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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音乐学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2021 年 3 月 22 日院硕士复试工作会议审定)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应达到国家线和我院的专业及基础成绩要求,结合报考情况,基于复试筛选办法择优进入复试。
一、复试筛选办法
A  类考生:在初试阶段已进行专业考试。部分生源较好的方向继续执行专业优先政策以筛选专业优秀的考生进入复试。即:复试考生 7 成以专业排序,3 成以总分排序。
B  类考生: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专业考试。部分生源较好的理论或应用方向,我院根据学科特点和考试情况划定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
注:各研究方向初试的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性质详参第三条初试业务课性质对照表。
二、我院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
1.学术学位
专业 研究方向 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  
艺术学理论 各研究方向 文化单科>=38,总分>=346,基础>=105,专业>=120  
音乐与舞蹈学 作曲理论 文化单科>=38,总分>=346,基础>=105,专业>=120  
中国音乐研究 文化单科>=38,总分>=346,基础>=105  
西方音乐研究 文化单科>=38,总分>=363,基础>=105  
戏剧与影视学 各研究方向 文化单科>=38,总分>=346,基础>=105  
2.专业学位
专业 研究方向 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  
音乐 作曲 文化单科>=38,总分>=346,基础>=105,专业>=139 或总分>=378
(先专业优先 7 成:专业>=139,再总分优先 3 成:总分>=378)
 
音乐教学法 文化单科>=38,总分>=383,基础>=105  
艺术管理 文化单科>=55,总分>=379,基础>=105  
其余各研究方向 文化单科>=38,总分>=346,基础>=105,专业>=120  
3.专项计划
类型 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  
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限招 2 名) 总分>=327,基础>=105,专业>=120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限招 8 名) 总分>=300  
单独考试(限招 2 名) 文化单科>=38,总分>=346,基础>=105,专业>=120  
三、初试业务课性质对照表
研究方向 业务课一及性质 业务课二及性质  
音乐学相关研究方向 音乐学综合理论 基础 音乐分析基础 A、音乐分析基础 B 基础  
艺术教育理论 音乐教育基础理论 A 基础 音乐教育比较研究、音乐教育史、音乐教育课程论、音乐教学论、音乐教育管理与政策研究、音乐教育
心理学
专业  
作曲理论 作曲综合基础 A 基础 专业写作或分析报告(和声、复调、配器、音乐分析)、视唱练耳 专业  
作曲 作曲综合基础 B 基础 作曲 A 专业  
指挥 中外音乐史论 基础 和声与音乐分析、爵士乐技术理论 基础  
歌剧音乐指导  
声乐表演艺术(美声)  
声乐表演艺术(民声)  
音乐剧声乐  
钢琴表演  
钢琴合作艺术  
西洋管弦乐表演(弦乐)  
西洋管弦乐表演(管乐)  
室内乐  
民族管弦乐表演(吹管)  
民族管弦乐表演(拉弦)  
民族管弦乐表演(弹拨)  
现代器乐(打击乐)  
现代器乐(其他乐器)  
现代器乐(爵士乐演奏)  
乐器修造  
上海乐队学院  
电子音乐设计 应用音乐综合理论 A 基础 电子音乐设计 专业  
录音艺术 应用音乐综合理论 B 基础 数字音频与音频项目设计 专业  
音乐科技 应用音乐综合理论C 基础 音乐科技艺术设计 专业  
电影音乐制作 电影音乐综合理论 基础 电影音乐写作 专业  
数字媒体艺术研究 数字媒体艺术综合理论 基础 影视作品(音乐)脚本写作 专业  
音乐戏剧舞台总成艺术 音乐戏剧综合理论 基础 跨媒体舞台创意设计 专业  
音乐戏剧导演 戏剧导演理论与创作 基础 音乐分析与史论 基础  
戏剧音乐音响设计与制作 戏剧音乐基础理论 基础 应用音乐综合理论 D 基础  
音乐教学法 音乐教育基础理论 B 基础 中外音乐史与音乐分析 基础  
音乐治疗 心理学基础理论 基础 音乐艺术心理及作品诠释 基础  
艺术管理 音乐艺术概论 基础 管理学理论 基础  

