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青海大学生态学,资源生物学,生物与医药考研调剂信息
更新时间:2023-04-03T23:26:07 编辑:考研派调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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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省份:青海
学校名称:青海大学
学院名称:生态环境工程学院
专业名称:生态学,资源生物学,生物与医药
专业类型:学硕/专硕
学习方式:全日制
招收人数:0
发布渠道:官网发布
原文链接: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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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要求信息:
2023青海大学生态学,资源生物学,生物与医药考研调剂信息:
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 一律按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
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青海大学生态环境工程学院 研 究 生 招 生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负 责 解 释 , 联 系 电 话 0971-5569451。
附件
1. “中国移动云考场”远程网络面试系统操作手册 (下载
地址: https://class100.feishu.cn/drive/folder/fldcnqjt 6MBlSJFWEjH3nkVN4Sd)
2.青海大学 2023 年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 德考核表
根据教育部《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 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公布《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 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青海省高等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青海省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 试录取工作方案》 和《青海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 剂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及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 作会议要求,为全面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结合我院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 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 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复试过程政策透明、 程序规范、监督机制健全, 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和维护考生的合 法权益, 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在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的领导下, 成立生态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生态环 境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生态环境工程学院研究 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组、网络技术保障组、 综合协调组、舆情监控组和监督检查组共同保障硕士研究生复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 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 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复试过程政策透明、 程序规范、监督机制健全, 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和维护考生的合 法权益, 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在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的领导下, 成立生态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生态环 境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生态环境工程学院研究 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组、网络技术保障组、 综合协调组、舆情监控组和监督检查组共同保障硕士研究生复
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及时研究处理 复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有效依托学校和学院人财物各种资源, 统筹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方式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选用 “云考场”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参考附件 1 的平台使用说明), 腾讯会议和钉钉作为备用平台。
(二)复试时间
今年院复试工作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为一志愿上线 考生复试工作, 第二阶段为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如下:
2023 年 4 月 6 日前原则上完成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工作。
2023 年 4 月 20 日前原则上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具体复试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生态环境工程学院网站通知 公布的信息。
(三)资格审核
在考生需在网络远程复试前 3 天通过复试平台提交相关 PDF 版电子材料。学院按提供材料精准做好“人脸识别”、“人证 识别”和“四比对”的考生确认工作。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考生初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思想政治情况审核 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校相关部门出具,非应届本科毕业生 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考生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档案 材料保管单位的党组织填写并加盖公章)、往届考生需提交学历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方式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选用 “云考场”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参考附件 1 的平台使用说明), 腾讯会议和钉钉作为备用平台。
(二)复试时间
今年院复试工作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为一志愿上线 考生复试工作, 第二阶段为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如下:
2023 年 4 月 6 日前原则上完成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工作。
2023 年 4 月 20 日前原则上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具体复试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生态环境工程学院网站通知 公布的信息。
(三)资格审核
在考生需在网络远程复试前 3 天通过复试平台提交相关 PDF 版电子材料。学院按提供材料精准做好“人脸识别”、“人证 识别”和“四比对”的考生确认工作。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考生初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思想政治情况审核 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校相关部门出具,非应届本科毕业生 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考生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档案 材料保管单位的党组织填写并加盖公章)、往届考生需提交学历
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 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考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 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 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复试阶段未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 的考生,应在录取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资格 审核不合格并失去拟录取资格。
2.“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 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 《退出现役证》。
3.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 在材料提交时还须提供其 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 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 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 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 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 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 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 究生招生考试的, 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 达到报考条件后, 3 年内参 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 同等条件下 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 不 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 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复试阶段未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 的考生,应在录取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资格 审核不合格并失去拟录取资格。
