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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公告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一)部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总分自划线
我校部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单科分数线执行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单科分数线,总分执行如下表分数线:
学院代码及名称 学科(类别)、专业(领域)
代码及名称
学习方式 总分要求
001 经济与管理学院 125300 会计 全日制 206
009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070100 数学 全日制 295
013 地理科学学院 070500 地理学 全日制 290
014 体育学院 045201 体育教学 全日制 306
016 教师教育学院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全日制 370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全日制 386
018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全日制 358
 
(二)其他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单科和总分分数线执行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
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初试科目满分值500分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分数线执行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A类考生分数线。
初试科目满分值300分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单科分数线执行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A类考生单科分数线,总分按照“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总分折算分数149分执行。
二、复试其他事项
(一)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我校统筹考虑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我校将精心制定复试方案,有序启动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具体的办法、时间、细则等另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复试分数,未过线考生不具备复试(含调剂复试)资格。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下载《诚信复试承诺书》和《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填写,登录复试系统时按照要求上传。
(三)第一志愿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加分后达到我校2021年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的考生提供证明材料名单另行公布。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另行公布。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精神,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收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所有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的第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复试合格拟录取前均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届时凡不签订协议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21
2021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山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01--山西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已下载32094
    山西中医药大学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两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中医、中药学、护理三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术学位硕士导师183名,专业学位硕士导师235名,涉及省内外20余个高等院校及医疗机构。学校有直属国家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四所,完全能够满足各类研究生培养的需求。欢迎广大有志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考生报考深造!
    一、招生学科专业和学位类型
    学术学位:中医学一级学科(1005)、中药学一级学科(1008)。
    专业学位:中医(1057)、中药学(1056)、护理(1054)。
    二、招生人数
    我校2021年暂定招收硕士研究生规模数为420名(依据上一年度实际招生人数暂定,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以及拟录取推免生数量为准),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15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4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名。各学科招生专业、方向、人数、考试科目等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各学科专业实际录取人数以复试时最终公布人数为准。
    三、招生类别
    按培养方式可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在入学时将人事档案或委培协议交转至学校。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按就业类型可分为非定向生和定向生。
    1.非定向生须将人事档案转至学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统一派遣。
    2.定向生录取时定向单位与学校签订定向协议,可将人事档案转至学校或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
    注意: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本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不同院系所、学科报名要求:
    所有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除须符合上一条所规定之基本要求,同时须符合以下要求:
    (1)报考基础医学院(院系所代码:001)所属各学科的考生,须满足研究生报考条件即可。
    (2)报考第二临床学院(院系所代码:002)所属各学科的考生,须同时满足“获取学士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应、往届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要求。
    (3)报考第三临床学院(院系所代码:003)所属各学科的考生,须同时满足“获取学士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应、往届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要求。
    (4)报考第四临床学院(院系所代码:004)所属各学科的考生,须同时满足“获取学士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应、往届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要求。
    (5)报考中药与食品工程学院(院系所代码:005)所属学术学位学科考生须同时满足“获得学士学位的中药学、药学、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等专业本科毕业生”要求;报考所属专业学位学科考生须同时满足“获得学士学位的中药学、药学、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等专业本科毕业生,或有中药学、药学、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大专学历并有2年以上医药行业实践经历的在职人员”要求。
    (6)报考护理学院(院系所代码:006)所属专业学位学科考生须同时满足“具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护理本科毕业生,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在有效期内)”要求。
    (7)报考山西省中医院(院系所代码:007)所属各学科的考生,须同时满足“获取学士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应、往届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要求。
    (8)报考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省中西医结合研究院)(院系所代码:008)所属中医学学术学位和中医专业学位学科的考生,须同时满足“获取学士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应、往届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要求;所属护理专业学位学科考生须同时满足“具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护理本科毕业生,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在有效期内)”要求。
    (9)报考深圳市妇幼保健院(院系所代码:009)所属护理专业学位学科考生须同时满足“具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护理本科毕业生,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在有效期内)”要求。
    (10)报考深圳市中医院(院系所代码:010)所属护理专业学位学科考生须同时满足“具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护理本科毕业生,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在有效期内)”要求。
    (11)报考北京泰济堂中医医院(院系所代码:011)所属针灸推拿学学科的考生,须同时满足“获取学士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应、往届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要求。
    6、考生应仔细阅读以上报考条件要求,并按要求完成网报和现场确认工作。我校将在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予考试。对不符合所报学科报考条件但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的考生,本单位在资格审核环节一律不予通过,不编制准考证号。
    7、报考我校中医临床学科专业学位各领域研究生的考生,如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复试时应声明并在录取前办理完毕退培手续,否则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如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得报考我校中医临床学科专业学位各领域研究生。
    五、报考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工作。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本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其他报考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六、考试科目
    我校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具体如下:
    698-中医学术综合:包含《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内科学》、《方剂学》3门,满分300分。
    699-西医学术综合:覆盖基础医学中的生理学、生物化学和病理学,临床医学中的诊断学和外科学总论等,满分300分。
    611-中药综合:包含《中药学》、《中药化学》、《分析化学》3门,满分300分。
    622-药学基础综合:《天然药物化学》、《药理学》、《分析化学》3门,满分300分。
    633-食品综合:《食品化学》、《食品工艺学》、《分析化学》3门,满分300分。
    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包含《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3门,满分300分。
    308-护理综合:包含考试科目请参照教育部制订的护理综合考试大纲执行,满分300分。
    七、同等学力报考
    同等学力人员指高职高专毕业生(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满2年)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近三年(以报到当天为截止日期)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中医类学术论文复印件至少一篇(杂志封面、目录及文章页),并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将在复试前公布)。
    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九、复试
    学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复试报到时须持初试准考证和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复试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结合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培养经费及学习期间待遇
    1、全日制修业年限一般为3年,非全日制修业年限可适当延长。
    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可适当延长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2、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生/年。
    3、录取后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均可获得6000元/生/年的国家助学金。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党团关系、人事档案等均须在报到时迁来我校。
    4、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等其他福利待遇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人事档案无需迁移。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5、录取为全日制的考生按成绩可申请获得最高8000元不同等级的新生奖学金,全日制在校生可按规定申请20000元/年的国家奖学金、最高12000元/年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学业奖学金以及最高5000元/年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单项奖学金。
    6、学校设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经双向选择上岗后可获得相应的工作津贴。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高校园区大学街121号
    邮政编码:030619
    联系部门:山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电话(传真):(0351)3179753
