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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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税务硕士(MT)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25300)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税收理论与政策、税收制度、税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充分了解税务稽查、税务筹划以及税务代理等高级税收实务并熟练掌握分析方法与操作技能,具有解决实际涉税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非财政、税收专业背景的考生在入学后、开课前,需参加税收学综合知识考试(包括中国税制、外国税制、税收筹划、税务管理等内容),考核合格后可以按全日制税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学习,考核不合格者则需在补修相关专业课程后继续学习。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
四、培养方式
(一)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
(二)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案例教学,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教学部门与实践部门的联系和交流,聘请相关部门的专家参与教学工作。
(三)采取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的评定方式,必修课以考试为主,选修课以考查为主,包括案例分析、专题报告等。
(四)成立导师组,采取导师组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教师为主组成,并适当吸收实务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专业资格的相关人员参加。
(五)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每门课程成绩的评定应包括考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几个组成部分。
五、课程设置与培养方向的设置
(一)课程设置
税务专业硕士的课程设置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加强案例教学和实际能力的培养。课程体系设置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选修课、方向选修课和专业实践课(或实习)等模块。在学习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社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研究生应提交实践计划,撰写实践总结报告,通过后获得相应的学分,以此作为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5学分(具体见课程设置情况表)。
(二)培养方向
1、税务管理稽查方向。该方向要求系统掌握现代税收理论、税收征管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做好税务管理和税务稽查等涉税工作所要求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
2、税务代理方向。该方向要求系统掌握现代税收理论、税务代理等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做好税收筹划、税务代理等涉税工作所要求的全面素质,具有较强的税收筹划和解决税收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学位论文
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要体现专业学位特点,突出学以致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学位论文应体现学生运用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提出分析和解决涉税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创新性和实用价值。论文可采用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等形式。
七、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专业实习,取得37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税务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税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情况表
类别 | 编号 | 课 程 名 称 | 学时 | 学分 | 学期分布 | 考核方式 | 开课学院 | ||
1 | 2 | 3 | |||||||
公共基础课 | 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 | √ | 考试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2 | 英语 | 54 | 3 | √ | 考试 | 外国语学院 | |||
专业必修课 | 3 | 税收筹划专题(税收筹划理论与实务) | 54 | 3 | √ | 考试 | 财税学院 | ||
4 | 税收理论与政策 | 54 | 3 | √ | 考试 | 财税学院 | |||
5 | 高级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 | 54 | 3 | √ | 考试 | 会计学院 | |||
6 | 国际税收专题 | 54 | 3 | √ | 考试 | 财税学院 | |||
7 | 税务管理专题 | 54 | 3 | √ | 考试 | 财税学院 | |||
8 | 中国税制专题(税制改革专题) | 54 | 3 | √ | 考试 | 财税学院 | |||
9 | 中级微观经济学 | 36 | 2 | √ | 考试 | 经济学院 | |||
任意选修课 | 10 | 财政税收理论专题 | 36 | 2 | √ | 考查 | 财税学院 | ||
11 | 税法研究专题 | 36 | 2 | √ | 考查 | 财税学院 | |||
12 | 外国税制专题 | 36 | 2 | √ | 考查 | 财税学院 | |||
13 | 税务专业英语 | 36 | 2 | √ | 考查 | 财税学院 | |||
14 | 税务稽查专题(税务检查技术) | 36 | 2 | √ | 考查 | 财税学院 | |||
15 | 公司金融 | 36 | 2 | √ | 考查 | 金融学院 | |||
16 | 财务报表分析 | 36 | 2 | √ | 考查 | 会计学院 | |||
17 | 数量经济分析 | 36 | 2 | √ | 考查 | 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 | |||
18 | 资产评估专题 | 36 | 2 | √ | 考查 | 会计学院 | |||
专业实践/专业实习 | 学分数(2) | ||||||||
补修课程或先修课程 | 税收学 | ||||||||
