形式,考试方式及要求同面试类考试。参加视唱练耳加试的考生需提前在考试主设备(用于线上口试)中下载“米亚圆桌”app, 并于考试前熟悉相关操作。本次考试设有主考场与候考场两个线上会议室,请考生提前进入候考场,并根据候考管理老师要求做相关测试。
 
 
二、作曲系(含其他各系涉及作曲系命题的考试) 1.硕士复试共同课笔试
(1) 和声(应考对象为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治疗学专业):考生在线上统一取得和声分析试题,将试题抄在答题纸上并在答题纸上写出相应的和声标记与调性。
(2) 作品分析(应考对象为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治疗学专业):同笔试类考试。
 
2. 作曲系硕士复试(面试)
面试需要实时共享乐谱(6 份),每份 1-2 页,A4 大小,PDF 文档。其中复调与配器方向考生需要视谱演奏钢琴,需要准备笔记本电脑或平板电脑,在有钢琴,网络信号较好的环境中考试。其中,配器专业考生将现场收到 1-2 个音频文件,考生按要求回答相关配器问题;和声专业考生面试,随机抽取评委准备的听辨试题录音文件,交由考务人员并用微信发送给考生,考生在收到录音后 15 分
钟之内写出录音内的 20 个左右和弦的和声功能,写完后将答题纸拍照发送给考务人员。
 
3. 作曲系博士初试
(1) 作曲主科、加试与副科:同笔试类考试。 
(2) 和声(含作曲与作曲理论加试、作曲系各专业副科、电子音乐作曲和电子音乐技术理论和声考试、音乐学系各方向和声考试):考生在线上统一取得试题,提前打印好答题纸,将和声分析试题抄在答题纸上并写出相应的和声标记与调性(作曲系各专业、电子音乐作曲和电子音乐技术理论专业副科,除和声分析试题外,还需写作四部和声题[高音/低音题])。
(3) 音乐分析(含二十世纪音乐分析加试、音乐分析专业主科、作曲系各专业副科、电子音乐作曲和电子音乐技术理论的音乐分析考试、音乐学系各方向作品分析考试):同笔试类考试。
(4) 复调:同笔试类考试。
(5) 配器(含配器主科、作曲系各专业副科、电子音乐作曲专业配器考试):考生在线上统一取得试题,提前打印好普通答题纸与总谱纸,答案分别按照要求写在普通答题纸和总谱纸上。
 
4. 作曲系博士复试(面试)
面试顺序为作曲、作品分析、复调与配器;面试需要实时共享乐谱,每份
1-4 页,A4 大小,PDF 文档。
 
复调与配器考生需要视谱演奏钢琴,需要准备笔记本电脑或者平板电脑,在有钢琴,网络信号较好的环境中考试。
 
 
三、指挥系
1. 指挥专业(硕士)主科考试
(1) 视频提交
指挥交响曲一个乐章或一首管弦乐曲,视频录制具体要求:播放曲目音频资料同时指挥,音频资料自备。指挥视频须用手机横屏后置摄像头录制,需要背谱, 完整指挥,不得编辑美化。录制过程中保持摄像头稳定。如下图(指挥系图一):
 
 
(2) 线上面试
     考试注意事项:
*指挥专业考生必须在有钢琴的房间内参加面试。
*面试请自备谱架、手机落地支架。
*面试时要求考生使用平板电脑(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 APP)及手机(下载并安装一起练琴 APP)。 
*线上面试考生需将手机设备放置在钢琴侧面,使考官能同时看到钢琴键盘、考生的手以及侧脸。直播过程中保持摄像头静止不动。如下图(指挥系图二): 
 
 
 
*考生需提前提供考试当天可联系的手机号码,以供考场联系畅通。
*考试前与考生提前调试连接(时间待定)。
考试所需设备:
 
