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山东农业大学食品工程,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环境工程考研调剂信息
更新时间:2023-04-06T12:18:34 编辑:考研派调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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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省份:山东
学校名称:山东农业大学
学院名称:暂无
专业名称:食品工程,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环境工程
专业类型:专硕
学习方式:全日制
招收人数:0
发布渠道:官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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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要求信息:
2023山东农业大学食品工程,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环境工程考研调剂信息:
山东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复试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精神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山东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研究生处、纪检监察部门、后勤处、学工处、保卫处、网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和各招生学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处具体统筹组织,各招生学院负责具体实施。
(二)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项巡视组。专项巡视组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管理部门组成。负责接收考生问题、意见反馈,督导检查学院复试制度公开情况、复试程序操作情况等工作。
(三)各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院长、教授委员会主任和导师组组长组成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研究确定本学院的具体复试安排、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以及复试中的其它相关事宜;组织复试考生的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测试、政审、体检等;监督和检查复试工作小组工作,审查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签署意见。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要对全部复试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四)各学院成立以招生专业(研究方向)为单位、以学科负责人为组长、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导师为主的专业复试工作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确定复试的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等内容、试题、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认真审查考生证件,确认考生身份,严禁考生替考等现象发生;安排2名以上人员负责现场记录、考生成绩登录统计等工作;做好复试成绩评定,写出复试评语,根据招生计划提出拟录取名单。
面试时,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面试主观打分的要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求平均分的计分方式)。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各复试小组应提前明确统一的考评标准,在正式复试前组织模拟试评,确保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一致。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考试招生专项巡视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学院专业复试工作组等所有组成成员要实行回避制度。
二、工作原则与工作要求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环节在硕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安全性。招生单位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试题安全是考试安全的生命线,要做好复试笔试、面试等试题的保密工作,严防试题泄密。
(二)公平性。招生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招生单位要针对不同的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复试
我校2023年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现场复试形式,请广大考生做好准备,合理规划复试或调剂行程。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预计于3月下旬起各专业陆续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最晚于4月10日前完成。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根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开放时间,各专业陆续组织复试,最晚于4月25日前完成。
(二)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考生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件要求,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3年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对于报考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执行统一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基本要求为:总分和单科均须达到在相应学科门类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达到A类考生国家线。
单独考试复试基本要求为:达到在相应学科门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达到A类考生国家线。
报“振兴菁英计划”项目的考生分数须达到该专业普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学院在报分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时要明确各专业(研究方向)复试差额比例,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予以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
参加复试考生根据报考学院计划分配情况,按照报考专业初试成绩排名依次确定。对一志愿报考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一次报考专业内的研究方向调整。
(四)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审查必须要提交的材料
复试资格审核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见附件1),经审查合格后才能正式参加复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及录取资格。资格审查相关纸质材料将在到校参加复试时将再次进行核查并交至学院,请注意保存。
2、加分资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申请调剂我校且享有加分政策的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由调剂考生提出加分申请,学校根据教育部加分名单进行核实。
(五)复试方式与内容
按照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要求,做好复试工作和复试试题的命制,考务工作严格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1.笔试:包含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考生复试结束后,所有试卷由学院留档备查(保存期限三年)。
(1)报考公共管理和会计的专业学位考生专业课: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考察占80分,思想政治理论内容占20分,总分以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由各招生学院负责命题、考务和评卷。
(2)非公共管理和会计的专业学位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由各招生学院负责命题、考务和评卷。
(3)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每门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每科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由各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加试科目的命题、考务和评卷。两门课须单独组织考试,不得二卷合一。加试科目与招生简章上列的考试科目一致,命题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难易程度、分量适当。
