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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照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
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原则上各二级学院的复试比例控制在1:1.2—1:1.5之间,部分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专业领域需要及上线考生情况适度调整复试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1:2的复试比例。
2021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广大考研学子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招生专业目录包含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具体信息,以下是考研派为大家整理的2021泉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下列链接即可查看:2021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泉州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目.doc
    泉州师范学院坐落于福建省三大中心城市之一的泉州市。泉州是首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首届东亚文化之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起点,经济总量连续21年位居福建省首位。学校于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系福建省第一所新建地方性省属本科高校,由创办于1923年的泉州师范学校、1939年的南安师范学校、1951年的泉州教育学院和1958年的泉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
    近百年办学历程筚路蓝缕,一代又一代泉师人秉承“善学如泉、正心至大”校训精神,继往开来、砥砺前行,推动学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2004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获批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3年获批福建省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7年以来,获批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福建省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福建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福建省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高校。学校荣获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平安校园等一批高级别荣誉称号,蝉联七届省级文明学校(文明校园)。办学以来,为社会培养了20多万名优秀人才,为国家和福建省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近年来,特别是2017年以来,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建设作出的“建设多学科大学”重要指示精神,学校制定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五个工程”建设,全面掀起“二次创业”新热潮,坚定不移地朝着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多学科的地方大学奋勇前行。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拟招收211名(含接收推免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详见附件1:泉州师范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目)。实际招生人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指标后确定。我校面向港澳台招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计划情况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另行通知。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于2021年9月份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1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领域或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院系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务必认真校对,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21年7月前有效。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提前将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报告交我校相关招生院系予以核验,并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提供认证报告。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等。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省属于一区范围。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6)报考点和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初试
    (一)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二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研究生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等科目为全国统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生务必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和参考书(详见附件2:泉州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初试成绩可上网查询。
    五、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由教育部划定。对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又符合我校相应专业分数要求者,我校将在网上公布参加复试人员名单。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三)复试日期安排在2021年3-4月份,具体复试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将于复试前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复试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等内容。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要求详见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调剂
    调剂工作在2021年3-4月份开展。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主要包括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届时,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我校将提出本单位体检具体要求。
    八、录取
    (一)录取工作: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工作在2021年5月中旬结束,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批准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类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三)保留资格: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入学
    2021年9月份,考生按我校《研究生入学须知》的要求办理有关报到入学手续。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所在二级学院请假(详见附件3:泉州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一览表)。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一、学制和学费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
    学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为8000元。
    住宿费:每生收费1300元/学年(宿舍有空调)。
    学费和住宿费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
    十二、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我校的研究生均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自第二学年始,学业成绩优异者可申请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最高奖学金8000元。优秀研究生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奖金20000元。研究生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三助”工作,根据工作量支付一定酬金。
    十三、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及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十四、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本简章涉及的政策如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的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页http://www.qztc.edu.cn/yjszsw,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五)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399
    通讯地址: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文科楼A-223)邮编:362000
    联系电话:(0595)22918022,传真:(0595)22918022。
九、网络远程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5月11日(星期一)前,各二级学院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和学校规定制定出网络远程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应急预案,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复试录取培训工作安排等,报研究生处[研究生院(筹)]审核备案后尽快在各自学院网页上公布。
5月15日—6月15日,各二级学院开展并基本完成网络远程复试工作。各二级学院应在网络远程复试工作完成后及时召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报送至研究生处[研究生院(筹)]。
六、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全国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个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里进行;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调剂考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二)调剂要求
1.为方便考生调剂,各二级学院原则上应于5月20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复试。
2. 各二级学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无效。各学院应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3.各二级学院可根据需要,开展一次或若干次调剂复试工作。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4.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个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
5.各二级学院自主确定调剂规定,必须是学术性、择优性要求,不得简单以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考生申请条件。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二级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制定的调剂复试考生遴选方案,确定考生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三)调剂程序
1.各二级学院在调剂系统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调剂系统上填报调剂申请;
3.各二级学院对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4.各二级学院组织调剂考生网络远程复试;
5.各二级学院确定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名单和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报研究生处[研究生院(筹)]审核同意后方可给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各学院发待录取通知前,务必要确保考生网上填报的调剂志愿与拟录取专业相同(专业及研究方向代码完全一致)。
