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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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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
    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00名,最终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及培养模式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4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我校不招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我校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全日制硕士学位(非全日制不接收推荐免试考生),申请攻读学术学位的优秀推免生可以直接申请我校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具体申报时间及办法详见《沈阳农业大学“直接攻博”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方案》《沈阳农业大学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四、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和招生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特殊专业的基本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1年9月4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修完所报考专业的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在复试之前提交成绩单;
    ②外语须通过国家大学四级(425分)或国家公共外语三级考试,须在复试之前提交相关证明;
    ③须征得导师同意,获得导师推荐信。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第十一章第七十八条规定,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考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报考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最后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能补报,也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2)网上信息填报要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网上填写信息时务必详细填写本人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以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以确保在录取时能保持畅通的联系。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后,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②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③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④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有关事宜以辽宁省高中等教育考试委员会统一要求为准。
    ⑥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无法提供确认所需相关材料的不能通过报考。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及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关规定执行。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确认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网上报名编号。
    ②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证书,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国家承认本科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由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或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由补本课程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补修8门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证明及导师推荐信。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④在校研究生报考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证明。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
    (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五)初试1.初试地点
    考生按照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2.初试时间
    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注: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六)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在复试前(2021年3月)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2.复试相关要求
    (1)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的材料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或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或补本课程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补修8门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证明及导师推荐信、或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或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报考的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经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具备复试资格。如考生对复试资格审查有疑义,可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如认证证明符合要求,具备复试资格,如仍不符合要求,不具备复试资格。
    (2)复试内容和要求:我校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主要考专业课,面试主要考基本素质、外语、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还要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有关复试和加试具体要求见招生章程附录。
    (3)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体检及录取1.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2.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工作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合同,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论是定向就业还是非定向就业均必须在校脱产学习。
    五、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暂定为8000元/年(以辽宁省发改委批复为准),全日制专业
    学位硕士研究生中会计硕士学费15000元/年、风景园林硕士学费为12000元/年,其他全日
    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暂定为8000元/年(以辽宁省发改委批复为准)。非全日制会计
    硕士研究生学费20000元/年、风景园林硕士研究生学费15000元/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
    位硕士研究生学费12000元/年。
    (二)奖助体系
    1.我校对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
    (1)研究生助学金:学术学位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助研津贴三项组成,900元/月;专业学位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组成,700元/月。按月发放,前两年每年发放10个月,第三年以实际在校月份(不包括寒暑假)发放。
    (2)校长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6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推免至我校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一等校长奖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第一志愿考生一年级可申请二等校长奖学金,通过我校校内调剂录取的学生可申请三等校长奖学金。
    (3)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每生每年6000元,二等每生每年5000元,三等每生每年3000元,奖励覆盖面为40%—60%,每学年评选一次。
    (4)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年,每学年评审一次。
    (5)优秀学术论文和学术报告奖:学校每年评选一次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给予1
    万元/篇至5万元以上/篇的奖励;每年评选一次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报告奖,给予1千元/篇至
    5千元/篇的奖励。
    (6)“三助一辅”津贴。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鼓励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并发放相应的津贴,提高研究生在学期间福利待遇。
    2.我校对推免生给予优惠待遇
    (1)学术学位硕士推免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一、二、三年级考核合格后均可获得硕士生一等校长奖学金(6000元/年,3年可得18000元),且入学当年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20000元);满足硕博连读条件的,博士期间考核合格后可连续四年获得博士生一等校长奖学金(10000元/年,硕博6年合计可得52000元),且优先推荐其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
    (2)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一年级可获得硕士生一等校长奖学金(6000元/年),且入学当年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20000元)。
    3.全日制定向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不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六、其它
    (一)目录中列出招生学院联系电话,考生咨询有关事宜可与招生学院联系。学校不组织研究生考前辅导班。考生可在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招生信息网
    (http://grs.syau.edu.cn/ZhaoSheng/)下载历年专业课试题,供考生复习参考。
    (二)研究生招生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执行。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邮政编码:110866联系单位: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8487057传真:024-88487078
    联系人:马老师胡老师电子邮箱:10157yz@163.com
研[2020]25 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科:
 为强化基础、突出综合能力考查,进一步优化考试科目和内 容的整体设计,力争使业务课考核范围能够覆盖本学科专业骨干  课程的核心内容,提高科目和内容设置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 性,我校在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中,进一步推进招生
考试科目改革,凝练各专业考试科目,开展我校 2021 年招生专业
目录审定工作。现将审定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定原则
有利于选拔人才,有利于吸引生源,有利于考生复习。招生 单位自命题的科目原则上按一级学科(群)设置考试科目,各考 试科目凝练考试内容。
二、审定内容
(一)招生专业
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及教指委指导意见,结合我校最新确定的 硕士研究生学位授权点情况及本单位招生实际需求,招生专业进 行调整更改。学院对连续三年未招生专业,及时调整删减。
(二)招生研究方向
学术学位专业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2018 版)中学科、学术方向设置招生研究方向;专业学位(农业硕士、兽医硕士、会