2.面试: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各专业命制多套不同的面试试题,由考生随机抽题、现场回答,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基本一致。面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复试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长、研究生招生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签字密封后妥善保存于学校研究生试卷保密室备查。基本内容如下:
(1)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期间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情况,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大学期间的综合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社会实践方面取得成绩及表现出的能力。
3.英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各学院挑选3-5名业务水平高、外语口语水平好的教师(可聘请外语专业教师)成立外语测试工作组,外语测试小组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读、说等的交流能力。必要时可进行外语笔试,外语笔试主要用于考察考生初试英语水平的真实性,对复试英语成绩与初试英语成绩差距较大的考生将进行严格审查,属于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由各招生单位党委(党支部)负责,采用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和面试的方式。复试考生应下载《山东农业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要求提前由所在单位团或党组织审查盖章(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所在居委会审查盖章),并在复试时交招生学院。
(六)学院组织复试的程序:
1.同等学力考生进行加试;
2.专业课测试(公共管理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增加思想政治理论测试),面试及外语测试;
3.各学院对复试录取情况进行公示;
4.各学院报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
(七)复试工作要求
1.学院应加大投入保障,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人员承担复试工作,复试场地和设备尽早安排并落实到位,以保障复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2.学院在复试前须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安全保密等方面的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学习教育部、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熟悉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熟悉复试工作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等;明确复试工作纪律、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掌握复试评分标准和评分规则。
3.各学院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管理规定、考务工作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复试工作,复试试题(包括笔试科目和面试的抽题问答等)及其标准答案在启用前属机密材料,各学院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加强保密管理。违反规定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4.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为保证复试成绩的公平、公正,原则上专业面试成绩采用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后取其他成绩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复试场所。
5.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组长、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密封交研究生处保存。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在入学时须参加学校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检。学院负责组织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或不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体检时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进行考生信息核对,以防作假,体检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调剂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3年4月6日开放,我校将在2023年4月6日后陆续开通相关专业的调剂系统,请广大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的相关通知和研招网调剂系统。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考科目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8.统考数学和英语的调剂规则是只能从高向低调剂,不能逆向调剂,如统考数学调剂顺序是数学一可调剂到数学二和数学三,数学二可调剂到数学三,不得逆向调剂;英语一可调剂到英语二,不得逆向调剂。
9.初试外国语科目必须为全国统一命题英语科目,我校不接受非英语语种考生调剂申请。
接收调剂考生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要坚持以考生为中心,提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精准发布调剂要求,防止考生盲目报考。
(二)调剂生要符合教育部调剂工作要求。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除英语、政治相同外,其余两门课程原则上要相同或相近)。
申请我校调剂的考生须符合我校调剂考生基本要求。各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需在学校调剂考生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学科特点和生源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调剂办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予以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在选择调剂生源时严格把关,对于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确保选出优质调剂生源参加我校复试。
(三)调剂考生要在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填报调剂信息。各招生学院审查调剂资格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及复试合格后的待录取通知。调剂生必须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内做好相关的调剂操作。
1.调剂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填报志愿,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功能正式开通上线时间为准,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后续根据首批调剂情况,确定是否再次开通并另行通知。
2.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复试通知发送后在规定时间内同意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学校有权撤销已发送的复试通知。
3.所有调剂考生复试要求及安排均与该专业第一志愿考生相同,详细要求参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相关公告及通知。
4.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通知发送后在规定时间内同意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有权撤销已发送的拟录取通知并对其他考生进行递补录取。
(四)山东农业大学建立“振兴菁英计划”,与山东农大肥业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培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项目。该项目招生计划由学校按照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情况,统筹分配至各学院。考生如报名或调整至该项目须了解并同意项目有关培养计划。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各学院领导小组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出总成绩,其中复试成绩包含:专业课笔试成绩(公共管理和会计专业学位硕士还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成绩)、面试成绩及外语测试成绩。初试成绩占55%,复试成绩占45%。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55%+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15%+复试面试成绩×15%+复试外语测试成绩×15%
初试成绩百分制计算方法:
(1)初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科目代码199)的专业:初试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3
(2)其它各专业:初试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对各个专业考生进行排序。按照研究方向进行招生计划分配的专业,按照研究方向进行排序录取。接收研究方向调整的,要将报考本研究方向的考生与调整至本研究方向的考生分开排序,调整研究方向考生列报考本研究方向考生之后。
凡接收调剂生源的专业,调剂考生和一志愿考生分开排序,调剂考生列于一志愿考生之后。