    山西师范大学创建于1958年,坐落于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古尧都临汾市。建校60年来,学校秉承师范教育的优良传统,不断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培养体系完备、办学特色鲜明的省属师范大学,是培养山西省基础教育师资的重要基地。我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7个【分别为:教育硕士(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451”)、体育硕士(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452”)、翻译硕士(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551”)、生物与医药硕士(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860”)、公共管理硕士(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252”)、会计硕士(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253”)和艺术硕士(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35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科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门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为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初试方式有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第三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根据教育部相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
    第五条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日常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第六条我校2021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300余名,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所列招生人数为拟招生计划数,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和实际报考情况做相应调整。
    第七条我校已建立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组成的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设立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
    第四章报考条件
    第八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25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1)至少进修过6门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提供加盖进修单位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2)在公开出版的省级及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一致的学术论文,或者获得过厅级及以上奖项;
    以上材料在现场确认前提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我校部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说明。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领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451”)的报考条件还应满足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或者具有与所报考专业领域相同学科背景的毕业生。
    (六)我校部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只接受有相同学科、专业背景的考生报考,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九条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代码045101)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满足下述相关条件:
    (一)符合第八条中的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第八条第(四)款提出的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十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全日制部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公共管理、教育管理除外)均可接收校内、外推免生。
    第十一条我校2021年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10名,报考此类计划的考生只能报考专业学位。
    第五章报名
    第十二条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请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时查阅并核对修改本人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结果,以保证在现场确认前通过学历(学籍)校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报考点是指经各省、市招办指定的接受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参加初试的地点,具体情况及要求请查阅考生所在省、市招办的网报公告。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25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十三条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十四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我校将不准予考试。
    第六章初试
    第十五条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十六条初试时间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第十七条初试科目及方式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历史学及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初试科目为三个单元。公共管理和会计硕士初试科目为两个单元。
    第十八条我校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考试科目名称参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我校所有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第七章复试
    第十九条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在复试前我校将及时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第二十一条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为一区。
    第二十二条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二十三条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当在复试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第二十四条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第二十五条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第二十六条会计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七条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八条我校复试时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将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二十九条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第三十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有以上加分项目的考生请在复试前按照我校网站相关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我校核实。
    第三十一条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
    第八章调剂
    第三十二条复试前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并公布本校调剂工作办法。
    第九章录取
    第三十三条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三十四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五条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第三十六条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9月25日前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第十章培养方式、学制与学费
    第三十七条我校招收的学术型研究生全部按全日制方式培养,学制三年。专业学位中的翻译、生物与医药、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除外)以及体育硕士,按全日制方式培养,学制二年;专业学位中的会计、艺术(音乐和美术专业领域)硕士,按全日制方式培养,学制三年;专业学位中的公共管理,按非全日制方式培养,学制三年;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领域,分两种方式培养,全日制方式培养学制二年,非全日制方式培养学制三年。
    第三十八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2021年录取的研究生全部交纳学费,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第十一章信息公开公示
    第三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并及时在网站公布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成绩等相关信息。同时,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二章违规处理
    第四十条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三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初试复试科目等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查阅。
    第四十二条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非全日制中的公共管理上课时间为周六、日,非全日制中的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上课时间为寒、暑假。
    第四十三条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7-2051078
    联系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
    邮政编码:041004
    网址:http://grc.sxnu.edu.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预计将于20日开通,现将调剂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调剂系统时间设定
1.我校接收调剂考生的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将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公布并以调剂系统公布为准。调剂志愿填报分为多个批次,具体如下:
第一批次调剂志愿填报时间:更新于此(根据“研招网”具体开通时间确定)。
随后批次调剂志愿填报时间在此更新。
遴选考生期间将关闭调剂志愿填报。
2.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设定为36个小时。
3.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调剂开放视考生接受志愿具体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二、调剂考生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划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部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分数线,且要满足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名条件。
部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调剂要求会在调剂系统中公布,请考生认真阅读,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2.报考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同调入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调剂考生生源充足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不得跨学科调剂)。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业务课至少一门相同。
3.我校部分学科、专业按照研究方向进行调剂、复试、录取,考生选报调剂志愿时,不仅要选择学科、专业,同时要选择研究方向,缺一不可。
4.根据教育部文件,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三、相关工作说明
1.我校研究生院未开通任何用于预调剂的 QQ 群、微信群及调剂系统。请考生调剂前仔细阅读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招生章程、复试工作方案、考生须知、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时间等信息。
拟调剂考生需待研招网的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按照我校公布的调剂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用任一调剂志愿填报我校,考生调剂信息以研招网上考生填报内容为准。
2.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后,我校主要依据调剂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初试成绩(单科、总分)、本科毕业专业及第一志愿报考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等条件进行综合遴选,并通过研招网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要尽快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无法进入下一阶段复试流程。
4.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我校将名单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要在12小时内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信息确认、信息填报、缴费、上传复试材料等操作。待资格审核通过后,按照我校研究生院主页《2020年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时间(持续更新中)》公布的复试时间等待考试。
5.未尽事宜由研招办负责解释。
研招办咨询电话:0357-2051078。
 
