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央财经大学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6-07-05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软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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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央财经大学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正文
中央财经大学 2016 年软件工程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随着我国经济管理领域信息化进程的加快,金融信息化、企业 ERP 等系统 的普及,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已经成为现代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之一。掌 握软件工程技术、熟悉经济管理业务的复合型、高层次软件工程人才的需求与日 俱增。为更好地适应经济管理应用领域高端软件人才的需求,增强研究生教育服 务社会的能力,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创新型人才,中央财经大学信 息学院2016年将招收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085212。
一、专业概况
中央财经大学信息学院是我国较早的财经信息化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学 院有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17人,讲师16人,教师中 85%以上具有博士学位,50%以上的教师具有海外留学经历。学院已经与多家国 内大型金融企业、软件集团公司联合筹建了7个人才培养基地,其中包括用友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金蝶国际软件集团有限公司、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 司、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人、东华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学院实践 基地拥有研发中心、培训中心、实训中心、数据中心等丰富的金融、软件行业资 源,为学生的实习、业务流程实践、撰写学位论文、未来就业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培养目标:面向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特别是面向经济管理相 关领域对软件工程人才的需求,培养掌握经济管理领域知识的高层次复合型软件 工程人才,重点培养专注于金融软件、财务管理软件、财税应用软件、ERP 软 件开发的高水平复合型软件工程技术与管理人才。
培养方向:
(一)金融软件工程:该专业方向培养掌握软件工程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精 通软件安全技术,熟悉银行、证券和保险等业务的复合型软件工程人才。结合金 融相关业务,具备较强的金融软件规划、分析、设计、实施、测试、部署和维护 的能力。
(二)软件与信息服务:该专业方向培养掌握软件工程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金融、保险、商务、政府、教育、卫生等传统服务业,向 社会提供高附加值、高层次、知识型的生产性、生活性和公益性服务,重点培养 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中高端人才,特别是金融、通信等领域的服务外包人才和离 岸外包人才。
(三)大数据分析与管理软件开发:该专业方向主要培养掌握软件工程的基 本理论和方法,以大数据相关技术为基础、结合金融行业领域和财务管理领域知 识,重点培养满足金融数据分析和财务管理应用需求的高层次人才。
二、招生类别及规模 招生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 简称骨干计划)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均为脱产。 2016年我校拟招收普通计划软件工程硕士16名(含推荐免试生),骨干计划 软件工程硕士1名。对口支援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后 续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收推荐免试生情况将在推荐免试工作结束后公布,请考生及时仔细查阅研 究生院网站相关信息。
三、修业年限和学费 软件工程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学费总额为4万, 最终学费标准以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结果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软件工程硕士,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 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 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3)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国家承认 的大学专科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高职 高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参加 复试时须提交两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 养单位同意。 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满足以上报考条件,其他未提及之处,均以教育 部发布的骨干计划招生相关文件为准。
(二)考生学历学位认证要求 1.教育部全面审核所有考生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尤其是学历(学籍)信 息。学校于网报结束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学历(学籍)信息存疑的考生名单, 该类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前到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 (http://csicc.moe.edu.cn/)进行认证,并持认证报告进行现场确认,否则不予 准考。考生务必在网报时认真核对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特别是学位证书、 毕业证书编号。 2.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 认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 层,咨询电话:010-62677800。网址:http://www.cscse.edu.cn/。考生现场确 认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未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认证书的考生不得报考。
五、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考试和录取等相关流程均详见《中央 财经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以下简称《招生说明》)。
六、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学校 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七、特别注意事项 (一)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 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加奖学金评定。延期毕业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二)其他注意事项参见《招生说明》。 八、联系方式 欢 迎 访 问 我 校 研 究 生 院 主 页 (http://gs.cufe.edu.cn) 和 信 息 学 院 主 页 (http://ie.cufe.edu.cn/)。有关研究生招生报考、成绩发布、复试方案、政审调 档及录取等信息随时在我校网站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中发布,不予另行通 知。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2288344 信息学院咨询电话:010-62288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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