中国税制 | |||||||||
总学分 | 学分数 37 |
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财政学(含税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财政学(含税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20203 )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1. 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拥护党的领导和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爱祖国、爱人民,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以及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献身的精神。
2.掌握财税理论政策及专业技能,能够把握财税理论前沿与动态,熟知经济研究方法,具有人事财税理论研究、教学及管理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3.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运用该门外国语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及写作论文摘要。
二、研究方向
1. 财政理论与政策
主要研究财政学的基础理论和政策设计,通过国内外财政理论比较研究,揭示中国财政改革和制度完善的一般规律。
2.税收理论与制度
主要研究税收理论与政策以及我国税收制度改革、完善的对策。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在校学习的基本年限为3年。
四、课程设置、学分要求及考核方式(具体内容见课程设置一览表)
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培养计划中制定的课程学习及其他环节的全部内容,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申请论文答辩。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应修满总学分数为36学分。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必修课、专业选修课、跨学科或跨专业选修课、补修课、实践课程、学术讲座。其中: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必修课为学位课,为26学分;专业选修课、跨学科或跨专业选修课为非学位课,不少于8学分;实践课程1学分;学术讲座1学分;补修课不计学分。
1.学位公共课(共计4门,8学分)
政治理论课程(2门,3学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
外国语课程(2门,5学分):英语精读”(3学分)、英语听说(2学分)。
2.学位基础课(共计3门,9学分)
中级微观经济学(3学分)、中级宏观经济学(3学分)、中级计量经济学(3学分),共9学分。
3. 学位必修课(共计3门,9学分)
公共经济学(3学分)、财政税收理论专题(3学分)、财政学前沿讲座(3学分),共9学分。
4.专业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
详见“财政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情况表”
5.跨学科或跨专业选修课(不少于2学分)
详见“财政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情况表”
6.实践课程
包括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计1学分。
7.学术讲座
包括研究生的专题综述、校内外专家学者的学术报告及讲座等,不少于8次,计1学分。
8.补修课
跨一级学科入学或以同等学力入学学生需补修财政学、税收学,成绩必须及格但不计学分。
课程考核方式,一般分为“考试”(含闭卷、开卷)与“考查”。课程学习必须通过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学分。
五、中期考核
本专业研究生实行中期考核制度,第四学期初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表现、课程学习、科研能力等。中期考核合格者可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
六、实践环节
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以理论联系实际为目的的社会调查(业务实习)和一定时间的教学实践,结束后要写出社会调查报告。教学实践必须面向学生,参加教学第一线工作,具体安排由导师确定,结束后导师要写出书面评语。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必须是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应该能够反映出研究生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能够结合导师的研究方向或科研任务进行。论文应有新见解,完成学位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在学位论文写作阶段,研究生首先需要提交开题报告,内容应包括论文题目、选题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论文研究方法、论文框架、可能的创新点等,开题报告经导师小组审核同意后才可正式开始论文写作;一般在开题5个月后进行中期检查,研究生需通过书面形式报告论文写作进度并就论文写作中遇到的问题接受导师组的指导;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撰写的学位论文必须参加匿名评审,评审通过才可以参加论文答辩。
八、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对研究生的综合考核、论文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等研究生培养教育的重要环节,应由导师集体讨论。导师定期了解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学习和科研状况,并及时予以指导帮助。
九、本学科、专业需阅读的主要经典著作和专业学术期刊目录
(一)主要经典著作:
[1]凯恩斯,就业信息与货币通论, 商务印书馆,1997
[2]安东尼.B.阿特金森、斯蒂格里斯,公共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1992
[3]马克.布劳格,经济学方法论,商务印书馆,1992
[4]詹姆斯.N.布坎南,民主经济论,商务印书馆,1999
[5]王传纶、高培勇,当代西方财政经济理论,商务印书馆,1995
[6]布坎南,公共财政,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
[7]毛寿龙,有限政府的经济学分析,上海三联书店,2000
[8]曼德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上海三联书店,1994
[9]斯蒂格里茨,政府经济学,北京春秋出版社,1988