2.“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 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 《退出现役证》。
3.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 在材料提交时还须提供其 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 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 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 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 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 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 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 究生招生考试的, 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 达到报考条件后, 3 年内参 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 同等条件下 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 不 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 高项加分。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 研究计划等)
6.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 如考生大 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 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
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 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复试规则
1.成绩要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进入复试 初试基本要求(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 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比例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人数按不低于招生 计划的 120%确定。对上线生源不足 120%的学科专业(类别领 域)按实际上线考生人数名单组织复试。
(五)复试内容
以面试为主,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综合考 生大学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等材料,对考生 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 进行全面考查。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30 分钟(含自我介绍、专 业知识考核、外语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等)。复试成绩满分 为 100 分, 自我介绍、专业知识考核、外语能力考核和综合素 质考核占比由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 研究计划等)
6.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 如考生大 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 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
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 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复试规则
1.成绩要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进入复试 初试基本要求(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 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比例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人数按不低于招生 计划的 120%确定。对上线生源不足 120%的学科专业(类别领 域)按实际上线考生人数名单组织复试。
(五)复试内容
以面试为主,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综合考 生大学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等材料,对考生 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 进行全面考查。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30 分钟(含自我介绍、专 业知识考核、外语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等)。复试成绩满分 为 100 分, 自我介绍、专业知识考核、外语能力考核和综合素 质考核占比由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
1.专业知识考核。考核方式以口头表述方式进行,生态学 及资源生物学专业考核内容由复试工作小组按照招生专业目录 公布的参考教材 《生物技术概论》组织实施。参考教材为《生 物技术概论》(第四版),科学出版社出版,宋思扬主编。 生物 与医药专业考核内容由复试工作小组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 参考教材《生物技术制药》 组织实施。参考教材为《生物技术 制药》(第二版) ,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冯美卿主编。专业知 识考核重点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的考查。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 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 试卷满分为 100 分, 60 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的加试成绩由各院系在考试结束后报 送青海大学研究生院。
2.外语能力考核。重点考核考生听、说、读、译等能力。
3.综合素质考核。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类别领域) 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 决问题的能力, 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 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 心理素质等。 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同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 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加强对考生既 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进 行全面考查。
(六)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50%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 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 试卷满分为 100 分, 60 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的加试成绩由各院系在考试结束后报 送青海大学研究生院。
2.外语能力考核。重点考核考生听、说、读、译等能力。
3.综合素质考核。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类别领域) 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 决问题的能力, 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 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 心理素质等。 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同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 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加强对考生既 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进 行全面考查。
(六)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50%
2.总成绩排名方式
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
(七)复试程序
1.发布复试通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通知由研究生院 招生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同时公布,调剂考 生是否进入复试由学院同研究生院确认后在调剂管理系统向考 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及时关注青海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复试 信息和青海大学生态环境工程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并在规定 的时间进行复试。
2.核对复试信息。在复试开始前由复试工作小组再次认真 核对考生信息包括准考证、学籍学历、有效身份证件等。信息 不符的考生不能进入复试。
考前, 要采取“两识别” (人脸识别、人证识别)、 “四比 对” (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 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考中,要采取“一平台”(云考场),“三随机” (随机选定考 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 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
3.交纳复试费用。根据“云考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要求, 需要交纳平台系统使用费,收费标准为 30 元/人次,参加复试 的考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交纳。
(八)复试纪律
1.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应由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
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
(七)复试程序
1.发布复试通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通知由研究生院 招生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同时公布,调剂考 生是否进入复试由学院同研究生院确认后在调剂管理系统向考 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及时关注青海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复试 信息和青海大学生态环境工程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并在规定 的时间进行复试。
2.核对复试信息。在复试开始前由复试工作小组再次认真 核对考生信息包括准考证、学籍学历、有效身份证件等。信息 不符的考生不能进入复试。
