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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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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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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考研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30103]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西北民族大学
招生年份:2021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法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0)不区分方向
招生人数: 2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21)法学综合
④(846)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或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3)日语
③(721)法学综合
④(846)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备  注: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简介
 
  2006年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获得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开始招生。2009年4月该学科被确定为西北民族大学校级重点学科。学科点成员的年龄、职称结构较为合理,学术造诣较深,具有良好的团结合作精神。本学科点秉持和发扬优良学风,密切关注我国宪政与行政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突出研究重点,发挥专业优势,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稳定而富有特色的研究方向:
1.宪法学原理以及宪法监督制度研究
  本方向主要研究宪法学的基本原理、中外宪政制度;宪政建设的价值取向、运作过程和发展规律的理论和实践;中外人权原理及实践。
2.行政法学与政府法治研究
  行政法与政府法治研究方向以建设法治政府为视角,主要研究中外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地方政府法治和部门行政法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3.地方立法与地方人大制度研究
地方立法与地方人大制度建设研究方向重点研究地方立法的理论和实务活动,跟踪当地最新立法实务活动,如立法论证、立法评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制度,以及地方的人大选举、质询、监督等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等问题。
4.民族地区行政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
民族地区行政法治研究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基础,主要研究有关民族地方立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制度、民族地区行政法治以及少数民族习惯法及其法律文化。
   本学科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需要,着力培养面向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能承担国家机关、高等院校、立法和行政执法与审判检察及教学、科研、咨询和执行性等工作;以及具有独立从事宪法学、行政法学教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公法专门人才。
围绕上述研究方向,本学科点致力于加强宪法学、行政法学等学术领域之间的融合与互补,注重创新性研究,形成了一批标志性的科研成果。近年来该学科点教师近年承担国家或省部级法学研究项目10余项,获得省部级成果奖12项;在国家核心杂志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取得了一批有一定影响和应用价值的学术成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学术研究方向。本学科点的教师还担任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以及省级学术团体的常务理事或理事,积极参加法治实践和社会服务活动,注意加强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协作与交流,多次参加人省市级人大及政府法制机构组织的立法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为决策部门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与对策,努力使理论研究与社会效应相适应。多名教师为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富有十分防丰富的时间经使本学科形成了一支良好的双师型(法学教师+实务律师或立法顾问)队伍。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30103] 学术学位

专业信息

所属院校:西北民族大学
招生年份:2019年
招生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所属学院:法学院
所属门类代码、名称:[03]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代码、名称:[01]法学

专业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01宪法学
02行政法学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203日语
选一
③705法学综合
④811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备  注:
本专业旨在培养通晓宪法与行政法基本原理、民主宪政、行政法制、国家政权建设、立法与地方立法以及民族法制建设方面的基础知识,从事理论研究、立法工作和政府行政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立足西部民族地区,面向全国招收具有强烈法律意识、崇尚法治精神、献身于民族地区宪政建设、政府法制建设和民族法制建设方面的学子。
  本专业分三个方向,一是民族区域自治与民族法学研究;二是地方人大制度与民族自治地方政权建设;三是行政法与民族地区政府法治。本专业导师组有导师7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5人。法学院前任院长马玉祥教授现任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甘肃省人民政府参事、甘肃省法学会副会长。近两年来,导师组主要成员完成或正在完成国家社会科学规划课题3项次,省部级课题10项,出版专著6部。在行政法学和地方立法研究方面,由于甘肃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甘肃省《人大研究》有关专家的加盟,注入了新的活力,在地方人大制度研究和民族地区政府法治研究方面显示出明显的优势。导师组主要成员完成了关于人大制度建设、行政法制建设方面的课题和著作,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在民族法学和民族法制建设研究方面,特别是在少数民族习惯法和宗教法方面的研究已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马玉祥教授、张谦元研究员、张朝霞教授被聘为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参与地方立法的论证与咨询工作,法学院因此被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确立为“甘肃地方立法研究基地”。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简介
 
  2006年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获得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开始招生。2009年4月该学科被确定为西北民族大学校级重点学科。学科点成员的年龄、职称结构较为合理,学术造诣较深,具有良好的团结合作精神。本学科点秉持和发扬优良学风,密切关注我国宪政与行政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突出研究重点,发挥专业优势,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稳定而富有特色的研究方向:
1.宪法学原理以及宪法监督制度研究
  本方向主要研究宪法学的基本原理、中外宪政制度;宪政建设的价值取向、运作过程和发展规律的理论和实践;中外人权原理及实践。
2.行政法学与政府法治研究
  行政法与政府法治研究方向以建设法治政府为视角,主要研究中外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地方政府法治和部门行政法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3.地方立法与地方人大制度研究
地方立法与地方人大制度建设研究方向重点研究地方立法的理论和实务活动,跟踪当地最新立法实务活动,如立法论证、立法评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制度,以及地方的人大选举、质询、监督等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等问题。
4.民族地区行政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
民族地区行政法治研究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基础,主要研究有关民族地方立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制度、民族地区行政法治以及少数民族习惯法及其法律文化。
   本学科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需要,着力培养面向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能承担国家机关、高等院校、立法和行政执法与审判检察及教学、科研、咨询和执行性等工作;以及具有独立从事宪法学、行政法学教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公法专门人才。
围绕上述研究方向,本学科点致力于加强宪法学、行政法学等学术领域之间的融合与互补,注重创新性研究,形成了一批标志性的科研成果。近年来该学科点教师近年承担国家或省部级法学研究项目10余项,获得省部级成果奖12项;在国家核心杂志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取得了一批有一定影响和应用价值的学术成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学术研究方向。本学科点的教师还担任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以及省级学术团体的常务理事或理事,积极参加法治实践和社会服务活动,注意加强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协作与交流,多次参加人省市级人大及政府法制机构组织的立法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为决策部门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与对策,努力使理论研究与社会效应相适应。多名教师为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富有十分防丰富的时间经使本学科形成了一支良好的双师型(法学教师+实务律师或立法顾问)队伍。
专业名称: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专业代码:030103     门类/类别:法学     学科/类别:法学