计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电子信息硕士、能源动力硕士、土木水利硕士、生物与医药硕士),不区分招生研究方向。
(三)各专业拟招生人数
各招生专业根据上一年度招生人数、研究生就业情况、学科现有条件、指导教师课题及经费情况,填报 2021 年计划招生人数, 以供学校编制计划时参考。
(四)考试科目
1. 初试科目
①根据一级学科(群)设置考试科目原则及国家招生专业目录文件要求,各学科结合学科发展及国家、相关教指委文件要求, 自主确定下设招生专业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同一一级学科下设的招生专业,原则上按照一级学科(群)设置相同考试科目。
②凝练专业学位农业硕士考试科目,在农业知识综合科目中,再考察三个独立科目,各专业根据农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提 供的考试内容指导意见,选择一个综合性强、突出体现考生基础 识水平的科目进行考察,并根据新调整的考试科目编制考生大纲。
2. 复试专业课
同一一级学科下设的招生专业,可根据二级学科学习内容或 研究方向不同,设立不同的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相近学术学位 与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复试科目进行统一。
(五)命题教师
根据国家要求,自命题各科目必须成立 2 人以上的命题小组。各硕士研究生招生一级学科需在确定本学科考试业务课后,每科自命 题考试科目提供 3 名预备命题教师如无法提供 3 名命题教

师,则调整该专业的自命题考试科目将命题教师姓名、联系电话报研招办备案,供后期成立命题小组使用。
三、材料提交
(一)需提交材料
1.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设置审定表(附件 1);
2.各专业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模板见附件 2),考试科目与 2020 年不变且考试大纲不变的不用重复提交。
(二)提交时间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设置审定表》需经学科、主管研究生院长、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并签字, 于 7 月 6 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招生科。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科2020 年 6 月 30 日
沈阳农业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调剂负责人联系方式 调剂名额
 
 
工程学院
082803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姓名:王帅
手机:13940352153
1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全日制、非全日制)
全日制:1 非全日制:若干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硕士
 
(非全日制)
 
 
姓名:姜凤利 手机:15566030403
 
非全日制:若干
 
085800
能源动力硕士
 
(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若干
 
 
水利学院
 
081502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姓名:孙迪
手机:15040267556
 
1
 
085900
土木水利
(全日制、非全日制)
全日制:4 非全日制:若干
 
 
 
食品学院
 
097203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姓名:程顺昌
 
李丽
 
手机:13840535014
 
18640306640
 
2
 
 
095135
 
食品加工与安全
 
(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若干
 
生物科学技术学院
 
086000
 
生物与医药
(全日制、非全日制)
 
姓名:张昶
手机:18302487860
 
全日制:1 非全日制:若干
 
 
 
农学院
 
095131
农艺与种业
 
(全日制、非全日制)
 
 
姓名:乔延艳
手机:15040051074
全日制:5 非全日制:若干
 
095138
农村发展
 
(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若干
 
 
 
 
园艺学院
 
090900
 
草学
 
 
 
姓名:赵珺
手机:13998867151
 
1
 
095131
农艺与种业
 
(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若干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全日制)
 
全日制:1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调剂负责人联系方式
 
调剂名额
 
 
 
 
土地与环境学院
 
077601
 
环境科学
 
 
 
姓名:苏欣
 
手机:13322455049
 
1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1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全日制、非全日制)
全日制:1 非全日制:若干
 
 
 
 
 
畜牧兽医学院
 
095133
畜牧
 
(全日制)
 
 
 
姓名:宋纯龙 手机:18809865531
 
全日制:4
 
095134
渔业发展
 
(全日制)
 
全日制:3
 
095200
兽医硕士
 
(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若干
 
 
 
 
 
林学院
 
 
095300
 
风景园林
 
(非全日制)
姓名:王青娜(全日制) 手机:13889269539
姓名:孟焕(非全风景园林) 手机:18641960873
姓名:邓继峰(非全林业)
 
手机:15840147953
 
 
非全日制:若干
 
 
095400
 
林业
 
(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若干
 
 
 
 
 
经济管理学院
 
120201
 
会计学
 
 
 