考前, 要采取“两识别” (人脸识别、人证识别)、 “四比 对” (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 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考中,要采取“一平台”(云考场),“三随机” (随机选定考 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 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
3.交纳复试费用。根据“云考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要求, 需要交纳平台系统使用费,收费标准为 30 元/人次,参加复试 的考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交纳。
(八)复试纪律
1.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应由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
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 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
2.学院对复试工作小组人员提前进行管理和培训,学院招 生复试工作和各学科点的复试工作自觉接受青海大学研究生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的监督和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 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营造公正公平公开的 招生工作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按 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学院严格执行青海大学规定的复试程序,不擅自变更。
4.对在复试中违规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 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四、调剂办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开通, 学 校届时将及时公布调剂办法和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调剂信 息。
(一)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 B 区的《全国初试成 绩基本要求》,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个 学科门类内,即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与申请调入专业代码前 2 位(学术型)和前 4 位(专业型) 应一致,优先调剂相同专业 考生。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
2.学院对复试工作小组人员提前进行管理和培训,学院招 生复试工作和各学科点的复试工作自觉接受青海大学研究生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的监督和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 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营造公正公平公开的 招生工作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按 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学院严格执行青海大学规定的复试程序,不擅自变更。
4.对在复试中违规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 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四、调剂办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开通, 学 校届时将及时公布调剂办法和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调剂信 息。
(一)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 B 区的《全国初试成 绩基本要求》,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个 学科门类内,即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与申请调入专业代码前 2 位(学术型)和前 4 位(专业型) 应一致,优先调剂相同专业 考生。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
则上应相同,优先调剂考试科目相同的考生。即考试科目为 3 科的考生只能调入考试科目为 3 科的专业,考试科目为 4 科的 考生只能调入考试科目为 4 科的专业。
4.考试科目无统考数学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 不能调入 初试科目考数学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
5.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 试成绩必须符合 B 区对应的非照顾学科专业(类别领域) 的《全 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初试成绩相同情况下,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的考生可 优先调剂。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到该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
(二)调剂工作要求
1.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已经达到实际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 (类别领域)原则上不开放调剂系统。
2.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申请调剂校内其他专业也须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 否则无效。
3.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未达到实际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类 别领域),研究生院统一开放调剂系统, 12 小时内未完成调剂工 作的延长 12 小时, 各院系完成调剂后开始复试工作。调剂志愿 锁定时间为 24 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 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 愿。
4.符合调剂条件考生按缺额人数不低于本次招生计划的 120%确定,确定参加复试考生的人数进入复试备选库,考生名
4.考试科目无统考数学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 不能调入 初试科目考数学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
5.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 试成绩必须符合 B 区对应的非照顾学科专业(类别领域) 的《全 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初试成绩相同情况下,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的考生可 优先调剂。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到该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
(二)调剂工作要求
1.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已经达到实际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 (类别领域)原则上不开放调剂系统。
2.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申请调剂校内其他专业也须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 否则无效。
3.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未达到实际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类 别领域),研究生院统一开放调剂系统, 12 小时内未完成调剂工 作的延长 12 小时, 各院系完成调剂后开始复试工作。调剂志愿 锁定时间为 24 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 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 愿。
4.符合调剂条件考生按缺额人数不低于本次招生计划的 120%确定,确定参加复试考生的人数进入复试备选库,考生名
单经研究生院二次审核确认无误后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5.学院在复试工作开始前, 会及时发布通知,进行网络远 程复试测试和复试准备工作,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复试准备不 足无法进行网络远程复试的需由考生自己承担相应责任。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规则
1.坚持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 保证质量, 宁缺毋滥的原则。
2.录取时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合成的总成绩从高 到低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总 成绩和初试成绩均相同,按照先看政治单科成绩,后看外语单 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 分批次排名, 分批次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身体检查不合格者不 予录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程序
1.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关于普通高校 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要求, 通过复试待录取的考生在报到入学前前往符合规定医院进行体 检。
2.对拟录取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
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 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未经学校公示的 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5.学院在复试工作开始前, 会及时发布通知,进行网络远 程复试测试和复试准备工作,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复试准备不 足无法进行网络远程复试的需由考生自己承担相应责任。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规则
1.坚持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 保证质量, 宁缺毋滥的原则。
2.录取时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合成的总成绩从高 到低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总 成绩和初试成绩均相同,按照先看政治单科成绩,后看外语单 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 分批次排名, 分批次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身体检查不合格者不 予录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程序