2021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上海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音乐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从事音乐创作、音乐表演、具有较强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科专业方向及导师详见附录
    三、学习年限与学习方式
    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根据教育部教学[2016]9号文件的指示精神,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四、招生名额情况
    招生名额预分情况仅供参考,最终以国家最后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我院将根据国家最后下达的招生计划,同时结合学院学科分布的实际情况以及学科建设的实际要求,对各学科专业的招生名额进行分配。我院开设以下专项计划招生(由国家下达具体专项计划名额):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学院将结合考生成绩、学院学科分布的实际情况、学科建设的实际要求,择优录取。
    五、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研究生招生考试: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⑷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1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b.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c.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并在复试阶段进行加试,同等学力跨专业报考者还须提交相关专业学术成果;
    d.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并在复试阶段进行加试;
    e.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f.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提交相关证明。
    2、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
    ⑴符合报考条件1中第⑴、⑵、⑶各项的要求;
    ⑵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工作
    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注:所有单考考生必须在上海报名参加考试。请先于2020年11月5日前(仅限工作日)在我院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相关材料(请见“提交材料”项),再于上海考区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3、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⑴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身份的具体规定按照教学厅[2016]7号文件执行);
    ⑵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4、符合教育部办公厅今年下达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通知要求的,可以报考“少民骨干计划”。
    5、港澳台考生请参考以上报名条件,于2020年11月5日前提交相关材料(请见“提交材料”项)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南楼107),可现场提交(仅限工作日),亦可函报。此外,须参照我院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通知进行网上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不设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地点为上海音乐学院。
    6、报考音乐影像志学方向的考生应为各类音乐院校本科学历并对影像有一定基础者;具有影视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者
    须具有一定音乐基础及器乐演奏水平。
    六、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请考生认真阅读教育部、省级高招办、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按报名网站的各级网上公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本人的网上报名号和密码请务必牢记)
    3、网上报名时请务必在备用信息栏填写报考导师。
    4、所有单考考生、报考视唱练耳方向的考生必须在上海报名考试,即:网上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上海”,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及考试均在上海进行。报考其他方向的考生均可至当地省(市、自治区)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5、除音乐文献编译(日语、德语、俄语)外,其余各专业方向的初试外语均必选英语。
    6、报考音乐文献编译领域的考生初试外语语种如下:
    ⑴报考音乐文献编译-英语:初试外语必选英语;
    ⑵报考音乐文献编译-日语:初试外语必选日语;
    ⑶报考音乐文献编译-德语:初试外语任选英语、日语、俄语;
    ⑷报考音乐文献编译-俄语:初试外语必选俄语;
    7、报考“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民骨干计划”的考生须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应当选择相应的专项计划,并如实填报相应的专项计划相关信息。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配合报考点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相关信息。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
    息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
    核验。
    (三)提交材料
    1、考生在指定报考点办理完毕资格审查等手续后,在下表规定时间之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寄至或交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南楼107室);对有突出成绩或犯过严重错误的考生,应提供翔实的材料;
    相关表格下载路径: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b.shcmusic.edu.cn/default.aspx)
    2、我院在初审考生报考材料后,准予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我院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报考者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报名材料与报考费概不退还;
    4、同等学力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自学情况,进入复试后,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附录);
    5、除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及在校研究生考生以外,其他考生报名时无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试
    1、2020年12月19日-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院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进入复试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届时考生可登陆我院研究生部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2、初试日期:2020年12月26日-27日
    复试日期:2021年4月上旬,具体日期以网上通知为准;
    3、初试地点:在上海报考点报考的考生,所有笔试科目在本市研招办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在外省(市、自治区)报考点报考的考生,在当地省(市、自治区)研招办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所有单考考生、报考视唱练耳方向的考生、各方向港澳台考生一律在上海参加初试。
    复试地点:上海音乐学院本部;4、文化课考试:
    ⑴国家统考的思想政治理论、外语,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
    ⑵单独考试的思想政治理论、单独考试的外语均由我院命题;5、专业课考试:
    ⑴报考视唱练耳方向的考生一律在本院参加专业主课考试(即:初试科目四),报名时须选择在上海参加各科考试;
    ⑵凡参加复试者,请根据考试要求提交相应的论文、作品等材料(详情参见附录),以供考官参阅。报考各表演专业的考生,应根据相应的专业主课考试曲目要求(详见附录),填写《考试曲目表》(请从研究生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并在参加复试专业考试时现场提交。曲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考试时提交自备的伴奏乐谱(不接收简谱)。注:如届时考生放弃考试,请来电告之我办,以便合理安排考试顺序。
    6、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应届生带学生证)于复试前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核、缴纳复试费事宜。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成人高校、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跨专业报考者还须提交相关学术成果。以上材料的具体提交日期另见复试通知书;
    7、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各方向初、复试科目详见附录四;
    8、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各方向初、复试科目详见附录五;
    9、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附录六;
    10、各专业方向的考试具体要求详见附录七;
    11、参考书目详见附录八。
    八、录取
    1、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和录取分数要求,参照本院各学科专业的招收名额预分方案,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专业发展潜能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择优录取;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3、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届时将公示于研究生部网站。
    九、住宿
    我院将为非上海市户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不安排住宿。
    十、学费及奖助政策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3000元/年,非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
    生28000元/年。
    奖助政策参照国家相关文件,并结合《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中银上音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上海音乐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20号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南楼107)邮编:200031研招办电话:(021)64330407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b.shcmusic.edu.cn/
    纪监审邮箱:jjs@shcmusic.edu.cn
根据我院初试实际情况,2020年我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尚有部分缺额,可接受调剂生源。
一、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院的初试合格标准。
3、调入专业、研究方向与第一志愿报考相同。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
5、一志愿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可以申请调剂至非全日制。
6、报考类别须为定向就业形式。
二、调剂程序
1、欲调剂考生登陆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查询相关信息、查看我院非全日制的缺额情况并填报调剂志愿。
2、我院将审查调剂考生资格,通过调剂系统进行通知和确认。
3、我院将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是否最终录取。
三、注意事项:
1、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全日制考生调剂到非全日制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否则无效。
2、非全日制考生录取后不转户口档案,不享受各种奖助学金、不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不安排住宿。
3、请考生关注网站通知,并按上述程序进行调剂,无需来人来电来函至研招办询问。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
〔2019〕6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 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 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以及教育部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
我院党委会议相关要求,特制定我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面试要求如下,请考生遵照执行。
 