单独考试考生和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名。
“振兴菁英计划”项目的一志愿报考及调剂考生,在相应专业进行单独排名。调剂考生列于一志愿考生之后。
进入复试的同一专业考生,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排名的方式进行录取。
一志愿合格考生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初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英语成绩高低排序。
调剂考生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相同的,按复试专业课成绩高低排序。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参加我校“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和“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各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情况,按照2023年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接受考生监督。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剩余名额由学校统筹。
(四)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后均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转入我校。未按规定时间转入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可以不转入学校,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五)学校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水平、健康状况、诚实守信等。不符合相关要求或任何时候查实的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视问题性质报有关部门进行追责。
(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及格者;2.面试成绩不及格者;3.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不及格者;4.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者;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6.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7.应届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8.因违反国家、省和山东农业大学有关规定,需取消录取资格者;9.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纪作弊或隐瞒重要信息或者弄虚作假者。
六、考生复试违规处理
复试的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依照初试文件规定和标准执行,考生须严格遵守。
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或有违考试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或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复试费用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的规定,每位考生复试费用为180元。考生在网上报到时通过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正式进入网上复试程序。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用不予退还。
八、复试工作宣传
学校将通过研究生招生网站、电话、学院网站、QQ群等渠道,推送复试时间、方式、流程安排等有关信息。
九、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回避监督制度
招生单位要明确本单位复试工作人员要执行的回避制度有关要求。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的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考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不得参加当次的考试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对于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和纪律者,考生可书面向研招办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研招办电话0538-8242639,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38-8241056,邮箱:yzb2008@sdau.edu.cn)。
复试录取期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项巡视组将对二级学院复试组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信息公示制度
学校、学院在网站开辟专栏,准确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及时公布专项计划、单独考试等特殊类型招生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
学校将接收考生的投诉、申诉,对考生反映复试过程中的问题,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认真调查处理,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有关单位和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研究生处、纪检监察部门、后勤处、学工处、保卫处、网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和各招生学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处具体统筹组织,各招生学院负责具体实施。
(二)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项巡视组。专项巡视组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管理部门组成。负责接收考生问题、意见反馈,督导检查学院复试制度公开情况、复试程序操作情况等工作。
(三)各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院长、教授委员会主任和导师组组长组成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研究确定本学院的具体复试安排、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以及复试中的其它相关事宜;组织复试考生的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测试、政审、体检等;监督和检查复试工作小组工作,审查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签署意见。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要对全部复试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四)各学院成立以招生专业(研究方向)为单位、以学科负责人为组长、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导师为主的专业复试工作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确定复试的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等内容、试题、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认真审查考生证件,确认考生身份,严禁考生替考等现象发生;安排2名以上人员负责现场记录、考生成绩登录统计等工作;做好复试成绩评定,写出复试评语,根据招生计划提出拟录取名单。
面试时,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面试主观打分的要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求平均分的计分方式)。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各复试小组应提前明确统一的考评标准,在正式复试前组织模拟试评,确保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一致。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考试招生专项巡视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学院专业复试工作组等所有组成成员要实行回避制度。
二、工作原则与工作要求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环节在硕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安全性。招生单位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试题安全是考试安全的生命线,要做好复试笔试、面试等试题的保密工作,严防试题泄密。
(二)公平性。招生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招生单位要针对不同的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复试
我校2023年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现场复试形式,请广大考生做好准备,合理规划复试或调剂行程。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预计于3月下旬起各专业陆续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最晚于4月10日前完成。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根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开放时间,各专业陆续组织复试,最晚于4月25日前完成。