1.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关于普通高校 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要求, 通过复试待录取的考生在报到入学前前往符合规定医院进行体 检。
2.对拟录取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
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 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未经学校公示的 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3.公示期间学院将拟录取名单连同复试记录上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 名单审定后报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
4.公示结束后, 学校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 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学校 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5.新生入学 3 个月内,学校再次对录取考生进行身份、学 籍学历等重要信息审核, 审核未通过者, 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信息公开公示
按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遵循“谁公开、谁把关”和“谁 公开、谁解释”原则,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信息均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研究生院和学院提前分别在研究生院和生态环境工程学院 网站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 各学科及领域、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 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 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七、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工作小组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保证招生录取工 作领导有力、组织有序。
(二)突出工作主体。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在组长领导下, 严格遵照青海大学相关工作办法开展工作,把学院研究生考试 招生工作做到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实之又实, 坚
4.公示结束后, 学校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 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学校 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5.新生入学 3 个月内,学校再次对录取考生进行身份、学 籍学历等重要信息审核, 审核未通过者, 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信息公开公示
按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遵循“谁公开、谁把关”和“谁 公开、谁解释”原则,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信息均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研究生院和学院提前分别在研究生院和生态环境工程学院 网站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 各学科及领域、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 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 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七、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工作小组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保证招生录取工 作领导有力、组织有序。
(二)突出工作主体。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在组长领导下, 严格遵照青海大学相关工作办法开展工作,把学院研究生考试 招生工作做到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实之又实, 坚
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
(三) 健全完善制度。认真学习《青海大学 2023 年硕士研 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制定完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健 全集体决策监督机制。要加强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 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招生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人员 的培训,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要严明招生纪律, 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四)优化考生服务。学院网站及时发布复试、调剂、录 取工作方案(办法),及时、准确解读招生政策规定和学院复试、 调剂、录取工作方案(办法) 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特别是时间、 方式、流程等安排,让考生及时充分知晓。畅通考生联系咨询 通道,安排专人值守接听考生咨询电话,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采取远程复试的,及时受理并解答考生复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和突发状况,并做好安抚解释工作,妥善化解问题矛盾。强化 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加强对贫困地 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确保应考尽考; 对 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 进行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 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高校提供必 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五)加强监督检查。 学院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和研究生 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要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4 年硕士学 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教监厅[2013] 2 号) 和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 知》文件要求, 加强研究生复试录取巡视监督。及时调查处理
(三) 健全完善制度。认真学习《青海大学 2023 年硕士研 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制定完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健 全集体决策监督机制。要加强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 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招生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人员 的培训,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要严明招生纪律, 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四)优化考生服务。学院网站及时发布复试、调剂、录 取工作方案(办法),及时、准确解读招生政策规定和学院复试、 调剂、录取工作方案(办法) 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特别是时间、 方式、流程等安排,让考生及时充分知晓。畅通考生联系咨询 通道,安排专人值守接听考生咨询电话,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采取远程复试的,及时受理并解答考生复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和突发状况,并做好安抚解释工作,妥善化解问题矛盾。强化 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加强对贫困地 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确保应考尽考; 对 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 进行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 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高校提供必 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五)加强监督检查。 学院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和研究生 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要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4 年硕士学 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教监厅[2013] 2 号) 和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 知》文件要求, 加强研究生复试录取巡视监督。及时调查处理
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 一律按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
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青海大学生态环境工程学院 研 究 生 招 生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负 责 解 释 , 联 系 电 话 0971-5569451。
附件
1. “中国移动云考场”远程网络面试系统操作手册 (下载
地址: https://class100.feishu.cn/drive/folder/fldcnqjt 6MBlSJFWEjH3nkVN4Sd)
2.青海大学 2023 年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 德考核表
以上青海大学考研调剂信息仅是“考研派考研调剂中心”公众号和“考研调剂中心小程序”里调剂信息的一部分举例,因为系统限制更新的青海大学考研调剂信息请到我们的公众号和小程序里进行筛选查看,还可以订阅。考研调剂中心还有历年调剂分数线、调剂一志愿去向和青海大学考研调剂生源来源,非常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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