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考研专业分析

发布时间:2020-08-25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考研专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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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考研专业分析 正文

学校介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重点大学,由教育部、财政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三方共建,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入选国家“2011计划”、“111计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湖北省2011计划,财经一流学科建设联盟理事长单位,立格联盟、中国-俄罗斯经济类大学联盟、中俄“长江-伏尔加河”两河流域高校联盟成员,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阅卷中心,中国大陆第七所AMBA、CFA协会认证院校。学校源于1948年以邓小平为第一书记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创建、并由陈毅担任筹委会主任的中原大学。2000年,原隶属于财政部的中南财经大学和原隶属司法部的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专业介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于1997年12月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权,并于1998年春季开始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学校于2001年9月成立了专门从事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由博士生导师杨宗辉教授担任,潘丰文任学生党总支书记兼副主任,易育任副主任。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的要求,学校成立了法律硕士教育的三个专门组织,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分委员会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组。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我国著名知识产权专家、博士生导师吴汉东教授担任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和导师组组长。导师组由法学学科的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以及司法实践部门的专家组成。
考试科目
研究方向 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或内容 初试参考书目或教材
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1 英语一
③397 法硕联考专业 基础(法学)
④497 法硕联考 综合(法学)
复试科目及范围:1108 法律硕士(法学)综合知识  
 
1《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最新版本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本
 
 
参考书目
1《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最新版本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本
 
学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年,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二学年缴纳。
 
主要导师
王良顺:汉族,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刑事司法学院刑事政策教学与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犯罪学会理事。研究方向:刑法学、犯罪学。在《政法论坛》、《环球法律评论》、《法学家》、《法商研究》和《法学》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近60篇,有多篇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刑事法学》全文转载。出版个人专著《单位犯罪论》1部,合著《刑法各论》,合作翻译《刑法哲学》,主编《经济犯罪定罪实务》、《中国刑法教程》,参编《刑法学》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中国法学会等国家级和省部级研究项目多项。
 
刘大洪: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博士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组组长,经济学院法经济学专业博士生导师;湖北省重点学科经济法学科带头人。主要从事经济法、企业公司法、法经济学的教学和研究;主持 “教育领域的公权和私权关系研究”、“中国经济法的经济分析”、“规范市场秩序法律问题研究”、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比较研究”等10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的研究。获司法部、国家工商总局、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6项;出版著作、教材、工具书36部。近期著作、教材代表作有《法经济学视野中的经济法研究》(独著,2003年第1版,2008年第2版)、《企业法律制度研究》(合著)、《反不正当竞争法》(主编,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全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系列教材);在《中国法学》、《法学》、《法学家》、《现代法学》等法学权威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96篇,文章多次被《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摘登或全文转摘。因其对经济法的经济分析,被著名经济法学家李昌麒教授评为"为中国经济法理论的发展添上一笔笔浓墨重彩"的中青年学者之一。(参见李昌麒:《发展与创新:经济法的方法、路径与视域——我国中青年学者对经济法的理论的贡献》)。学术历程以《在经济与法的交点上:记刘大洪教授》为题收入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编写的《海阔天高—中国经济法(学)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第一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刘茂林:男,1963年10月出生,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党委常委,校学位委员会委员,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宪政理论研究所主任,《公法评论》主编,司法部重点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带头人,湖北省特色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负责人,国家级精品课程——宪法学负责人。学科专长:宪法学、地方制度。在宪法学方面提出了宪法秩序理论,认为宪法是以成文宪法、观念宪法和现实宪法三种形式存在着,三种宪法的耦合构成国家的宪法秩序。在制度层面上,宪法秩序一方面表现为国家宪政体制的有效运行,另一方面表现为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能为公民现实地享有。该理论描述了宪法实施的过程及状态,能对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稳定性问题进行系统解释。在地方制度方面,建构了我国地方制度理论体系,认为近现代地方制度是建立在一定地方分权(权力划分)基础上,保证地方成为相对独立政治法律主体,参与中央政治并管理地方事务的政治法律制度。据此论述和分析了宪法纵向配置国家权力基础上的有关地方国家机关组织、职权以及地方选举、地方分权、地方立法、地方财政、地方司法、地方对中央政治的参与和中央对地方进行监督等制度,填补了地方制度研究中的空白。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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