 1、考生根据研究生部网站或各院系公布的面试会议 ID 及密码登录 ZOOM 面试考场。在输入会议 ID 的同时,必须按指定要求修改显示姓名,经考务人员准许后进入相应面试考场的候考室。
2、使用实时面试平台候考时(主用 ZOOM,备用腾讯会议),请根据考务人员的指示,确认自己的面试顺序,并调试好自己的设备,耐心候考,不得长时间擅自离开候考,以免错过面试。
3、开始面试后,在考官的指令下,考生须 360°展示考试环境,向考官展示身份证并报研究方向和姓名。展示完毕后,考生应正对摄像头,坐姿端正,保证头肩部出现在视频画面中, 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得遮挡面部、耳部,不得佩戴帽子、耳饰、口罩、耳机、智能手表、手环及智能眼镜等。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考试。在面试过程中,考官可随时要求考生再次确认考试环境或身份复核。
4、考生进行实时面试的过程中,实时面试系统要始终全屏显示。除面试需要打开的软件,不允许考生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特别是手机终端在面试期间需根据系统特点关闭闹钟,拦截来电、短信、App 通知等,不得进入 ZOOM 考场的“安全驾驶模式”(使用手机登录 ZOOM 考试时,须尤其注意避免该模式,请考生提前测试并了解),保证面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
5、面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内,禁止他人进入。考生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截图、摄录、拍照、录屏、录音复试情况,不得与外界有任何其他音视频交互,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并将追究相关责任。
6、面试过程中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等突发情况,考生应保证手机及备用联系方式通畅,耐心等待考务联系,根据考务的指示进行相应操作。如考生无故失联,可视为弃考。
7、考生有责任服从考务人员的各类安排,完成面试相关流程。考生不得自行退出 ZOOM 会议考场,必须由考务人员安排退出。如未按要求执行,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负。
院系 面试小组 5 月 25 日 5 月 26 日 5 月 27 日 5 月 28 日 5 月 29 日
 