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16日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已经公布,根据报考我校考生的初试成绩情况,我校部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预计将接收调剂生,现将预计接收调剂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及调剂要求等说明如下,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最终调剂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公布为准。
一、接受调剂专业
1.学术学位研究生: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学科门类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001 经济与管理学院 经济学 020202 区域经济学 全日制
001 经济与管理学院 经济学 020204 金融学 全日制
001 经济与管理学院 经济学 020205 产业经济学 全日制
001 经济与管理学院 经济学 020206 国际贸易学 全日制
001 经济与管理学院 经济学 020207 劳动经济学 全日制
002 戏剧与影视学院 文学 050104 中国古典文献学 全日制
002 戏剧与影视学院 艺术学 130300 戏剧与影视学 接受戏剧戏曲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的调剂考生 全日制
004 文学院 法学 030304 民俗学 全日制
004 文学院 文学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 接受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方向的调剂考生 全日制
006 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 历史学 060300 世界史 全日制
007 外国语学院 文学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全日制
008 教育科学学院 教育学 040201 基础心理学 只接受业务课一为国家统考科目“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科目代码312)”的调剂考生 全日制
008 教育科学学院 教育学 040202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全日制
008 教育科学学院 理学 078401 教育技术学 全日制
009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理学 070100 数学 全日制
010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理学 070200 物理学 全日制
011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理学 070203 原子与分子物理 全日制
011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理学 070300 化学 全日制
011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理学 0773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012 生命学院 理学 071000 生物学 全日制
012 生命学院 理学 071300 生态学 全日制
014 体育学院 教育学 040300 体育学 全日制
015 美术学院 艺术学 130400 美术学 接受中国画、油画、艺术设计方向的调剂考生 全日制
016 教师教育学院 教育学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只接受业务课一为国家统考科目“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科目代码311)”的数学、生物方向调剂考生 全日制
018 马克思主义学院 哲学 010100 哲学 全日制
021 传媒学院 艺术学 130300 戏剧与影视学 全日制
022 社会学与法学学院 法学 030300 社会学 全日制
 