开设专业院校:

北京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山西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大学 东北大学 延边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吉林大学 黑龙江大学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社会科学院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扬州大学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 河海大学 苏州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常州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南京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宁波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大学 安徽大学 厦门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 华东交通大学 烟台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大学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武汉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中南民族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湖南工业大学 中南大学 湘潭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 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 深圳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海南大学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 四川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贵州民族大学 云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兰州大学 西北民族大学 甘肃政法学院 青海民族大学

专业解析: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是部门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属公法范畴。
宪法学是以国家根本法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科学。它通过对宪法的基本要领和基本原则、公民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根本制度等问题的研究,为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公务活动、其他部门法学和政治学等学科的研究提供理论指导。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行政法学是以行政法规范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科学。它通过对行政法的概念、原则及其所确定的关系和相关制度等问题的研究,为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理论指导,为行政法治服务。在50年代,本学科统称“国家法”。后来分为宪法学和行政法学并列的两个二级学科。1997年修改培养研究生专业目录,将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会合为一个学科。

此专业大学排名:

0301 法学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参评38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44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评选结果
1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A+
2 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A+
3 10001 北京大学 A
4 10003 清华大学 A
5 10276 华东政法大学 A
6 10486 武汉大学 A
7 10652 西南政法大学 A
8 100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9 10183 吉林大学 A-
10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A-
11 10284 南京大学 A-
12 10335 浙江大学 A-
13 10384 厦门大学 A-
14 105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15 10611 重庆大学 B+
16 10726 西北政法大学 B+
17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B+
18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B+
19 10055 南开大学 B+
20 10140 辽宁大学 B+
21 10246 复旦大学 B+
22 10285 苏州大学 B+
23 10319 南京师范大学 B+
24 10422 山东大学 B+
25 10530 湘潭大学 B+
26 10533 中南大学 B+
27 10558 中山大学 B+
28 10610 四川大学 B+
29 10034 中央财经大学 B
30 1004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B
31 10151 大连海事大学 B
32 10212 黑龙江大学 B
33 10247 同济大学 B
34 10272 上海财经大学 B
35 10357 安徽大学 B
36 10421 江西财经大学 B
37 10423 中国海洋大学 B
38 10459 郑州大学 B
39 10532 湖南大学 B
40 10542 湖南师范大学 B
41 10589 海南大学 B
42 10651 西南财经大学 B
43 11066 烟台大学 B
44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B-
45 10353 浙江工商大学 B-
46 10386 福州大学 B-
47 10475 河南大学 B-
48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B-
49 10559 暨南大学 B-
50 10561 华南理工大学 B-
51 10590 深圳大学 B-
52 10592 广东财经大学 B-
53 10673 云南大学 B-
54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B-
55 10730 兰州大学 B-
56 11406 甘肃政法学院 B-
57 11835 上海政法学院 B-
58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C+
59 10030 北京外国语大学 C+
60 10075 河北大学 C+
61 10108 山西大学 C+
62 10126 内蒙古大学 C+
63 10254 上海海事大学 C+
64 1027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C+
65 10280 上海大学 C+
66 10385 华侨大学 C+
67 10511 华中师范大学 C+
68 10657 贵州大学 C+
69 10755 新疆大学 C+
70 11078 广州大学 C+
71 11646 宁波大学 C+
72 1184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C+
73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C
74 10028 首都师范大学 C
75 10065 天津师范大学 C
76 10125 山西财经大学 C
77 10166 沈阳师范大学 C
78 10173 东北财经大学 C
79 10251 华东理工大学 C
80 10294 河海大学 C
81 10394 福建师范大学 C
82 10484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C
83 10524 中南民族大学 C
84 10656 西南民族大学 C
85 10674 昆明理工大学 C
86 11117 扬州大学 C
87 11832 河北经贸大学 C
88 10009 北方工业大学 C-
89 10011 北京工商大学 C-
90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C-
91 10270 上海师范大学 C-
92 10327 南京财经大学 C-
93 10346 杭州师范大学 C-
94 10378 安徽财经大学 C-
95 10497 武汉理工大学 C-
96 10574 华南师范大学 C-
97 10593 广西大学 C-
98 10602 广西师范大学 C-
99 11065 青岛大学 C-
100 11482 浙江财经大学 C-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考研科目:
考试科目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 1 英语一或 203 日语
③ 607 经济法学
④ 802 法学综合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考研参考书:
王磊《宪法的司法化》《选择宪法》
周叶中《宪法》
肖蔚云《宪法学概论》
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罗豪才、湛中乐《行政法学》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自考版)
王名扬《美国行政法》 《中国审判案例要览》(行政审判案例卷),国家法官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课上推荐参考书之一)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就业去向:
随着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法制建设也处在一个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不但需要宪法、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的制定或修改,而且急需加速对行政管理法规的制定或修改,加强对行政法学的研究,搞好国家机关的建设和体制改革,使国家机关更好地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以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克服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拖拉和官僚主义的作风。使我国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成为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效率极高、办事公正而又廉洁的机关和工作人员。特别是我国“入世”以来,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各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尤为突出。同时这也对高校培养高层次法学专业人才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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