[10]张馨,当代财政与财政学主流,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11]平新乔,财政原理与比较财政制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12]刘溶沧等,中国财政理论前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13]丹尼斯.缪勒,公共选择,三联书店,1993
[14]刘宇飞,当代西方财政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二)专业学术期刊
财政研究、税务研究 、经济研究 、管理世界 、财贸经济、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经济评论、财经问题研究 、财经研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当代财经、中央财经大学学报、南开经济研究、上海经济研究、涉外税收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Public Choice; National Tax Journal;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Taxation Association ; Journal of Taxation ; International Tax Journal ; Public Finance
财政学(含税收)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情况表
类别 | 编号 | 课 程 名 称 | 学时 | 学分 | 学期分布 | 考核方式 | 开课学院 | ||
1 | 2 | 3 | |||||||
学位公共课 | 政治理论课: | 54 | 3 | ||||||
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 | √ | 考试 | 研究生院 | |||
2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8 | 1 | √ | 考查 | 研究生院 | |||
英语: | 90 | 5 | |||||||
3 | 英语精读 | 54 | 3 | √ | 考试 | 研究生院 | |||
4 | 英语听说 | 36 | 2 | √ | 考试 | 研究生院 | |||
学位基础课 | 5 | 中级微观经济学 | 54 | 3 | √ | 考试 | 研究生院 | ||
6 | 中级宏观经济学 | 54 | 3 | √ | 考试 | 研究生院 | |||
7 | 中级计量经济学 | 54 | 3 | √ | 考试 | 研究生院 | |||
学位必修课 | 8 | 公共经济学 | 54 | 3 | √ | 考试 | 财政税务学院 | ||
9 | 财政税收理论专题 | 54 | 3 | √ | 考试 | 财政税务学院 | |||
10 | 财政学前沿讲座 | 54 | 3 | √ | 考试 | 财政税务学院 | |||
专业选修课 | 11 | 比较财政研究 | 36 | 2 | √ | 考查 | 财政税务学院 | ||
12 | 财政制度与社会保障 | 36 | 2 | √ | 考查 | 财政税务学院 | |||
13 | 税收筹划 | 36 | 2 | √ | 考查 | 财政税务学院 | |||
14 | 财政宏观调控 | 36 | 2 | √ | 考查 | 财政税务学院 | |||
15 | 博弈论与公共选择 | 36 | 2 | √ | 考查 | 财政税务学院 | |||
16 | 财税政策 | 36 | 2 | √ | 考查 | 财政税务学院 | |||
17 | 中国财政思想史研究 | 36 | 2 | √ | 考查 | 财政税务学院 | |||
18 | 财政绩效评价分析 | 36 | 2 | √ | 考查 | 财政税务学院 | |||
跨学科或跨专业选修课 | 19 | 制度经济学 | 36 | 2 | √ | 考查 | 经济学院 | ||
20 | 区域经济学 | 36 | 2 | √ | 考查 | 经济学院 | |||
21 | 应用统计软件 | 36 | 2 | √ | 考查 | 统计学院 | |||
实践环节:教学实践/社会实践 | 1学分 | ||||||||
学术讲座 | 1学分 | ||||||||
补修课程 | 财政学 | ||||||||
税收学 | |||||||||
应修满总学分 |
36 |
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研究生教育介绍
财政税务学院研究生教育始于1998年,当时获批山东省唯一的财政学硕士授权点,1999年首次招生迄今已连续招收18届财政学硕士生。2013年7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财政税务学院财政学科获博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首次招生,迄今已连续招收四届财政学博士生。两校合并前,原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2005年还获批社会保障学硕士授权点;2006年获批国民经济学硕士授权点及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权点,并成立MPA中心,挂靠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2010年获批税务专业硕士授权点和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2011年两校合并后,山东财经大学整合财政专业、税务专业师资力量成立财政税务学院并对学位点布局进行了调整。MPA中心独立,国民经济学硕士点划归经济学院,社会保障学硕士点及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划归公共管理学院。财政税务学院现设有财政学和税务专业硕士两个硕士授权点和财政学博士授权点。财政税务学院研究生教育经过近20年的建设发展,已取得了长足进步。现有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23人,其中教授18人,占66.67%,副教授9人,占33.33%;50岁以上导师10人,占37.04%,40-50年龄段导师10人,占37.04%,40岁以下的导师7人,占25.92%;具有博士学位的导师22人,占81.48%;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复旦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山东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同济大学等985高校的导师15人,占55.56%;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等知名财经高校的导师9人,占33.33%;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等中央级科研机构的导师2人,占7.41%;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导师1人,占3.70%。在导师队伍中,现有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人,山东省高校中青年学术骨干1人,跨世纪学科带头人4人,有全国政府预算研究会副会长1人,中国财政学会理事2人,中国税收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2人,中国保险学会理事1人,社会保障教研委员会委员1人,中国农村财经研究会理事1人;另有1人担任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预算监督与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1人担任山东省政府研究室特邀研究员,1人担任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1人担任山东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委员,1人担任山东省地税局特邀监察员,另有多人担任省级学会常务理事和理事。财政税务学院已经形成以高职称、中青年、高学历教师为主,学缘结构、年龄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的研究生导师队伍,是山东省高校财政学学科研究生教育师资力量最雄厚的院校之一。
