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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船舶与机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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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

数理与信息学院

食品与医药学院

国家海洋设施养殖工程中心

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按国家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我校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200分(管理类联考考生不低于100分),满分为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28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45分。
2021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浙江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yjs.zjou.edu.cn/info/1016/2784.htm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等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二)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按照学校规定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学校学术学位点除海洋生物学(中意项目)外均一级点招生;专业学位点除农业硕士外均一级点招生。
(四)具体各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浙江海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0、海洋生物学070703、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095136-农业(渔业)信息化、食品加工与安全095135(中意项目)不接受同等学力报考。
(四)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及报名流程
(一)报考条件
1.符合国家公布的2021年报考条件和学校相关专业要求(参见《浙江海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研究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二)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
(1)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无法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在国家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进行。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后请考生牢记自己的用户名、密码和报名号。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不予录取。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时间由各省级招办确定。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要准确如实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2)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复试时将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主要用于通知复试、寄发录取通知书等事宜,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等)及联系电话,此信息须确保在2021年8月底前有效。
四、打印准考证
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一)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均分为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
初  试: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复  试: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公布。
(二)在复试前学校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方式为笔试。
(六)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学校各专业体检要求。
六、录取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七、培养模式及学制
(一)各专业(领域)培养模式见各专业(领域)培养方案。
(二)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5-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具体见各专业(领域)培养方案。
八、收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为准,具体见学校计划财务处网站公布标准。
九、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
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一)新生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评,分一志愿考生奖学金和调剂考生奖学金,奖励额度分别为1000-12000元/生和500-5000元/生。
(二)学业奖学金:入学第一年每人均可获得一年级学业奖学金8000元/生;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均可参评,奖励额度4000-12000元/生·年。
(三)国家奖学金: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可参评,20000元/生·年;
(四)国家助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6000元/生·年。
(五)王成海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评,5000元/生·年。
(六)昱雲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评,10000元/生·年;
(七)三助岗位津贴: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均可通过申请、竞聘等方式获得“三助”岗位。
(八)其他奖学金:在学期间,研究生可参评获得优秀干部奖学金、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等。
(九)鼓励并资助研究生申报浙江省教育厅、科技厅和团省委等各类创新科研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生创新创业大赛。
(十)为鼓励优秀考生从事国家海洋事业建设,我校将从考生中优先选拔相关专业的出国交流生,并通过专项经费予以支持。
十、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一、报考咨询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行政楼212 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电  话:0580-8180690;
E-mail:yjsczs@163.com
网  站:http://yjsyzs.zjou.edu.cn/
十二、其他
1.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章程由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的加权总和。
2.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0%+专业课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成绩×40%。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或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合格标准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自行确定。
(二)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60%+复试成绩×40%
其中: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
(六)调剂复试
1.调剂考生选拔
达到2020年国家规定的可调剂基本条件和学校公布的调剂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到我校,各学院从调剂系统中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为了公平、公正、合理选拔调剂考生,现就调剂考生的选拔提出以下原则:
(1)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各学院可根据初试总成绩、统考英语科目成绩以及学生学业水平等遴选依据综合选拔考生。
(2)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暨: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高校,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各学院需提前制定各专业调剂考生选拔原则,并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2.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3.学校各学院每次调剂系统持续开放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
面试内容
针对今年特殊形势,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设计复试内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1.合理设计面试内容,提前准备充足的面试试题。面试试题需包括:考生自我介绍、英语试题、专业试题、考生与面试专家交流等四个模块。
2.面试重点考核考生所掌握的外语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潜力和综合素质等。主要内容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能力,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以及对专业外语的掌握程度,同时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外语能力测试是必测项目,由各学科专业(领域)牵头学院组织实施;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面试过程中要做到“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4.每组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学院面试秘书应做好每位考生的面试记录。
5.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作答情况及面试专家评分记录需一人一订,分批次分次序整理,所有复试过程材料任何人不得改动,待复试录取结束后全部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6.每批次复试可多组同时进行,每场次的面试时间不得超过3个小时,以免考生线上等待时间过长,引起考生焦虑等不稳定因素。
7.同等学力加试需线上完成。各学院提前通知相关考生选择考试科目(加试科目参照《浙江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并将考题需求报研究生院,学院在考试前派专人到研究生院领取试卷,组织考生完成测试,具体时间由学院提前通知考生。
8.对于旅游管理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是必考科目,考试方式按同等学力加试的方式线上完成。
9.在复试过程中的所有环节,需要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环节中须指定秘书对面试过程详细记录,严格面试纪律。相关录音录像和面试记录资料,按考生进行分类整理后,妥善保存。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组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于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需在复试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近照1张。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
5.政审表。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栏中盖有学院党组织公章,在职人员要有该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要有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盖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要有街道办事处盖章(若受疫情影响,有学生提出无法返校盖章的话,需提供相关说明)。
6.报考退役大学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准备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考生可提供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一)复试时间与地点
1.复试时间:不早于2020年4月30日,由各学院根据生源组织情况自行决定,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调剂复试工作不早于2020年5月20日。
2.复试地点:由各学院自行确定,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复试形式
根据国家要求、当前疫情形势、学校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以及学校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面试过程中采用面试专家现场集中的方式。
对于网络远程复试的平台,学校在对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确保满足远程复试要求的基础上慎重选择。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合理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招生政策和标准。
二、复试形式
根据国家要求、当前疫情形势、学校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以及学校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面试过程中采用面试专家现场集中的方式。
对于网络远程复试的平台,学校在对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确保满足远程复试要求的基础上慎重选择。
、复试组织机构
复试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计划和拟录取名单的审定、复试工作录取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工作组、技术保障工作组和舆情监控工作组。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国家、浙江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以及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的招生方案、组织开展命题工作、统筹本学院所有学位点的招生工作,做好研究生招生信息的公开,确保本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进行。
(三)各学院根据按学科(专业)需求和特点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和面试专家组。各组要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校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精准划定学校各专业分数线,具体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备注
070100 数学 288 40 60  
070700 海洋科学 288 40 60  
080200 机械工程 264 37 56  
081500 水利工程 254 34 51 考生一志愿同为照顾专业;否则按国家工学分数线调剂
08200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264 37 56  
082400 船舶与海洋工程 254 34 51 同上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264 37 56  
090800 水产 253 33 50  
120300 农林经济管理 345 49 74  
045100 教育 331 46 69  
086100 交通运输 264 37 56  
095134 渔业发展 253 33 50  
095135 食品加工与安全 253 33 50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253 33 50  
095137 农业管理 272 33 50  
095138 农村发展 253 33 50  
105500 药学 300 42 126  
125400 旅游管理 175 44 88  
退役士兵计划 考生初试成绩在相应学科门类(学科)/专业学位国家线基础上总分降50分,单科降10分。  
 