6.调剂考生在调剂系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待录取”,否则我校有权直接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网络远程复试内容和流程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二级学院可以根据专业领域和方向特点及办学特色确定网络远程复试的内容和流程。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一)网络远程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和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4)人文素养;(5)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要结合网络远程复试的特点、难点,合理、科学设计各领域、方向复试内容,特别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专业实践经验、创新能力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切实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网络远程复试工作,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3.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
4.体检。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三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新生入学后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网络远程复试资格审查
各二级学院须在复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要运用“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考生复试前须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给各二级学院接受审查:
1.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书中应明确诚信考试的学生主体责任,明确告知何种情况视为作弊以及作弊的处理方式。
2.《泉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生情况调查表》(该表可在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qztc.edu.cn/yjszsw资料下载处下载)。考生情况调查表一般由考生人事(学籍)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
4.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5.身份证;
6.准考证;
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报考专业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以及二级学院要求的相关材料。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专业课程成绩证明。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19号)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尤其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防止学生聚集性疫情发生,特制定本网络远程复试录取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网络远程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性、公平性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坚决维护复试的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科学选拔原则。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精心开展咨询指导,准确解读政策内容,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及时为考生解疑释惑。
二、网络远程复试组织管理
(一)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全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二级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在加强科学精准防控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复试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泉州师范学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泉师防控指办〔2020〕21号)执行。明确考点考场的防疫措施,做好复试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对考试场所统一进行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和领导全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组全面负责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处[研究生院(筹)]负责制订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负责指导、协调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机构
二级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二级学院院长、书记、负责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以及各专业领域负责人等组成,院长任组长。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或审核)各学院的复试工作具体细则并组织实施相应的复试、考核、录取工作。二级学院按招生专业领域和方向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确定网络远程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等,并具体组织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 名业务水平高、办事公正和责任心强的导师、相关专家和英语教师组成,并设立组长1名,对本组复试工作总负责;设立秘书至少1名、网络技术人员至少1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网络平台等相关事宜。
要深入分析线上复试的特点和风险,科学设计复试流程,在制度机制上落实强化管理措施。要安排考生培训环节,组织所有参加远程复试考生提前开展复试系统模拟演练,确保考生应知应会、熟练掌握。要在正式复试前设置必要的候考环节,加强对考生考试资格、设备条件、应考环境等的全面审查,并对考生进行必要的组织引导。要加强防替考、防舞弊的管理,根据考生提交的补充材料等信息,通过在复试过程中随机插问、核对报考信息等方式,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再次核验。要安排足够的考务人员参加复试组织管理工作,并安排专人进行巡考巡查,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
为了加强复试录取的监督工作,各二级学院须成立网络远程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由院系相关领导组成,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各二级学院应将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监督小组成员名单报送研究生处[研究生院(筹)]备案。 
三、严格网络远程复试工作培训
各二级学院必须在网络远程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召开培训会,对所有参加远程复试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未经培训不得参与复试工作。要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人员做好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运用新技术、新方法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使其明确网络远程复试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法治意识和保密意识。培训过程要全程记录,有据可查。请各二级学院将召开培训会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提前报送研究生处[研究生院(筹)],届时,学校将由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赴各单位监督检查。
各二级学院要深入开展考生诚信考试宣传教育。畅通考生咨询通道,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在复试前1天完成向考生详细介绍网络远程复试系统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工作,让社会和考生充分知晓;做好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解读、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等人性化服务提醒,确保远程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四、 网络远程复试的规范和要求
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所有招生领域和方向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根据不同专业特点、领域和研究方向要求以及人才选拔实际,在充分研判评估和可操作的前提下,合理制订网络远程复试细则,科学设计网络远程复试内容。各二级学院须召开本单位网络远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会议,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及应急预案,遵循不同专业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一)复试的基本分数线划定和实施细则要求
泉州师范学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照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
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原则上各二级学院的复试比例控制在1:1.2—1:1.5之间,部分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专业领域需要及上线考生情况适度调整复试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1:2的复试比例。
(二)网络远程复试资格审查
各二级学院须在复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要运用“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考生复试前须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给各二级学院接受审查:
1.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书中应明确诚信考试的学生主体责任,明确告知何种情况视为作弊以及作弊的处理方式。
2.《泉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生情况调查表》(该表可在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qztc.edu.cn/yjszsw资料下载处下载)。考生情况调查表一般由考生人事(学籍)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
4.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5.身份证;
6.准考证;
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报考专业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以及二级学院要求的相关材料。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专业课程成绩证明。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三)网络远程复试成绩的比例要求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50%的范围内,具体权重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确定,报研究生处[研究生院(筹)]审核备案后,向考生提前公布。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并计入复试总成绩,且不少于10分。
(四)加强复试信息公开
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程序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的公信力。须在学院网站上开辟“研究生招生专栏”,应公开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初试成绩(含单科和总分)、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招生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地予以公开。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加强对本学院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五)做好网络远程复试保密工作
硕士研究生复试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在考试结束后至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严禁通过非保密方式传送、讨论有关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参考等涉密事项。请各二级学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二级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单位安全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参与网络远程面试工作的人员须严格遵守《泉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
(六)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工作机制。
(七)建立健全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
