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林业大学生物与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4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2021年南京林业大学生物与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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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林业大学生物与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通知 正文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1年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领导小组
由学院院长、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学科负责人、系主任组成招生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招生复试中相关问题的商讨、协调与处理。
组长:韩建刚、李东
副组长:毛岭峰、陈平
成员:吴永波、段一凡、李萍萍、方炎明、阮宏华、谢寅峰、鲁长虎、李大为、张银龙、王国兵、乔维川
秘书:李想
复试监督小组:
组长李东
成员陈平、项卫东
二、复试工作小组
 1. 学硕复试:以学科或系为单位,由学院或学科、系等相关的负责人任组长。学院根据学科或系提交的复试成员名单中每组抽取5名以上(含5名)本专业(学科)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副高以上为主)组成。分两组进行复试的专业由系或学科提供至少15人复试专家库(可以多提供);分一组进行的专业由系或学科提供不少于10人的复试专家库,其中硕士指导教师有限的专业(少于10人)应提供不少于5人,并确保能参加面试的专家名单。
 2. 专硕复试:由学院统一组织,聘任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任组长,成员由5名以上(含5名)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三、基本原则和方法依据
1. “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 《2021年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及其《南京林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学硕不低于120%,专硕不低于130%。
4.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本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基本要求遵照《南京林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中“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物品及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执行“双机位”和“防锁屏”技术规范要求。
5.复试过程中,实行“三随机”工作原则: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四、复试名单的确定
1. 生物与环境学院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分数 已接收
推免人数
拟招生人数
(含推免生)
071001 植物学 317 0 27(其中竹类所2人)
071002 动物学 356 1 5
071005 微生物学 国家线 0 7(其中林学院4人)
071007 遗传学 333 0 1
071009 细胞生物学 331 0 1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281 0 6
071300 生态学 309 2 37(其中竹类所4人)
077601 环境科学 国家线 0 14
083002 环境工程 国家线 0 13
085700 资源与环境(全日制专硕) 265 0 28
095400 林业(全日制专硕) 国家线 0 70(其中竹类所10人)
 
    2. 复试名单:
    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3. 调剂生:
(1)调剂一般在同一个一级学科内进行,初试成绩应符合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调剂复试要求,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我校的考生,因录取名额、考生个人意愿等原因,复试后未能在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在满足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和调剂要求的情况下,可申请调剂院内相同或相近专业。
(3)对上线人数不足拟录取计划数的学科,从其它相近专业一志愿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或从学院、校外相同与相近专业的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
(4)我院接收全日制普通本科考生的调剂,专硕不可以调剂到科硕、科硕可以调剂到专硕。
(5)当调剂考生被加入复试备选库时,通过历史记录发现其已同意参加其它单位复试的,原则上不再发送复试通知。
五、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1. 复试满分为20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及专业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2. 在专业综合素质考核阶段,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考生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和科技创新表现,有无特别突出创新业绩(如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或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省部级奖励、获得专利情况等)等。
3. 入学考试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折合成100分制)× 0.7 + 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成绩 × 0.2 + 专业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 0.1。
六、拟录取原则
1. 复试成绩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及专业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 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任一项低于60分。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校外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
(4)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5)报名材料弄虚作假。
七、监督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平,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学院复试监督电话:025-85427086。
八、各学科/系面试细则参照附件。
九、如本办法与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冲突的从其文件。本办法最终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林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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