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07-06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港澳台
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内容如下,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敬请收藏本站,或下载我们的考研派APP和考研派微信公众号(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费考研资源可以领取,有各种考研问题,也可直接加我们网站上的研究生学姐微信,全程免费答疑,助各位考研一臂之力,争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研究生院校。)
+南京师范大学 研究生
微信,为你答疑,送资源
微信,为你答疑,送资源
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助学金
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
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普通招考人数计划统计表
95%的同学还阅读了:
2021年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2021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推免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分数线南京师范大学王牌专业排名南京师范大学考研难吗南京师范大学考研调剂信息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名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费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
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正文
2015年南京师范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江苏省属重点大学。学校一贯重视与海外的交流与合作,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是改革开放以后全国首批对外开放高校,是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和国务院侨办首批华文教育基地,与世界上32个国家和地区的170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目前拥有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10个,江苏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5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18个。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37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2个。学科覆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门类。
南京师范大学坐落在六朝古都南京,主源可追溯到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后历经两江优级师范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东南大学、第四中山大学、江苏大学、中央大学、南京大学等时期;其另一源头为1888年创办的汇文书院,后发展为私立金陵大学,1951年与私立金陵女子文理学院(曾称私立金陵女子大学)合并,成立公立金陵大学。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在原南京大学、金陵大学等有关院系的基础上组建南京师范学院,校址设在原金陵女子大学旧址。1984年改办成南京师范大学。目前,学校正在积极创建“综合性强,办学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并为今后建成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国内高水平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南京师范大学是中国高等师范教育的发祥地之一。在百余年发展历程中,著名教育家李瑞清、郭秉文、陈鹤琴等曾先后在此主政,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吴贻芳、词学大师唐圭璋、人文地理学家李旭旦、苔藓学家陈邦杰、心理学史专家高觉敷、艺术大师徐悲鸿、张大千、傅抱石等诸多名家大师曾在此执教。目前更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在此潜心耕耘,著书立说,培育后学。经过一代又一代南师人薪火相继、身教言传,历史性地生成了“严谨朴实”的学术品格,育就了“以人为本”的厚生传统,砥砺出“团结奋进”的拼搏意识,塑造了“追求卓越”的创新精神。学校以“正德厚生、笃学敏行”为校训,形成了“严谨、朴实、奋发、奉献”的优良校风。
欢迎广大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考生报考!
一、报名
(一)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港澳台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
(三)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四)报考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利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5.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何兰园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
电话:(00853)28563533,图文传真:(00853)28563722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报名,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五)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目录详见网址:http://yz.njnu.edu.cn/homepage_zsmldl.jsp
我校招收的港澳台研究生不占用国家下达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招生人数由我校自主确定。
(六)报名办法。
考生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身份证件副本;
(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
(4)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大学本科或硕士阶段成绩单;
(6)教授推荐函;
(7)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点不接受中介机构代理报名。
报考费由报考点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考虑到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以下艺术类专业(仅限港澳台硕士招生)的考生请到我校报名(或函报)并到我校参加考试。
序号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1
音乐学院
135101音乐(专业学位)
所有方向
2
美术学院
130400美术学
03、04、05、08
3
130500设计学
02、03、04、05、06、07、08
4
135107 美术(专业学位)
所有方向
5
135108 艺术设计(专业学位)
所有方向
(七)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 分)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 分);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 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 分);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 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 分)。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 小时(个别科目可多于3 小时,但不超过6 小时)。
(二)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艺术类相关专业的考试由我校自行安排。
时间:2015年4月11日至12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2日进行,开始时间为上午9:00。考试时间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复试安排。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由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自行确定。具体通知四月中下旬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njnu.edeu.cn)上公布。
三、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通知书于2015年6月中旬由我校寄发给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应于2015 年9 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学术型学制一般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一般为2-3年。
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年限一般不超过7年。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国家和我校学位授予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奖学金及学费政策
我校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29 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325 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参照我校内地考生的标准。
八、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九、其他
(一)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的考生答卷均不予评阅。
(二)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其相关费用不退。
(三)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四)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招生单位名称: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319
网址: http://yz.njnu.edeu.cn
联系部门: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5891892、85891893,图文传真:025-85891227
E-Mail: yzb_njnu@163.com
详细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
邮编:210023
南京师范大学
添加南京师范大学学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众号“考研派小站”,关注[考研派小站]微信公众号,在考研派小站微信号输入[南京师范大学考研分数线、南京师范大学报录比、南京师范大学考研群、南京师范大学学姐微信、南京师范大学考研真题、南京师范大学专业目录、南京师范大学排名、南京师范大学保研、南京师范大学公众号、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机上查看相对应南京师范大学考研信息或资源。
本文来源:http://www.okaoyan.com/nanjingshifandaxue/jianzhang_70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