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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管理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社会科学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航空运输学院

服装学院

城市轨道交通学院

数理与统计学院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类别 学科门类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学术学位 03法学 321 44 66
07理学 280 37 56
08工学 263 37 56
12管理学 341 48 72
13艺术学 346 38 100
专业学位 0854电子信息
0861交通运输
 
263 37 56
1351艺术 346 38 100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
2021年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有4名,其复试分数线为相同学科国家B类考生分数线。
三、相关说明
1、各招生学院按照不低于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要求,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择优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复试与拟录取工作。
2、我校严格执行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按教育部规定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招生学院复试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受疫情影响,我校2021年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考生操作规程另行通知。
4、学校复试工作相关通知信息将于近期陆续公布,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https://ge.sues.edu.cn/)及各招生学院网站通知。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招办
2021年3月16日
202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s://ge.sues.edu.cn/04/44/c20798a197700/page.htm
    学校概况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ShanghaiUniversityofEngineeringScience)是工程技术、经济管理、艺术设计等多学科互相渗透、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试点高校、全国地方高校新工科建设的牵头单位、上海市“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试点建设单位。2017年被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纺织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设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统计学等1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电子信息、交通运输、艺术等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学校
    与韩国蔚山大学等5所国外高校联合开展博士研究生培养、教师科研合作以及建立国际联合实验室,构筑了集科学研究和博士生培养于一体的国际化合作平台。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2200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4100余名。学校拥有一支
    高素质、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400余人,其中硕士生导师900余名。
    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含兼职院士2人),全职在校国家级人才11人,上海领军、
    东方学者、浦江学者等省部级人才100余人。
    学校积极推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奖学金,以及多种企业奖学金,还设立了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和研究生科研创新专项资金。
    学校现有机电工程学部(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学院、材料工程学院、工程实训中心)、化学化工学院、纺织服装学院、数理与统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管理学院、航空运输学院(飞行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中韩多媒体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体育教学部等教学机构,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学校坚持学科引领,持续增强科研核心创新力。拥有上海市Ⅲ类高峰学科1个,
    Ⅳ类高峰学科1个,协同创新中心、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学
    科科研平台11个,建有高等研究院。近五年来,学校共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39项,参与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5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含教育学、艺术
    学)41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1项、国家艺术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437项。先后获
    上海市科学技术奖15项,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5项,上海市决策咨询
    研究成果奖2项,获得专利授权1864项。国家大学科技园是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创业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综合性科技创新平台。
    学校秉承开放办学的理念,积极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先后与美国、俄罗斯、英国、法国、意大利、瑞典、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新加坡等20多个国家
    或地区的90余所高校或机构建立了国际合作与交流关系,合作举办有9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学生提供攻读博士学位、双学位联合培养、学分互认、联合毕业设计、海外实习及国际产学研合作等各种类型和层次的海外学习交流机会,每年有近2000名学生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接受国际化教育。逾千名留学生在校接受学历教育或参加非学历项目。
    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全面深化改革与发展的进程,学校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转型和发展,按照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确立的“新三步走”奋斗目标,大力实施“人才强校、特色发展、国际化”三大发展战略,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工程应用型人才,在建设国内一流的高水平现代化工程应用型特色大学征程上自信前行。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我校研究生!
    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2021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800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4
    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315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485名。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
    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通过英语四级(CET-4)。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四、报考办法(具体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
    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一般为9、10月份)。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
    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按教育部规定时间。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课程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4.初试地点:由所在报名点安排确定。
    5.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6.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七、录取
    1.根据我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办法请查看录取当年我校公布的复试办法。
    2.我校接收各校推荐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取得毕业学校发放、经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盖章的推荐免试表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
    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需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八、学费及其他事项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程硕
    士)学制为2.5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艺术硕士)学制为3年。所有非定向就业类型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助学金和其它生活待遇。委托培养硕士生由委托单位或本人提供培养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人民币6000元/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研究生(工程硕士)学费为人民币6000元/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艺
    术硕士)学费为人民币10000元/学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资助情况请参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教育网
    (http://ge.sues.edu.cn)公示的相关规章制度。
    以上招生简章内容若与教育部及有关国家部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教育部及有关国家部门的规定执行。
    学校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邮政编码:20162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7791223
    网址:http://ge.sues.edu.cn
    申诉部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监察处
    申诉电话:021-67791257(非招生咨询)
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须将以下本人电子版材料(jpg、pdf等格式)提交报考学院,接受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序号 应届考生 往届考生
1 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 初试准考证(研招网可下载) 初试准考证(研招网可下载)
3 学生证 毕业证、学位证
4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5 有效本科成绩单 /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的要求,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在5月份进行,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现将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做好复试准备。
录取原则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组成,复试成绩总分100分。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占35%;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占5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占15%,即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5%+综合面试成绩×5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5%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求和组成,录取成绩总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三)在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基础上,根据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政审、体检合格后依次录取。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后按要求进行网上公示。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主要考核、审查: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向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
(二)综合素质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心、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复试考生体检。
第五条 复试方式
(一)专业课笔试
所有专业复试必须进行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命题由各学院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专业课笔试试题及答案在启封前属国家级机密材料。专业课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二)面试
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安排,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工作小组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同一学科(专业)的各面试工作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一律采用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如有1门及以上加试课程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生源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上海市有关文件精神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章程》,为加强管理,有章可循,保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使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第一条 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复试的科学性。积极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查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二)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核。
(三)客观评价,成绩量化。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考核有量化结果。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复试过程做到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操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五)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尊重考生的人格,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复试工作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复试工作办法的制定和公布、组织复试、复试过程监督等各项工作。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全校各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学院(中心)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工作小组由院(中心)主管领导任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实施。监督小组一般由书记任组长,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监察。
(三)各学院按专业和复试人数可组成若干面试工作小组。每个面试工作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其中艺术类学科面试的校外专家不少于专家总人数的50 %),负责实施对考生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考核。面试工作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对本组的面试工作负责。面试工作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面试工作小组的组成应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
第三条 复试人选
学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拟录取人数的120%左右,复试人数的计算包括第一志愿报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的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分数线(含单科及总分)要求,确定复试人选,一般提前一周左右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
第四条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主要考核、审查: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向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
(二)综合素质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心、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复试考生体检。
第五条 复试方式
(一)专业课笔试
所有专业复试必须进行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命题由各学院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专业课笔试试题及答案在启封前属国家级机密材料。专业课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二)面试
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安排,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工作小组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同一学科(专业)的各面试工作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一律采用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如有1门及以上加试课程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第六条 录取原则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组成,复试成绩总分100分。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占35%;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占5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占15%,即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5%+综合面试成绩×5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5%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求和组成,录取成绩总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三)在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基础上,根据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政审、体检合格后依次录取。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后按要求进行网上公示。
第七条 其它
(一)实行回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二)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监察。各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全面有效监督本学院复试工作各环节。
(三)复试工作要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要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
(四)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要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相应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相关学院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原《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沪工程研〔2015〕2号)同时废止。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形式
  第四条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主要考核、审查:
 
  1、专业素质和能力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向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
 
  2、综合素质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心、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复试考生体检。
 
  第五条复试方式
 
  1、专业课笔试
 
  所有专业必须进行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命题由各学院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封前属国家级机密材料。专业课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
 
  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各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安排,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一律采用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如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成绩核算方法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复试成绩总分100分。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占35%;面试中,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占5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占15%。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5%+(综合面试成绩×5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5%)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求和,计算公式为: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在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基础上,根据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政审、体检合格后依次录取,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在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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