将平板电脑放置于钢琴谱架上,并登录腾讯会议平台 APP,用于乐谱投屏;
使用手机登录一起练琴平台 APP,用于直播视频监考。
①专业能力综合考试:音乐基础、视唱练耳(四个升降号包括转调)。
②钢琴演奏:巴赫四声部前奏曲与赋格(《平均律钢琴曲》)一首。只弹赋格, 须背谱。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贝多芬《暴风雨》奏鸣曲及以上程度),须背谱。肖邦练习曲,须背谱。
③弹唱视奏
④总谱读法
⑤视挥新谱(指挥一首指定曲目,考生自己指挥自己演唱):视挥在备考会议室准备,视挥时直播镜头角度与上传的指挥考试的录像角度保持一致。
视唱、节奏视奏、弹唱视奏、总谱读法、视挥新谱考试项目所需乐谱现场投
屏。
⑥综合测试(包含作曲技术理论等)
 
2. 指挥专业(博士)考试
(1) 笔试:
①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分析部分
答题要求:通过运用作曲基础理论(四大件)的分析方法,从指挥的读谱角度全面分析所给乐谱。
②西方音乐史部分
答题要求:全面论述所给作曲家的创作特点以及对相应历史时期的影响。列举一部该作曲家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并做具体论述。
(2) 视频提交
指挥一部完整交响曲或一幕歌剧,考生提交视频。
视频录制具体要求:播放曲目音频资料同时指挥,音频资料自备。指挥视频须用手机横屏后置摄像头录制,整部作品需完整录制,不得间断不得剪辑。须背谱,不得删节。图片同“指挥系图一”。
(3) 线上面试
   考试注意事项:
*指挥专业考生必须在有钢琴的房间内参加面试。
*面试请自备谱架、手机落地支架。
*面试时要求考生使用平板电脑(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 APP)及手机(下载并安装一起练琴 APP)。 
*线上面试考生需将手机设备放置在钢琴侧面,使考官能同时看到钢琴键盘、考生的手以及侧脸。直播过程中保持摄像头静止不动。图片同“指挥系图二”。
*考生需提前提供考试当天可联系的手机号码,以供考场联系畅通。
*考试前与考生提前调试连接(时间待定)。
考试所需设备:
将平板电脑放置于钢琴谱架上,并登录腾讯会议平台 APP,用于乐谱投屏;
使用手机登录一起练琴平台 APP,用于直播视频监考。
综合面试,内容包含总谱读法、视唱练耳、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综合作品分析、指定作品视挥等内容,必要时进行现场排练以及相关的指挥专业方面知识
 
的考核。视挥时直播镜头的角度与上传的指挥考试的录像角度保持一致。
 
3. 歌剧艺术指导(硕士)专业
考生自备谱架。为方便读谱,面试时要求考生使用平板电脑及手机参加面试。考试内容为①钢琴技能展示;②歌剧钢琴演奏及弹唱;③现场视奏新作品一首;
④现场朗读声乐作品的意大利语歌词。
①②项考试,考生须自备钢琴谱,并把参会设备放置到钢琴侧面,使考官能同时看到钢琴键盘、考生的手以及考生的侧脸。图片同“指挥系图二”。
③④项由考官现场分享屏幕给出谱子,考生需把设备放置到正面钢琴谱架上以方便读谱演奏和演唱。
 
4. 歌剧艺术指导(博士)专业
(1) 笔试
请考生准备分谱纸与普通答题纸。笔试分为总谱缩编并分析和声与歌剧简史两部分。
(2) 面试
考生须自备谱架,为方便读谱,面试时要求考生使用平板电脑及手机参加面试。考试内容为①钢琴独奏技能展示;②弹奏并演唱歌剧《弄臣》和《帕西法尔》中考官指定片段;③现场视奏新谱并弹唱咏叹调片段(此项目原招生简章内容为:现场视奏新谱并指导歌手演唱);④现场视奏新谱并根据考官要求移调演奏;⑤现场视奏歌剧钢琴谱片段;⑥现场视挥歌剧总谱片段(有 30 分钟准备时间);⑦ 考官综合面试。
①②项考生自备钢琴谱,须把参会设备放置到钢琴侧面,使考官能同时看到钢琴键盘、考生的手以及考生的侧脸。图片同“指挥系图二”。③-⑥项由考官现场分享屏幕给出谱子,考生需把设备放置到正面钢琴谱架上以方便读谱演奏和演唱。第⑥项考试内容需在“备考会议室”准备,再回到“考场会议室”完成考试。
 