 
 
 
音乐学
第二外语基础 8:30 开始        
音乐分析基础 A 8:30 开始 8:30 开始      
音乐分析基础 B   8:30 开始      
音乐学(艺术学理论)、
音乐影像志学
    8:30 开始    
音乐学(中国音乐研究)     8:30 开始    
音乐学(西方音乐研究)、
音乐戏剧研究
      8:30 开始  
 
作曲
作曲理论 8:30 开始        
作曲 13:30 开始        
 
 
 
 
 
音乐教育
音乐教育(学术型) 具体时间
音教系另行通知
       
音乐体裁与风格 具体时间
音教系另行通知
       
音乐教学法   具体时间
音教系另行通知
     
音乐治疗       具体时间
音教系另行通知
 
钢琴合作艺术       具体时间
音教系另行通知
 
音乐
工程
电子音乐设计、录音艺术、
音乐科技、电影音乐制作
  13:30 开始      
数媒 数字媒体艺术、
音乐戏剧舞台总成艺术
8:30 开始        
指挥 指挥、歌剧音乐指导   8:30 开始      
 
声乐
美声     8:30 开始 8:30 开始  
民声   8:30 开始      
音乐剧 音乐剧声乐     8:30 开始    
钢琴 钢琴 10:00 开始        
 
管弦
室内乐 8:30 开始        
西洋管乐 13:30 开始        
西洋弦乐   8:30 开始      
 
民乐
民乐(吹管、拉弦)     8:30 开始    
民乐(弹拨)       8:30 开始  
 
现打
现代器乐(不含爵士乐)     8:30 开始    
爵士乐     13:30 开始    
艺管 艺术管理       8:30 开始 8:30 开始
  乐器修造       15:30 开始  
乐队
学院
乐队学院(管乐) 13:00 开始        
乐队学院(弦乐) 14:30 开始        

研究生收费标准为:学术学位 8000 元/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 23000 元/学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28000 元/学年。为鼓励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制定了相应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详情请见研究生部学工办的相关文件。上海乐队学院的奖学金办法请见上海乐队学院的相关文件。
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委托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部学工办及院卫生科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另进行以下几个方面内容的审查:
(一)对考生身份的审查
核对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相貌以及报名登记表上的照片一致。
(二)对考生单位的审查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本科阶段的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学生证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出具原单位同意其定向就业的信函,并加盖该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三)对毕业证书的审查
对进入复试的往届考生毕业证书原件进行审查。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如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考生应按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予录取。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四)对身体状况的审查
复试期间进行身体情况问卷调查,考生诚信承诺完成调查,待新生入学后进行正式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者作相应处理。
(五)对考生政治思想品德的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院研究生部学工办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情况。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所有考生均须填写《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在职人员在“审核意见”一栏中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考生要加盖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的公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考生要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应届生要加盖培养单位学工部门的公章。
(一)复试包括以下内容:  1、专业基础课/专业主课
2、综合面试
3、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4、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
(二)应上海市防疫形势要求,复试形式采取网络远程方式。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课的考试形式将作相应调整,并根据考察内容不同,拆分为视频录制和在线实时 2 个层次进行。
(三)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综合素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表现;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综合面试由各复试小组组织。按照本专业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面试题目的选择方式等具体程序、评分标准以及评分办法等进行面试及评分。
(四)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的形式和内容由公共基础部外语教研室制定,考试由外语教研室统一组织进行。
(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专业课由院招生委员会委托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命题和考试。试题内容应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具体要求详

