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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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是一个不错的学院,深受考研人的追捧,本校每年会有数千名研究生招生的名额,研究生报考录取比在3:1左右,难度中等,部分热门的研究生专业研究生报考录取比会更高一点, 行政法学院是学校里比较好的一个院系,请各位准备报考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学注意,该院系有以上多个专业在招生研究生,欢迎各位同学报考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强烈建议各位准备考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学准备一些基本的历年考研真题、研究生学姐学长的笔记、考研经验等等(考研派有考研经验频道,也有考研派微信公众号、考研派APP等产品平台,里面有不少研究生会免费解答你的考研问题,助你考研一臂之力)
西北政法大学保研:2018年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推免生招生工作直接关系到生源质量,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现根据《西北政法大学接收2018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对我院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安排如下:一、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王周户
成员:姬亚平李瑰华贺乐民常安
二、复试时间:2017年10月12日上午9点
三、复试地点:北校区研究生教育院二楼宪法与行政法学科办
四、复试内容:
总成绩=专业课笔试+面试成绩
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150分,宪法与行政法各75分;
面试成绩100分(外语口语听力30分+专业课70分)
五、招生计划
33人,含宪法、行政法、军事法三个方向
六、录取
1.采用等额复试办法,但总成绩低于150的不予录取。
2.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公示7天,并报研究生教育院审核。
3.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监督
复试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有异议者可以向学校纪委和研究生教育院举报。
八、咨询电话:
姬老师18966910980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介绍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所属一级学科:法学
学科专业代码:030103
所在单位:行政法学院
导师组负责人:王周户教授
学科专业简介
西北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科历史悠久,桃李满天下。自1988年国务院批准在我校设立全国第一个法学本科行政法专业以来,经过近29年的发展,本学科已经发展成为以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为核心,集教学、科研为一体,本科生、研究生培养并重的国内一流学科。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点设有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军事法学三个研究方向。导师队伍由23名年富力强的专任教师组成,含博士生导师4人、教授10人、副教授13人,具有博士学位18人,10人被评为省级、校级教学名师和师德先进个人。由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博士生导师、法治陕西协同创新中心主任王周户教授担任导师组组长。
本学科秉持面向实践、面向社会、面向基层和西部的理念,坚持学术研究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经常参与省市的地方立法工作,部分导师担任省市政府机关和多家法院顾问或专家咨询委员,每年为各级国家机关举行相关法律讲座近百次,代理各类案件数十起。学科注重提升科研能力,目前学科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十四项,年均发表 CSSCI期刊论文20篇左右,形成了公法与国家治理、地方政府法治建设、党内法规研究、人权法研究等较为稳定的研究领域,并有相关研究成果刊于《新华文摘》、《中国法学》、《民族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教育研究》、《中国土地科学》、《中国行政管理》等权威刊物。
本学科在管理上坚持从严管理和过程管理的原则。首先,立足于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定期研究和修订培养方案。其次,实行了学生和导师之间的双向选择制度。再次,探索课程组教学,即一门课程由数名老师联合承担,每人根据自己的研究特长讲授相应的部分。复次,认真落实研究生实训制度,实训之前召开动员会,实训中召开检查会,实训结束召开汇报会。最后,严把学位论文关,通过开题、预答辩、重复率检测、外审、严格答辩等环节保证了论文质量。这些措施有力地提高了人才培养水平。老师们坚守育人为先的人才培养理念,恪尽职守,认真教学,既对学生严格要求,又关心学生成长,建立了良好的师生关系。
辛勤的努力换得硕果累累。我们的研究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毕业后就业于全国各地的公、检、法、司和党政机关、高等教育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发挥了专业优势,为依法治国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为母校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的师资力量
指导教师王周户,教授,西北大学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代表作有《实现行政决策程序的法治化》(《理论与改革》2014年第6期,《新华文摘》2014年全文转载)、《论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及其与刑罚的适用关系》(《法律科学》2011年第3期)、《行政复议的功能应当是解决行政纠纷》(《行政管理改革》2011年第 9 期)。
姬亚平,教授,西安交通大学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行政法学院院长,陕西省宪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安市人民政府等单位法律顾问,陕西省第五届十大中青年法学家。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党内法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代表作《质疑公务员法八大问题》(《法学》2005年第7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行政决策程序中公共参与研究》(《浙江学刊》2012年第3期,人大复印资料《宪法行政法》全文转摘)、《行政证据制度建构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