2.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类别 专业领域代码 专业领域名称 学习方式
007 外国语学院 翻译 055101 英语笔译 英语笔译专业限招英语、 对外汉语、 汉语言文学专业背景的考生;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全日制
007 外国语学院 翻译 055106 日语口译 全日制
008 教育科学学院 教育 045101 教育管理   全日制
008 教育科学学院 教育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调剂考生须与所调剂专业领域具有相同学科背景 全日制
016 教师教育学院 教育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全日制
016 教师教育学院 教育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全日制
016 教师教育学院 教育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全日制
016 教师教育学院 教育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全日制
016 教师教育学院 教育 045109 学科教学(历史) 全日制
016 教师教育学院 教育 045110 学科教学(地理) 全日制
016 教师教育学院 教育 045112 学科教学(体育) 全日制
016 教师教育学院 教育 045113 学科教学(美术) 全日制
015 美术学院 艺术 135107 美术 接受中国画创作研究、油画创作研究、平面设计研究方向的调剂考生 全日制
017 音乐学院 艺术 135101 音乐 全日制
020 食品科学学院 工程 086000 生物与医药 全日制
016 教师教育学院 教育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调剂考生,而且调剂考生须与所调剂专业领域具有相同学科背景 非全日制
016 教师教育学院 教育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非全日制
016 教师教育学院 教育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非全日制
016 教师教育学院 教育 045109 学科教学(历史) 非全日制
 
二、调剂系统时间设定
1.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具体调剂信息请待研招网的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登陆查询。我校每次开通调剂系统前,在研究生院主页提前发布调剂缺额专业、系统开通时间及调剂要求等调剂信息,并在研招网动态公布、更新生源余缺信息。
2.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设定为36个小时。
3.线上生源充足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视考生接受志愿具体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线上生源不足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未调剂完成前调剂系统一直开放。
三、调剂考生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划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且满足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名条件。
2.报考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同调入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调剂考生生源充足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不得跨学科调剂),且与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所列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相同。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业务课至少一门相同。部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具体要求详见接收调剂专业表格中文字说明。
3.我校部分学科、专业按照研究方向进行调剂、复试、录取,考生选报调剂志愿时,不仅要选择学科、专业,同时要选择研究方向,缺一不可。
4.根据教育部文件,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四、相关工作说明
1.我校研究生院未开通任何用于预调剂的 QQ 群、微信群及调剂系统。拟调剂考生需待研招网的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按照我校公布的调剂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用任一调剂志愿填报我校,考生调剂信息以研招网上考生填报内容为准。
2.我校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调剂报名分数线均为教育部划定的A类考生分数线,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后,我校将主要依据调剂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初试成绩(单科、总分)、本科毕业专业及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等条件进行综合遴选,并通过研招网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现阶段无法预估各专业调剂考生复试分数线)。
3.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要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无法进入下一阶段复试流程。
4.我校会在研究生院主页及研招网动态公布2020年度调剂、复试、录取相关最新信息,请保持关注。
5.目前,我校复试方式和复试方案正在积极讨论制定中,同时,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分数线也正在划定,相关工作完成后会及时在研究生院主页公布,请广大考生耐心等待。
研究生招生办咨询电话:0357-2051078。
山西师范大学报到时间地点及材料
 
山西师范大学考研复试的体检安排
四、体检
 
参加复试的我校及文理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青年教工及来校方便的考生(含一志愿考生、研招网上履行了完整调剂程序的考生)于3月26、27日到校医院交费、领取体检表, 27、28日早上6:30参加体检(需空腹);
 
其余考生于3月28、29日到校医院交费、领取体检表, 29、30、31日早上6:30体检(需空腹)。
 
注意:领取体检表时要携带1张本人近期一寸照片。
山西师范大学考研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专业课成绩×21%+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成绩×4.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4.5%(报考公共管理、会计专业的考生初试总分/3)。
 
3.复试成绩排序原则
 
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根据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存在相同成绩时,按初试成绩排序(调剂考生在复试合格的条件下排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之后)。
 
4.拟录取名单提出
 
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成绩排序结果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5.拟录取名单公布
 
考生于4月1日下午15:00到相关学院查询复试结果。
山西师范大学报到时间地点及材料
 
1.审查时间:2019年3月29日8:30—15:00
 
2.审查地点:研究生院
 
3.审查内容:考生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院在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的准考证上加盖公章。
 
考生报到时同时携带:
 
⑴ 成绩单 本人大学阶段学习的成绩单(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往届生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成绩单后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 填写完整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公章(装入信封并密封)。
 