见招生简章。
(六)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要求,为严肃考试纪律、强化复试考核程序,各科目考试全程录音录像。
 
为了认真贯彻教育部《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以及上海市防疫形势要求,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精神以及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为推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规范管理,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加强复试工作,着力提升研究生招生选拔水平,推进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优化调整招生学科专业结构,强化监督,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科学公正,规范透明。针对本院学科布局、招生计划、预分名额及生源等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复试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的有效方式,也是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要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 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二)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三)明确各学科的复试权重,严格复试程序,保证复试的科学、公正和有效。
(四)根据国家和上级文件要求及会议精神,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进入录取程序。若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使是初试全部科目均上线的考生,也不能进入录取程序。
 二 领导及工作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成立上海音乐学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徐 旭 廖昌永
副组长:刘 英
委 员:张 巍 王丹丹 周湘林 林大叶 江 晨 方 琼 刘照陆 刘 红 唐 哲安 栋 于 阳 徐达维 朱晶晶 尤继一 何大耿
监察工作小组: 组 长:刘 艳
成 员:陈 虹 陈强斌 眭 璐招生办公室:
主 任:张 巍
成 员:卢文静 芝 汀 欧阳佳沁
(二)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负责本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统筹管理和协调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
(三)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工作。其职责是:
1、制定招生工作开展的基本原则和工作办法文件,根据国家发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本院学科发展的具体情况,制定复试条件;拟定进入复试名单、复试筛选办法、复试要求及拟录取排序办法,并将相关文件提交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并报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2、负责组织复试和复试的评审工作以及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复试和评审工作;
3、负责审核并统计各学科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4、负责组织对考生其他情况的审核工作;
5、负责拟定拟录取名单并提交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6、负责招生相关政策解释,并按照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
(四)根据各招生学科专业特点,成立按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分会为单位的复试小组。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艺术类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文件要求,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由 6 位考官组成,并包含 50%的校外专家。
(五)各复试小组应在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履行复试工作职责,拟定本专业面试的具体内容和程序;按规范组织实施面试;协助组织本专业考生的考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考试; 配合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其他复试(查)相关工作。
(六)根据今年抗疫形势需要,我院成立了上海音乐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我院的研究生招生具体工作将在小组指导下开展。组成如下:
组 长:徐 旭 廖昌永
副组长:刘 艳 曹荣瑞 刘 英 侯立玉(执行) 冯 磊 张佳春上海音乐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吴学霆 汤隽杰 谢苗苗 郭 恺 唐丽霞 王 佳 曾 敏 陈强斌 张 巍陈晓翌 陈 明 汪国安 丁 缨 张 锷 章 斌 冯 岚
 三 复试主要方式、内容和工作要求
(一)复试包括以下内容:  1、专业基础课/专业主课
2、综合面试
3、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4、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
(二)应上海市防疫形势要求,复试形式采取网络远程方式。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课的考试形式将作相应调整,并根据考察内容不同,拆分为视频录制和在线实时 2 个层次进行。
(三)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综合素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表现;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综合面试由各复试小组组织。按照本专业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面试题目的选择方式等具体程序、评分标准以及评分办法等进行面试及评分。
(四)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的形式和内容由公共基础部外语教研室制定,考试由外语教研室统一组织进行。
(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专业课由院招生委员会委托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命题和考试。试题内容应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具体要求详
 