(八)网络远程复试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将复试成绩及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网络远程复试内容和流程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二级学院可以根据专业领域和方向特点及办学特色确定网络远程复试的内容和流程。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一)网络远程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和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4)人文素养;(5)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要结合网络远程复试的特点、难点,合理、科学设计各领域、方向复试内容,特别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专业实践经验、创新能力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切实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网络远程复试工作,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3.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
4.体检。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三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新生入学后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网络远程复试流程
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形势变化,站在为国选才、为党育人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敏感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坚持底线思维,优化网络远程复试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以网络面试方式进行。考虑到软件平台的安全性、可靠性及稳定性,我校远程复试软件平台可以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中国移动“云视讯云考场”、ZOOM、腾讯公司“腾讯会议”、阿里巴巴“钉钉-云课堂”等复试工作平台。各二级学院要提前确定至少一个备选平台,并保证该平台在复试过程中可以实时录音录像并能回看。 各二级学院在复试前应组织模拟演练,熟练操作,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网络远程复试按照专业、领域或方向分组进行,具体流程是:
1.考生候考。复试当天,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提前进入候考区。面试秘书测试候考区考生音视频功能是否正常。同时,检查考生身份是否为考生本人,并检查考生入境画面是否符合面试要求(如着装、光线、环境等)。
2.视频面试。根据系统提示进入视频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环节后,面试秘书再次检查通信正常且符合画面要求,再正式开始计时。
3.评分。使用线下或者线上线下同时评分方式进行。复试小组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小组成员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复试分数。
具体要求:(1)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分钟;(2)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3)每个复试小组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作答情况进行记录,并妥存备查;(4)同一招生专业领域或方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5)应建立复试题库,随机抽取进行复试;(6)必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和录像并能回放查看,并在二级学院保存三年备查。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60分者,视为整个复试不及格。
(三)注意事项
1. 本次复试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人脸身份识别,全程录像。复试前复试小组须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公开并强化违规处罚事项。
2. 复试老师网络掉线、考生网络掉线时,开启手机流量作为备用网络连接;断网超过3分钟,变更面试题目,或将考生列入暂缓批次;提前备案联系电话,如掉线或画面不清,面试可暂停,可规定是否切换为电话面试(免提),接续之前时间继续完成剩余部分面试。
3.各二级学院提前预备网络复试技术支持人员,对复试中可能出现的技术故障进行指导排除。
4.对在复试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学院迅速研判事件性质、规模,快速制定化解方案,及时妥善处置,同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将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舆情管控,及时处置涉考负面有害信息。
六、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全国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个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里进行;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调剂考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二)调剂要求
1.为方便考生调剂,各二级学院原则上应于5月20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复试。
2. 各二级学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无效。各学院应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3.各二级学院可根据需要,开展一次或若干次调剂复试工作。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4.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个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
5.各二级学院自主确定调剂规定,必须是学术性、择优性要求,不得简单以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考生申请条件。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二级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制定的调剂复试考生遴选方案,确定考生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三)调剂程序
1.各二级学院在调剂系统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调剂系统上填报调剂申请;
3.各二级学院对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4.各二级学院组织调剂考生网络远程复试;
5.各二级学院确定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名单和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报研究生处[研究生院(筹)]审核同意后方可给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各学院发待录取通知前,务必要确保考生网上填报的调剂志愿与拟录取专业相同(专业及研究方向代码完全一致)。
6.调剂考生在调剂系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待录取”,否则我校有权直接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破格复试
我校所有专业领域都不进行破格复试。
八、录取
1.各二级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以及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总成绩计算办法:
初试各科目满分总和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5 ×初试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复试权重,保留2位小数。
2.各二级学院可以学院为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的高低,将候补录取考生按先后顺序排列,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等字样,以便在拟录取名单里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争取到追加计划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注意:请广大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现候补不上的局面。因为考生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同时,在候补录取过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已调剂至其它学校,我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候补录取紧随其后的候补考生。)
3.网络远程复试成绩不及格( 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 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各学院应在网络远程复试工作完成后及时召开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会议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研究生处[研究生院(筹)]审核。
5.各二级学院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批并最终确定。
6.录取信息必须公示:各学院要在网页公布各专业领域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各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3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7.录取类别。我校只接收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要签定《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
8.录取通知书由学校统一寄发。
九、网络远程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5月11日(星期一)前,各二级学院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和学校规定制定出网络远程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应急预案,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复试录取培训工作安排等,报研究生处[研究生院(筹)]审核备案后尽快在各自学院网页上公布。
5月15日—6月15日,各二级学院开展并基本完成网络远程复试工作。各二级学院应在网络远程复试工作完成后及时召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报送至研究生处[研究生院(筹)]。
十、网络远程复试监督
要进一步完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全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所有环节必须建立台账记录制度、多人相互监督和责任共担机制,做到有据可查和责任可究。要进一步明确并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对于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搞变通、打折扣的行为,要坚决严肃查处。
1.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录取工作咨询、监督投诉电话:0595-22918022;纪检监察电话:0595-22919635。
2.实行校、院二级网络远程复试监督检查制度。校领导、研究生处[研究生院(筹)]等组成若干校级监督小组。在复试过程中,监督小组将以随机方式了解、监督网络远程复试工作等。
3.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网络远程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录取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5.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亲属所报考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
6.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7.严厉惩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十一、安全保障措施
做好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工作,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安全保障,实现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序开展。
(一)各二级学院要在复试前及时了解并确认所有参加复试老师身体状况正常,并在复试工作期间,对所有复试老师及工作人员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及时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报告。
(二)网络中心负责网络平台系统的保障支持,确保视频面试期间学校网络通畅和技术故障应急处置,并提供技术人员的支持和准备。
(三)各学院成立远程复试技术保障组,在学校网络中心指导下开展工作,确保本学院远程复试网络稳定,负责现场录音录像。
(四)做好疫情的科学预防。后勤管理处负责对所有校内复试工作场地按照有关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要求进行消毒,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五)宣传部负责研究生复试期间网络舆情监控、宣传引导和应急处置。
(六)保卫处负责校园安全保卫、视频复试现场安全。
十二、招生计划管理
(一)二级学院可根据生源实际对本单位的招生专业领域和方向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但拟录取数不得超过学院的总招生计划数,调整招生计划时要及时对外公布。
(二)学校根据工作进程安排及各二级学院完成招生计划情况,对各专业领域和方向的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难以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收回,重新分配。
十三、学费与奖助体系
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参阅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四、本方案由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或福建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政策为准。 
 