(二)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考生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件要求,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3年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对于报考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执行统一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基本要求为:总分和单科均须达到在相应学科门类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达到A类考生国家线。
单独考试复试基本要求为:达到在相应学科门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达到A类考生国家线。
报“振兴菁英计划”项目的考生分数须达到该专业普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学院在报分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时要明确各专业(研究方向)复试差额比例,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予以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
参加复试考生根据报考学院计划分配情况,按照报考专业初试成绩排名依次确定。对一志愿报考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一次报考专业内的研究方向调整。
(四)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审查必须要提交的材料
复试资格审核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见附件1),经审查合格后才能正式参加复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及录取资格。资格审查相关纸质材料将在到校参加复试时将再次进行核查并交至学院,请注意保存。
2、加分资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申请调剂我校且享有加分政策的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由调剂考生提出加分申请,学校根据教育部加分名单进行核实。
(五)复试方式与内容
按照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要求,做好复试工作和复试试题的命制,考务工作严格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1.笔试:包含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考生复试结束后,所有试卷由学院留档备查(保存期限三年)。
(1)报考公共管理和会计的专业学位考生专业课: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考察占80分,思想政治理论内容占20分,总分以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由各招生学院负责命题、考务和评卷。
(2)非公共管理和会计的专业学位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由各招生学院负责命题、考务和评卷。
(3)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每门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每科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由各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加试科目的命题、考务和评卷。两门课须单独组织考试,不得二卷合一。加试科目与招生简章上列的考试科目一致,命题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难易程度、分量适当。
2.面试: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各专业命制多套不同的面试试题,由考生随机抽题、现场回答,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基本一致。面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复试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长、研究生招生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签字密封后妥善保存于学校研究生试卷保密室备查。基本内容如下:
(1)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期间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情况,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大学期间的综合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社会实践方面取得成绩及表现出的能力。
3.英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各学院挑选3-5名业务水平高、外语口语水平好的教师(可聘请外语专业教师)成立外语测试工作组,外语测试小组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读、说等的交流能力。必要时可进行外语笔试,外语笔试主要用于考察考生初试英语水平的真实性,对复试英语成绩与初试英语成绩差距较大的考生将进行严格审查,属于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由各招生单位党委(党支部)负责,采用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和面试的方式。复试考生应下载《山东农业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要求提前由所在单位团或党组织审查盖章(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所在居委会审查盖章),并在复试时交招生学院。
(六)学院组织复试的程序:
1.同等学力考生进行加试;
2.专业课测试(公共管理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增加思想政治理论测试),面试及外语测试;
3.各学院对复试录取情况进行公示;
4.各学院报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
(七)复试工作要求
1.学院应加大投入保障,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人员承担复试工作,复试场地和设备尽早安排并落实到位,以保障复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2.学院在复试前须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安全保密等方面的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学习教育部、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熟悉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熟悉复试工作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等;明确复试工作纪律、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掌握复试评分标准和评分规则。
3.各学院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管理规定、考务工作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复试工作,复试试题(包括笔试科目和面试的抽题问答等)及其标准答案在启用前属机密材料,各学院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加强保密管理。违反规定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4.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为保证复试成绩的公平、公正,原则上专业面试成绩采用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后取其他成绩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复试场所。
5.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组长、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密封交研究生处保存。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在入学时须参加学校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检。学院负责组织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或不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体检时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进行考生信息核对,以防作假,体检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调剂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3年4月6日开放,我校将在2023年4月6日后陆续开通相关专业的调剂系统,请广大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的相关通知和研招网调剂系统。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考科目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8.统考数学和英语的调剂规则是只能从高向低调剂,不能逆向调剂,如统考数学调剂顺序是数学一可调剂到数学二和数学三,数学二可调剂到数学三,不得逆向调剂;英语一可调剂到英语二,不得逆向调剂。
9.初试外国语科目必须为全国统一命题英语科目,我校不接受非英语语种考生调剂申请。
接收调剂考生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要坚持以考生为中心,提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精准发布调剂要求,防止考生盲目报考。
