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3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北京大学
2021年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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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通知 正文

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意见》精神,在防控疫情的特殊时期,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本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复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复试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解释招生录取政策,审核复试专家小组成员,指导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并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二、复试名单
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将报考材料发至各专业专家审核小组,根据考生的报考材料,对考生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综合能力、专家推荐、拟攻读博士学位的课题申请书等,进行全面审核评价,在生源充足前提下按照二级学科招生数的1:3确定复试名单,名单见附件1。
三、复试时间、安排
1.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选择“腾讯会议”系统开展工作,考生应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
2. 复试时间为4月7-17日,4月7-9日各二级学科对考生远程复试方案全流程培训、演练与答疑。具体各二级学科复试时间与系统测试培训会提前通知,请预留时间,并留意电话或微信群通知。考生如无故不参加设备调试、复试,且未与学院取得联系,视为弃考,取消复试资格
3. 考生需在正式开始前30分钟进入备考室,开始后5分钟内考生未按照要求登录指定备考室,且未与学院取得联系,视为弃考,取消复试资格。
4. 复试时应准备本人身份证、应届生学生证、往届生学位证、学历证等证件,人证合一,证件不全或有涂改者不得参加复试。
四、复试提交材料
各位考生采用邮件方式报到,将①符合医学部“申请-考核制”英语水平要求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②考生本人手抄、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扫描件,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格式的文件(不可以提交压缩包文件,多个PDF文件等),文件命名为:博士统考材料+报考专业+姓名,比如“博士统考材料+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张三”。47上午12:00之前发送至指定邮箱:gwjb@bjmu.edu.cn,邮件主题为:博士统考材料+报考专业+姓名。对不符合规定、资料不全、未按要求格式提交材料、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不予复试。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意: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请将所有报考材料扫描后发送完整pdf版本至上述邮箱,并在邮件主题内注明。
五、复试内容
1.复试考核均采用口试形式完成,全程录音录像。
2.每位考生的网络复试时间应不少于40分钟/人。
3.网络面试包含:专业外语口试、专业及基础知识口试、英语听力口试;实际能力、综合素质、报考材料、科研能力、思想政治品德方面。面试考核中原有的笔试,改用口试形式。
4.复试成绩采用综合计分办法,复试专家根据博士生面试表的各项评分指标对每位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考生应确保报考材料及复试过程的真实性。
六、其他要求
1. 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医学部研招网发布的《北京大学医学部2021年博士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附件3),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2. 复试设备要求:双机位,从备考到考核结束通过前、后两个摄像头(手机和电脑或两部手机,均开启视频,其中一个开启音频)采集考生前、后部影像,全程开启音频、视频,手机开启呼叫转移,其他事宜参见《考生须知》。
3. 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考生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遮挡耳朵,不戴耳饰。
4. 考生复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
5. 考生复试期间不得录屏录像录音。如发现有违反规定者,学院有权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七、院内调剂复试要求
1. 2021年4月15日下午14点-15点,在公卫学院博士生复试群里公布各二级学科专业复试结果。
2. 需根据各二级学科第一轮复试结果,剩余招生计划数、考生数等信息,确定第二轮调剂复试事宜。
八、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公卫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82801182/1520
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2802338
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监督电话:010-82802337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九、其他
本复试通知中与原发布的《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细则》内容不同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其他未尽事宜以《北京大学关于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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