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导师:王宏

发布时间:2021-11-16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导师:王宏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导师:王宏内容如下,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敬请收藏本站,或下载我们的考研派APP和考研派微信公众号(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费考研资源可以领取,有各种考研问题,也可直接加我们网站上的研究生学姐微信,全程免费答疑,助各位考研一臂之力,争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研究生院校。)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导师:王宏 正文

  王宏,女,教授,院长,硕士生导师。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山东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南京大学经济法学博士。发表论文30余篇,在《法学论坛》2000年第6期发表“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初探”、《法律适用》2003年第5期发表“自然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对合同成立的影响”、《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6年(秋季号)发表“物权请求权若干问题之探析”、《广西社会科学》第2005第10期发表“论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解除”、《学习与探索》2005年第3期发表“人道精神与受刑人婚姻权利保护”、《理论前沿》2006年第20期发表“论政府在实现消费者知情权中的信息义务”、《山东师大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发表“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效力与违约责任”、“ 消费者知情权与消费者保护”、“企业基本问题的法学与经济学分析”、“中国经济法学说评价及其应然趋向”“法官内部考核机制研究”、“公正如何转化为公信”等论文。

  出版专著2部:独著《中国城市房屋拆迁程序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出版;合著《经济全球化与中国经济法》,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出版。主持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消费者知情权研究”(2006-2008年)(06CFZ002)、《中国绿色建筑法律制度研究》(2010-2013) (10CFXJ07)、山东省软科学项目:《山东省环境信息公开实施对策研究》(2008-2009)(2008RKA192)以及其他厅级项目。主编、副主编教材7部。获得校级优秀党员、三八红旗手、大学生良师益友、优秀教师、优秀奖学奖等荣誉。任山东省民商法学会理事、济南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长清区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山东舜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济南仲裁委仲裁员,2010年被评为十佳仲裁员。


  如果发现导师信息存在错误或者偏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以便进行更新完善。()
 

以上老师的信息来源于学校网站,如有错误,可联系我们进行免费更新或删除。建议导师将更新的简历尤其对研究生招生的要求发送给我们,以便考研学子了解导师的情况。(导师建议加QQ-1933508706,以便后续随时更新网页或发布调剂信息。考研派网站和APP流量巨大)联系方式

添加山东师范大学学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考研派小站”,关注[考研派小站]微信公众号,在考研派小站微信号输入[山东师范大学考研分数线、山东师范大学报录比、山东师范大学考研群、山东师范大学学姐微信、山东师范大学考研真题、山东师范大学专业目录、山东师范大学排名、山东师范大学保研、山东师范大学公众号、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山东师范大学考研信息或资源

山东师范大学考研公众号 考研派小站公众号
山东师范大学

本文来源:http://www.okaoyan.com/sdnu/yanjiushengdaoshi_517505.html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