财政税务学院研究生教育历来强调教学与科研并重,采取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一方面吸取、借鉴兄弟院校研究生培养经验,结合承担的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先后数次调整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设置,加大基础课课时比例,增加选修课程;不断改进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通过建立双导师制,充分发挥教学实践基地作用,并结合承担的《税收筹划理论与实务》课程省级案例库项目的建设,大力推进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国际化办学水平,近年来先后派出6名教师赴美国梅森大学等知名高校访学交流,吸取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改进研究生培养模式和培养方法;与北京大学合作开展“海外教学名师”项目,邀请国际知名预算会计专家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陈立齐教授担任“海外名师”,不定期举办讲座和培训,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以此夯实研究生专业基础,完备其知识体系,为其实现知识向能力的转化奠定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各位导师的比较优势,划分了三个具体研究方向:一是公共产品供给制度优化与公共服务均等化方向;二是财政分权与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及政府债务风险防范方向;三是公平收入分配与税收及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向。近年来,研究生导师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取长补短、群策群力,共承担、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项目27项(含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教育部项目16项;在上海三联书店、中国财经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等重要出版机构出版专著32部;获得省部级奖励27项;在《财贸经济》《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财政研究》等A级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同时,积极鼓励研究生导师与研究生合作发表论文,不断加大对研究生取得的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奖励力度。近3年来,研究生独立或导师作为第一作者在《财贸经济》《税务研究》《当代财经》等重要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
财政税务学院自1999年招收首届财政学硕士研究生以来,累计培养财政学硕士、税务专业硕士300余人。2014年招收的2名首届财政学博士研究生已顺利毕业。多年来,财政税务学院研究生教育一直保持着较为理想的人才培养质量和一次就业率,在山东省乃至全国范围内赢得了良好口碑和社会声誉,一大批毕业生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审计总署以及省市级财税机关工作并取得了突出工作成绩;一批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的毕业生考取了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中国社科院、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等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博士研究生,多数已取得丰硕的研究成果,并在财税理论界产生了一定影响。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任强教授,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程瑜研究员,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助理马恩涛教授,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副主任蒋震副研究员是其中的突出代表。
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的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67人, 其中专任教师55人。在专任教师中,教授18人,副教授28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3.6%;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3人,占教师总数的60%,形成了一支老中青均衡组合、具有较大发展后劲和创新精神的学术梯队。教师中有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30人。学院有多位教师担任重要学术兼职,现有全国政府预算研究会副会长1人,中国财政学会理事2人,中国税务学会理事1人,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1人,全国高校财政学教学研究会理事2人,中国税收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2人,中国保险学会理事1人,社会保障教研委员会委员1人,中国农村财经研究会理事1人,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预算监督与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1人,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山东省政府研究室特邀研究员1人,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1人,山东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委员1人,山东省财政厅专业技术服务专家1人,山东省财政学会理事8人。学院有多位教师获得重要人才称号,包括“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重点学科首席专家1人、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人选2人、国家税务总局领军人才1人和学校特殊人才支持计划1人、青年人才支持计划6人。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的联系方式