泉州师范学院2020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信息
我校今年招收音乐、舞蹈、美术、艺术设计四个专业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欢迎符合调剂要求的广大考生报考调剂。
一、可调剂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
招生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音乐与舞蹈学院 135101 音乐  
135106 舞蹈  
文学与传播学院 135107 美术 书法
 
美术与设计学院
 
 
135107
 
 
美术
 
漆艺创作
油画创作
中国画创作
135108 艺术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纺织与服装学院 135108 艺术设计 服装艺术设计
服饰艺术设计
     
     二、调剂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A区专业硕士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与调入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含学术型);
3.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领域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5.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政策和我校招生专业领域和方向具体调剂要求。
三、调剂流程
1.考生使用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网址:http://yz.chsi.com.cn/yztj/)。或者通过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qztc.edu.cn/yjszsw 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
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0年5月20日之后开通。
2.考生提交调剂志愿后,要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志愿状态和复试通知;如果收到复试通知,请按照我校的调剂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网上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具体复试细则待定。
3.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将收到“待录取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并在要求的时限内答复是否接受待录取。
4.请调剂考生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张近期 1 寸免冠照片;考生情况调查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qztc.edu.cn/yjszsw资料下载处下载)。学历(学籍)有疑问的(含国外、境外学历),需要提供权威机构进行的认证。
四、奖助政策
我校为艺术硕士研究生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三助”金。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助20000元/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自第二学年始,学业成绩优异者可申请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最高奖学金8000元。在读研究生可以申请“三助”工作,受聘“三助”岗位研究生每人每月酬金为500-600元。
五、各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学院 专业领域 研究方向 联系人 联系电话及邮箱 学院网址 备注
音乐与舞蹈学院 音乐   吴老师 0595-22737900
376141852@qq.com
http://www.qztc.edu.cn/ywxy  
舞蹈  
文学与传播学院 美术 书法 刘老师 0595-22918736
wcyjs@qztc.edu.cn
http://www.qztc.edu.cn/wcxy  
美术与设计学院 美术 漆艺创作 兰老师 0595-22912172
237440560@qq.com
http://www.qztc.edu.cn/msxy  
油画创作
中国画创作
艺术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纺织与服装学院 艺术设计 服装艺术设计 吴老师 0595-22609830
1335934243@qq.com
http://www.qztc.edu.cn/fzxy  
服饰艺术设计
 
 
泉州师范学院考研复试录取时间
 
3月25日(星期一)前,各二级学院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和学校规定制定出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复试比例、复试日期和调剂信息等,报研究生处备案后尽快在各自学院网页上公布。
 
3月25日(星期一)—4月21日(星期日)间,各二级学院开展并基本完成复试工作。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及时召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报送至研究生处。
 
最终录取名单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并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中旬以后由学校统一寄发。
 

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学姐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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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网
  • 学校网址:www.qztc.edu.cn/
  • 研究生院网址:www.qztc.edu.cn/yjszsw
  • 联系电话:0595-22919508
  • 邮箱:暂无
  •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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