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9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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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收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二)德、智、体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等须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各项要求。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必须在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

  (四)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五)满足所申请专业方向的其他要求。

  二、接收限额

  经征求各培养单位意见,并结合我校公安特色专业的实际情况,接收外校推免生限额为10人(附件1)。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

  拟申请我校的校外推免生,在9月28日至10月7日,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tm。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须将以下材料按照下列的顺序装订并于10月9日17:00前寄达研究生处。

  1、《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2、学生证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本科成绩单1份(须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5、大学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

  6、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其它材料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

  我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于2018年10月10日前公布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同时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四)复试及体检

  进入复试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接收、确认复试通知,并于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复试和体检。公安学专业、刑法学、诉讼法学专业笔试科目为“刑事法学综合(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公安技术专业笔试科目为“高等数学”。

  英语笔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折为60分,36分为合格);英语口试(时间20分钟,满分40分,24分为合格);专业笔试(时间90分钟,满分80,48分为合格);专业面试(时间30分钟,满分40分,24分为合格)。

  四、接收程序

  我校于2018年10月中旬在我院网站公示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并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

  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并在24小时内确认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五、其他

  推免生报名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六、其它事项

  1、已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应承诺不再列入本科就业计划,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入学统一考试;

  2、已录取的推免研究生,如在2019年7月3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必修课不及格,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如因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存在诚信问题而被录取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

  4、我校将于2019年6月份向被本校录取的推免研究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学业奖学金政策

  “211工程”院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其他院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二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110854

  联系电话:024—86982292、86982265

  学院网址:http://www.cipuc.edu.cn

  E—Mail:yjsc_npu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