五、复试过程管理
(一)复试时间与地点
1.复试时间:不早于2020年4月30日,由各学院根据生源组织情况自行决定,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调剂复试工作不早于2020年5月20日。
2.复试地点:由各学院自行确定,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控制在1:1.2~1.5之间。各学院自主确定差额比例,并提前报学校备案。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组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于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需在复试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近照1张。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
5.政审表。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栏中盖有学院党组织公章,在职人员要有该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要有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盖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要有街道办事处盖章(若受疫情影响,有学生提出无法返校盖章的话,需提供相关说明)。
6.报考退役大学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准备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考生可提供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四)专业课测试
原复试阶段进行的线下专业课测试调整为面试过程中以口试的方式完成。
(五)面试内容
针对今年特殊形势,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设计复试内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1.合理设计面试内容,提前准备充足的面试试题。面试试题需包括:考生自我介绍、英语试题、专业试题、考生与面试专家交流等四个模块。
2.面试重点考核考生所掌握的外语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潜力和综合素质等。主要内容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能力,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以及对专业外语的掌握程度,同时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外语能力测试是必测项目,由各学科专业(领域)牵头学院组织实施;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面试过程中要做到“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4.每组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学院面试秘书应做好每位考生的面试记录。
5.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作答情况及面试专家评分记录需一人一订,分批次分次序整理,所有复试过程材料任何人不得改动,待复试录取结束后全部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6.每批次复试可多组同时进行,每场次的面试时间不得超过3个小时,以免考生线上等待时间过长,引起考生焦虑等不稳定因素。
7.同等学力加试需线上完成。各学院提前通知相关考生选择考试科目(加试科目参照《浙江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并将考题需求报研究生院,学院在考试前派专人到研究生院领取试卷,组织考生完成测试,具体时间由学院提前通知考生。
8.对于旅游管理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是必考科目,考试方式按同等学力加试的方式线上完成。
9.在复试过程中的所有环节,需要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环节中须指定秘书对面试过程详细记录,严格面试纪律。相关录音录像和面试记录资料,按考生进行分类整理后,妥善保存。
(六)调剂复试
1.调剂考生选拔
达到2020年国家规定的可调剂基本条件和学校公布的调剂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到我校,各学院从调剂系统中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为了公平、公正、合理选拔调剂考生,现就调剂考生的选拔提出以下原则:
(1)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各学院可根据初试总成绩、统考英语科目成绩以及学生学业水平等遴选依据综合选拔考生。
(2)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暨: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高校,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各学院需提前制定各专业调剂考生选拔原则,并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2.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3.学校各学院每次调剂系统持续开放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拟录取考生在现居地规定级别的医院自行完成体检,体检结果原件(电子版)发至拟录取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有特殊需要的学科专业(领域)可根据本学科专业(领域)特点,提出具体体检要求。
(八)咨询服务
1.各学院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2.各学院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六、复试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的加权总和。
2.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0%+专业课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成绩×40%。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或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合格标准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自行确定。
(二)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60%+复试成绩×40%
其中: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
七、录取
(一)录取工作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坚持复试淘汰制度。
2. 坚持实事求是。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者,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严格执行下达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工作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工作程序
1. 各学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及招生计划等,提出待录取名单。
2.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教育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3.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复试录取纪律和要求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学院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研考复试工作。
(二)建立完善复试组织机构,做好复试工作准备,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
(四)进一步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健全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严肃处理。
(五)各学院应加强人员管理,原则上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复试小组成员,并加强对复试专家的培训,使专家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报考研究生的教师应回避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六)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以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要做好复议工作。
(七)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学院、不同专业要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各学院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八)各学院要指派专人负责复试期间舆情监控,及时汇报相关情况。
(九)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网络复试期间网络安全、通畅、平稳,并做好网络保障和应急预案。
(十)各学院提前与复试考生联系,核实考生是否具备远程复试条件,提醒考生做好复试期间自我防疫。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要做好兜底支持保障。
(十一)学校研究生院公布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同时各学院公布考生咨询及申诉电话,并保证畅通。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580-8180690。
九、其他
1.本复试工作办法按规定报浙江省主管研究生招生部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2.本办法自2020年4月24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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