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40号电话:0531-82617681 82617682 邮编:250014
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的介绍
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历史悠久,其前身最早可以追溯到山东财经学院1960年开始招收本科生的财政金融系。其后,在经历了“文革”中断办学、1978年恢复办学、1986年山东财政学院财政系和税收系创建、2011年山东经济学院财政金融学院与山东财政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中财政学和税收学专业的重新整合之后,正式定名为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财政税务学院在其发展史上向社会输送了大批人才,甚至学院部分杰出教师代表如左敏教授和郝书辰教授也从学校领导岗位走向社会更重要的领导岗位。在学科发展上,财政学专业先后成为省级精品课程(2004)、山东省品牌专业(2006)、山东省“泰山学者”岗位(2006)、教育部特色专业(2007)、山东省高等学校基础学科建设项目(2007)、《财政学》省级教学团队(2010)、教育部海外名师项目(2011)、山东省强化重点学科(“十一五”)以及山东省特色重点学科(“十二五”),2013年财政学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16年入选山东省应用经济学一流学科。2017年,“十三五”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平台“现代财政制度研究基地”和山东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新旧动能转换与政府财力配置协同创新中心”获得审批。
机构设置与师资情况
财政税务学院下设“两系一中心”即财政系、税收系以及财税管理教学实验中心。除此之外,出于教学科研的需要,学院还设置了财政、税务、政府预算和公共经济等4个研究所。学院现有财政学、税收学2个本科专业,并拥有财政学和税务专业2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财政学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学院现有教职工67人, 其中专任教师55人。在专任教师中,教授18人,副教授28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3.6%;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3人,占教师总数的60%,形成了一支老中青均衡组合、具有较大发展后劲和创新精神的学术梯队。教师中有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30人。学院有多位教师担任重要学术兼职,现有全国政府预算研究会副会长1人,中国财政学会理事2人,中国税务学会理事1人,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1人,全国高校财政学教学研究会理事2人,中国税收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2人,中国保险学会理事1人,社会保障教研委员会委员1人,中国农村财经研究会理事1人,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预算监督与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1人,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山东省政府研究室特邀研究员1人,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1人,山东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委员1人,山东省财政厅专业技术服务专家1人,山东省财政学会理事8人。学院有多位教师获得重要人才称号,包括“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重点学科首席专家1人、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人选2人、国家税务总局领军人才1人和学校特殊人才支持计划1人、青年人才支持计划6人。
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
财政税务学院近几年依托于应用经济学一流学科和财政学博士点建设,围绕着财政理论、财政体制和社会保障三个研究方向取得了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学院教师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6项,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山东省软科学计划项目、财政部共建联合研究项目、山东省重大财经应用研究项目、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近200项;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经济学季刊》、《世界经济》、《财贸经济》、《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经济评论》、《管理评论》、《农业经济问题》、《财政研究》、《宏观经济研究》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37部;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优秀财政理论成果奖等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41项;拥有山东财经大学优势学科人才团队和孵化团队各1个。在社会服务方面,为全国及山东省财税管理人员举办了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培训在职人员1万多人次。为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加大科研在地府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话语权,学院于2017年5月27日在济宁成立淮海财金研究院,并与济宁市任城区政府签订了合作协议。社会服务的特色和成果日趋凸现。
人才培养与社会实践
财政税务学院高度重视本科和研究生的人才培养工作,“认认真真上好每一堂课”成为对任课教师的一个基本要求,教学效果也比较突出,有2人获得了学校教学一等奖;获得省级教改重点项目1项。学院现有在校生2433人,其中本科生2356人,研究生77人。近3年来,本科生中有7人获得校长奖学金、2人论文获得山东省本科生优秀学士学位论文、3人在我校B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研究生有26人次在我校B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除此之外,学院鼓励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挑战杯大赛以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等重大赛事,共获得8项科技文体类一等奖及以上奖项;鼓励学生通过参加“三千计划”将学以致用;鼓励学生通过“财经沙龙”和“博观论坛”等形式提升学术素养。通过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的有机结合,财政税务学院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大批专业知识扎实、业务技能过硬的高素质人才,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全省高校同类专业前茅,在财政、税务、金融、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经济管理领域广受用人单位的好评,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较高的社会声誉。
