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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 2024 级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西南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 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西南财经大学直接攻博研究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 组织管理
我院按规定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具体实 施, 制定实施细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受理信访。
二、 接收专业和规模
1. 招生专业为:
①科学学位:统计学 020208、统计学 071400、数量经济学、经济大数据分析专业;
②专业学位:应用统计专业。其中学院为报考科学学位且具有学术潜力和科研意向的同学开放硕博贯通、直博生名额,并将为其制定专门培养计划。
注意: 申请硕博贯通和直博生的推免生, 必须获得报考博导的推荐方可报考。
附:招收直博生专业及博导名单
2. 拟接收总规模为:拟接收普通推免生招生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院当年硕士招生总规模的 50%
三、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具有教育部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经教育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 学习成绩优异, 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有较强的研究和创新能力,有较好的培养潜质;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 学科(专业)条件
1. 考生为 “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或本科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为“B”以上(含)或前 30%(含);
2. 考生为经济类或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可申请我校经管类各专业;非经济类或管理类专业毕业生接收比例一般不超过总接收人数的20%;
3. 考生来源于综合型大学理工类学科的不受比例限制。
四、 申请及考核程序
1. 填报志愿
所有申请人(包括夏令营预录取考生及待递补考生)必须按照要 求, 分别在 “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和“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 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程序,缺一不可, 未报名者一律不接收。
(1)7 月下旬开放报名—9 月 5 日在学校的“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 ”完成报考手续;
(2)9 月 28 日(预计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在教育部的“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完成录取确认手续。
2. 资格审查
“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关闭后, 我院将对申请人进行 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在研招办主页或学院主页公布复试名 单,同时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复试。 已参加夏令营的考生不再参加复试。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需按要求提交审核材料,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3. 复试确认参加我院考核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1)复试形式: 推免生考核方式采用现场复试或远程网络复试, 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
(2)复试时间: 2023 年 9 月 19 日(周二, 暂定)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3)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综合素质×30%+专业能力测试×50%+ 英语能力测试×20% ;
(4)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的考核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
五、 拟录取
1. 根据学校下达招生规模和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 申请硕博贯通和直博生的推免生,必须获得报考博导的推荐方可 报考。在其单列计划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未录取的可列入普通推免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录取计划, 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 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 ,专业综合测试分数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4.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5. 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包括夏令营考核的考生) 务必于 9 月 28 日(预计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并按照如下程序完成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六、 递补
实行递补录取机制。我院将根据生源情况和推免生招生计划, 适当确 定待递补名额, 若有考生放弃预录取资格,则待递补考生按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录取。
七、 其他
咨询电话:028-87092207
统计学院
2023 年 7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