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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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为大家提供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2023相关资讯,以下是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在这里你可以了解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和浙江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具体请下载附件,查看浙江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原则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招生类型
2023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60个一级学科,33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18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不得相互调剂。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相关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的人员可以报考)。
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领域(代码为125601)以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代码为045101)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2019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工作单位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只限在工程师学院相关工程类专业、医学院公共卫生(105300)、护理(105400)专业学位招生。
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办法招收学生,重点向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倾斜,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考生除满足上述1、2、3、4条件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全国统考:四门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英(一)、英(二)、日、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教育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基础、历史学专业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等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
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英(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命题。
3.法律硕士(JM)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律硕士综合,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命题。
六、报考方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报考我校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22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在“中国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办理确认环节,具体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系统上传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上传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寄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寄送“同意报考”的证明。请在11月1日前寄达我校研招处。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八、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
九、划线与复试
我校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各学院(系)根据各招生专业计划、考生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在学校基本分数线上确定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学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十、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体检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十一、政审与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的同时可以通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系)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高层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十二、学费与奖助政策
1.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请查看招生目录各专业备注栏(没有特别标注的为8000元/学年)。
2.奖助学金:
(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www.grs.zju.edu.cn/yjsjxj/list.htm)。
(2)学校设立各项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港澳台及华侨奖学金、竺可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等,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
(3)学校设立各项研究生资助,包括基础助学金、科研助学金、学业优秀奖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具体根据学校资助管理文件执行。
(4)对于全日制非在职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校开放学费缓交、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专项助学金等申请。
十三、联系方式
1.研究生招生处
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综合楼702室
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349
Email:yjsy-zsb@zju.edu.cn
招生目录查询:http://grs.zju.edu.cn/ssszs/studentZsml.htm
2.各招生学院(系)
关于您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
请随时关注浙江大学研招处的网上信息,网址:
http://www.grs.zju.edu.cn/yjszs/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2022年9月15日                                                         
附件: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学院(系)联系方式
71 海宁国际校区 唐  伟   0571-87572153 weitang@intl.zju.edu.cn
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 茅雨晨 0571-87572821 zje_postgrad_apply@intl.zju.edu.cn
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 陈  颖 0571-87572509 yingchen@intl.zju.edu.cn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  杨  路 0571-87572711 luyang@intl.zju.edu.cn
60 工程师学院 任洪波 88281621 gcsxyzs@zju.edu.cn
51 软件学院 蔡晓平 0574-27830666 cszs@zju.edu.cn