四、音乐学系1.硕士考试
音乐学各方向、音乐艺术管理方向的和声、作品分析笔试,见作曲系硕士复试共同课笔试要求。
音乐学各方向乐曲演奏考试方式同“表演类考试”要求。
硕士考生才艺展视环节如需演奏乐器,应在有乐器的房间内进行面试。
 
2.博士考试
音乐学各方向的和声、作品分析笔试,见作曲系博士初试要求。博士考生面试时使用腾讯会议中的共享屏幕演示 PPT。
 
 
五、钢琴系
演奏视频须手机横屏录制。严格按照招生简章规定曲目完整演奏,不得删节。每首乐曲不间断录制(乐曲中不得中断)。其他要求同“表演类考试视频录制要求”。考生未按照以上要求录制视频的,取消考试资格。
 
 
 
六、管弦系
演奏视频须用手机横屏后置摄像头录制。弦乐均须背谱演奏(奏鸣曲除外);管乐可以视谱演奏;器乐伴奏独奏部分须背谱演奏,奏鸣曲可以视谱演奏。须严格按照招生简章规定曲目完整演奏,不得删节。每首乐曲不间断录制(乐曲中不得中断)。演奏乐曲一律不带伴奏。其他要求同“表演类考试视频录制要求”。考生未按照以上要求录制视频的,取消考试资格。
 
 
七、民乐系
演奏视频须用手机横屏后置摄像头录制。考生需提交所报六首曲目的演奏视频。每首乐曲不间断录制(乐曲中不得中断),均须背谱、完整演奏,不得删节。演奏乐曲一律不带伴奏。其他要求同“表演类考试视频录制要求”。考生未按照以上要求录制视频的,取消考试资格。
 
 
八、声乐歌剧系
1. 声乐方向(硕士)视频要求
(1)按照招生简章相关要求,完整演唱六首考试歌曲;必须用原文演唱; 歌剧咏叹调必须原调演唱,艺术歌曲可以移调;要求背谱演唱;必须使用钢琴现场伴奏,或以钢琴伴奏的录音作为伴奏;考生须严格按照报名时所填曲目进行录制,曲目顺序可自行安排,上传时须附与视频演唱曲目顺序相同的《曲目顺序表》; 若考生的视频曲目随意更改或与简章要求不符,则本场考试成绩为不合格。(2) 录像视频限定 1 个,必须使用手机竖屏录制,如因录制时间超长手机自动生成多
个视频文件,无需做文件合并处理,以文件夹形式上传(视为 1 个视频),格式限定为 MP4 或 MOV。(3)录制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将考试曲目逐一完整演唱, 录制不可间断;录制过程中可在镜头内进行 1 次短暂休息。(4)其他要求同“表演类考试视频录制要求”。(5)考生未按照以上要求录制视频的,取消考试资格。
 
2. 声乐方向(博士)视频要求
(1)按照招生简章相关要求,完整演唱十首考试歌曲;必须用原文演唱; 歌剧咏叹调必须原调演唱,艺术歌曲可以移调;要求背谱演唱;必须使用钢琴现场伴奏,或以钢琴伴奏的录音作为伴奏。考生须严格按照报名时所填曲目进行录制,曲目顺序可自行安排,上传时须附与视频演唱曲目顺序相同的《曲目顺序表》。若考生的视频曲目随意更改或与简章要求不符,则本场考试成绩为不合格。(2) 录像视频限定 1 个,必须使用手机竖屏录制,如因录制时间超长手机自动生成多
个视频文件,无需做文件合并处理,以文件夹形式上传(视为 1 个视频),格式限定为 MP4 或 MOV。(3)录制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将考试曲目逐一完整演唱, 录制不可间断;录制过程中可在镜头内进行 2 次短暂休息。(4)其他要求同“表演类考试视频录制要求”。(5)考生未按照以上要求录制视频的,取消考试资格。
 