姓名:潘新宁(全日制) 手机:13304031087
 
1
 
120202
 
企业管理
 
2
 
120203
 
旅游管理
 
1
 
120300
 
农林经济管理
 
5
 
调剂条件
第六条 调剂考生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第七条 考生需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调剂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
第八条 调剂考生的成绩需双上线,即考生须达到报考专业的国家一区分数线,同时达到拟调剂专业的国家一区分数线;
第九条 初试科目中含有国家统考数学的专业,调剂的考生需考国家统考的数学一、二、三或自命题数学(科目代码:6××);
第十条 调剂专业需相关相近,初试科目含有国家统考的数学一、二、三或理学自命题数学的考生可调剂到工学或管理学相 关专业。
第十一条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公布的、 可体现考生学业水平的标准择优进入复试,一律不得以非学业水 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录取办法
1. 学术学位学科(专业):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按照 国家下达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2.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按照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统一复试、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开排队录取。 即按照学校公布的专业学位各类别(领域)复试分数线,超过分数线者均可参加复试,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队,分别按照国家下达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3. 出现总成绩相同者,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初试成绩再相同 者,按初试科目中外语、业务课一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八条 不予录取原则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复试不合格的确认。
1. 网络综合测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者,视为不合格。
2.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课程成绩中任何一门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者,视为不合格。
3. 因疫情原因,开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复查不合格的做退学处理。
4. 开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对拟录取学生组织体检。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的,取消录取资格,做退学处理。
5.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纪者视为

 
 
不合格。
6.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学院(所)须在复试后及时向考生本 人发出复试不合格的通知,并报研招办备案。
第二十条 复试小组成员要严格按照各学院(所)的复试标准和办法评分,评分要客观、公正,真实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 各学院(所)复试结束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考生成绩交到 研招办并由研招办予以公布。
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加权相加之和。总成绩计算公式(1)适用于除会计以外的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会计专业用公式(2)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1)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总成绩×30%(2)
注: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1 位。
复试内容

 
 
在当前疫情状态下,为减少跨地区聚集,全力保障考生安全, 我校本年度复试方式采取网络综合测试方式进行
复试总成绩=网络综合测试总成绩
网络综合测试满分 100 分,60 分以上(含 60 分)为及格, 不及格者不予录取。网络综合测试内容坚持一专业一策,由学院 根据学科专业不同,在实施细则中对每个专业网络综合测试内容 进行具体规定。
具体要求及内容如下:
1. 网络综合测试具体要求:
(1) 网络综合测试内容通过面试问答的形式进行。每名考生网络综合测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指定 1 名秘书做复试记录,复试小组对每名考生的作答情况要有现场记录和评语,并妥存 备查。
(2) 复试小组在网络综合测试前要召开会议,明确流程。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计算平均分,评分高于或低于平 均分的 10%(不含 10%)时,视为该分数无效,去掉后,重新计算平均分。
网络综合测试要进行视频材料采集和纸质版综合记录,采集 及记录由复试工作人员负责。复试小组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并给 出评定的成绩。复试完毕后试题、录音录像文件、及复试记录要 交到研招办统一保存,至少一年。

 2. 网络综合测试内容及分数比例:
网络综合测试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 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 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 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听说能力;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 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 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 情况;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试题结构、考核办法详见学院硕士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3)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本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试题由培养单位负责命制,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 试科目和培养单位复试中的专业综合课笔试科目相同。加试采取 网

 
 
络综合方式进行,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 60 分)则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复试程序。加试时间、科目、地点等详见各学院(所)  复试实施细则,加试成绩在报录取名单前提交研招办备案。
(4) 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采用网上问卷方式,测试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 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由各学院(所)负责组织 本单位复试考生远程网上进行心理测试。
本年度复试时间为 5 月 6 日-6 月 30 日。
研招办统一在我校研招网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实施细则;各学院(所)向进入复试的一志愿、调剂志愿考生分批发出复试通知,明确考生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确保复试工作通知到位,各招生单位做
好电话联系记录。调剂考生开始复试的时间由各学院具体安排, 报研招办备案后组织实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已按规 定完成复试,不再进行复试。
复试工作分 5 个阶段进行:
在前期准备阶段(4 月 20 日-4 月 30 日)参加平台咨询,确定远程网络复试软件、复试分数线、学校复试工作办法和各招生 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1. 复试演练阶段:预计 5 月 6 日-5 月 7 日,研究生院开展复试培训工作,各招生学院全过程模拟远程复试“数据转换-复试考务-远程复试-成绩上报”,查缺补漏,优化硕士复试工作。
2. 一志愿考生复试:预计 5 月 8 日-5 月 18 日,招生学院错峰开展复试工作。
3. 调剂考生复试:预计 5 月 20 日-6 月 2 日,各招生学院同时开展调剂和远程复试工作。
4. 破格考生复试:预计 6 月 2 日-6 月 4 日
5. 硕士拟录取审查:预计 6 月 10 日-6 月底,研究生院对全部拟录取数据开展复查,数据修改,并对全部拟录取考生公开公 示,6 月底上报教育部录取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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