机构设置与师资情况
财政税务学院下设“两系一中心”即财政系、税收系以及财税管理教学实验中心。除此之外,出于教学科研的需要,学院还设置了财政、税务、政府预算和公共经济等4个研究所。学院现有财政学、税收学2个本科专业,并拥有财政学和税务专业2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财政学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学院现有教职工67人, 其中专任教师55人。在专任教师中,教授18人,副教授28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3.6%;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3人,占教师总数的60%,形成了一支老中青均衡组合、具有较大发展后劲和创新精神的学术梯队。教师中有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30人。学院有多位教师担任重要学术兼职,现有全国政府预算研究会副会长1人,中国财政学会理事2人,中国税务学会理事1人,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1人,全国高校财政学教学研究会理事2人,中国税收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2人,中国保险学会理事1人,社会保障教研委员会委员1人,中国农村财经研究会理事1人,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预算监督与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1人,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山东省政府研究室特邀研究员1人,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1人,山东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委员1人,山东省财政厅专业技术服务专家1人,山东省财政学会理事8人。学院有多位教师获得重要人才称号,包括“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重点学科首席专家1人、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人选2人、国家税务总局领军人才1人和学校特殊人才支持计划1人、青年人才支持计划6人。
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
财政税务学院近几年依托于应用经济学一流学科和财政学博士点建设,围绕着财政理论、财政体制和社会保障三个研究方向取得了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学院教师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6项,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山东省软科学计划项目、财政部共建联合研究项目、山东省重大财经应用研究项目、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近200项;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经济学季刊》、《世界经济》、《财贸经济》、《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经济评论》、《管理评论》、《农业经济问题》、《财政研究》、《宏观经济研究》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37部;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优秀财政理论成果奖等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41项;拥有山东财经大学优势学科人才团队和孵化团队各1个。在社会服务方面,为全国及山东省财税管理人员举办了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培训在职人员1万多人次。为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加大科研在地府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话语权,学院于2017年5月27日在济宁成立淮海财金研究院,并与济宁市任城区政府签订了合作协议。社会服务的特色和成果日趋凸现。
人才培养与社会实践
财政税务学院高度重视本科和研究生的人才培养工作,“认认真真上好每一堂课”成为对任课教师的一个基本要求,教学效果也比较突出,有2人获得了学校教学一等奖;获得省级教改重点项目1项。学院现有在校生2433人,其中本科生2356人,研究生77人。近3年来,本科生中有7人获得校长奖学金、2人论文获得山东省本科生优秀学士学位论文、3人在我校B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研究生有26人次在我校B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除此之外,学院鼓励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挑战杯大赛以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等重大赛事,共获得8项科技文体类一等奖及以上奖项;鼓励学生通过参加“三千计划”将学以致用;鼓励学生通过“财经沙龙”和“博观论坛”等形式提升学术素养。通过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的有机结合,财政税务学院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大批专业知识扎实、业务技能过硬的高素质人才,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全省高校同类专业前茅,在财政、税务、金融、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经济管理领域广受用人单位的好评,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较高的社会声誉。
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院财政税务学院联系方式
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院财政税务学院联系方式:0531-82617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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