3. 民族声乐方向(硕士)视频要求
(1)按照招生简章相关要求,完整演唱六首考试歌曲;要求背谱演唱;必须使用钢琴现场伴奏,或以钢琴伴奏的录音作为伴奏;考生须严格按照报名时所
 
填曲目进行录制,曲目顺序可自行安排,上传时须附与视频演唱曲目顺序相同的
《曲目顺序表》。若考生的视频曲目随意更改或与简章要求不符,则本场考试成绩为不合格。(2)录像视频限定 1 个,必须使用手机竖屏录制,如因录制时间超长手机自动生成多个视频文件,无需做文件合并处理,以文件夹形式上传,格式限定为 MP4 或 MOV。(3)录制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将考试曲目逐一完整演唱, 录制不可间断;录制过程中可在镜头内进行 1 次短暂休息。(4)其他要求同“表演类考试视频录制要求”。(5)考生未按照以上要求录制视频的,取消考试资格。
 
4. 声乐伴奏艺术专业(硕士)视频要求
(1)演奏曲目与原定专业复试考试曲目相同。考生严格按照报名时所填曲目进行录制。曲目顺序可自行安排,上传时须附与视频演奏曲目顺序相同的《曲目顺序表》,若考生的视频曲目随意更改或与简章要求不符,则本场考试成绩为不合格。(2)录像视频限定 2 个,钢琴独奏与伴奏分别以“一镜到底”形式录制,不得暂停或中断。要求横屏后置摄像头拍摄。必须使用手机录制,格式限定为MP4 或 MOV。如因录制时间超长手机自动生成多个视频文件,无需做文件合并处理,以文件夹形式上传。(3)钢琴独奏与伴奏分别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除合作歌唱者外,录像中不得出现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4)其他要求同“表演类考试视频录制要求”。(5) 考生未按照以上要求录制视频的,取消考试资格。
 
5. 其他事项
声乐和民族声乐硕士考生新谱视唱环节,按已公布的考试要求不变,提前一天网上公布试唱曲目,第二天组织评委现场用“一起练琴 app”对考生进行考试。声乐伴奏艺术试奏新谱环节,按已公布的考试要求不变,组织评委现场用“一起练琴 app”对考生进行考试,当天现场提供 PDF 格式谱例一份,考生稍作准备(一分钟)后马上演奏;需要考生提前准备好平板电脑或者打印机用于识谱,并在钢琴旁边候考。
 
 
九、音乐人工智能与音乐信息科技系
1. 电子音乐作曲专业、电子音乐技术理论专业
(1) 电子音乐技术理论专业主科考试(博士) 同笔试类考试要求。
(2) 电子音乐作曲专业主科考试(硕士、博士)
①考生除须准备设备二录制监考视频外,还须准备专业考试所需的计算机软硬件(含专业声卡,专业监听耳机),并保证计算机软件与硬件能够流畅、稳定运行。自备的电脑同时需具备中央音乐学院 2020 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笔试类考试要求中设备一的需求功能(登入腾讯会议进行考试)。
②设备二需从考生右后方拍摄考试的全过程,需完整、清晰地拍摄到计算机屏幕。
③关于考题:开考前半小时,学院将考题发送至考生预留的邮箱,请考生提前下载考试题目放置于电脑桌面;开考前十分钟考生将会在腾讯会议中获得考题解压密码;解压完成后,不允许听考题,考生需待开考正式开始时才能听考题。 
④考试完成后,须将 MIX 成品立体声文件(24Bit/44.1kHz wav 格式)和工
 