以上两份材料考生在面试时亲自交面试小组审查。
 
三、学院报到
 
经研究生院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3月29日8:30—15:00到相关学院报到,届时各学院有专人负责考生的报到工作,同时考生可加入学院复试微信群,以便复试期间随时接收各学院相关通知。
 
报到时,考生要了解本学院各硕士点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地点,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地点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时间及地点。
 
特别注意:美术学院学术型硕士与专业型硕士所有研究生面试时必须提供相应的作品集。
山西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统一安排,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于2019年3月29日至4月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复试考生名单
 
报考我校达到教育部统一划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及我校部分学科、专业单独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见附件1)和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履行过调剂程序本人确认参加我校复试的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名单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确认为准),均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报到与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9年3月29日8:30—15:00
 
2.审查地点:研究生院
 
3.审查内容:考生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院在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的准考证上加盖公章。
 
考生报到时同时携带:
 
⑴ 成绩单 本人大学阶段学习的成绩单(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往届生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成绩单后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 填写完整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公章(装入信封并密封)。
 
以上两份材料考生在面试时亲自交面试小组审查。
 
三、学院报到
 
经研究生院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3月29日8:30—15:00到相关学院报到,届时各学院有专人负责考生的报到工作,同时考生可加入学院复试微信群,以便复试期间随时接收各学院相关通知。
 
报到时,考生要了解本学院各硕士点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地点,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地点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时间及地点。
 
特别注意:美术学院学术型硕士与专业型硕士所有研究生面试时必须提供相应的作品集。
 
四、体检
 
参加复试的我校及文理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青年教工及来校方便的考生(含一志愿考生、研招网上履行了完整调剂程序的考生)于3月26、27日到校医院交费、领取体检表, 27、28日早上6:30参加体检(需空腹);
 
其余考生于3月28、29日到校医院交费、领取体检表, 29、30、31日早上6:30体检(需空腹)。
 
注意:领取体检表时要携带1张本人近期一寸照片。
 
五、复试安排
 
采取差额复试,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凭准考证(加盖研究生院公章)和二代身份证参加复试,证件不全者不准参加复试,后果自负。
 
1.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与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⑴测试时间:3月30日14:30至21:30 
 
⑵测试地点:考生于3月29日到相关学院报到时查询
 
⑶组织单位:各学院。
 
2.专业课笔试
 
⑴考试时间:3月31日上午9:00至11:00
 
⑵考试地点:田家炳教育书院等(具体考场、座次及复试科目于3月30日下午15:00在田家炳教育书院门前查看版面,同时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查询)。
 
⑶组织单位:研究生院
 
⑷专业课考试科目: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报考者(2017年9月1日以前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者;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自考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⑴ 加试时间:3月29日下午14:30至18:30或3月30日上午8:00至12:00。
 
⑵ 加试地点:考生于3月29日到相关学院报到时查询加试地点。
 
⑶组织单位:相关学院。 
 
五、复试结果公布 
 
1.复试合格的基本条件
 
⑴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 
 
⑵ 专业课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
 
⑶ 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60分及以上。 
 
⑷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 
 
⑸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60分及以上。
 
⑹ 身体素质检查合格。
 
2.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专业课成绩×21%+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成绩×4.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4.5%(报考公共管理、会计专业的考生初试总分/3)。
 
3.复试成绩排序原则
 
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根据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存在相同成绩时,按初试成绩排序(调剂考生在复试合格的条件下排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之后)。
 
4.拟录取名单提出
 
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成绩排序结果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5.拟录取名单公布
 
考生于4月1日下午15:00到相关学院查询复试结果。 
 
六、录取前的相关手续办理 
 
1.凡被拟录取的考生于4月1日下午至2日上午到相关学院签字并领取“拟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
 
2.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后请于4月1日下午17:00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确认接受待录取。24小时内未办理“确认”手续者,学校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凡毕业后需回原单位工作(即复试合格后无法调取本人人事档案)的考生只能以定向就业方式录取,这部分考生须填写“定向就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并由定向单位(甲方)和研究生(丙方)签字盖章,此类考生复试合格后于4月1日下午16:00到研究生院填写定向就业信息并领取“定向就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应在4月15日前签定并交回研究生院。
 
凡不办理签约手续又无法调出本人人事档案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学籍学历审核
 
对于考生初试报名考试时填写的网报学籍、学历信息与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库比对后有提示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录取,请这部分考生在复试报到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网上查不到者,需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凡上报过程中无法通过教育部审核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往届生),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造成无法录取,后果自负。
 
八、其他 
 
凡缺席复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九、学校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一号
 
附:1.第一志愿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
 
              
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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