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体育学院2022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正文
一、学校简介
首都体育学院是北京市属唯一的高等体育院校,创建于1956年,原名北京体育学校。1960年,改建为北京体育师范学院。1962年,并入北京师范学院。1979年,恢复北京体育师范学院。2000年,更名为首都体育学院。2019年8月8日,北京市批准我校加挂“北京国际奥林匹克学院”牌子,在延庆区建设新校区。2022年2月,国际奥委会正式将北京国际奥林匹克学院列入国际奥委会全球奥林匹克研究机构名录。当前,学校紧紧抓住建设北京国际奥林匹克学院的重大历史机遇,秉承“以挑战者精神拼搏创新”的校训,按照“高水平、小而精、国际化、服务型”的办学定位,突出“体育教育、奥林匹克教育、体育人工智能、体医融合、文化与新闻传播、冰雪运动”六大办学特色,朝着创建中华体育精神和奥林匹克精神融合发展的世界一流体育大学阔步前行。
学校现有本部校区、北校区和凤凰岭校区3个校区,各类在校生总人数5092人,其中本科生3381人,博士、硕士研究生847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486人,附属竞技体校学生289人,留学生89人。
学校下设体育教育训练学院、运动科学与健康学院、武术与表演学院、管理与传播学院、休闲与社会体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8个教学单位,及体育人工智能研究院、体医融合创新中心等2个直属研究机构。开设了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体能训练、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体育旅游、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舞蹈表演、新闻学、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等13个本科专业。其中,体育教育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2个专业为国家一流建设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等2个专业为北京市一流建设专业。
学校从1985年起开始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199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始与福建师范大学联合培养体育学博士研究生,2009年成为首批招收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单位,2011年获得“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2年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审核,开始招收体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2018年获批北京市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拥有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和运动人体科学3个学科为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2019年,我校“体育学”入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名单。
学校的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特色鲜明,设有“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运动机能评定与技术分析实验室”、“国家体育总局重点实验室:运动能力评价与研究综合实验室”、“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市体育赛事管理与营销研究基地”、“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体育文化研究基地”、“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健身示范区”、“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产业研究基地”、“汉语国际推广武术培训与研究基地”、“北京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分析中心”、“京津冀体育健身休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等10个省部级研究平台。拥有冬奥会/冬残奥会冰雪项目科技服务团队”、“心理服务团队”、“田径国家队科研攻关与科技服务团队”、“身体运动功能训练团队”、“体育人工智能团队”以及“奥林匹克教育与研究团队”等6个特色科研团队。
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实力雄厚,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足、敬业精神强的师资队伍。有专任教师326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107人,高级职称180人,以及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北京市“高创计划”百千万领军人才、北京市“高创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人选、北京市创新团队、北京市长城学者、北京市教学名师等称号的高水平专业人才。
学校已与新加坡、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斯洛文尼亚、德国、爱尔兰等全球2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60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校际交流合作关系,加强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其中与斯洛文尼亚卢布尔雅那大学签署的学术与科学合作总协议被纳入第七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成果清单。举办的“一带一路国家驻华大使体育论坛”已成为具有国家战略意义的对外交流品牌活动。此外,亚洲大学生体育联合会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国家汉办汉语国际推广武术培训与研究基地、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对外交流与培训中心、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北京2022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培训基地、北京市中小学生奥林匹克教育领导办公室秘书处等多个国际、国内优质教育资源落户我校。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体育硕士中的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专业领域和新闻与传播硕士的考生,须符合以上报考条件(一)中各项的要求。
2.报考体育硕士中竞赛组织专业领域的考生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的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有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若考生为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接收推免生报名。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可以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资格。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按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我校推免生接收办法将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三、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具体方式另行通知)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部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学科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填报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从思想品德、学业情况、综合素质等方面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后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考试。
当考生进入复试阶段,我校还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届时考生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须有应届生注册证明)、大学成绩单、初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
五、初试
(一)准考证的发放时间:2021年12月18日——12月2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提示:建议考生将《准考证》下载保存在本地电脑,可多次打印,研招网系统关闭后将无法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二)初试日期: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考试科目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六、复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科目等待初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及学校招生计划数量制定具体复试录取办法,届时另行通知考生。(届时可在研招网我校主页、我校研究生部主页、我校研究生部微信公众号上获取信息)。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按复试办法规定的方式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享受政策的加分类考生,需满足国家规定的有关条件方可享受加分,复试办法与我校普通类考生相同,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七、调剂
待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提前发布接收考生调剂专业信息及调剂要求。届时考生可通过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八、体检
考生应按我校规定,于复试时到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一)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市相关规定,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并经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我校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和培训。
十一、学制、学习方式、办学地点
(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原则上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制2年,原则上最长学习年限为3年。
(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年,原则上最长学习年限为3年,学习形式一般采取利用周末或节假日等时间集中进行非脱产学习。
(三)我校硕士研究生办学地点均为首都体育学院校本部。
十二、有关费用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全日制学费金额8000元/学年,非全日制学费金额14000元/学年。
(二)住宿费:研究生需要缴纳一定的住宿费,住宿面积符合国家标准,费用金额届时另行通知。
(三)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我校设有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等,更好地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
十三、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1.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
2.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我校及北京市教委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四、其他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及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录取查询等信息均通过以下三种官方渠道发布。
1.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校网站(https://yz.chsi.com.cn/sch/schoolInfo--schId-367861.dhtml)。
2.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网站(https://gs.cupes.edu.cn/)。
3.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微信公众号(cupesyjsb)。
(二)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准确详细填报本人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否则将影响后续系列通知的顺利递达。请保存好准考证,复试及入学报到时备查。
(三)我校部分研究生复试时,需要参加运动专项技能测试,如属该部分考生,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在“备用信息”栏填写运动专项技能测试的项目名称,如:篮球、足球、羽毛球、网球、健美操、体操等。
(四)招生单位信息。招生单位代码:10029,招生单位:首都体育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11号,邮编:100191。
(五)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传真):010-82099034,电子邮箱:yjsb@cupes.edu.cn
首都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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