程文件在 15 分钟内,上传至百度网盘,并复制私密链接发送到指定邮箱。MIX 成品文件无需压缩,文件名称为:考试科目+考生姓名+准考证号+MIX;工程文件需压缩,文件名称为:考试科目+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工程。邮件主题为:考试科目+考生姓名+准考证号。
⑤其它要求同笔试类考试要求。
(3) 电子音乐技术理论综合分析(博士)
①考生须准备设备二录制监考视频,还须自备耳机或播放设备与设备一连接。
②关于考题:开考前半小时,学校将考题发送至考生预留的邮箱,考生提前下载考试题目放置于电脑桌面;开考前十分钟考生从腾讯会议中获得考题解压密码;解压完成后,不允许听考题,考生需待开考正式开始时才能听考题。
③其它要求同中央音乐学院 2020 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笔试类考试要求。
(4) 硕士、博士研究生面试: 参考考试方式(三)面试要求,使用腾讯会议平台进行面试。
(5) 和声、配器、音乐分析(博士):见作曲系博士初试要求
 
2. 艺术嗓音及嗓音医学专业
(1) 艺术嗓音及嗓音医学主科笔试:同笔试类考试要求。
(2) 面试包括两个部分:
①按照招生简章相关要求,使用手机自带的录像软件录制中外歌曲两首,录像视频限定 1 个,格式限定为 MP4 或 MOV;不得剪辑、修饰,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百度网盘,学校下载视频后组织评委集中打分。
②使用腾讯会议平台,将考生连入面试平台,五位评委针对笔试中的问题进行现场提问。
 
3. 音响艺术指导专业
考试要求同笔试类考试要求。
①自备上机设备需具备专业软件及效果器插件,以个人使用习惯为前提,并保证设备运行正常。
②请考生自备监听耳机,考试时需带耳机操作。
③第二台的辅助机位(设备二)同时拍摄实际操作的全过程,需从考生左后方或右后方拍摄,需完整拍摄到计算机屏幕,以及考生头部、胸部以上位置。
④进入正式考试前按照指定邮箱下载考试文件同时全程进行两台机器的录制,在确认下载完成后开始计时三十五分钟的上机考试。
⑤考试时间到须将 MIX 混音成品文件(44.1kHz,16Bit wav 格式)在 10 分钟内以压缩包(压缩包上以考试科目+考生姓名+准考证号)附件上传发送至学校指定邮箱。
专业面试:参考面试要求。
 
4. 音乐治疗学专业
(1) 和声、作品分析(笔试):见作曲系硕士复试共同课笔试要求。
(2) 面试:参考面试要求。
 
 
十、音乐教育学院
面试在腾讯会议室线上进行,考试内容参见招生简章。音乐教育、音乐教育学两个专业方向面试中“指定素材的现场教学”与“指定素材的现场说课”的素材将在公布笔试题目中同时公布。
 
 
十一、提琴制作研究中心 1.考点监考硬件及软件要求
要求考点内采用双机位设置,一台主机位拍摄考生的面试及实际操作的全过程;第二台的辅助机位同时拍摄面试及实际操作的全过程,一旦主机位发生问题第二台则自动变为主机位。拍摄的设备由考生自行准备。
软件要求使用企业微信并同步直播给设在北京的评委监考考场,监考考场内进行同步录像。同步录像方式采用双重录制方式,即:摄像机录制大屏幕和手机录制屏幕两种方式。建议考生两台机位的拍摄设备分别连接4G/5G 和WIFI 网络, 避免由于出现网络不稳而产生的直播中断。
2. 考生实际操作考试的工具及考件
考试工具由考生自行准备。考件由中央音乐学院提琴制作研究中心采用事先密封并提前通过邮寄的方式送交到考生手中,在实际操作考试正式开始前 5 分钟由考生亲自打开经过密封的考件外包装准备开始考试。考件事先已在我中心进行过图片备案。
3. 考试时间
早上 8:30-9:15 面试;9:30-18:00 实际操作考试,13:30-14:00 中午休息
 
