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科大学保研夏令营

更新时间:2021-09-12 23:44:00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广东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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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科大学的前身是中山医学院湛江分院,创建于1958年,1964年升格为五年制医学本科院校并更名为湛江医学院,1992年易名为广东医学院,2016年更名为广东医科大学。1960年被评为全国文教战线先进单位,1978年有2项科研成果获全国科学大会奖励,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广东省属重点建设大学,1991年获广东省办学水平评估一等奖,2005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2008年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09年被广东省列为国家限额指标内的拟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2012年获批设立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2013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5年5月,临床医学(CLINICAL MEDICINE)学科排名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2016年1月学校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2015年临床医学获批省内一本招生,2016年又有10个专业获批省内一本招生。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报考条件 】
1.2016年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
3.只接收本科毕业于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推免生。
4.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的学生要求本科毕业于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专业。
【接收专业及人数】
全校接收推免生总人数不超过189名,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请查阅《广东医学院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申请材料 】
1.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需有推荐学校教务处盖章);
3.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报名流程】
(一)9月28日起,获得本科毕业院校推免资格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n/)的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申请拟报考学院和专业。学校2个工作日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我校网上报名时间:9月28日-10月15日,“推免服务系统”接收阶段开通时间:9月28日-10月25日。
(二)10月9日-10月25日,我校将分批次组织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考生发送复试通知,申请考生须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完成确认复试通知。我校接收推免生第一批次复试时间拟定于10月9日。复试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考生须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确认复试或确认待录取等程序,在24小时之内未同意复试或待录取的视为放弃处理。
(三)对于填报我校多个专业志愿的考生,一律视为服从我校的安排,同一批次只安排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复试。未能通过复试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我校其他专业,具体事宜届时请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四)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需有推荐学校教务处盖章);
3.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五)复试、体检合格者,即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推免硕士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广东医学院研究生学院网上查阅。
(二)推免生奖助金发放标准按《广东医学院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试行方案》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招生科
电话:0759-2388246/0769-22896217
传真:0759-2388246
【其他事项】
(一)凡拟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须于2015年10月25日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缴纳报名费,接收并确认我院的待录取通知,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确认录取的推免硕士生不再进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
(二)推免生的招生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能申请转专业、领域或方向。
(四)学术型的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能申请转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就读。
(五)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信息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免试生网上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并通报本科学校。
(六)申请人本科毕业时如未获学士学位,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
(七)复试形式参照我校《广东医学院招收攻读学位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八)复试安排:具体复试安排随后公布。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2016年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
    3.只接收本科毕业于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推免生。
    4.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的学生要求本科毕业于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专业。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全校接收推免生总人数不超过189名,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请查阅《广东医科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一)9月28日起,获得本科毕业院校推免资格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n/)的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申请拟报考学院和专业。学校2个工作日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我校网上报名时间:9月28日-10月15日,“推免服务系统”接收阶段开通时间:9月28日-10月25日。
    (二)10月9日-10月25日,我校将分批次组织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考生发送复试通知,申请考生须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完成确认复试通知。我校接收推免生第一批次复试时间拟定于10月9日。复试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考生须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确认复试或确认待录取等程序,在24小时之内未同意复试或待录取的视为放弃处理。
    (三)对于填报我校多个专业志愿的考生,一律视为服从我校的安排,同一批次只安排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复试。未能通过复试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我校其他专业,具体事宜届时请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四)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需有推荐学校教务处盖章);
    3.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五)复试、体检合格者,即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四、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推免硕士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上查阅。
    (二)推免生奖助金发放标准按《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试行方案》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凡拟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须于2015年10月25日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缴纳报名费,接收并确认我院的待录取通知,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确认录取的推免硕士生不再进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
    (二)推免生的招生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能申请转专业、领域或方向。
    (四)学术型的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能申请转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就读。
    (五)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信息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免试生网上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并通报本科学校。
    (六)申请人本科毕业时如未获学士学位,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
    (七)复试形式参照我校《广东医科大学招收攻读学位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八)复试安排:具体复试安排随后公布。
    联系人:招生科
    电话:0759-2388246/0769-22896217
    传真:0759-2388246
    广东医科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2016年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
    3.只接收本科毕业于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推免生。
    4.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的学生要求本科毕业于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专业。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全校接收推免生总人数不超过189名,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请查阅《广东医科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一)9月28日起,获得本科毕业院校推免资格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n/)的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申请拟报考学院和专业。学校2个工作日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我校网上报名时间:9月28日-10月15日,“推免服务系统”接收阶段开通时间:9月28日-10月25日。
    (二)10月9日-10月25日,我校将分批次组织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考生发送复试通知,申请考生须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完成确认复试通知。我校接收推免生第一批次复试时间拟定于10月9日。复试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考生须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确认复试或确认待录取等程序,在24小时之内未同意复试或待录取的视为放弃处理。
    (三)对于填报我校多个专业志愿的考生,一律视为服从我校的安排,同一批次只安排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复试。未能通过复试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我校其他专业,具体事宜届时请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四)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需有推荐学校教务处盖章);
    3.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五)复试、体检合格者,即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四、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推免硕士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上查阅。
    (二)推免生奖助金发放标准按《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试行方案》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凡拟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须于2015年10月25日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缴纳报名费,接收并确认我院的待录取通知,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确认录取的推免硕士生不再进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
    (二)推免生的招生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能申请转专业、领域或方向。
    (四)学术型的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能申请转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就读。
    (五)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信息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免试生网上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并通报本科学校。
    (六)申请人本科毕业时如未获学士学位,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
    (七)复试形式参照我校《广东医科大学招收攻读学位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八)复试安排:具体复试安排随后公布。
    联系人:招生科
    电话:0759-2388246/0769-22896217
    传真:0759-2388246
  我校现启动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收工作,欢迎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现公布章程如下:
  一、接收专业、人数
  我校各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我校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及预计人数,请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或登陆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广东医学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 面向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 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
  4.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应予优先考虑接收:
  (1) 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励,含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排名前三);
  (2)以第一作者或者共同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国外科技期刊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与所报读的研究生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获得推荐后,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考,向我校提交复试申请。
  四、接收程序
  1.研招办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具体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2.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收到复试通知,并到我校参加复试。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验证:
  (1)有效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2)广东医学院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详见附件1,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其他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
  (5)政治审查表(详见附件2)。
  (6)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盖章的体检报告,报告内容须包括:血常规、大便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肝功检查、胸透检查结果。
  3.复试内容及形式:
  (1)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满分为100分。
  (2)面试占4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面等。攻读学术学位考生重点考查科研实验技能,专业学位考生重点考查临床技能。
  (3)笔试满分为60分,其中专业理论和专业外语各占30分。笔试的题型不限(由复试学科决定)。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详见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者,方予录取。
  (2)研招办将复试合格者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予录取并上报上级部门。
  (3)进入我校拟录取名单的申请者须按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未及时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4)对通过复试并确认待录取的申请人,我校将发出纸质接收函,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取得我校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和要求办理正式的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
  (5)申请人须保证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材料不实,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五、考生咨询、联系方式
  寄送材料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文明东路2号广东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邮编:524023        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0759-2388246  传真:0759-2388246
  广东医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gdmc.edu.cn
  纪检监督电话:0759-2388994,0769-22896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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