见招生简章。
(六)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要求,为严肃考试纪律、强化复试考核程序,各科目考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 调剂
根据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我院初试实际情况,2020 年我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尚有部分缺额,可接受调剂生源。调剂仅接收定向就业形式录取的考生。具体信息详见网上公布的调剂办法。
 五 其他复试(审查)内容
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委托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部学工办及院卫生科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另进行以下几个方面内容的审查:
(一)对考生身份的审查
核对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相貌以及报名登记表上的照片一致。
(二)对考生单位的审查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本科阶段的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学生证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出具原单位同意其定向就业的信函,并加盖该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三)对毕业证书的审查
对进入复试的往届考生毕业证书原件进行审查。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如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考生应按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予录取。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四)对身体状况的审查
复试期间进行身体情况问卷调查,考生诚信承诺完成调查,待新生入学后进行正式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者作相应处理。
(五)对考生政治思想品德的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院研究生部学工办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情况。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所有考生均须填写《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在职人员在“审核意见”一栏中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考生要加盖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的公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考生要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应届生要加盖培养单位学工部门的公章。
  
(一)本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本院网站和教育部指定网站上公布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2020 年硕士研究生的拟录取名单将在网上公示十个工作日。
(二)我院举报和监督信箱为 jjs@shcmusic.edu.cn,监督电话为 021-64317667,接受社会监督。
  
(一)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本院录取将在各学科专业的招收名额预分范围内,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
 
的成绩,按照《上海音乐学院 2020 年研究生复试合格标准及拟录取办法》的具体要求,由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期间凡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一律不予录取。
(三)根据《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数量暂行规定》,如录取考生超过导师研究生招生总量,考生须接受导师调整方案,否则不予录取。
(四)研究生收费标准为:学术学位 8000 元/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 23000 元/学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28000 元/学年。为鼓励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制定了相应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详情请见研究生部学工办的相关文件。上海乐队学院的奖学金办法请见上海乐队学院的相关文件。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 年 4 月 24 日
 一、复试合格标准
1、专业主课(满分 100 分):80 分合格
2、专业基础课(满分 100 分):60 分合格
3、英语听力与口语(满分 100 分)为考查科目,不设合格分数线,但计入复试总成绩。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满分 100 分)60 分为合格。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但任意单科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满分 200 分)=专业基础课/专业主课×100%+综合面试×80%+英语听力与口语×20%
 
三、 拟录取排序的最终成绩计算方法1、艺术教育理论各方向:
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折算为 100 分)×60%+复试总成绩(折算为 100 分)×40% 2、艺术管理方向:
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折算为 100 分)×40%+复试总成绩(折算为 100 分)×60% 3、表演各学科、乐器修造、音乐教学法、音乐治疗方向:
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折算为 100 分)×30%+复试总成绩(折算为 100 分)×70% 4、其余各方向:
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折算为 100 分)×70%+复试总成绩(折算为 100 分)×30%
 
四、拟录取办法
为了落实教育部关于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相关管理规定,充分考虑国家对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不同定位,顺应社会发展的需求,结合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自学位特点以及我院学科特色, 特制定拟录取办法如下:
1、复试各科均达到合格标准,体检和政审应符合我院标准;
2、除学术学位中音乐学相关方向以外的其他各学科方向进入复试后专业主课排序前 3 名(预分名额等于
3 名的为专业主课排序前 2 名,预分名额小于等于 2 名的为专业主课排序第 1 名)的考生优先录取, 其余考生(包括学术学位中音乐学相关方向)按拟录取排序的最终成绩先后顺序录取;
注:专业主课成绩不并列,如同分则以最终成绩决定排序。3、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在非全日制计划内优先录取。
4、在完成一志愿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的录取后,如非全日制计划未完成,调剂考生按照最终成绩先后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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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网址:www.shcmusic.edu.cn/
  • 研究生院网址:yjsb.shcmusic.edu.cn/default.aspx
  • 联系电话:021—64330407,021—64312000转8407
  • 邮箱:yjsc@shcmusic.edu.cn
  • 通讯地址:上海市汾阳路20号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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