(二)调剂生要符合教育部调剂工作要求。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除英语、政治相同外,其余两门课程原则上要相同或相近)。
申请我校调剂的考生须符合我校调剂考生基本要求。各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需在学校调剂考生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学科特点和生源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调剂办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予以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在选择调剂生源时严格把关,对于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确保选出优质调剂生源参加我校复试。
(三)调剂考生要在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填报调剂信息。各招生学院审查调剂资格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及复试合格后的待录取通知。调剂生必须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内做好相关的调剂操作。
1.调剂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填报志愿,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功能正式开通上线时间为准,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后续根据首批调剂情况,确定是否再次开通并另行通知。
2.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复试通知发送后在规定时间内同意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学校有权撤销已发送的复试通知。
3.所有调剂考生复试要求及安排均与该专业第一志愿考生相同,详细要求参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相关公告及通知。
4.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通知发送后在规定时间内同意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有权撤销已发送的拟录取通知并对其他考生进行递补录取。
(四)山东农业大学建立“振兴菁英计划”,与山东农大肥业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培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项目。该项目招生计划由学校按照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情况,统筹分配至各学院。考生如报名或调整至该项目须了解并同意项目有关培养计划。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各学院领导小组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出总成绩,其中复试成绩包含:专业课笔试成绩(公共管理和会计专业学位硕士还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成绩)、面试成绩及外语测试成绩。初试成绩占55%,复试成绩占45%。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55%+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15%+复试面试成绩×15%+复试外语测试成绩×15%
初试成绩百分制计算方法:
(1)初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科目代码199)的专业:初试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3
(2)其它各专业:初试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对各个专业考生进行排序。按照研究方向进行招生计划分配的专业,按照研究方向进行排序录取。接收研究方向调整的,要将报考本研究方向的考生与调整至本研究方向的考生分开排序,调整研究方向考生列报考本研究方向考生之后。
凡接收调剂生源的专业,调剂考生和一志愿考生分开排序,调剂考生列于一志愿考生之后。
单独考试考生和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名。
“振兴菁英计划”项目的一志愿报考及调剂考生,在相应专业进行单独排名。调剂考生列于一志愿考生之后。
进入复试的同一专业考生,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排名的方式进行录取。
一志愿合格考生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初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英语成绩高低排序。
调剂考生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相同的,按复试专业课成绩高低排序。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参加我校“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和“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各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情况,按照2023年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接受考生监督。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剩余名额由学校统筹。
(四)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后均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转入我校。未按规定时间转入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可以不转入学校,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五)学校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水平、健康状况、诚实守信等。不符合相关要求或任何时候查实的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视问题性质报有关部门进行追责。
(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及格者;2.面试成绩不及格者;3.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不及格者;4.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者;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6.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7.应届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8.因违反国家、省和山东农业大学有关规定,需取消录取资格者;9.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纪作弊或隐瞒重要信息或者弄虚作假者。
六、考生复试违规处理
复试的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依照初试文件规定和标准执行,考生须严格遵守。
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或有违考试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或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复试费用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的规定,每位考生复试费用为180元。考生在网上报到时通过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正式进入网上复试程序。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用不予退还。
八、复试工作宣传
学校将通过研究生招生网站、电话、学院网站、QQ群等渠道,推送复试时间、方式、流程安排等有关信息。
九、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回避监督制度
招生单位要明确本单位复试工作人员要执行的回避制度有关要求。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的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考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不得参加当次的考试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对于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和纪律者,考生可书面向研招办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研招办电话0538-8242639,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38-8241056,邮箱:yzb2008@sdau.edu.cn)。
复试录取期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项巡视组将对二级学院复试组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信息公示制度
学校、学院在网站开辟专栏,准确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及时公布专项计划、单独考试等特殊类型招生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
学校将接收考生的投诉、申诉,对考生反映复试过程中的问题,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认真调查处理,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有关单位和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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