十二、人文学部(外语)
1. 考试期间用电脑查看试题,答题需要翻页时,右手可使用鼠标或键盘“上下”键翻页。但答题时考生左手全程不得离开腾讯会议视频监控区,不得在键盘上打字,否则以作弊论处。
2. 考生不得使用除黑色签字笔之外的任何工具和设备。不得查阅纸质和电子图书、资料,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翻译工具,否则以作弊论处。
1.为做好防疫工作,考生须分批、分时段报到,不在规定时间段内的,不予接待。具体时间详见《中央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
  2.考生可先在自己预定的酒店办理入住后,将行李、乐器安全存放后再报到。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特别是乐器。
  3.报到地点在郑州西亚斯学院东南门内(进人不进车),请按标识牌指引有序办理。
  4.报到流程:
  ①持身份证、健康码、核酸检测结果,经体温测量合格后步行进校。
  ②间隔一米有序排队,按已公布的要求进行身份核验、材料提交。硕士复试还须支付宝缴纳复试费100元。
  ③核验完成后,考生领取准考证,伴奏人员领取伴奏证。有效期内凭证件进入学校。
  ④考生可在学校里熟悉环境,但因有考试或有课,不能进入考场。
  5.特别注意:
  ①未做核酸检测或检测结果不符合属地防疫要求的(含考生、伴奏、乐器搬运人员等)不予进校。
  ②请考生全程做好防疫措施,不可心存侥幸、掉以轻心。
  ③郑州西亚斯学院占地面积约2000亩,从校门口步行到14号楼至少需要十六分钟,从校门口步行到16号楼考场至少需要二十分钟(不含进入校园体温检测、进入楼内寻找考场等时间),请考生充分考虑各环节时间,务必提前出行。
  ④盛夏天气炎热,请考生带好饮用水,注意防暑。根据天气预报,考试期间可能有雨,请考生带好雨具。
  
 为规范考试程序,严肃考试纪律,杜绝考试过程中的各种舞弊现象,经学院研究后决定:本次考试所有考生必须使用学院统一配备的计算机主机(iMAC-Retina5k,27-inch),专业声卡(Presonus-studio68c)。可使用学院的苹果鼠标(A1657)、苹果键盘(A1843带有数字小键盘),也可自带鼠标键盘;可使用学院提供的监听耳机K271MKII,也可自带监听耳机(转接头自备)。考生不得携带任何数据通讯与存储设备以及其它数字设备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以下为学院提供的主机、系统及软件:
  主机:苹果iMAC-Retina5k,27-inch(处理器3.1GHZ,六核intel i5,内存32GB ddr4,图形卡 Radeon pro 575x 4GB)操作系统:mac OS Catalina 版本10.15
  正版宿主软件以及插件:Cubase 10.5,Logic Pro X 10.4.8,Protools 2019.12以及自带效果插件;kontakt6;Soundtoys/5 Ultimate;Ina GRM GRM Tools CompleteII
  电子音乐作曲方向主科考试不允许使用试题以外的任何音源与音频素材,因此不安装虚拟乐器插件,特别说明。
  电子音乐技术理论方向考生由河南考点提供PC机下WPS最新版,搜狗拼音输入法,win7-64位旗舰版操作系统,专业声卡回放,监听耳机。
  考试前一天14:00-17:30请考生前往考场(考试时间、地点以研究生部公布的考试日期为准)抽签确定机位并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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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医学院研究生考研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成绩种类 科  目 满  分
初试成绩 政  治 100
英  语 100
业务课科目1 300 150
业务课科目2 0 150
复试成绩 英语听力测试 100
专业笔试 100
综合素质
面试
英语口语测试 50
专业基本理论测试 100
基本技能测试 150
总成绩   100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考生总成绩按照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进行排名。
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名,优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依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总成绩相同时,再比较初试成绩;如初试成绩亦相同时,再比较初试中业务课科目1及业务课科目2成绩之和;如初试中业务课科目1及业务课科目2成绩之和亦相同,再比较复试成绩中专业笔试成绩。
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时间
安排本年度复试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4月30日,分批次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参见复试通知。
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
根据教育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复试分为听力测试、专业笔试、综合素质面试三部分,共计50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300分者不予录取。
1. 英语听力测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0分钟。
英语听力成绩计入总成绩。
英语听力不设最低分数线,但缺考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 专业笔试(二级学科):满分100分,复试专业科目见《滨州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笔试工作由各院(系)统一组织进行。
考试时间为2小时,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综合素质面试:满分300分,包括英语口语测试(含专业英语,50分)、专业基本理论(二级学科或三级学科,100分)、基本技能测试(150分)三部分内容。
综合素质面试工作由相应的专家复试小组负责组织进行。
对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应实施分类复试:对参加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应加强临床医学职业素质考核;对参加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学术学位复试的考生应侧重其临床科研思维、创新能力的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专家复试小组现场评分,由专人现场统计并计入总成绩。
专业面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结束后,各学科复试小组认真填写《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复试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报学校研究生处。
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各相关院(系)需负责落实录音录像设备,录音录像保存文件需为数字格式。
录音录像文件需于复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学校研究生处。
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长、研究生处招生科负责人、纪检人员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存放时间不得少于3年。
 