460 外国语学院 沈晓华 88206251 sxh@zju.edu.cn
450 物理学院 郑丽玲 87953304 phyzll@zju.edu.cn
440 哲学学院 胡小倩 87071295 syncb@zju.edu.cn
430 历史学院 高 晖 88273199 rwbksk1@zju.edu.cn
420 文学院 倪震丹
郭  昊
87076098
88273356
nzd@zju.edu.cn
zgyywx@zju.edu.cn
41 微纳电子学院 张守起 82990603 zhangshouqi@zju.edu.cn
40 艺术与考古学院 朱于心 88273418 soaa03@zju.edu.cn
  MAP中心 高国霞 88273416 jyggx@zju.edu.cn
39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崔伟荣 88273068 cuiwr@zju.edu.cn
38 地球科学学院 姜俊辉 87953809 jiangjunhui@zju.edu.cn
37 化学系 黄珍珍 87951352 huangzhenzhen@zju.edu.cn
36 物理学系 郑丽玲 87953304 phyzll@zju.edu.cn
35 数学科学学院 顾淑霞 87951981 gushuxia@zju.edu.cn
34 海洋学院 何世民 0580-2092700 hsm@zju.edu.cn
33 马克思主义学院 潘颖超 87073920 PYingchao@zju.edu.cn
32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于  玲 87951921 yuling@zju.edu.cn
31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刘 晶 87951572 liujing1002@zju.edu.cn
30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查  蒙 87953278 zhameng@zju.edu.cn
29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 王亚纳 87953142 ynwang@zju.edu.cn
28 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 王盎然 87951502 zwt@zju.edu.cn
27 能源工程学院 王咨元 87951008 wangziyuan@zju.edu.cn
2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林卓清 87952876 jyjxb@zju.edu.cn
25 机械工程学院 叶建芳宋晓云 87951931 yejianfang@zju.edu.cn
songxy@zju.edu.cn
24 航空航天学院 安  婉 87952899 ava-an@zju.edu.cn
23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孙丽丽 87075326 kapok2012@zju.edu.cn
  MPA/MAE中心 冯 军 56662018 fjun@zju.edu.cn
22 公共管理学院 邵 明 56662026 xxzy@zju.edu.cn
  社会学系 王为欣 88208155 0918015@zju.edu.cn
2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李宏庆 87952410 cs_yjsk@zju.edu.cn
20 管理学院 黄晓雯 88206117 huangxiaowen@zju.edu.cn
MBA中心 田  野 88206871 yetianviki@zju.edu.cn
EMBA中心 洪思琼 88273026 hongsiqiong@zju.edu.cn
19 药学院 袁雯静 88208159 hzczywj@zju.edu.cn
18 医学院 宋琦琳 88208122 yxyjsb@zju.edu.cn
陈思嘉 88208118 yxyjsb@zju.edu.cn
17 动物科学学院 江丽军 88982312 ljjiang@zju.edu.cn
16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张 颖 88982352 zhyzhy@zju.edu.cn
15 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 黄运操 87951585 huacow@zju.edu.cn
14 环境与资源学院 武秀梅 88982448 hz-yjsk@zju.edu.cn
13 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程  萌 88982192 chengmeng@zju.edu.cn
12 建筑工程学院 赵  华 88208680 jgyjs@zju.edu.cn
10 电气工程学院 金若君 87951691 eegrs@zju.edu.cn
07 生命科学学院 陈  晖 88206488 sinohui84@zju.edu.cn
03 教育学院 苏  洁 88273714 sujieangela@zju.edu.cn
02 光华法学院 王书剑 86592771 wangshujian@zju.edu.cn
01 经济学院 范良辉 88981625 flh@zju.edu.cn
代码 院系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E-MAIL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秉承“求是创新”的校训和“执善向上,经世济民”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建设研究型、创新型、国际化的一流经济学科。我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40多名国内外知名教授。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首批金融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Finance,简称“金融硕士”或MF)授权单位之一, 2011年开始招收金融硕士,至今已招收近1000名学生。我院金融硕士项目依托力量强、培养机制完善、培养方向明确、实践活动丰富、校外导师参与度高,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办学模式并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一、培养目标
为中国金融改革和发展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良好的职业道德,富有创新的精神和进取的品格,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的能力,适应银行业、证券业、基金、信托、投资公司,以及政府的金融管理部门、企业资金运营部门等高层次金融专业人才。非全日制是针对在职人员,上课时间主要为晚上和周末。
二、报考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浙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考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份,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简称“中国研招网”)报名,网上报名后还需现场确认(网上确认),具体请见2022年9月份左右发布的浙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初试科目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经济学类综合能力、金融学综合。
五、划线与复试
我校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各学院(系)根据各招生专业计划、考生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在学校基本分数线上确定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学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六、录取
我院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上课形式、学位授予和奖学金
1.上课形式为集中上课和周末上课。
2.根据我国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具体标准届时请见浙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环节,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毕业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审议后,授予国家承认的、浙江大学颁发的金融硕士学历(非全日制)和学位证书。
4.入学后,针对特别优秀的学生,提供一定金额的奖学金。
八、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大西区经济学院319室
邮编:310058
电话:0571-88981625