常安,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行政法学院副院长,入选校“长安学者”特聘岗位,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与国家建构、边疆民族法律问题。代表作《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宪制变迁》(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5年版)、 《西藏民主改革:现代政治秩序建构及法理解读》(《民族研究》2014年第1期))、《国家建构视野下的清末民初地方自治》(《清华法治论衡》2013年第1卷)、《改革背景下的当代中国宪法变迁》(《法律科学》2010年第2期).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省部级课题3项,获国家民委优秀成果奖、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科研奖励5项,获评陕西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陕西省普通高校人文杰出英才、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李瑰华,教授,科研处处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省政府行政复议应诉咨询组成员,西安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西安市长安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主讲行政执法、行政诉讼等课程。在《法学家茶座》《法学杂志》等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出版著作三部。长期从事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积极开展实证性和应用性研究,承担多个省部级项目和横向协作课题。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的教学成果获2018年陕西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专著《指导性行政案例研究》获2013年高校人文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李大勇,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行政法学院副院长。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政策。陕西省“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西北政法大学“长安青年学者”特聘岗位、西北政法大学“青年教学名师”。主持国家社科项目《行政诉讼司法政策研究》1项,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代表作:《论司法政策的正当性》(《法律科学》2017年第1期)、《谣言、言论自由与法律规制》(《法学》2014年第1期)、《行政行为分类的逻辑考量》(《法律科学》2013年第5期)、《司法政策论要——基于行政诉讼的考察》(《现代法学》2014年第5期)。
贡世康,教授,硕士,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代表作《对完善我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的几点认识》(《攀登》2008年第5期)、《行政许可范围之研究》(《西北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论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制度》(法律出版社2014)。
褚宸舸,教授,浙江大学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毒品滥用防治专家委员会委员,《禁毒法》修改工作小组成员、全国青联委员,陕西省青联常委,西安市法学会禁毒法学研究会会长,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宪法学说史、人大制度、禁毒法学、青少年法学。代表作《中国禁毒法治论》(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5)、《论法律起源研究的中国化》(《法制与社会发展》2011年第2期)、《“专政”与“宪政”》(《环球法律评论》2012年第6期)、《论答复法律询问的效力》(《政治与法律》2014年第4期)。
管华,教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教育学博士后。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西北政法大学共建)执行主任,人权研究院副院长,校“党内法规研究”青年学术创新团队主持人。研究方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教育法学、党内法规。中国宪法学会理事,中国立法学会理事,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教师继续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兼职律师。代表作为《儿童权利研究——义务教育阶段儿童的权利与保障》(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被遗忘的“开国大典”——评七五宪法的遗产》(《人大法律评论》2010年卷)、《中小学布局调整如何通过法律之门》(《教育研究》2015年第1期)、《异地高考权及其实现》(《高等教育研究》2015年第1期)、《从权利到人权——或可期待的用语互换》(《法学评论》2015年第2期);《党内法规质量评估标准研究》,《学习与实践》2017年第7期;《教育法治四十年:回顾与展望》,《法学评论》2018年第4期;《高考加分政策的宪法规制》,《南京师范大学学报》2019年第3期。
彭涛,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兼职律师。自获评副教授职称以来主持国家社会科学项目一项,教育部项目一项,中国法学会项目一项,其它项目2项。发表论文CSSCI类核心期刊12篇,其中法律类CSSCI论文5篇。法学核心期刊论文一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获得陕西省人民政府奖励一次,教育厅奖励一次,中国法学会奖励一次,其它校级等等奖励6次。近年代表性论文有《论基层信访考核指标体系的设定》,《法律科学》2014年第6期;《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冲突处理规则》《法律科学》2016年第6期;《规范管制性征收应发挥司法救济的作用》,刊于《法学》2016年第4期。2009年开始律师执业,目前为陕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局)法律顾问、陕西省工商局法律顾问、西安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商洛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王德星,副教授,学士,行政法教研室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代表作《行政法学》(副主编,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研究》、《现代政府与行政裁量权》(法律出版社2010)、《矿业权主体变更及加强监管研究》(国土资源部委托专项课题研究分报告2013年6月)。
候西勋,副教授,学士,宪法教研室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学。代表作《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宪政建设的原动力》(《理论导刊》1999年第5期)、《宪法学概论》(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村民自治法律制度的完善》(《汕头大学法学评论》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2009)。
薛西丽,副教授,硕士, 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学。代表作《“一国两制”下的中国法制体系特点初探》(《中国法学》1999年第12期)、《港澳基本法导论》(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农民的权利和义务》(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
王丹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 ,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代表作《日本行政诉讼类型法定化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12)、《私人行政——法的统制的比较研究》(合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诉讼类型在日本行政诉讼法中的地位和作用》(《法律科学》2006年第3期)。
