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考研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更新时间:2022-01-16 22:32:45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考研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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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考研对英语四六级有要求吗:

学校没有考研四级或六级成绩的要求,请根据考研专业的需求报名,考研英语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门科目,请各位考生积极备考,必要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些考研英语的课程。以下是学校的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一般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硕士(法学)
a.符合学术型硕士报考的一般条件;
b.之前在高校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
 
三、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条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地区招生简章为准!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生源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上海市有关文件精神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章程》,为加强管理,有章可循,保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使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第一条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复试的科学性。积极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查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二)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核。
    (三)客观评价,成绩量化。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考核有量化结果。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复试过程做到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操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五)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尊重考生的人格,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复试工作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复试工作办法的制定和公布、组织复试、复试过程监督等各项工作。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全校各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学院(中心)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工作小组由院(中心)主管领导任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实施。监督小组一般由书记任组长,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监察。
    (三)各学院按专业和复试人数可组成若干面试工作小组。每个面试工作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其中艺术类学科面试的校外专家不少于专家总人数的50%),负责实施对考生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考核。面试工作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对本组的面试工作负责。面试工作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面试工作小组的组成应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
    第三条复试人选
    学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拟录取人数的120%左右,复试人数的计算包括第一志愿报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的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分数线(含单科及总分)要求,确定复试人选,一般提前一周左右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
    第四条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主要考核、审查: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向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
    (二)综合素质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心、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复试考生体检。
    第五条复试方式
    (一)专业课笔试
    所有专业复试必须进行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命题由各学院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专业课笔试试题及答案在启封前属国家级机密材料。专业课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二)面试
    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安排,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工作小组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同一学科(专业)的各面试工作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一律采用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如有1门及以上加试课程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第六条录取原则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组成,复试成绩总分100分。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占35%;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占5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占15%,即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5%+综合面试成绩×5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5%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求和组成,录取成绩总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三)在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基础上,根据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政审、体检合格后依次录取。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后按要求进行网上公示。
    第七条其它
    (一)实行回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二)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监察。各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全面有效监督本学院复试工作各环节。
    (三)复试工作要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要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
    (四)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要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相应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相关学院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须将以下本人电子版材料(jpg、pdf等格式)提交报考学院,接受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序号 应届考生 往届考生
1 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 初试准考证(研招网可下载) 初试准考证(研招网可下载)
3 学生证 毕业证、学位证
4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5 有效本科成绩单 /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的要求,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在5月份进行,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现将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做好复试准备。 录取原则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组成,复试成绩总分100分。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占35%;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占5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占15%,即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5%+综合面试成绩×5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5%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求和组成,录取成绩总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三)在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基础上,根据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政审、体检合格后依次录取。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后按要求进行网上公示。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主要考核、审查: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向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
(二)综合素质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心、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复试考生体检。
第五条 复试方式
(一)专业课笔试
所有专业复试必须进行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命题由各学院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专业课笔试试题及答案在启封前属国家级机密材料。专业课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二)面试
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安排,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工作小组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同一学科(专业)的各面试工作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一律采用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如有1门及以上加试课程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生源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上海市有关文件精神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章程》,为加强管理,有章可循,保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使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第一条 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复试的科学性。积极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查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二)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核。
(三)客观评价,成绩量化。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考核有量化结果。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复试过程做到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操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五)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尊重考生的人格,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复试工作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复试工作办法的制定和公布、组织复试、复试过程监督等各项工作。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全校各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学院(中心)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工作小组由院(中心)主管领导任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实施。监督小组一般由书记任组长,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监察。
(三)各学院按专业和复试人数可组成若干面试工作小组。每个面试工作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其中艺术类学科面试的校外专家不少于专家总人数的50 %),负责实施对考生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考核。面试工作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对本组的面试工作负责。面试工作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面试工作小组的组成应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
第三条 复试人选
学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拟录取人数的120%左右,复试人数的计算包括第一志愿报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的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分数线(含单科及总分)要求,确定复试人选,一般提前一周左右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
第四条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主要考核、审查: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向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
(二)综合素质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心、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复试考生体检。
第五条 复试方式
(一)专业课笔试
所有专业复试必须进行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命题由各学院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专业课笔试试题及答案在启封前属国家级机密材料。专业课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二)面试
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安排,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工作小组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同一学科(专业)的各面试工作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一律采用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如有1门及以上加试课程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第六条 录取原则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组成,复试成绩总分100分。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占35%;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占5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占15%,即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5%+综合面试成绩×5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5%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求和组成,录取成绩总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三)在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基础上,根据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政审、体检合格后依次录取。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后按要求进行网上公示。
第七条 其它
(一)实行回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二)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监察。各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全面有效监督本学院复试工作各环节。
(三)复试工作要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要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
(四)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要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相应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相关学院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原《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沪工程研〔2015〕2号)同时废止。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形式
  第四条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主要考核、审查:
 
  1、专业素质和能力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向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
 
  2、综合素质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心、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复试考生体检。
 
  第五条复试方式
 
  1、专业课笔试
 
  所有专业必须进行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命题由各学院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封前属国家级机密材料。专业课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
 
  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各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安排,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一律采用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如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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