复试资格按照教育部文件及我校已公布的《招生简章》相关要求,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严格审查考生学籍、学历等信息。
对于个人信息与教育部学籍、学历数据库信息不符合者,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者,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以及不符合我校2019年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者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滨州医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作为复试参考);往届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籍认证材料: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获12位验证码,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无此证明者不得录取;以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的同时审查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证书及相关学术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2. 加分资格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由考生提供加分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合格后加分加入复试总分,和其他考生按照总分排序决定录取与否。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9〕35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制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招考〔2018〕123号)、《关于推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教学〔2015〕5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突出重点,持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2019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由各院(系)院长或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组成,其职责是审批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及相关特殊情况的处理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复试人员资格审查、体检、英语听力测试、确定拟录取人员等复试录取日常工作。
学校成立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成员包括各院(系)党总支(党委)书记,职责是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监督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
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各院(系)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相关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等,负责本院(系)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管理及相关特殊情况的处理;成立以院(系)党总支(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监督小组名单,分别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校监督小组备案。
院(系)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各院(系)成立专家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为本学科研究生导师或具有丰富教学、科研经验的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每组5~7人,另设秘书1人,复试小组成员不足5人的学科(专业)可与相近学科合并,负责具体实施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要求、流程及整个复试细则,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各院(系)专家复试小组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各院(系)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时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三、复试(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1. 复试成绩要求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一志愿报考我校各招生专业(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考生执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复试分数线)。
2. 复试比例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根据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上线生源情况确定。
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规模的120%。
符合教育部初试成绩加分项目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1. 复试资格按照教育部文件及我校已公布的《招生简章》相关要求,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严格审查考生学籍、学历等信息。
对于个人信息与教育部学籍、学历数据库信息不符合者,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者,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以及不符合我校2019年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者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滨州医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作为复试参考);往届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籍认证材料: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获12位验证码,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无此证明者不得录取;以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的同时审查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证书及相关学术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2. 加分资格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由考生提供加分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合格后加分加入复试总分,和其他考生按照总分排序决定录取与否。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根据教育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复试分为听力测试、专业笔试、综合素质面试三部分,共计50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300分者不予录取。
1. 英语听力测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0分钟。
英语听力成绩计入总成绩。
英语听力不设最低分数线,但缺考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 专业笔试(二级学科):满分100分,复试专业科目见《滨州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笔试工作由各院(系)统一组织进行。
考试时间为2小时,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综合素质面试:满分300分,包括英语口语测试(含专业英语,50分)、专业基本理论(二级学科或三级学科,100分)、基本技能测试(150分)三部分内容。
综合素质面试工作由相应的专家复试小组负责组织进行。
对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应实施分类复试:对参加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应加强临床医学职业素质考核;对参加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学术学位复试的考生应侧重其临床科研思维、创新能力的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专家复试小组现场评分,由专人现场统计并计入总成绩。