安子明,副教授,华中科技大学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学与公共管理学。代表作《参与式诉讼的社会机理与政治架构》(《法律科学》2012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诉讼法、司法制度》2012年第12期全文转载)、《政府体制改革中的“托管模式”研究》(《中国行政管理》 2011年第4期)、《土地规划制度的权力结构分析》(《中国土地科学》2013年第4期)。
杜国强,副教授,中山大学管理学博士(法律与行政),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代表作《街头官僚的行动逻辑与裁量治理》(《西北法律评论》第6卷,陕西人民出版社2011)、《地方政府行政决策裁量权的公法控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2年第1期)、《私人代履行:从契约经济学的角度出发》(《西北大学学报》2012年第6期)。
汤洪源,副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代表作《中国政府在社会权保障中的职责》(《世界宪法研究》第3辑,中国环球文化出版社2011)、《中英规划督察制度之比较与借鉴》(《城市规划》2011年第4期)、《动态定性、分段监管——欧盟煤灰污染监管立法与启示》(《环境保护》,2011年第2期)。
杨永康,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军事法。代表作《美国宪法军事条款的渊源与变迁》(法律出版社2012)、《美国宪法制订过程中关于军事问题的辩论》(《法学杂志》2012年第8期)、《美国军人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与运作》(《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2年第8期)。
郑宁波,副教授,硕士,研究领域是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代表作有:《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缺陷与完善》(《西北大学学报》2017,1);《社会管理创新视域下提升政府公信力研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2014,3);《论国家审计的性质》(《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14,4)。
胡晓玲,副教授,东南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主要从事行政权的社会化及行政组织法理论与实务研究。代表作有:《行政权社会化的边界界定理论探析》,《行政论坛》2015年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中国式农地征收补偿的困境及其出路探寻——基于法条及实践的观察》,《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期;《行政权社会化之逻辑理路及其当代转换》,《学术界》2018年第6期等。
周敏,副教授,韩国庆尚大学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程序、行政诉讼。代表作:《政府职能转变背景下的行政程序走向》,《法律科学》2015年第4期,《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16年第3期全文转载;《法治国家背景下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中公众参与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6年第2期;《政府职能转变视角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法律问题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16年第6期。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的联系方式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的联系方式学院办公室:029-88182640 | 教务办公室:029-88182645 | 辅导员办公室:029-88182293 88182643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邮编:710063(雁塔校区) 西安市西长安街558号 邮编:710122(长安校区)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的介绍
行政法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88年7月的行政管理(行政法)系,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第一个法学本科行政法专业(系),1999年9月组建为法学三系,2006年10月成立行政法学院。经过三十余年的建设,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已经成为以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监察法学、党内法规为核心,集教学与科研为一体,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并重的、公法特色鲜明、规模较大的专门学院。为了适应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西北政法大学于2019年6月为行政法学院挂牌纪检监察学院,学院成立了监察法教研室,努力建设纪检监察学科。行政法学院现设法学(行政法学方向)本科专业和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2个硕士点。现有本科生800余名,研究生100余名。学院现有教职工51人,专业课教师40人,包括教授10人、副教授14人,具有博士学位31人。
学院设有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监察法学四个教研室和地方政府法制、军事法、教育法、禁毒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与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等研究机构。在学校的本科生培养工作方面,承担全校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3门核心课程和国家赔偿法学、公务员法、军事法、公务员法、港澳基本法、行政程序法、人权法等课程的教学任务,承担法学(应用型、复合型卓越人才培养基地)专业本科生的培养任务。
学院的宪法与行政法学科为陕西省省级重点学科,行政法学教学团队为省级教学团队,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为省级精品课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与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团队为校级青年团队,“地方政府法制研究基地”为校级基地。学院教师每年在CS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获批主持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近年来,学院与西安市高新区管委会、莲湖区城管执法局、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合作进行横向课题研究。
在人才培养方面,经过长时期的办学实践,形成了扎实的教风和学风,学院围绕着应用型、复合型卓越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工作,不断进行课程内容体系改革和教学方法探索,大力推进诊所式法学教学,促进和提高了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学院经常性地举办各类学术讲座和学术沙龙,支持学生创办学生学术刊物《知行学刊》,为学生提供科研训练平台。设立了“知行”奖学金,鼓励学生走出校门,参与社会实践和法律实践。
我院已培养了二十七届(1992-2018)共6000余名法学本科生和二十四届(1995-2018)研究生,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公检法司及党政机关或企业、律所,多数从事党务、行政管理、司法工作,成为各单位的业务骨干,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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