邮箱:flh@zju.edu.cn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2021.12.30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坚持以培养更高质量、更加卓越、更受尊敬、更有梦想的一流软件人才为核心,努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培养掌握关键软件技术、具有“知识-能力-素质-人格”四位一体的软件行业卓越工程师、创新领导者和创业开拓者。浙江大学软件学院2023年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推荐免试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浙江大学软件学院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为首批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2022年1月获批成为教育部、工信部联合设立的首批33所国家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之一,旨在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的人工智能、软件工程和设计人才。学院分别在杭州和宁波办学。本科生的培养在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培养在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
学院始终秉承“求是创新”的校训,努力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的IT领域专业性学院。软件工程学科,2017年全国高校学科评估A+,2022年2月再次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学院依托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软件工程和设计学雄厚的师资力量,结合浙江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整合政府、行业、企业、学院的资源和优势,不断探索学生培养新模式,经过二十年的办学实践,已经建成产学研一体化的培养体系,正在逐步成为我国高端人工智能、软件工程和设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浙江省软件和设计产业发展的动力源与加速器、浙江大学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
 
海外交流项目:加拿大SFU项目  荷兰埃因霍温理工大学项目   诺丁汉大学项目
 
就业情况:据不完全统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首次签约平均年薪35.2万元。
二、培养目标、培养项目和招生计划
1.培养目标: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的人工智能、软件工程技术和管理、创新设计人才。
2.培养项目: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项目制培养。人工智能研究方向启动面向工业智能的机器学习关键技术与平台项目;软件工程研究方向启动工业软件关键技术与系统、金融基础软件、区块链技术平台与应用研发、数字孪生技术与应用、产品服务操作系统关键技术与平台、新型软件架构与系统、面向交通智能的嵌入式AI关键技术与平台、数据治理与智能分析技术研究、智能化软件工程项目;工业设计工程研究方向启动国际化智能产品设计与创新创业项目。具体见学院官网后续相关通知。
3.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 推免生拟招收人数
电子信息 085400 人工智能 以招生目录为准
电子信息 085400 软件工程
机械 085500 工业设计工程
 
 
三、关于推免生申请事项
(一)推免生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潜质和专业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外校推免生申请我院,申请流程如下:
1.8月10日开始,截止时间9月16日中午12:00,通过我校研招网《浙江大学关于202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中的“免试申请网报入口”填写有关栏目并提交申请。如果申请内容有改变,可以自行在“状态查询”页面修改。我院将根据工作安排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并合理安排复试程序,申请人可在“状态查询”查询审核结果并及时确认。注意:请申请人保持手机等通讯畅通、查收邮件,以保证学院能够顺利联系你。
2.申请人已报名参加我院2022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的(包括未获得夏令营资格者),仍需登录本系统进行报名和确认。申请页面上的“状态查询”直接输入身份证号,系统将自动调取报名夏令营时填写的信息,请根据实际情况对报考的学院(系)、招生专业、攻读方向等内容进行修改确认。
3.根据教育部关于2023年推免生工作安排,9月所有推免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报考我院的考生请在规定日期内尽早申请,已完成第一步并已被我院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可以第一时间得到我院同意复试回复。一般来说,在我院对申请考生发出同意复试或待录取通知的规定时间内,考生须及时回复,否则可能不保留相关资格。
4.考生必须提交的材料:无需邮寄纸质材料和提交申请表,以下材料务必按顺序组织成一个PDF文档(命名方式:姓名+本科院校),在报名系统提交成绩单处提交。(1)成绩单和排名(需加盖学校或院系成绩校核章);(2)个人简历;(3)英语水平证明材料;(4)其他材料:包括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
5.推免生复试组织形式另行通知。
(三)浙江大学校内推免生申请我院请见“软件学院关于浙大校内学生申请我院2023年推荐免试生的通知”(另行通知)。
四、推免生复试录取
学院成立2023年推荐免试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具体详见《浙江大学软件学院2023年推免生复试与录取办法》(另行通知)。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推免生的最后录取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考生和招生单位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
五、学籍和学制
1.浙江大学对我院研究生实行统一的学籍管理,人工智能、软件工程和工业设计工程的学制均为2.5年。采用学分制,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2.符合“硕转博”条件的硕士生可申请攻读浙江大学博士。
六、学历证书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各个培养环节,成绩合格,取得科研成果达到所在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要求,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浙江大学专业学位、颁发学位证书,并获得浙江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1.学费:软件工程、人工智能、工业设计工程:80000元/生·全程。
2.助学金:根据最新的《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规定,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的学制学习期间将获得浙江大学资助的700元/月的助学金,总共计21700元/生。
奖学金和助管岗位:参见“网站首页--思政工作--文件下载”。
八、培养地点及住宿
研究生培养地点在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校区(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学院内提供住宿,费用由学生自理,住宿费1600元/年(四人一间)。
九、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或入学资格。
2.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政审不合格;(2)从拟录取到入学报到(或从考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及以上(或80分以上);(5)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3.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请于2023年3月31日前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寄达我院时间及其他信息请见后续通知。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4.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十、咨询中心
  电话:0574-27830666、27830767
  联系人:蔡老师、毛老师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南路1689号教学楼E202室,邮编:315048
  学院网址:http://www.cst.zju.edu.cn    联系邮箱:cszs@zju.edu.cn
  软件学院微信公众号:zjurjxy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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