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烟台大学海洋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3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考研复试
2021年烟台大学海洋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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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烟台大学海洋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通知 正文

    烟台大学海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1〕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及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为确保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下,充分保障广大考生和复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我校复试工作的总体要求,我校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决定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应包括学科负责人、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同时也应安排相应人员承担纪检监察职责。小组成员名单须报研究生处备案。其主要职责为: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组织本学院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负责复试命题环节的保密工作;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本学院各有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审查核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和《复试成绩排名表》;组织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由资深研究生导师担任,成员一般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正派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6人(其中1人为复试小组秘书,1人为复试小组助理)。复试小组具体实施综合面试、专业综合测试、外语测试等考核。复试小组根据学校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本学科特点制定具体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经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处备案。其主要职责:根据学校复试工作要求,确定本专业复试科目和加试科目及考核内容、范围、形式、具体实施办法;组织本专业复试和加试科目的命题,负责实施复试;评定复试综合成绩;做好复试过程的记录及数字影像数据的存储与保管;负责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负责《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复试成绩排名表》填写等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复试工作期间,我院始终将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对于远程复试工作进行综合评估,排查疫情风险,落实防控措施。
    (二)公平性。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采用统一复试平台,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鼓励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试题根据难易程度划分不同模块,各模块随机抽取试题对考生进行考核,保障面试专业考察的科学性、全面性。同时要求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我院按照我校已经公布的2021年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2.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数原则上应不低于各学科招生计划的120%。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本年度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在复试前,考生须通过网络复试平台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向参加复试的学院提交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等电子材料以备审查,由学院负责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予复试。
    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电子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准考证(电子版)、学生证(清晰照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就读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清晰照片);所在院系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往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电子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准考证(电子版)、毕业证和学位证(清晰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所在单位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复试面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确定考生身份。
    2.加分资格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须主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相关加分项目人员信息数据库,对提出加分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审核《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学院所有招生专业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面试、专业综合测试、外语测试三部分。
    1.综合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能力素养、语言沟通与表达能力等方面。灵活运用自我介绍、开放式问答等形式,结合考生提交的课程成绩单、已有科研成果介绍等材料,由各复试小组根据学科特点自行制定面试考核实施细则、流程及各项评价指标分值,经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研究处备案。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综合面试不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专业综合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综合测试内容应参考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及相关内容,不得超出招生简章所公布的考试范围。专业综合测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过程采用“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方式,成绩满分为1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低于90分者,视为专业综合测试不合格,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3.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由学院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组织。成绩满分为50分,测试成绩记入总成绩,外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不合格,外语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注意事项
    (1)面试拟通过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视频会议方式进行,考生远程参加复试需拍摄展示其考试环境,并展示身份证和学生证,进行资格审查。复试时,考生不得使用有线或无线耳机;回答问题时双手应露出,并目视前方。复试评委在学院学术报告厅通过远程视频会议方式进行复试考核。
    (2)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音像材料由学院复试小组组长、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密封签字,并交到研究生考试专用保密室存放,妥善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
    (四)复试具体安排
    复试时间一般定于3月下旬—4月中旬,具体时间及日程安排见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工作态度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通过综合面试中以谈话形式进行并结合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考试的,在复试录取过程中,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六)体检
    我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录取前不再统一组织体检。入学后将对考生逐一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复试前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相关要求。
    四、调剂
    (一)基本要求
    招生专业上线人数达不到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调剂录取。调剂遵循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调剂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调入地区的国家线,同时达到拟调入我校专业(领域)规定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5.从本学科专业(或领域)实力较强、办学水平较高的高校择优接收调剂生源,调剂原则上应按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调出专业分数线(“双上线”)的要求进行,不允许“线下调剂”,校内调剂与校外调剂需要求一致。
    6.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调剂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报名,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院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不作为遴选依据。
    调剂程序为:
    1.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学院通过调剂系统经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发放复试通知;
    3.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联系我院参加远程复试;
    4.学院通过调剂系统经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向复试合格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5.待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取
    (一)学院按照学院复试录取方案及实施细则,本着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全面衡量的原则,经复试小组集体研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所有复试考生的最终成绩及排名,并填写《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和《复试成绩排名表》,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考生复试存档材料,及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复试结束后,考生须根据复试结果及时确认“待录取”。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参加复试的所有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视为未能通过复试,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核算方式
    1、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50分);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满分1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
    2、调剂生总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加权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50分)
    初试加权成绩计算办法: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中,各科目加权成绩按照本科目原始初试成绩乘以权重N后,换算为满分500计算。权重N为0.7。初试加权成绩=加权成绩*(500/满分加权后的总分)。
    满分加权后的总分=100+100+150*N+150*N,加权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外国语成绩+业务课一成绩*N+业务课二成绩*N。
    (三)总成绩排名方式
    按照专业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
    2.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3.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成绩择优录取,若初试成绩相同,则由各学院组织单独加试,按照加试成绩择优录取。
    4.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四)其他方面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学院提交的《复试成绩排名表》,审查后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有效期限内及时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已取得我校“待录取”资格的考生,在未征得我校允许的情况下,不可再同意其它单位“待录取”。
    复试结束后,《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和《复试成绩排名表》经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学院会将复试结果及时告知考生,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
    我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依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规定制定,后期如有相关政策变化,我院将根据最新政策做出适当调整,并对社会公布。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学校对于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成绩和录取结果将在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复试结束后,学院会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结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是否拟录取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复议制度
    学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对考生异议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烟台大学海洋学院
    2021年3月
烟台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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