专业面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结束后,各学科复试小组认真填写《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复试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报学校研究生处。
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各相关院(系)需负责落实录音录像设备,录音录像保存文件需为数字格式。
录音录像文件需于复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学校研究生处。
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长、研究生处招生科负责人、纪检人员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存放时间不得少于3年。
(四)复试具体安排本年度复试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4月30日,分批次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参见复试通知。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各位考生需填写《滨州医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进行政审,并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对不予提交政审表的考生不予录取。
导师与考生进行双向选择时,导师应了解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情况。
研究生处调取考生档案,全面审查其政治情况。
(六)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结束的第二天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复试通知。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调剂(一)基本要求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可以接收考生调剂申请。
调入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与第一志愿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应相同或相近,一般应统考科目相同,自命题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调剂到我校各招生专业(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的考生执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复试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教育部不进行划定“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结合我校计划和生源情况,在确保招生质量的前提下,我校自主确定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单科(满分为100分的科目)≥30分,总分≥国家线-60分。
按上级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为专项计划,原则上不得挪作普通招生计划指标使用。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调剂到我校须达到我校自主规定的初试成绩要求:单科(满分为100分的科目)≥30分,总分≥国家线-60分。
(二)调剂程序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一志愿报考我校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考生申请调剂我校后,我校择优给考生发送复试邀请,考生须在24小时内接受邀请。
如未在24小时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
具体分值见下表:
成绩种类 科  目 满  分
初试成绩 政  治 100
英  语 100
业务课科目1 300 150
业务课科目2 0 150
复试成绩 英语听力测试 100
专业笔试 100
综合素质
面试
英语口语测试 50
专业基本理论测试 100
基本技能测试 150
总成绩   100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考生总成绩按照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进行排名。
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名,优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依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总成绩相同时,再比较初试成绩;如初试成绩亦相同时,再比较初试中业务课科目1及业务课科目2成绩之和;如初试中业务课科目1及业务课科目2成绩之和亦相同,再比较复试成绩中专业笔试成绩。
(三)其他方面要求凡复试总成绩低于300分、或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180分、或专业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英语听力测试缺考的,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根据预先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专业、研究方向、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名及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依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六、相关工作制度(一)责任追究制度各院(系)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对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负责,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
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监督制度院(系)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并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省招生考试院也将对我校复试工作现场进行随机巡视。
对考生提出来的举报、投诉等事宜,由院(系)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受理并予以答复;考生仍不满意的或院(系)复试工作监督小组无法答复的,可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复核。
(三)信息公示制度学校在“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开辟“信息查询-复试查询及录取查询”专栏,准确及时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学校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
在学校相关复试信息公示期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议。
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及相关责任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注意事项(一)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命题工作要严格按照复试日程执行,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试卷印刷须由2名工作人员专人监印,试卷印制过程中的废卷、胶印版须按照秘密文件、资料销毁的要求,及时销毁。
试卷应密封批改。
(三)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八、导师、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制度(一)研究生导师须是经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2019年上岗导师。
其中双导师制分为跨一级学科双导师、同一学科双导师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三种,双导师共同参与指导同一名研究生。
(二)每位研究生导师选择学生(包括作为第一导师和第二导师)不得超过2名(具有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相应层次的其他在研国家级课题、或为泰山学者及以上层次人才者作为第一导师可招收2人,其余导师作为第一导师原则上只招收1人)。
校外兼职导师招收研究生最多1人(作为第一导师或第二导师),如作为第一导师,须由校内(包括两所直属附院)导师作为第二导师共同担任。
(三)各院(系)应在复试完成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研究生导师和录取考生的双向选择,并将名单上报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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